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会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当下的作家也非常之多,中国作协每年新发展和审批的会员每年有数百人之多,例如,2013年新发展的会员就有473人。各省的作协会员的总和更是极其庞大。如此高涨的生产力,带来了文学产品数量的大幅度上升,每年产生的长篇小说竟有数千部之多,于是,作为激发和提高文学生产力,繁荣和提升文学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的文学评奖,也就形形色色,五花八门,乱人眼目,乱象丛生,其中中国作协主办的鲁迅文学奖即是其中典型一例,这一行为亵渎了鲁迅先生,因此中国鲁迅研究会应独立评选民间鲁迅文学奖。
一
目前,中国文学评奖存在一些乱象。在有限的篇幅中不可能将当下中国全部文学评奖—胪列,再加以评说;笔者拟随机地择取若干中外文学评奖各36项,以作比较。
首先,考察一下中外文学评奖的受奖者数目。
1.受奖者只有1人 (篇、部)的奖项
中国4项:
金藏羚羊国际诗歌奖;红楼梦奖,又名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民间办的“爱文文学奖”;诗人黄礼孩创办的纯民间奖“诗歌与人·诗人奖”。
外国28项:
诺贝尔文学奖;纽斯塔特国际文学奖,被称为“美国的诺贝尔文学奖”,是仅次于诺贝尔奖的国际文学奖项,两年颁发一次;国际安徒生奖,每两年一次,授予在世的1名儿童文学作家,后又增加1名儿童插画家,此奖又名“小诺贝尔奖”;德国书业和平奖,表彰对象主要是对促进不同国家和人民交流贡献突出者,不限国籍;英仕曼亚洲文学奖:布克奖;布克国际文学奖,它是布克文学奖主办机构于2004年另行创立的一个文学奖,旨在奖励在小说创作上取得突出成就的作家,无论国别,全球所有以英语写作或作品有英译本的在世作家均有资格获得此奖,评选时考虑候选人的全部作品,每两年评选一次;英国妇女小说奖 (曾称奥兰治奖,将称百利甜酒妇女小说奖),凡用英文写作的任何国家的女作家均可参评;大卫·科恩奖,旨在表彰在英语写作领域内成绩卓著的英国和爱尔兰在世作家的终身文学成就,每两年颁发一次,只奖1人 (2003年2人);都柏林文学奖,奖励世界任何国家和地区以任何语言写成的文学精品,但必须以英文或英译出版;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美国诗人学院华莱士·史蒂文森奖,旨在表彰卓有成就的美国诗人;俄语布克奖,系俄国现代史上首个非官办奖;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奖金10欧元;有龚古尔奖小弟弟称谓的勒诺多奖,不限国籍;法兰西学院文学大奖,属于作家的终身成就奖;保罗·毛杭文学大奖;美第西斯奖也是法国重要文学奖项,旨在奖赏刚进入写作领域、还没有与其才能相应声誉作者的小说、纪实作品或短篇小说集;美第西斯外国作品奖;德国毕希纳奖;波兰“华沙之秋”国际诗歌节最佳作品奖;塞尔维亚斯梅雷德沃诗歌节“金鈅匙奖”;日本芥川奖;直木奖;紫式部文学奖;柴田炼三郎奖;野间文艺奖;泉镜花文学奖。
2.受奖者在2-9人 (篇、部)的奖项
中国10项:
郁达夫小说奖,每届2篇 (部);张之路儿童文学励志奖,第二届 (2012)4人获奖;“当代长篇小说年度奖”属于民间奖项,每年一届,每届5部佳作,1部最佳,无奖金;茅盾文学奖,每届4-6部;施耐庵文学奖,每届数目不等,大体4-6;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每届6人,设6个子项,每项1人;《南方论坛》年度优秀论文奖,2013年度共有6文获奖;新疆“汗腾格里文学奖”,第 18届(2011)共有8项作品获奖;蒲松龄短篇小说奖,第三届 (2012)8篇获奖;汉语文学女评委大奖,第三届 (2008-2010年度)8篇作品获奖。
外国5项:
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包括小说奖和传记奖,各奖1人,共2人;费米娜奖,是与龚古尔奖相对的女性年度文学奖,评审委员会全由女性组成,但绝大多数奖颁给了男性作者,本国作家与外国作家各1人,共2人;俄国大书奖,设一、二、三等奖,各1人,共3人;日本第64届读卖文学奖,7位获奖者分别获得小说、戏剧、评论传记、诗歌俳句、研究翻译5项领域大奖;英联邦作家奖,奖励英联邦地区以英语写作的作家,分为四大区:非洲、加勒比及加拿大、欧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每区奖励2人,最佳图书和最佳处女作各1人,共8人。
