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春 李羽千
(1.宁波工程学院 中国东海研究院,浙江 宁波 315211;2.武昌理工学院 商学院,湖北 武汉 420115)
明人内阁性质观点述评
李宜春1李羽千2
(1.宁波工程学院 中国东海研究院,浙江 宁波 315211;2.武昌理工学院 商学院,湖北 武汉 420115)
摘要:由于朱元璋对外朝和内辅领袖的猜忌,明朝内阁始终没有从制度层面被明确为像以前朝代那样普遍存在的具有政务统筹、内辅作用的机构;而行政体系运行的惯性又要求有一个这样的机构存在。明代朝野对于内阁的指责,既有不尊祖制、越位,又有缺位、不作为。而明朝人士关于阁臣“只备论顾问之职,原非宰相”与“虽无相名,实有相职”的矛盾性论断,恰恰反映出内阁地位的尴尬和明朝中枢制度设计的缺陷。
关键词:内阁;大学士;宰相;内辅
关于明内阁性质问题,明朝人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内阁大学士仅是顾问左右,“只备论顾问之职,原非宰相”;另一种意见认为,大学士无宰相之名分,但有其实,即有责、有权,“虽无相名,实有相职”。本文拟从考察历朝统筹、内辅机构的宏观视野,结合明内阁职责不断变化的史实,对明朝人士有关内阁性质的观点进行评析,从而加深对明内阁制度的认识。
一、朱元璋的政体变革与内辅视野下的明内阁
西汉以后,历代中央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内辅机构的存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助皇帝决策,具体为处枢机、掌机要、备咨询、初决策、代王言等,甚至对全国行政事务进行统筹管理。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说:“中国历史上内朝与外朝的区分,列朝都有之。整个中国政府制度演变的趋势,常由内朝逐渐夺取了外朝的权力。”[1](P231)这样的内辅机构,在西汉是所谓的内朝或曰中朝,在东汉为尚书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唐朝是政事堂、中书门下,宋朝是中书门下、枢密院(二府),清代为军机处。它们经常被称为“政府”“政本”“政源”等。与之并存的,则总有一个形态不尽相同的外朝,主要担负常规性的管理职能,或职能被内辅侵夺,甚至是虚设,如西汉中后期的丞相、御史大夫、诸卿,东汉的三公、诸卿,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诸公、诸卿等,唐宋的尚书省、监寺,清代的内阁、六部、监寺。当代学者钱穆认为,这种政治体制很重要,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主要特色。“秦、汉以来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唐)李德裕谓: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宋蔡承禧神宗时上疏,乞除命大臣、台谏之外,事无巨细,非经二府(中书、枢密),不得施行。此中国传统政治之精神也。”[2](P377)
明太祖朱元璋厌恶外朝和内辅领袖的擅权专政,下诏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古今图书集成》卷六七,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年版。《明史》卷七二说,明朝“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帝方自操威柄”。钱穆评价明制特征时也说:“六部之上,更无领袖,而天子总其成”;“吏、兵、户三部之权稍重,而总裁则归之皇帝也。”朱元璋遂以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直接掌握行政权。
据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记载,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文辅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面对繁杂琐细的政务,朱元璋不得不“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由此,内阁制度逐渐形成。《明史·职官志》中记述内阁职责是“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内阁向皇帝提供咨询、出谋划策,最主要的方式是票拟。明代官员呈递的奏议和来自全国的奏章,经通政使司呈内廷,交皇帝阅览后发至内阁,由内阁大学士拟作批答草稿,用小票墨书贴于其上,也可直接写上意见,称为“票拟”或“拟票”“票旨”“条旨”“调旨”,再经皇帝审阅、批红而定。
