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苏金智教授是当今国内学界声誉卓著的社会语言学家,对语言学的浓厚兴趣使得他的研究课题多元,主要有赵元任学术思想研究、社会语言学的理论与历史、语言接触与语言变化、港澳台语言、闽南方言、语言与文化、语言与法律、语言使用情况的调查与研究等。
苏金智教授1954年出生在福建永春县,1973年1月他从永春三中高中毕业后,当过三年中学老师,教过语文和英语。1978年,他考入厦门大学中文系。1982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北京交通部干部进修学院工作,1985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用系的硕士研究生,成为著名社会语言学家陈原先生的弟子,从此走上了社会语言学的研究之路。他硕士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工作,2004年,他赴香港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苏教授现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澳门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语言学会会长,中国民俗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委员会境内外外语应用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语言学》杂志编委会主任,北京商务印书馆《赵元任全集》编委,《语言文字应用》杂志编委,北京大学《语言学研究》杂志编委。他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社会语言学研究室主任 (1996-2002)、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社会语言学与媒体语言研究室主任 (2002-2013)。1998年起,他曾兼任国务院办公会议批准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办公室副主任,主持调查的业务工作。2002到2004年,他兼任《语言文字应用》杂志常务副主编。2003年,他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中国语言学年鉴》编辑部聘为特邀编委,参加《中国语言学年鉴》的组稿和撰稿工作。他先后被江汉大学、黑龙江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等院校聘为兼职教授,还曾应邀在国内外多所大学进行学术演讲。
苏教授温良俭让,淡泊名利,常年潜心学术,磨砻淬砺,笔耕不辍。迄今为止,他已发表并出版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赵元任学术思想评传》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汉语的数目字》 (语文出版社,2009年)、《赵元任传——语言、科学、艺术与人生》(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与他人合著的著作有:《澳门普通话使用情况调查》 (2014年,澳门理工大学出版)、《汉字文化大观》[国家“八五”重点图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1月出版,1996年获北京大学第二届“中国文化奖”特别奖;2010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再版,获第三届“中华优秀出版物 (图书)奖”]等。与他人共同主编的论文集和译著有:《中国语言与法律研究的新视野》 (与周庆生、王洁共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法律·语言·语言的多样性——第九届国际法律与语言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与王洁、Joseph-G·Turi共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数据》 (副主编,语文出版社,2006年)、《法律语言学译丛》 (与廖美珍共同主编,共五本,法律出版社,2007年)、《语言、民族与国家》(与夏中华共同主编,商务印书馆,2013年)。此外,苏教授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中国语文》、《中国语言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语言文字应用》、《民族语文》、《人民论坛》、《English Today》 (剑桥大学出版社)上发表论文百余篇。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苏教授的学术成就进行综述,并略作评价。
在社会语言学领域,科班出身的苏教授可谓本色当行。多年的学术积淀让他成为这一领域的泰斗。苏教授在研究过程中既放眼宏观,又聚焦微观,其研究成果系统而全面,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语言规划
苏教授在语言规划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主要有《语言文字的传播与规范》《语言的声望计划》《日本的语言推广政策》 《论当前汉语外来词规范的原则》《词汇现代化与语言规划》《语言规划的连贯性与系统性》等等,《语言的声望计划》是其中很具代表性的一篇。
