谫议清初名臣宁完我的官场人生
——兼论南党领袖陈名夏之死

2014-03-20 19:49:25
文化学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大学士皇太极

(辽阳博物馆,辽宁 辽阳 111000)

宁完我 (1593-1665),字公甫,辽阳 (今属辽宁)人,既为学富五车的一代硕学鸿儒,更是功勋卓著的清朝开国名臣。天命六年 (1621年),他降于后金,成为努尔哈赤之孙萨哈廉的家奴;因萨哈廉为正红旗贝勒,故史载宁完我“隶汉军正红旗”[1]。他历任弘文院大学士、议政大臣、少傅兼太子太傅。当初,他由于通晓文史而被皇太极召入文馆“寻授参将”,后宣谕安抚永平,“又从攻大凌河及招抚察哈尔”,因功授骑都尉世职。从天聪六年 (1632年)到天聪九年 (1635年),他以其前瞻的视野和敏锐的洞察力,且借助于酣畅淋漓的思辩和汪洋恣肆的文笔,频频提请奏事,多被采纳,深受皇太极倚重。天聪十年 (1636年),因嗜酒赌博为人所讦,被革除世职,尽夺所赐,仍由原主收养为奴。顺治元年(1644年),他方被起用为学士,翌年擢升弘文院大学士,充任《明史》总裁。自顺治二年 (1645年)至顺治六年(1649年),他相继三次担任会试主考。此间,他还曾监修《太宗实录》,并翻译《三国志》《洪武宝训》等书。顺治八年(1651年),他调任国史院大学士,班位、禄秩承旨悉从满洲大学士例,不久授议政大臣。顺治十一年 (1654年),加太子太保。顺治十三年 (1656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顺治十五年 (1658年),以老乞休,诏许致仕。康熙四年 (1665年)卒,谥文毅。后入祀贤良祠。

作为一部为研究有清一代历史提供权威史料的未定稿纪传体史书,《清史稿》因时局多变等诸方面原因,初步成形后即仓促刊印出版,难免存在列传叙事简单甚至失之草率等缺陷。宁完我的生平事迹见于《清史稿·宁完我传》。该传虽然史料详实,记载可信,但也有纪事详略欠当的缺憾;洋洋三千余字的篇幅,几近于奏议的编年体,传主的“本事”不够完整,撰者的评析亦显粗疏。

宁完我作为历史上辽阳籍的贤良之臣,理之当然地被载入辽阳的多部旧方志。《辽阳县志》卷八《勋旧志》中关于宁完我的记载,基本源自《清史稿》和《清史列传》,但所叙文字不足300字。《辽阳乡土志》之《耆旧录》对宁完我的介绍,较之《辽阳县志》卷八《勋旧志》就更为简略。在传世文献中,《清史稿》和《清史列传》对宁完我“天命间来归”之前如何成为饱学之士均付之阙如,其余史书对此也大都语焉不详。根据现有史料,我们只能推断,宁完我作为汉人,年轻时即是明季志得意满的北方举子和声名显赫的一介儒生。惟其如此,宁完我降金后方能以其卓尔不群的天赋和超绝出众的才华,顺理成章地博得皇太极的赏识,被委以参将之职,从而开始涉足政坛。

“久预机务,遇事敢言”的宁完我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官场中,面对伴君如伴虎、皇命不可违的严酷现实,徒唤奈何地陷入社会的俗流和权欲的漩涡之中,身不由己地演绎了一幕宦海浮沉的人生悲喜剧。其间,尽管他炙手可热,闻名朝野,深得皇太极的宠信,甚至于两人“至诚恻怛,推心置腹,蔼然家人父子”,然而,“惟上裁择”的“昧死上言”,有谁能够保证绝对不会成为不幸而言中的命运谶语?因此,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理恐惧和情绪焦虑,无时不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在诚惶诚恐乃至战战兢兢中,宁完我既因做出无数趋利避害的精明抉择而屡次化险为夷,也曾历经旷日持久的深重磨难而一度身堕泥淖。