另外,阁部相持是明代政治的一大特征,即内阁与以吏部为首的外朝之间的权力、地位之争。当然,其他部门如兵部也与内阁有职权、地位之争,这使得明代阁臣不称“枢臣”“冢宰”,这也是认识明内阁性质的一个基本背景。
明朝吏部在六部中地位最高,吏部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盖古冢宰之职,视五部为特重”;“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3](P1356)吏部尚书品级虽同于其他尚书,却尊为“六卿之长”,又称为“冢宰”,而“冢宰”这一称呼在以往朝代通常是指内朝首领的。朝廷百司联名上疏,例以吏部领衔。万历时东林党人顾宪成说:“内阁者,翰林之结局;冢宰者,各衙门之结局。”内阁出现后,吏部权势受到挑战。《明史·七卿年表》论述阁部相持、科道乘间、党争激烈的情况时说:“明太祖十三年罢丞相,政归六部,部权重也。洪宣以后,阁体既尊,而权亦渐重,于是阁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骋意见,以营其私,而党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间隙,参奏纷挐。驯至神宗,厌其嚣聒,置而不论,而被劾多者,其人自去。逮熹宗朝,则正论澌灭矣。庄烈矫之,卒不能救。”
除不称“冢宰”外,明朝阁臣还不称“枢臣”。而历来具有统筹作用的机构多称“枢机”,任其职者称“枢臣”,如西汉、东汉尚书台,唐中书门下,宋枢密院,清军机处。明朝兵部尚书总掌全国军务,执掌“枢密之权”,称为“枢臣”“本兵”。如明末钱龙锡为大学士,“及袁崇焕杀毛文龙,报疏云:辅臣龙锡为此一事低徊过臣寓。复上善后疏言:阁臣、枢臣,往复商确,臣以是得奉行无失。”[4](P5083)其中的辅臣、阁臣是指内阁大学士,枢臣指兵部尚书。明朝兵部从祖制、法理上来说可以直接指挥全国军政,兵部对于内阁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如正统十四年(1449),兵部尚书于谦领导北京保卫战,他不是大学士,“御史顾躭言谦太专,请六部大事同内阁奏行。谦据祖制折之”。[5](P3311)阁臣不称“枢臣”,兵部对于内阁具有较大的独立性,这也是阁部相持的一个重要表现。
而这一切,都与朱元璋的上述政治制度变革有关。
二、明人关于内阁性质的两种意见
明人关于明内阁性质大致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内阁大学士仅是顾问左右,“只备论顾问之职,原非宰相”;另一种意见认为,内阁大学士无宰相之名分,但有其实,即有责、有权,“虽无相名,实有相职”。
在第一种观点中,有的侧重强调内阁的论道、辅导职责。正德时大学士李东阳说:“臣等所居之官,论思辅导之职也。”大学士杨延和也曾说:“臣等备员内阁,职专辅导。”有的则侧重从内阁仅只票拟,并不参与决策或虽然参与决策,但不“身与实事”的角度来说阁臣非古之宰相。因为明内阁与西汉的丞相,东汉、魏晋南北朝的尚书台(省),唐、宋的中书、政事堂等都不一样,内阁“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清初孙承泽指出,明朝“内阁之职,同于古相,所不同者,主票拟而不身出与事”。清康熙帝认为,明朝“政归六部,权在人主,而内阁参谋,又不得专制处事”。*《古今图书集成》卷六七,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年版。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卷二“内阁表下案语”说:“内阁职司票拟,其官创自明初,原不过如知制诰之翰林,并非古宰相之职。”纪昀也说:“汉以来,六曹皆宰相之统属也。然自明革中书省,析其事权归之六部,始得专达于天子,而内阁惟司票拟之职,与古制迥异也。”
万历大学士叶向高对此观点议论较多,中心观点即是“高皇帝罢中书省分置六部,是明以六部为相也。阁臣无相之实,而虚被相之名”,即“有相名,而无相权”。他说:“六部九卿,朝廷所与共理天下,一官不备,则一职不举。……祖宗设立阁臣,原是文墨议论之官,毫无事权,一切政务,皆出自六卿。其与前代之相臣绝不相同。”又说:“高皇帝罢中书省,以天下事委之六部。文皇乃有阁臣之设,亦仅持文墨议论耳。渐而票拟,渐而称辅臣,浸失初意。至嘉靖以后严嵩、张居正等怙宠行私,上窃朝廷之权,下侵六曹之职,怨毒盈于天下,而祸败随之。”*申时行、沈鲤:《纶扉奏稿》卷一零《乞休第十一疏》,全国图书馆缩微文献复制中心。又说:“凡百政事,非下部必不可行、不能行。即其大者如吏部之升除、兵部之兵马、法司之问断,阁臣得而参之否?”*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六二,中华书局1962年版。另一方面,关于内阁大学士无宰相之名分,但有其实,即“虽无相名,实有相职”的观点也很多。