文中,苏教授首先介绍了什么是语言的声望规划,随即指出在语言规划活动中,不仅要有语言本体规划和语言地位规划,语言声望规划同样不可或缺。
在文章的主体部分,苏教授详细阐述了语言声望规划的概念、构成、应用等。所谓语言声望规划,是指从事与声望价值有关的语言规划活动,主要包括语言规划者的声望和语言接受者的声望两部分,还包括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心理因素。
语言规划者的声望具体包括:(1)语言规划工作者或语言规划机构本身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声望;(2)语言规划工作者和语言规划机构所进行的语言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的一系列主要活动所产生的声望;(3)语言规划工作者和语言规划机构所进行的语言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的辅助性活动所产生的声望。语言规划接受者的声望指的是语言规划接受者心目中对规划者或规划机构所实施的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的价值判断,它包括:(1)语言规划工作者和语言规划机构在语言规划接受者心目中的威信;(2)语言规划工作者和语言规划机构所进行的语言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的一系列主要活动在规划接受者心目中的声望;(3)语言规划工作者和语言规划机构所进行的语言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的辅助性活动在语言规划接变者心目中的声望。
语言声望规划活动贯穿语言规划的全过程,直接影响语言本体规划和语言地位规划实施的效果。为了保持语言规划机构的威信,语言文字工作者和语言文字研究专家要自觉维护语言计划机构的声望,政府主管部门也要高度重视维护语言计划机构的声望,广大语言文字使用者要积极配合语言计划的各项活动,另外还要不断开展社会心理调查工作,通过广大计划接受者的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计划工作[1]。
2.语言与法律
苏教授在语言与法律的关系研究领域也独树一帜,他在这一领域与他人共同主编的著作有《中国语言与法律研究的新视野》(与周庆生、王洁共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法律·语言·语言的多样性——第九届国际法律与语言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与王洁、Joseph-G·Turi共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法律语言学译丛》(与廖美珍共同主编,共五本,法律出版社,2007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有《论语言权》、《语言权保护在中国》等。其中《语言权保护在中国》一文集中体现了苏教授在语言与法律关系研究方面的观点。
文中,苏教授指出语言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九项内容:(1)所有人都有学习自己母语的权利;(2)所有人都有学习国家规定作为正式教育语言的官方语言 (至少一种)的权利;(3)为消除文盲或克服语言残障,任何人都有权得到特殊援助;(4)所有人都有学习自己选择的语言的权利;(5)所有人都有用任何语言自由表达的权利;(6)所有年轻人都有被教本人或家庭成员最容易理解的语言的权利;(7)所有人都有被教所在国官方语言 (至少一种)的权利;(8)为了提高社会、文化、教育和知识水平,促进不同国家间和不同文化间的相互理解,所有人都有被教至少一种外国语言的权利;(9)使用语言的权利,说、读、写一种语言,学习、教授或接触某种语言的权利不可受到有意压制或禁止。
在这九项内容中,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语言权。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文字,为保证公民充分享有语言权奠定了法律基础,意义重大。
在我国,少数民族的语言权也得到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在少数民族地区,我国普遍实行双语教育制度,少数民族不仅有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也有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丰富多样的语言生活将使少数民族享有祖国大家庭更多的文化资源和当家作主的权利。
方言作为母语的学习、使用和传播是语言权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其中的第十六条专门对方言使用作出规定,这说明我国政府重视保护方言区人民的语言权。方言不仅在区域交际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与地域文化也有着紧密的联系,保护方言对于保护地域文化,尤其是地方文艺 (例如地方剧种)有着重要的意义。
盲、聋、哑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语言权应该得到应有的保护。政府重视保护盲、聋、哑人的语言权,为盲人创制了盲字,为聋哑人创制了汉语手指字母方案,还有很多电视台为聋哑人开设了用手指语录制的电视节目。随着我国社会文化经济的发展,我国盲、聋、哑人的语言权将会得到不断改善。