3.受奖者在10-19人 (篇、部)的奖项
中国6项:
老舍散文奖,第六届 (2012)共有10篇作品获奖;“茅台杯”人民文学奖,每届10人,2012年度新增“迎接十八大特选作品奖”,2人获得,共12人获奖;当代中国文学批评家奖,2013年获奖者10人;郭沫若诗歌奖,第三届 (2013)共有11篇获奖;中国传记文学优秀作品奖,第四届 (2013)获奖者11;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第六届 (2012)共有11人获奖。
外国2项:
英国国家图书奖,堪称英国图书业的奥斯卡,每年评选一次,设有12个奖项,各奖1人,共12人,获奖者不局限于本土作家;日本书店图书大奖系平民文学大奖,其中佳作奖10名,创作与翻译各设一等奖1名。
4.受奖者在20-49人 (篇、部)的奖项
中国10项: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25人;《民族文学》年度奖,2012年共有25篇作品获奖;陈忠实提议并提供奖金、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主办的“白鹿当代文学编辑奖”2人,“《白鹿原》出版纪念奖”6人,当代文学编辑特殊贡献奖17人,共25人;北京文学奖,2011年获奖27人;柳青文学奖,数目不定,多时可达28人;“2013中秋中国红海杯·星星诗刊散文诗大奖赛”,共有32人获奖;上海文学奖,2010年40人获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每届数目不等,多时可达41人;辽宁文学奖,每届数目不定,多时可达41人;鲁迅青少年文学奖,首届获奖47人。
外国1项:
美国普利策奖,号称美国新闻界的诺贝尔奖,共有5项书奖:小说、史著、传记、诗歌、非小说类作品,各奖1人,有戏剧和音乐两个艺术奖项和14项新闻奖,其文学奖项有重大影响。
5.受奖者在50-99人 (篇、部)的奖项
中国3项:
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第六届获奖者55部 (篇);重庆文学奖,首届 (2001年)获奖总数为86;鲁迅文学奖,每届数目不等,多时可达95。
外国0项。
6.受奖者在100(含100)人 (篇、部)以上的奖项
中国3项:
2011中国北京·第六届海内外华语文学创作笔会,获奖总数106;广东鲁迅文学艺术奖,第2届 (1986)获奖总数116;“东丽杯”全国鲁藜诗歌奖,第22届 (2013)获奖总数为124。
外国0项。
结果是,以所列出的36项为基数,那么受奖者只有1人 (篇、部)的,中国为11.11%,外国为77.78%;受奖者在 2-9人 (篇、部)的,中国为27.78%,外国为13.89%;受奖者在10-19人 (篇、部)的,中国为 16.67%,外国为5.56%;受奖者在20-49人 (篇、部)的,中国为 27.78%,外国为2.78%;受奖者在 50-99人 (篇、部)的,中国为8.33%,外国为0%;受奖者在100(含100)人 (篇、部)以上的,中国为8.33%;外国为0%。基本上是两者逆向而行。
由于以上选取的相关资料很不完整,所以上面的统计委实不够严整和准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外国文学奖中,是找不到百数十人的庞大的受奖者队伍的,相反,仅有一个获奖者的奖项占了绝大多数,因而其奖项的声誉度和文化含金量必高,也才有权威性和影响力,让国人仰羡不止。
二