明初名臣刘基主张宰相的本质就是议定大政,而无论管理庶务与否。他说:“夫宰相者,以义理为权衡而已,无预焉者也。”《明会要》说:“内阁之职同于古相者,以其主票拟也。”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七 《史三》说:“三杨(指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杨溥)在阁既久,渐兼尚书,其后散官加至保傅,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矣。”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徐溥入阁后说:“窃惟内阁乃朝廷宥密之地,内阁实国家辅弼之臣,固惟赞万事之机,尤须极一时之选。”弘治时阁臣丘濬说:“内阁深严之地,视前朝之政事堂,有辅相之实,而无其名。”他认为,“内阁所办之事,乃国家大制,作大政务、大典礼,虽专词翰之职,实兼辅弼之仁。”邹智《弘治庚申拾遗》说:“任宰相以亮天工。臣闻体元者,人君之职。调元者,宰相之事。”《明世宗宝训》说内阁“此官虽无相名,实有相职”。世宗常称内阁大学士为“肱股之臣”,称首辅为“元辅重臣”。他还对阁臣杨一清说:“自古天子择宰相,宰相择庶僚。”把内阁大学士的迁除比作“古者命相之意”。大学士杨延和说:“内阁乃深严之地,办事则机务所关,虽建官无宰相之名,而责任有均衡之重。”嘉靖六年(1527年),张璁入阁后上疏说:“今之内阁,宰相职也。”
大学士高拱则有著名的“三驾马车”说。他称首辅为“首相”“宰相”,他认为,要得天下之治,“只在用人,用人只在用三个人,一个首相,一个冢宰,一个台长”。首相、冢宰、台长各指内阁首辅大学士、吏部尚书、左都御史。其《本语》说,明初内阁“备问代言,商榷政务,极其宠密,然未有平章之大任也,嗣后遂理机务庶政;比具久也,则遂隆以师保之官,称辅臣焉。虽无宰相之名,有其实矣。”又说:“国朝设置阁臣,初止备问代言而已,后乃隆以穹阶,委以平章重务,是辅弼之臣也。”他说:“首相得人,则能平章天人事务,件件停当”;“均衡宰制之任,必得才德兼备之人”;“宰相,天下之枢,必得心术正、德行纯、见识高、力量大、学问充、经练熟者,方可为之。”他主张“辅弼之臣,上佐万几,无专职,而其职无所不兼”。
万历末年首辅方从哲说:“我朝阁臣虽无宰相之名,实有赞襄之责。自朝廷大礼规定以及人才进退、民生休戚,举天下国家之务,无巨无细,有一不问阁臣者乎?”明末冯元飙说:“政本大臣,居实避名,受功辞罪。平时养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辄曰:‘昭代本无相名,吾侪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语,丛百欺。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有汉、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国初顾问之荣而兼隆位号,地亲势峻,言听志行,柄用专且重者莫如今日,犹可谢天下责哉?”崇祯帝的“三权分立说”也肯定了阁臣像宰相一样具有统筹职能。他对阁臣说:“职掌在部院,主持在朕,调和在卿等。”
另外,《明史》说:“至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师、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阁权之重偃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清史稿》也说:“明内阁主票拟,承旨撰敕,其在唐宋,特知制诰之职;以王命所出入,密勿献替,遂号为宰相。”
与第二种观点相似的,又有隐相之论。成化阁臣尹直认为,永乐时内阁“职知制诰,日备顾对,参决政机,隐然相职”。明人许浩说:“我朝职官,虽革中书省而特置内阁,也隐然宰相也。”明杨士聪《玉堂荟记》说:“夫阁体隆重乃尔,何事不可为?乃居其位者,动以本朝不设宰相为言,及至恣睢行私,则又莫敢谁何?是居事权之实,而隐其名也。”明末清初的孙承泽说:“朝廷生杀予夺之权,阁臣不显操,而贤者得君以行其公,遂能任生杀予夺而天下治;不肖者得君以行其私,亦能窃生杀予夺而天下乱。故阁臣不必有其权,而有其任。”
三、对明人内阁性质观点的评析
明内阁的实际职责、地位有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从仁、宣到正统初年,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杨溥用事,“天下建言章奏,皆三杨主之”。《明史》说:“宣宗内柄无大小,悉下大学士杨士奇等参可否。虽吏部蹇义、户部夏原吉时召见,得预各部事,然希阔不敌士奇等亲。自是内阁权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长与执持是非,辄以败。”正统至弘治时期,内阁职权又重于前代。大学士如正统时的商辂、李贤、彭时,弘治时的刘健、谢迁等位尊权重。嘉靖至万历十年(1582年)是阁权的鼎盛阶段,大学士有“赫然真相”之称,内阁首辅侵压六部,出现了一批权力很大、地位很高的内阁大学士,如杨廷和、张璁、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和张居正等。万历后期至明末是阁权的衰落阶段,“黜陟权尽归吏部,政府不得侵扰”,尤其是万历以后党争日炽,内阁权力受到言官舆论的牵制。