我国的语言权立法与实施工作还不完善,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有关语言权的立法与实施工作一定可以不断取得进步。[2]
3.港澳台语言研究
苏教授对祖国两岸四地语言的比较研究可谓精深独到。他出生在靠近港澳台的福建永春,先天的方言优势使其在研究港澳台语言方面游刃有余。迄今为止苏教授在这方面的主要学术成果有《从台湾“语言意识与外语观”调查看台湾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海峡两岸同形异义词研究》《海峡两岸语文说略》《台湾和大陆词语差异的原因、模式及其对策》《香港书面语的句法特点》《香港言语社区两文三语的格局及其变化》《英语对香港语言使用的影响》等。其中《香港言语社区两文三语的格局及其变化》一文精要论述了香港地区的语言格局。
香港地区语言文字使用的格局是两文三语,言语社区的性质原有公认的定性的说法,即属于双言或三言制。有学者认为这一提法已不能从理论上很好地解释香港语言使用的新变化,因为香港言语社区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苏教授则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改变这一提法的充分理由。他指出,影响言语社区性质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政策因素、语言使用的现状和语言态度。三个因素中,语言使用的现状是决定言语社区性质的最重要的因素。文章就1997年前后这三个因素对香港言语社区性质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尤其是对语言文字使用现状方面的影响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进一步说明香港言语社区的语言格局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香港言语社区可粗分为双言制,亦可细分为三言或多言制,要想比较清楚地说明问题,最好是通过一个多层的双言体系来叙述。苏教授对这个多层的双言体系进行了一些说明,最后的结论是,由多层双言体系组成的香港言语社区,在近段时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使该体系中某些成分发生了量变,但没有产生质的变化[3]。
4.文化和谐论
文化和谐论是苏教授提出的重要文化理论,他认为,世界的文化是多样性的,文化不应该只有一个中心,主张多种文化和谐共处。其中代表性的学术成果有《文化和谐论与跨文化交际——以中文人名译音为例》《文化和谐论与国家语言发展战略》等。《文化和谐论与跨文化交际——以中文人名译音为例》一文集中体现了苏教授的这一学术观点。苏教授指出,关于文化的讨论,大致存在三种观点:文化进化论、文化相对论和反文化相对论。这三种观点各有偏颇,文化和谐论是针对以上三种观点的局限性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理论主张。
苏教授的文化和谐论主张世界的文化应该是多样性的,文化不应只有一个中心,我们不赞成欧洲文化中心论,也不提倡东方文化中心论 (区别于文化进化论);跨文化语言交际中要避免以我为中心,各种文化应该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区别于文化相对论);文化既有普遍性也有独特性,为了各方和谐相处,应该特别注意文化的独特性 (区别于反文化相对论)。
跨文化交际和谐的前提是首先要正确对待各种不同的文化,要摆脱以我为中心的思维模式;其次是不能忽视不同语言文化的普遍特性,更不能忽视各种文化自身的特征。要实现这些前提,文化和谐论理应成为跨文化语言交际的理论基础。
文化和谐论主张在跨文化语言交际中建立和谐的语言关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尊重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不同文化背景的语言表达方式,尽量避免以某一种文化或语言为中心的思维模式。苏教授以中文人名译音为例,论证了文化和谐论的重要性,很多侨居海外的华人根据西方姓氏传统,创造了同内地中国人不一样的姓名结构,这是一种很特殊的语言现象,也是一种很特殊的文化现象。这种特殊现象鲜明反映了语言文化的多元性特征。苏教授认为,是西方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与汉语之间的相互影响导致了这些语言结构的产生。就中国人的英文名而言,两岸四地目前在使用上仍然呈现出多样性和兼容性的特点。而国际社会的不和谐声音也应该引起华人社会进一步思考:汉语拼音能否逐渐成为全体华人拼写外文名字的标准?如果能,西方人只要记住中国人姓在前的特点就可以了,这将有利于汉语和汉文化走向世界,因为西方人也没有理由要求中国人的外文名字完全符合他们的表达习惯。中西文化的和谐共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4]。
苏教授在民俗语言学领域的研究也广为学界同仁称道,已出版专著《汉语的数目字》(语文出版社,2009年),发表的学术论文主要有《简论民俗语义》、《中国传统节日的文化语义及其发展》等。其中《简论民俗语义》可谓苏教授在这一领域的扛鼎之作。文中,苏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了“民俗语义”这一概念,准确精当阐释其定义,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了分类,最后总结得出民俗语义的特点。
