巴 金
巴金,现代著名作家,有《小狗包弟》等作品入选中学语文教材。
有些读者关心小说中的几个女主人公:瑞珏、梅、鸣凤、琴,希望多知道一点关于她们的事情。她们四个人代表四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两种不同的结局。瑞珏的性格跟我嫂嫂的不同,虽然我祖父死后我嫂嫂被逼着搬到城外茅舍里去生产,可是她并未像瑞珏那样悲惨地死在那里。我也有过一个像梅那样的表姐,她当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们家来玩,我们这一辈人不论男女都喜欢她。我们都盼望她能够成为我们的嫂嫂,后来听说姑母不愿意“亲上加亲” (她自己已经受够亲上加亲的痛苦了),因此这一对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三四年后我的表姐做了富家的填房少奶奶。以后的十几年内她生了一大群儿女,而且胖得成了一个完全可笑的女人。我们有过一个叫做翠凤的丫头,关于她我什么记忆也没有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情:我们有一个远房的亲戚要讨她做姨太太,她却严词拒绝了,虽然她并没有爱上哪一位少爷,她倒宁愿后来嫁一个贫家丈夫。她的性格跟鸣凤的不同,而且她是一个“寄饭”的丫头。所谓“寄饭”,就是用劳动换来她的饮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权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们家的老听差,他并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鸣凤幸运,用不着在湖水里找归宿。
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
的确我的悲愤太大了。我记得我还是五六岁的小孩的时候,我在姐姐的房里找到了一本《列女传》,里面都是些可怕的故事。为什么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就该为那些可笑的陈旧观念,为那种人造的礼教忍受种种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什么那本充满血腥味的《列女传》 就应当被看作女人的榜样?连母亲也不能说得使我心服。我不相信那个充满血腥味的可怕的“道理”。即使别人拥护它,我也要反对。不久这种“道理”就被一九一一年的革命打垮了, 《列女传》被我翻破以后,甚至在我们家里也难找出第二本来。但是我们家里仍然充满着那种带血腥味的空气。甚至在五四运动以后,北京大学已经开始招收女生了,两三个剪了辫子的女学生在成都却站不住脚,只得逃往上海或北京。更不用说,我的姐姐、妹妹们享受不到人的权利了。一九二三年我的第三个姐姐,还被人用花轿抬到一个陌生的人家,一年以后就寂寞地死在医院里。她的结局跟《春》里面蕙的结局一样。《春》里面觉新报告蕙的死讯的长信,就是根据我大哥给我的信改写的。据说我那个最小的叔父当时还打算送一副对联去:“临死无言,在生可想。”灵柩停在古庙里无人过问,后来还是我的大哥花钱埋葬了她。
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然而希望的火花有时也微微照亮了我们家庭的暗夜。琴出现了。不,这只能说是琴的影子。这是我的一个堂姐。在我离家的前两三年中,她很有可能做一个像琴那样的女人,她热心地读了不少传播新思想的书刊,我的三哥每天晚上都要跟她在一起坐上两个钟头读书、谈话。可是后来她的母亲跟我的继母闹翻了,不久她又跟着她母亲搬出公馆去了。虽然同住在一条街上,可是我们始终没有机会相见。我的三哥还跟她通过好多封信。我们弟兄离开成都的那天早晨到她那里去过一次,总算见到了她一面。这就是我在小说的最后写的那个场面。可是环境薄待了这个可爱的少女。没有人帮助她像淑英那样地逃出囚笼。她被父母用感情做铁栏,关在古庙似的家里,连一个陌生的男人也没法看见。我在小说里借用了她后来写的两句诗,那是由梅讲出来的:“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她那一点点锋芒终于被“家庭牢狱生活”磨洗干净了。她后来成了一个性情乖僻的老处女,到死都没法走出家门,连一个同情她的人也没有。
我用这许多话谈起我二十七岁时写的这本小说,这样地反复解释也许可以帮助今天的读者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我最近重读了《家》,我仍然很激动。我自己喜欢这本小说,因为它至少告诉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