嘉靖以后,内阁有时直接涉足部务。有时内阁代表皇帝去处理某事,如督工、审囚、出使、考察、总督军务等,但与清代军机大臣相比,这类涉足算是少的、不经常的。明朝许多人士不主张大学士直接涉足部院之事。天顺八年(1464年),科道请“举官须会内阁计议”。阁臣李贤等则以先帝有旨,保官、审囚不必会同翰林院,“遵行已久,宜不预为是”。宪宗谕曰:“内阁儒臣,所以辅朕裁处万机者。如举官、论囚也令参与,事有可否,谁更商榷?卿等言是,先帝著令,宁永遵守。”更有人认为内阁涉足部务是自贬威重。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宰相别领”条说:“本朝虽不设宰相,而政本归之内阁,重则师保,次亦卿佐,兼殿阁之宫;除知经筵书史总裁,更不他领,最为得体。至嘉靖初,张永嘉以首揆屡领南北郊工程;李任邱以首揆、夏贵溪以次揆审刑部囚;高新郑于隆庆间又踵行之。虽肆意兼综,实自贬威重也。”
但不少阁臣努力使内阁权限超越了“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的职权范围。如争取到荐官用人权,三杨、张璁等无不如此。张璁主张“今内阁择其人焉,责之以择九卿;九卿择其人焉,各责之以择监司;监司择其人焉,各责之以择守令”。*张孚敬:《张文忠公集》奏疏卷三《应制陈言》,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嘉靖帝表示同意。
但更重要的是,内阁在很多时候实际上发挥了统筹政务的作用。如严嵩时,内阁权压六卿,内阁对于军国大事无所不掌,刑名钱谷无所不问。张居正更是以考成法控制科道和言论,把言官置于阁权之下。他推行的政策是,对于中央部门,“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弊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者,臣等举之”。对于地方,“抚按官有稽延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有容隐者,科臣举之;六科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科臣、抚按官分别指的是六科给事中、巡抚和巡按御史。
明内阁权力扩张受到皇帝、以吏部为首的外朝、言谏官的制约。
明内阁票拟没有唐宋政事堂拟旨那样的权威,不像唐宋时期宰相请旨多数是一次而定,明代经常有改票,如二改乃至四、五改,所谓“或被驳再三,或径自改窜,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递出誉黄,逼令落稿”。[6](P3555)
明内阁大学士经常受到违背祖制的抨击。如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上疏论大学士严嵩之罪时说:“我太祖高皇帝诏罢中书丞相,而立五府、九卿,分理庶政。殿阁之臣,惟备顾问、视制草,故载诸训有曰:建言设立丞相者,本人凌迟,全家处死。及嵩为辅臣,俨然以丞相自居。挟一人之权,侵百司之事。凡府部题覆,先面禀而后敢启藁。嵩之直房,百官奔走如市;府部堂司,嵩指使络绎不绝。——是嵩无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权;有丞相之权,而无丞相之责。坏祖宗之成法,一大罪也。”
深知明政治体制精髓的张居正,非议唐宋时期的君臣关系,对朱元璋实行的君主集权国策表示赞同。他说:“本朝立国规模与前代不同。宋时宰相卑主立名,违道干誉之事,直仆之所薄而不为者”;“迂阔虚谈之士,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挢扦文纲。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2](P377)深知内阁地位尴尬的他另辟蹊径,标榜自己说:“吾摄也,非相也。”希企朝野不要把他视为普通的内阁大学士,而是受顾命托孤辅政的摄政大臣,假以自重。他的坚持尊主权,其实是便于提升自己作为摄政的地位。他说自己“所理者,皇上之事也;所代者,皇上之言也”。又说:“夫宰相者,天子所重也。身不重则言不行”;“宰相重则朝廷尊、百务举;宰相轻则朝廷卑、事权杂。”但张居正仍然没有摆脱政敌对其擅权、不尊祖制的抨击。如御史刘台劾他“俨然以相自处”,又抨击“考成法”说:“夫部院分理国事,科臣封驳奏章,举劾其职也。内阁衔列翰林,止备顾问,从容论思而已。居正创为是说,欲协制科臣,拱手听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万历时,广西按察使钱一本上《论相》疏,严厉抨击内阁首辅大学士申时行,其中就说内阁不应该总政,即起到统筹作用。钱一本说:“昨俞旨下辅臣,令辅臣总政。夫朝廷之政,辅臣安得总之?内阁代言拟旨,本顾问之遗,遇有章奏,阁臣宜各拟一旨。今一出时行专断。皇上断者十一,时行断者十九。皇上断谓之圣旨,时行断亦谓之圣旨。惟嫌怨所在,则以出自圣断为言,罪何可胜诛?……我国家仿古为治,部院即分职之六卿,内阁即论道之三公。未闻三公可尽揽六卿之权,归一人掌握,而六卿又兆页 首屏气,唯唯听命于三公,必为请教而后行也。……君臣之分,等于天地。今上名之曰总政,己亦居之曰总政。……前之政自居正总,今之政自时行总,而皆不自朝廷总故也。”
