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淼,杨新华,王永山
(1.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江苏 苏州215021;2.苏州科技学院 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江苏 苏州215011)
去行政化与高校管理探究
管淼1,杨新华2,王永山1
(1.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江苏 苏州215021;2.苏州科技学院 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江苏 苏州215011)
摘要:高校管理中的行政化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基础,但新的时期却影响了高校的发展。高校去行政化需要提升学术权力,保障办学自主权并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高校;管理;行政权;学术权;去行政化
(一)科层制概述
“科层制”是蒙西尔·德·古耐尔于1745年提出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的组织社会学中,被认定为既是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管理的模式。在对东西方文明历史进行广泛研究和认真分析之后,马克思·韦伯认为:科层制是唯一能把多数人进行有效组织的方法。即在任何组织之中,只有实施“强制性协调”的办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组织潜在的最大能力和最优效率。这种强制协调的办法可以将任何一个组织按其职能分工,将权力和业务在横向上划分为“科”,各科各司其职;在纵向上划分为“层”,实行层级管理,下层一级对上一层级负责。
这种科层制有以下三大特征:一是明确的等级制。科层制体系就像一个金字塔,所有在其组织内部的人员都分为上层决策部门、中层管理部门和基层实施部门,各个部门之间职权明确,等级分明,指令从上至下传送。二是制度的规则化。在科层制组织体系之中,有一套切实可行的且为所有人遵守奉行的规章制度,以确保组织的制度化运行。三是管理非人格化。在科层制度体系中,任何人员的个人情绪都必须摈弃,严格划分公事与私事的界限。组织内部的任何人都必须在规章制度的指导下去处理工作,确保目标的实现,这也成为现代管理的标志。
(二)科层制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高校现行的组织管理模式中,科层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从管理层级来看,我国高校大多数实行的是校-院两个级别或者校-院-系三个层级的管理模式,校一级的管理层在各副校长之下分设若干部、处级建制,在部、处之下又设多个科室。院级和系级是负责执行的基层单位。这样的一种科层制管理模式,曾在高校的管理制度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高校毕竟是注重学术建设的组织,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科层制逐渐显现出其弊端。[1]可以说这种管理模式,十分类似于我国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这与我国建国初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与当时的政治体制有莫大的关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校的管理体制改革也一步步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到取消高校现行管理体制中的行政级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这些无疑都传达出了一个信息:我国高校管理中的行政化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并且高校去行政化势在必行。[2]
(一)现阶段高校管理“行政化”的形成
高校管理的行政化是与学术化相对的一种管理模式。一般可以分为校外行政化与校内行政化两个方面。校外行政化指的是高校与主管高校的行政机构的关系行政化;校内行政化指的是高校内部管理模式采用科层制。校外行政化主要表现为:高校的行政级别区分,高校与政府的隶属关系等;[3]而校内行政化则体现在:高校内部领导层行政权的扩张,行政权主导化,学术权的边缘化等。
我国高校出现行政化现象有其历史根源。高校的行政化对高校提升其地位和争取更多的资源有莫大的帮助。目前在我国的各个领域,资源配置、社会影响力、权力的赋予、政治地位都与行政级别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高校要生存发展,要取得资源,就必须取得政府的支持,相应地就需要高校自身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与之对应。
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也是不可缺少的。高校首先是一个组织,那就一定具有组织所必有的属性。任一组织都必然存在层级,有层级则必然产生级别,级别又必须由权力来约束,而行政手段就是显示权力、管理组织的一种基本手段。上世纪90年代,我国高校进行了大规模的合并,出现了一批规模宏大的新兴高校,这些大学组织庞大、复杂,直接导致其内部的事务纷繁复杂,这就更加需要组织有序的行政管理来处理高校的社会性事务。高校内部的高级学者全身心投入到繁杂的教学、科研之类的学术性事务当中,不必要分散精力去应对高校必不可少的行政事务,这就要求高校设立相应的行政部门来专门处理该类社会性的事务。此外,行政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因合同聘任制度带来的频繁的人事变动以及人才流失问题,确保高校教学与科研活动不受影响。由此可见,高校实行行政化管理有着其存在的基础。[4]
(二)高校管理“行政化”的局限性
高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它有属于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让高校有别于其他的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首先,高校的权力配置是二元化的:即行政权和学术权并存。其次,高校的主要工作者为大量的学者教授,他们崇尚学术的自治和自由,并且自律性较强。在高校里人文因素相较企业、政府来说比较浓厚,行政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中难免受到个人情感因素影响。[5]