中国当下文学评奖的乱象首先就表现在不重视受奖者的质量,而是重视受奖者的数量,许多奖项刻意追求面的宽泛,这与外国的评奖恰成反调。中国当下文学评奖带有某种普惠性的色彩,大多数奖项着意于使更多的人受益获利,有个别奖项简直是奉行“利益均沾”原则,而不是树立一个高水平的标杆。茅盾文学奖自1982年迄今不过8届,获奖作品已多达36部 (还不包括两部获荣誉奖的),平均每届4部半。某些奖项的获得者简直组成了一个加强营甚而至于混成旅 (同一奖项之下又有多个类别),但似乎我们尚有一丝羞耻之心,也意识到如此羊群战术拿不到世界上去,所以当评选对象面向世界(含海内外华人世界)时,受奖面就较小乃至只有一人,如金藏羚羊国际诗歌奖(第三届2人是个例外)、红楼梦奖 (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至于“2011中国北京·第六届海内外华语文学创作笔会”获奖总数为106篇 (部),可能与此奖项是个笔会奖有关,但还是太多了,仍具有中国特色。至于红楼梦奖 (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只奖一人,恐怕也与此奖的评选乃是基于香港这一特别行政区 (有别于“中国特色”)的思维方式和运作方式并非毫无关系。就受奖面而言,上列诸多奖项中的官办奖项唯有金藏羚羊国际诗歌奖可以和世界接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再有一个乱象是许多奖项不能严格遵守既定规范,每次评奖的类别与数量每每处于流变之中。评奖的时间间隔亦变动不居,例如茅盾奖当初规定三年一届,但最长间隔拉大到6年。茅盾奖项评选规则里有“原则上获奖者不重复”的规定,可它自行违反,张洁就获得过两次:一次是第二届 (1982-1984),获奖作品是《沉重的翅膀》,第二次是第六届 (1999-2002),获奖作品是《无字》。虽说评奖规则是“原则上获奖者不重复”,已经预设了自我破坏规则的合理性,但打破常态规则的只能是其人新的作品艺压群芳,对自我有着重大的超越才可以。其实,《无字》的影响远不如《沉重的翅膀》,不仅在该届评选中位居第二,并且它也很难与张炜的《古船》相比,但张炜一直与茅奖无缘,直到第八届才榜上有名,整整晚了20余年,这就是茅奖的最大不公。诚然,评奖亦应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略作局部的调整,但不可过于随意。中国作协的四大奖项获奖者数量几乎每次都有变化,甚至发生相差十几人乃至几十人的巨变。外国亦有调整,但往往不会如此巨大,如国际安徒生奖,原只授予1名儿童文学作家,后又增加1名儿童插画家,这是考虑到儿童文学作品的插画乃是作品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予以彰显之故,合情合理。至于有的奖项为迎接某个政治事项而颁发,则更属于中国特色了,乃是文学为政治服务的流风遗韵,而在陈忠实的《白鹿原》获奖之前,评委会无理地要求作家对作品的某些部分作出修改方行,而陈忠实将这个充满了矛盾的茅奖也看得太重了,居然答应了这一要求,虽说是获得了茅奖,但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艺术理念,也失去了自己的尊严乃至人格。此种咄咄怪事亦是属于中国特色吧?在外国我们仅知有拒绝领受某些方面令自己不满意的奖项者,如萨特拒领诺奖,绝无评委会强奸作家的艺术创作者及作家把此种强奸变成顺奸者。
还有某些奖项只奖励主办单位所属人员,应说视野较窄,但又几乎人人得奖,如某个出版社的当代文学编辑奖,受奖者达25人,该社虽说是大社,当代文学编辑室自然也大,但25人恐怕几乎“倾室而出”了,可谓阳光普照,其实是变相的大锅饭。此种评奖还有什么意义?尤其是对于社会而言!既然如此评了也就评了,没有必要在报纸上公布,惹得人们非议。笔者孤陋寡闻,尚不知晓外国有此种评奖。只知美国文学艺术学院荣誉奖每年由美国文学艺术学院颁发,而文学艺术学院的院士不能列入获奖人选。
至于评奖过程中的不透明、不公正,更是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引起轩然大波。茅盾文学奖是官办的中国文学的最高奖项,但是这个崇高的奖项的评选过程一直备受人质疑,如评选过程不够民主,前几届不够透明,是由圈内人主导的评奖,参评者多为各级作协领导人,有时甚至高达80%。某次评奖在浙江举行,该省一位作协副主席王旭峰获奖,引起广泛争议。有记者追问各位评委,大多为其辩护,只有雷达表示“无可奉告”。最后此事不了了之。近几届更都集中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作家圈内,获奖者乃至评委总在小圈子里打转,所以每次评选都引起强烈的争议,这就严重地削弱了奖项的影响力。有人认为,茅盾奖摆脱不了鸡肋的属性,没有多少亮点可言,只不过成为一种让“作家”成名获利的工具而已。第八届茅奖采用了在《文艺报》上公示各轮投票情况的举措,以显公正,但韩浩月先生认为:“…… ‘茅奖’再怎么秀公正,也摆脱不了小圈子玩弄文学话语权的嫌疑。”