万历十一年(1583年),又有御史魏允贞疏陈救弊四事,首条即为阁臣不得干预吏、兵两部事。顾宪成也上疏说:“太祖罢中书省而设六部,惟恐其权不散,严嵩以来,内阁合六部而揽之,惟恐其权不聚。散则互钤,权臣不得行其乱,国家之利也;聚则独制,各人不得守其职,权臣之利也。”言官史孟麟指责阁臣侵部院之权,要求内阁“与天下更始,政事归六部,公论付言官”。
因此,明内阁大学士常对自己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地位深感忧虑。《春明梦余录》载,深得嘉靖皇帝信任的大学士张璁说:“臣历数从来内阁之官,鲜有能善终者。盖密勿之地,易生嫌疑;代言之责,易招议论。甚非君臣相保之道也。”大学士常有自我削权的想法与举措。如鉴于夏言之死、严嵩之败,大学士徐阶柄政之日,榜其座曰:“以威福归朝廷,以事权归六部,以公论付台谏。”鉴于张居正之败,大学士赵志皋也主张内阁“以威福归主上,以事权还六卿,以请托辞亲友,以公论付台谏”。
万历时,大学士叶向高主张干脆裁撤阁臣,责归六部。他在《与申瑶老第二书》中说:“今惟遵高皇帝旧制,仍裁阁臣,而以天下事仍责之六部。彼六部操柄在手,事有分属,尤可支持。其与阁臣张空拳。丛群责而徒愤闷以死也。不大相绝哉。”他又指出明阁臣的名不正、言不顺,说:“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也止于票拟。其委任之权力与前代之宰相绝不相同。夫以无权之官,而欲强作有权之事,则势固必败;以有权之事,而必责于无权之官,其望更难酬,此从来阁臣之所以无完名也。”*《明神宗实录》卷五二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版参考资料。又说:“前代相臣其名正,其权重,其行事皆在人耳目,与天下共见共闻,故议论易明。我朝阁臣有相名,而无相权。其所斡旋多在奥窔之中,不见不闻之地,望之者,常以为阴阳鬼神不可测,而其人亦难于自白,乃至久而后定,盖古今政地之难易如此。”他的同样担任过大学士的老师申时行则对他说:“夫阁臣之参机密,自永乐以来二百余年,天下之政出于一,自古记之也。……若使六曹各司其事,则意见纷出,事权涣散,其势必不能安。”申时行指出了明内阁潜在的但又没有明确法理依据的重要职能,即“政出于一”,也就是统筹政务的作用。
万历年间的“京察大计”“争国本”,万历至泰昌年间的“梃击”“红丸”和“移宫”三案,争论更无宁日。东林党与浙党、楚党、齐党等争持不休。这些斗争,既包括东林党阵营与非东林党阵营的斗争,又包括内阁与言官两大阵地之间的斗争。御史、给事中等言官依托某一阁臣或部臣,党同伐异,整个朝廷“若市井喧哄”。史称明中叶之后,“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依阿取宠则与之比,反是则争。故其时端揆之地,遂为抨击之丛”。内阁大学士王锡爵对顾宪成抱怨说:“内阁所是,外论必以为非;内阁所非,外论必以为是。”顾宪成则反唇相讥说:“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两者从不同角度形象地描绘了内阁与舆论尖锐对立的无序局面。
所以,我们可以总结说,明内阁职权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古代的历史经验证明,一个起到统筹作用的中央内辅机构的存在是行政运行的必需。但明内阁职责定位为“献替可否、点检题奏、票拟批答”等,常常被理解为顾问、参谋、文墨等职能作用,职权类似于西汉尚书台、唐宋翰林学士院,没有从制度层面将其明确为具有内辅、政务统筹作用的机构,其内辅的职能定位尚不如魏晋之中书、门下机构。而行政运行的惯性及内阁“平允庶政”的权责定位,又驱使其扩张、侵夺部院职权并发挥统筹、内辅作用,而这一切又常受到朝野对其“不尊祖制”、越位的抨击。所以,明内阁始终处于尴尬地位,与西汉丞相、唐宋宰相等比较,宰相意义上的职责、实权、名位,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弱化的。
这样,明内阁经常处于名实不副的困境。这种名实不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盛名而无其实,二是无盛名而有其实。前者指有人指责它应该起到历代内辅那样统筹政务乃至日常管理的作用,但它没有做到,是失职;后者指有人指责它本来就不应该有历代内辅那样统筹政务乃至日常管理的职责,但它却对其他部门职权进行染指乃至侵夺,是越权。一部明史,简直就是一部关于内阁职责不断争论的历史,也是内阁与其他机构之间不断的权争史。
正是有了对于明内阁制度的痛切理解,明末清初的黄宗羲才有“复相”之说,他主张明朝应该有一个具有统筹职能的机构,主张恢复唐宋那样的兼具内辅统筹与外朝秉钧执政的宰相制度。他在《明夷待访录·置相》中说:“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即宦官专权。认为远古之时,君主、宰相都传贤不传子,而“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