上疏仿明制设六部的建言,为皇太极所欣然采纳,是宁完我浓墨重彩抒写的灿烂夺目的人生篇章,从而成为清代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而被载入辉煌的史册。明万历十四年 (1586年),努尔哈赤建元称汗,建立了政治上趋向保守和体制上近乎原始的后金政权,此后一直没有建立完善的国家中枢机构,只是实行四大贝勒执政及八王敦“共议国政”制度。为加强皇权统治,天聪五年 (1631年),宁完我以“耿介忠悃,至死不变”之心,就置六部、立言官、辨服色等诸项国事,向皇太极诤言进谏,结果得偿所愿,“疏入,上颇韪之,命俟次第举行。”六部之设,有力地促进了后金政权的封建化;由于八旗贝勒成为皇太极属下的官员,“各司其事,事不留行”[2],行政效率迅速提高,极大地加强了汗权;六部官员由满、蒙、汉族人按比例组成,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后金政权的统治基础。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在沈阳正式称帝,国号大清,改元崇德。为建立内阁,皇太极改文馆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等内三院。稍后,还设立了全国最高监察机构都察院。崇德三年 (1638年),皇太极又将崇德元年设立的蒙古衙门更定为理藩院。上述机构的相继建立和不断完善,不但使后金和清初的统治更加严整而缜密,而且收到了宁完我提出的“务去因循之习,渐就中国之制度,庶异日既得中原,不至于自扰”之效,从而为后来清王朝统一中国作了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宁完我“殚精毕思,用效驽钝”,不是简单地因循和机械地重复明季的现成法条,而是坚持“有成法”“通其变”,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既善守法度又精于变通。六部设立之后,皇太极谕令六部,“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3]。由于事实上实施起来并不如意,刑部承政高鸿中在天聪六年 (1632年)提出奏请,认为“各官犯事照前程议罚,不惟会典不载,即古制亦未之闻也”[4]。据此,宁完我进呈了一份题为“请变通大明会典设六部通事奏”的奏议,明确表达了“变通”“立典”的建设性主张。[5]后来是否有“完善”乃至“另立”《会典》的后续行动,因史料无载,在此不宜妄拟。

作为皇太极身边敏瞻睿智的谋士,宁完我“疏屡上,上每采其议”;即使疏议一时因故未予嘉许,但往往是过不多久,其“前疏所陈”大多仍然会被采纳。可以说,此时的宁完我仕途顺遂,获赐颇丰,但人生没有永远的辉煌,一如古人所说,“月盈则亏,水满则溢”,宁完我亦然。皇太极的“骎骎倚任”,使宁完我飘飘然、昏昏然起来,终于在天聪十年(1636年)因“喜酒纵博”,为大凌河归附参领刘士英的家奴举发,被“削世职,尽夺所赐,仍令给事萨哈廉家”。同年,当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之时,“希福、文程、承先皆为大学士,完我以罪废,不得与。”自此,不拘小节、因小失大的宁完我遽然踏上历时八年远离仕途的艰难漫长之旅。也许开始之时他确曾有过有朝一日东山再起的心理渴望,抑或后来由于梦想的遥不可及而不敢奢求亦未可知,因于史无征,我们同样不能向壁虚构。

顺治元年 (1644年),清廷定鼎北京后,宁完我才被摄政王多尔衮起用为学士。自此,直至致仕,凡一十五年,宁完我为躲避明枪暗箭的袭击,采取“谨守臣职”“忍性缄口”的谨言慎行之策,始终在权力场上纵横捭阖、春风得意,而且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从学士到弘文院大学士,从明史总裁到会试主考,从国史院大学士到议政大臣,从太子太保到少傅兼太子太傅,可谓长袖善舞、平步青云。

行文至此,我们有必要提及宁完我疏劾大学士陈名夏的南党案,因为在对宁完我进行客观评价时,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绕开这个问题,无异于欺人与自欺,也不利于真实还原历史及其人物的本来面目。

陈名夏 (1601-1654),江南溧阳(今属江苏常州)人,明崇祯进士。自顺治二年 (1645年)降清后,一直得到清廷最高统治者摄政王多尔衮和顺治帝的器重,累迁吏部侍郎、吏部尚书、弘文院大学士等。清初,冯铨、陈名夏等各植门户,开朋党之渐,且随着日久年深,竟至于势同水火。顺治帝亲政后,不顾满族贵族的反对,重用汉官,北人、南人兼用;尽管他十分赏识陈名夏的才华,但对其曾为东林党人一直耿耿于怀而心存疑忌。在南人、北人一直明争暗斗的背景下,贵为吏部尚书的陈名夏,却因“所推毂南人甚重”而“取忌于北”[6]。平心而论,陈名夏因职务所关,凭一己之好恶结纳人才,遭到北人的掣肘和攻讦也实难避免,但由此酿成后来“弓弦绞死”[7]的人生悲剧,却让人始料未及。

俗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作为南党领袖的陈名夏,因其恃才凌人的言行和“好为名高”[8]的为人,不免四面树敌,八方结怨,从而招致北人、旧人和入清后出仕的汉人新生代对其怨忿不已。此外,陈名夏“性锐虑疏”[9]的性格也难免授人以柄。在亲自考察京官、甄别翰林的顺治帝面前,曾遭罢官但因“素有才学,博洽谙练”拟将重新召用的北人冯铨,竭力排斥南方人,认为“南人优于文而行不符,北人短于文而行或善”[10],顺治帝当即点头表示赞成。当此汉官中南人与北人势不两立、“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11]愈演愈烈之时,宁完我这个辽宁籍文馆旧人和素日结怨的对手在就任议政大臣后,弹劾陈名夏也就成为不足为奇之事。陈名夏的人间噩梦肇始于“任珍议罪”事件。顺治十年 (1653年),明朝降将、时任西安镇总兵任珍由于擅杀家人被革职,因居家无聊,便大发怨言,遂为家仆告发。任珍被捕后,经刑部审讯“为实”,论罪当斩首抄家。翌年,任珍案复议时,陈名夏等人因持异议遭到顺治帝的怒斥。宁完我于是借机发难,遂上疏参劾大学士陈名夏结党怀奸情事叵测,以陈名夏曾言“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12]为引言,“列名夏十二罪”[13]。由于宁完我对其“怀奸结党,阴谋潜移,祸关宗社”[14]的定性,因此陈名夏谳成死罪,走上不归之路,使阴曹地府又多了一个冤魂怨鬼。