他强调“文学评奖的评委阵容也要流动起来,如此才能真实反映文学现状,‘终身制评委’只能作为个例出现,多人常年霸占评委位置,只会让文学评奖陷入迂腐循环,难以让人从获奖结果中发现新意”。他还要求文学评奖不仅要考量作品的文学价值,更要将文学作品放置于时代大背景下,看它是否跳动着强劲的生命脉搏。”[1]笔者以为,这些批评绝非仅仅是针对“茅奖”的,而是针对着中国当下几乎所有文学评奖的:它们大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例如,全国第九届“骏马文学奖”在贵州颁发,据说贵州提供的作品有的进入终评,最后却意外流产 (赵剑平的长篇小说《困豹》),而一部根本没有入围的长篇小说则获得了骏马奖。这些中国作协举办的、全国众目睽睽之下的大奖尚且如此,其他奖项也就可想而知了,当然也可能有的个别奖项确实很好,但恐怕凤毛麟角。
自鲁迅文学奖评奖以来,业已五届,但争议一直不断,获奖作品杂而繁多。据万安伦统计,五届获奖总数达221部[篇],是百年诺奖的两倍多,是七届茅盾文学奖的七倍多。[2]如此强大的混成旅,反倒使得人们对其印象混乱而淡薄,甚至不如茅盾奖深刻。由于作为中国政府奖的鲁奖开了一个组建混成旅的坏头,因此各地作协的评奖纷纷效法之,例如,北京作协奖可达27人,上海作协奖达40人,辽宁作协奖41人,火炉重庆的作协奖竟然达86人,直逼鲁奖某次的95人。或许担心“僭越”,未肯超过。广东更有一个官办的亦以鲁迅命名的文学艺术奖,其第2届获奖总数达到116,真可谓火爆热烈。在此种评奖氛围中,许多奖项都热衷于大兵团作战,居然有些奖项的受奖者超过百人,而这不能说是与鲁奖的评奖的标杆作用全无干系。念及此,笔者作为一个鲁迅研究者,甚感蒙羞。中国作协负责人李敬泽在谈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评奖时讲到:“这次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延续了中国作协近些年来‘茅奖’‘鲁奖’、‘骏马奖’等历次评奖中的改革精神和基本原则。”[3]这就清晰地表明了在中国作协那里“茅奖”与“鲁奖”的排次。毋庸置疑,由于茅盾奖事实上高于鲁迅奖,因此就在客观上贬低了鲁迅形象。更主要的是在推选、评定过程中有种种怪异现象,成为对鲁迅的严重亵渎,不独与鲁迅为人为学完全相逆毫无特操的风派人物能够获此奖项,甚至一位获得过鲁迅文学奖的诗人 (于坚)的获奖作品竟有描写狗的交尾的篇章,而其本人亦曾大骂鲁迅,他还厚着脸皮居然前去领奖。其人其作获奖是明目张胆地对鲁迅的亵渎。而对此进行批评的文字在大陆无从发表,只好拿到香港去发或者在鲁迅研究刊物上发表 (陈辽先生的批评文章即发表于《广东鲁迅研究》)。那位在诗中追逐女影星的“羊羔体”“官员诗人”亦获得了此奖,且有那么多我一向很以为是高贵的诗人为之辩护,更使人惊诧莫名。对此,还是孙绍振先生说得好:这位“诗人”(车延高)诗写得还不错,这样的诗人中国有上百位,可是鲁奖之花却偏偏落在官员之家,不知有无个中奥秘。有人曾撰写了《鲁迅文学奖诗歌奖“堕落史”》一文,细数历届鲁迅诗歌奖奖给官员和编辑们的情况。
最近又发现某个鲁迅文学评论奖获得者大量注水。其实,作为一部“编著”而非“专著”(我认为该书并非抄袭,获奖者在儿童文学研究方面亦确实成绩斐然)的书能够获得理论奖,评委会居然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也足以使人瞠目结了。
至于在推选、评定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钱奖交易”“权奖交易”等等也都曾为批评界所道及 (参见万安伦文)。据知情者言,在基层推选过程中,还有更黑的潜规则。这样的奖项竟然以鲁迅的名字命名,先生若地下有知,恐怕要化作愤怒的地火,将其烧尽的。
这样的评奖活动不会促进文学的良性发展,只会加重当下文学的混乱与堕落。
三