明后期政治昏暗、无能的成因较多,也较复杂,而明朝设立内阁却又没有从法理上赋予其统筹地位和名分,这是明朝党政恶化并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这个角度讲,黄宗羲“有明无善政,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这句话具有深刻涵义。而钱穆谈及“明祖恶宰相弄权”时也说:“既不能不用士人,遂不惜时时用一种严刑酷罚,期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有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2](P362)
参考文献:
[1]许倬云.西周史[M].北京:三联书店,1994.
[2]钱穆.国史大纲·元明之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3]张廷玉.明史·职官志一(卷七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张廷玉.明史·钱龙锡传(卷二五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张廷玉.明史·于谦传(卷一七零)[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张廷玉.明史(卷一八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
责任编辑 叶利荣E-mail:yelirong@126.com
A Review of the Nature of the Ming People’s Cabinet
Li Yichun1Li Yuqian2
(1.InstituteoftheeastChinasea,NingboUniversityofTechnology,Ningbo315211;2.BusinessSchool,Wuch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Wuhan420115)
Abstract:Due to Zhu Yuanzhang’s suspicion on external and inner auxiliary leader,the cabinet of the Ming Dynasty has not been clearly defined as institutions of a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and internal auxiliary from the system level,as common as the previous dynasties.And the inertia of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is also required to have such a mechanism exists.The Ming Dynasty’s blame on cabinet for not only do not respect the ancestors’ system,offside,and there are vacancy and inaction.And the Ming people on the cabinet minister’s contradictory statements,such an “only on a consultant,is not prime minister” and “although there is no prime minister’s name,but there has the prime minister’s position”,precisely reflecting the status of the cabinet and the defects of the central system design in the Ming Dynasty.
Key words:cabinet;Bachelor;prime minister;internal auxiliary
收稿日期:2016-03-01
基金项目:宁波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JD15JC)
第一作者简介:李宜春(1972—),男,山东聊城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政治与行政制度创新研究。
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395 (2016)04-0077-06
①《皇明祖训·祖训首章》,洪武六年(13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