具体说来,同一事物在不同的语言里可以与同一个基本概念相对应,这些相同的基本概念就是相同的基本语义,语义学上称之为词汇的理性意义。例如汉语“花生”,英语中称作“peanut”,“花生”和“peanut”的基本语义均为“指草本植物的一种,叶子互生,花黄色,子房下的柄深入地下结果。果仁可榨油,也可食用”(具体表述时内容会略有出入)。另外,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同样的事物,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赋予其不同的语义信息,这些语义信息王德春称之为修辞语义 (王德春,1993)。同样是花生这种草本植物,英语的“peanut”可喻指微小的人物、极小的事物或不重要的事情;汉语的“花生”民俗语义却能象征长寿,人们把花生叫做“长生果”就是例证。由此可见,研究不同语言中的修辞语义,是比较社会语言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课题。
民俗语义指的是与民俗活动、民俗事象、民俗心理有关的语义信息。所谓民俗,是指与居民生活有关的衣、食、住、行、敬祖、信仰、年节、娱乐及其他风俗习惯。民俗是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俗语义则是国俗语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苏金智,1996)。民俗语义可以出现在词、词组、句子、句群等语言单位中,也可以出现在非语言形式的符号和体态语之中。了解各种不同的民俗语义,对于全面深入理解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和我国境内丰富多姿的地域文化,排除交际障碍,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今年2月8日的《光明日报》上有一篇时评谈到我国当前一些饭店用“必胜客”作店名一事。由于作者不了解“胜”字的民俗语义是“干杯”,因此批评没有说到要害上。苏教授在《中国教育报》上写了一篇短文谈了这个问题 (苏金智,1996)。加强民俗语义的研究,对语义学、民俗学、民俗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等学科的研究工作,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5]。
苏教授对赵元任先生的研究更是填补了国内赵元任研究领域的空白。赵元任先生不仅是我国的语言学大师,更是一位值得尊敬和钦佩的人文学者。为学术大师作评传难,而为大师如赵元任师者作评传则尤难[6]。苏教授敢为人先,不避诟骂,为赵元任先生梳理学术脉络,使更多的人领略到一代语言大师充满睿智和哲思的学术思想以及严谨专注的治学精神。其主要著作有《赵元任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及《赵元任传:科学、语言、艺术与人生》(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等。其中《赵元任学术思想评传》算得上是最具代表性的一部。
《赵元任学术思想评传》一书分“丰富多彩的人生”“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先驱”“中国现代音乐的先驱”以及“学术思想的来源、形成与发展”等四个章节,从不同方面对赵元任先生的学术成就进行了综述,文笔生动,内容翔实,已成为国内权威的赵元任研究参考文献。
陆游曾言:“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示子遹》)苏教授深谙此说,他在研究语言学问题时从不将思路局限于语言学领域,而是将它们进行多学科交叉透视,从学科间的关联点入手盘活思路,故能于研究的瓶颈处峰回路转,得见柳暗花明。而社会语言学本身就是一门交叉性的学科,故务求研究者在开展研究时具备广阔的学术视野。苏教授则运用自己几十年研究积淀的浑厚“内力”,打通了串连语言学与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经络,于是在自己辛勤耕耘的一方园地里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研究港澳台语言 (或闽南方言)、语言与文化、语言与法律、民俗语言学等。
语言是时刻都在变化着的,新问题、新现象无疑也会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断产生,而已有的理论不足以对所有问题都做出完满解答,故而必须放下书本,走向民间,去捕捉那里鲜活的语料,汲取研究的源头活水。2012年春节期间,正是家家户户忙着置办年货全家团圆的时候,苏教授却舍弃安逸,带着学生远赴澳门考察普通话使用情况。一位名教授扛着几百份问卷,站在街头一一向路人发放,这份对真理的执著与热诚令人动容。
几十年的科研生涯,苏教授硕果累累,著述颇丰,能有今日之成就,皆因其追求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苏教授不囿于前人的理论与方法,敢于在学术领域挑战和拓荒,他是国内第一个为赵元任先生做学术述评的学者,他第一个提出了“民俗语义”的概念,他还创造性地提出了“文化和谐论”这一理念。虽然有些尝试在学术界还颇受争议,但是有了这种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便能推动语言学的进步,推动精神文明的进步,推动我们国家的进步!此刻,我仿佛又看到苏教授那带着关怀和责备的长者的目光,它鞭策着我在荆棘丛生的科研之路上义无反顾踽踽独行!
苏金智教授就是这样一位学者,他立足社会语言学的土壤,不断耕耘,不断收获,几十年如一日,别无他求。苏先生术业有专攻而不失其博,孜孜不倦以致成果斐然,不止于传承,更求诸开拓,严谨务实,而恢宏大气。先生正当年,精力充沛,交游广泛,乐观达实,而先生最大的志趣仍是与书卷为伍,以治学为务,淡泊名利,实为年轻一代学人所敬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