在大多数的高校中,行政权常常影响学术权,以达到分配学术资源和学术荣誉的目的。这样的分配方式一旦有失偏颇,便易导致学术腐败,滋生不良学术风气。更加危险的是一旦教师学风不正,那么高校的学生便会上行下效。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6]
高校内部各个非学术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在横向交流上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一旦遇到问题便相互推诿,管理效率低下。在纵向的行政命令传达上,常常死板地依照固有的行政级别进行,层层批复的情况导致一些极其简单的事情到最后变得繁琐不堪,造成时间上拖沓,降低了工作效率。
由于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往往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因此,易导致高校行政权的滥用,影响学术权作用的发挥。
高校的发展除了依靠高校自身的学术声誉以及社会声誉之外,还必须有一套完备的组织管理机制,“去行政化”将成为必然的趋势。
英国牛津大学治校的结构只有简单的四个机构,包括高级教员全体会议(牛津大学的最高权威机构,负责决策学校的一切事务),在其下又设校务评议会(学校的执行机构),校务评议会之下又分设两个部门,分别为负责行政事务的七日理事会和负责学术事务的学部委员会。各个学院均独立自治,不受管理团队的约束。伦敦大学有董事会(成员大部分由校外各个层次的人士担任,是学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有校务委员会(负责除学术之外的一切行政事务)在其下面设置各类事务办公室,还有专业的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而日本的一些著名高等学府在经历法人制改革后,其治理结构大部分由校董事会、教研评议会和经营评议会三部分构成。[7]综合分析这些国外高等学府的管理模式,不难得出以下共同之处:管理机构设置简单,行政和学术相互独立,资金来源多元化。相比之下,我国高校目前在这些方面有待改进。
针对我国高校管理的不足之处,借鉴国外高校成功的管理经验,应当分步骤来解决高校管理之中的“行政化”问题。第一步需要从高校内部管理的体制入手,逐步提升学术权的地位,挑选一部分有管理能力的学者参与学校的行政管理,以维护学者在学术上的决策权,弱化管理中的“行政化”;第二步应当尽量保障高校的自我发展与自治的权力,尽力提升高校的办学水平,政府与社会应努力为高校创造条件,以确保高校在去行政化后能独立健康地发展;第三步则要求政府对高校的资源分配应逐步放权,将资源配置的权力还给市场;第四步需要国家为高校自治创立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高校“去行政化”亦是如此。因此在这个过程之中,需要对其设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以约束。当然仅仅依靠规章来对高校管理中的行政权力进行约束还远远不够,要彻底实现高校管理的去行政化,治标又治本的措施只有校内管理机构的放权,充分发挥学术权的作用。除此之外,校外环境的改革,如高校与政府的关系、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针对高校自治的立法等等因素也是高校管理去行政化所必须要考虑的。[8]
参考文献:
[1]叶聚丰,沈勤.科层制和高校体制改革[J].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育研究,2008(1):1-4.
[2]王现彬.大学“去行政化”研究进展与趋势[J].教育探索,2011 (29):1-3.
[3]赵冰洁,许玉乾.影响高校管理的外部因素[J].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0(4):47-50.
[4]郭平.大学去行政化研究现状与当下之思[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1 (11):36-39.
[5]魏昌廷,李硕豪.高校“去行政化”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抉择[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2):129-133.
[6]袁永红.我国高等学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5.
[7]李家宝.世界 10 所著名一流大学的教学[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2.
[8]阎光才.关于高校“去行政化”议题的省思[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1):13-19 .
(责任编辑文双全)
ResearchinDe-administrationandUniversityAdministration
GUANMiao1,YANGXin-hua2,WANGYong-shan1
(1.Shagang Iron and Steel School,Suzhou University,Suzhou 215021;
2.School of Media and Visual Art,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215011,Jiangsu,China)
Abstract:The existence of administration in university management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is somewhat reasonable,but in the new era,impeding university development.De-administration requires promoting academic power,guaranteeing autonomous rights in running school and establishing favorable legal environment.
Key words:university;management;administrative power;academic power;de-administration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47(2014)06-0150-02
作者简介:管淼(1979-),男,山东临沂人,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 杨新华(1978-),女,山西大同人,苏州科技学院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讲师,硕士。
收稿日期: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