或许确如因“壮年孟浪疏庸”,以致“辜负先帝,一废十年”,而“皇上不以臣衰老,列诸满大臣”,自当“尽心力图报”的宁完我所说,其弹劾“结党怀奸”的陈名夏,是为了“舍残躯以报圣主”;当然,现在看来这是愚忠使然,不足为训。如果说,以“无真才,无实事,无显功,故必结党为之虚誉”这种刻薄之语非议和责难陈名夏,多有中伤和诽谤之嫌,那么,除“‘留发、复衣冠’,所言属实”[15]之外,其余多项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罪状胪举,也未始没有宁完我自己些许阴暗心理的驱动和卑微灵魂的作祟。陈名夏被杀半年后的一个冬日,在仍任弘文院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冯铨的陪同下,顺治帝游览皇家苑囿南海子时谈及陈名夏,流露出对其学问的赞赏与肯定。在冯铨弦外有音地作出一番评论之后,顺治帝默然不语,然后才徐缓而低沉地说了一句“陈名夏终好”[16],而这却是对陈名夏最友好的公开评价。由此可以看出,顺治帝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和消除对陈名夏的矛盾心态。

表面上看,由于宁完我乘人之危的落井下石而致使陈名夏命赴黄泉,但实际上陈名夏之死这件事并不如此简单,事件的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首先,从政治制度方面来看,则在于陈名夏过深地卷入了满洲贵族内部的权力斗争,而且在客观上浑然不觉地站到了顺治帝的对立面,从而成为皇权政治的牺牲品。其次,从社会秩序方面来看,又在于清廷中南北汉官的你争我夺和相互倾轧,为“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代表人物上演“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的“甚荒唐”一幕[17],提供了据以活动的社会舞台。再次,从传统观念方面来看,还在于封建社会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的文人相轻的窝里斗现象和陈陈相因地沿袭着的以邻为壑的劣根性陋习,一直以来都是妨碍个人发展乃至阻滞社会进步的痼疾与顽症。最后,从官场文化方面来看,亦在于在这块权力集散地上虽然不见刀光剑影,也没有硝烟弥漫,但因为利益的驱使与诱惑、公私的抉择与搏斗,而充满谎言与阴谋、血腥与污垢,致使厕身其间的角逐者们实质而言,他们没有永远的双赢与共享,所有的只是终极的两败与俱伤。总而言之,不仅陈名夏之被弹劾不可避免,而且陈名夏之死亦是必然,这是或早或晚、甚至随时都会发生的事情。反之,如果遭弹劾的不是陈名夏而是宁完我,很可能也是同样的结局,这都最正常不过,实不足怪。纵观历史和现实,官场上因权力、博弈、升迁等引起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纠葛,往往很难评判彼此的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尽管如此,但此时的宽容与包涵、谦恭与礼让、谅解与同情,却至少能够在道德层面上彰显当事人的情操与气量、胸怀与风度、人格与品位。陈名夏虽然无论文名还是职位都在宁完我之上,但在明争暗斗的官场角逐中,却因绝对不是后者的强劲对手而彻底败北,最后招致杀身之祸。客观地说,宁完我并不是陈名夏之死的主要责任者,然而,宁完我的“疏劾”加速了陈名夏的死亡进程,却是不争的事实。有鉴于此,在陈名夏之死的问题上,宁完我不但难辞其咎,而且落人褒贬。作为一代名臣,宁完我在即将告别政治生涯的最后时段,却给自己留下陷人于不义的历史污点,实在让人为之扼腕!

陈名夏被责罪处死之后不久,宁完我被加封为太子太保。两年后,又官居少傅兼太子太傅。越两年,宁完我以年迈为由向顺治帝提出致仕的请求,顺治帝“谕命”:“大学士宁完我效力多年,勤劳素著。今因年迈有疾,令原衔致仕,以遂颐养。”[18]七年后,宁完我以72岁的高龄寿终正寝,被康熙帝追谥为文毅,享尽哀荣。《左传·宣公二年》有云:“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文毅”之谥,实在是对鸿儒与名臣兼具的宁完我一生业绩的恰切概括和中肯评价。

笔者才疏学浅、力有不逮,为了避免捉襟见肘的尴尬,我们不想、事实上也不可能做到全面而完整地臧否宁完我这一历史人物,因为那是恪守学术良心的历史学家研究的问题。我们只想在此说明,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我们既不应为贤者讳过,也不可以偏概全,更不要把宁完我作为众矢之的而口诛笔伐。要而言之,我们不能因为宁完我的道德瑕疵,而苛责甚至否定这位一生“忠谠耿耿,历挫折而不挠,终蒙主契”的封建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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