鉴于上述,我觉得中国鲁迅研究会应当独立举办鲁迅文学奖的评奖活动,以捍卫鲁迅的形象和声誉,为救正中国当下文学评奖的乱象略尽绵薄,其名称可定为“中国鲁迅研究会鲁迅文学奖”,虽然文字未免繁冗,但为了与中国作协的鲁迅奖相区别,亦只好如此。每年只评一人,这样才不至于使这个以鲁迅命名的奖项评得过滥,才会有权威性,才会有可能打造成中国的诺贝尔奖。如果学会经济困难,那么可不发奖金,像英国国家图书奖、由《当代》杂志社主办的“当代长篇小说年度奖”那样,使之完全成为一种精神的最高奖赏。或者如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只有10欧元的象征性的奖金。若是“中国鲁迅研究会鲁迅文学奖”真地能够创设,笔者以为那么首届获奖人应是张炜。同时,各省的鲁迅研究会亦应评选本省的民间鲁迅文学奖,同样每年只评一人。在不受当地作协的种种复杂关系干扰下,评得可能更公正,更有利于鲁迅所开创的中国现代文学事业 (当下,从事当代文学研究的学人亦都认同所谓当代文学乃是现代文学的组成部分)的发展与提升。此意笔者曾向辽宁省鲁迅学会新任会长王卫平先生说过,并且认为辽宁能首个享此殊荣的应是孙惠芬。他对评奖事未做明确回应,但他同我一样,认为孙惠芬是辽宁最优秀的作家。倘若各省都评民间鲁迅文学奖,则对全国民间鲁迅文学奖的评选大有裨益。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评选应不单考究某部参评作品,而且要考察作家全部创作,像诺贝尔奖、纽斯塔特国际文学奖、布克国际文学奖、法兰西学院文学大奖等世界大奖都对此予以强调,而我国的奖项却极少如此,例如中国作协的四大奖都是奖给某部具体作品的,不单要考察其全部创作,更要考量作者的全人,因为这正是鲁迅本人的要求:“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4]我们要求作家作品高度统一。尽管无人格者偶或亦有佳作,但必须排除在我们的评奖之外,因为我们的评奖不独仅是肯定某位作家的作品,而是用鲁迅精神来拯救应当洗洗澡的当下文学 (杨义语),更要借此疗救沉迷于物质享受和精神消闲、只要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业已成为民族集体无意识的这个民族。笔者赞成万安伦提出的改“作品奖”为“作家奖”的主张。万安伦在前引文中还提出“‘鲁迅文学奖’应该奖励敢于直面现实、勇于批评社会的作品,具有独立思考的人文精神,并对人类有大爱的作品。”这可以作为获奖的基本条件,而批判意识则必须是第一位。那些热衷于为各级领导歌功颂德的作家没有资格获鲁迅奖,因为鲁迅本人认为“革命成功以后,闲空了一点;有人恭维革命,有人颂扬革命,这已不是革命文学。他们恭维革命颂扬革命,就是颂扬有权力者,和革命有什么关系?”[5]评鲁迅文学奖就应贯彻和弘扬鲁迅精神,而中国作协评的鲁迅奖有时恰恰与鲁迅精神南辕北辙,所以备受非议。
至于我们的鲁迅奖的评选办法,是否可以这样:
不由任何人提名,先由全体会员网上投票,选出入围者10人;在年会上淘汰5人;理事会上淘汰3人;常务理事会上决出获奖者,或者由熟悉中国当下文学现状的中国鲁迅研究会会员组成专家组作为终评委员会。
其实由民间主办的文学评奖已不罕见,如1995年即有民间主办的“爱文文学奖”它也是每届只评一人,首届当选者是社会批判意识强烈、追求文学的“清洁的精神”的张承志[6]。华夏新诗研究会等单位设立了“国风文学奖”[7]。
近期我们自然应当首先关注中国作家,这关系到引导文学重归鲁迅精神。远期也可将评选目标扩展到外国作家,这有利于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的进一步交融,同时有益于世界人民进一步了解鲁迅和鲁迅精神。事实上已经有人如是为之:诗人黄礼孩创办的纯民间奖“诗歌与人·诗人奖”2011年颁给了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而他也是2011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需要指出的是,“诗歌与人·诗人奖”在诺奖颁发半年之前既已授给了诗人。尽管这一奖项尚未为更广大的人众所了解,但它确实走向了世界:先后颁给了葡萄牙诗人安德拉德,中国诗人彭燕郊、张曙光、蓝蓝,俄罗斯诗人英娜·丽斯年斯卡娅。它没有任何官方色彩及商业运作,更无潜规则,只与文学有关。
最近赵丽宏也提出,中国应设立一个世界性的文学奖项,命名为“李太白世界文学奖”。他之所以没有用鲁迅命名,是因为有同名奖了。他没说此奖是来自政府抑或民间。笔者以为,若是办成一个民间奖还是以鲁迅命名为宜,只不过要声明它并非中国作协的鲁迅奖即可。更主要的还在于鲁迅不独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世界级的思想家,这一点是李太白难以望其项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