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两岸文字的统合

2014-03-20 01:14
武陵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书简繁体字语言文字

魏 晖

(教育部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北京 100010)

两岸同属中华民族,同文同种,讲的是相同的语言,使用的是相同的文字。但由于近60年的分离,两岸语言文字使用中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词语差异、繁体字和简化字的使用、汉语拼音与注音符号等方面。近年来,两岸在语言文字方面开展了多方面的交流,合编《中华语文词典》,出版了《两岸常用词典》,开通了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等,成效显著,为凝聚共识、消除因差异带来的交流障碍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中框架”“一中共识”必将深化两岸语言文字的交流,本文对两岸文字的统合谈点看法。

一 如何看待两岸文字差异

(一)两岸文字差异被夸大

在文字使用上,两岸差异主要表现在:台湾主要使用繁体字(台湾称“正体字”),尤其是出版物印刷,必须使用繁体字,简体字(也叫俗体字)在正式场合较少使用,但在日常书写中广泛使用;大陆一般使用简化字,在书面和手写领域较为一致,但大陆没有废除繁体字,只是限制了繁体字的使用范围。两岸文字的差异被少数媒体和专家夸大。

大陆1964年颁布的《简化字总表》中,第一表收录了350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收录了132个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三者总计496个。根据台湾学者的研究,按照上述146个简化偏旁类推,可以推出1 753个偏旁简化字。这样的496个简化字和简化偏旁,或再把偏旁类推的计算在内,共约2 000余个,只占汉字总数60 000到70 000的不足1%或3%。简繁体的差别不过是汉字体系中的绝大同中的极小异,而不是“两种文字体系”[1]。

台湾也多次进行过汉字简化,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推行。1970年起,台湾开始整理国字,先后出台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罕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异体字表》等,这四大表成为台湾汉字标准化的核心部分。1977年,编制完成《标准行书范本》,在该标准中,收录了大量简化字。陈立夫先生为该标准作序。在序中,陈先生除了强调制定行书标准的重要性外,还有请台教育主管部门协助推行的意思[2]。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某些正式场合甚至学校教育中,台湾也使用一些简化字。如“南臺科技大學”公文书中“台”与“臺”两字经常混用,台南应用科技大学、台北海洋技术学院等就一直使用简体的“台”。近年来,随着两岸交流的扩大,大陆简化字出版物允许在台销售,大陆赴台旅游人数的增加,特别是台湾开通大陆游客自由行后,台湾简化字使用越来越多。尽管台湾“交通部观光局”撤除了简化字网站,台故宫、博物馆等关闭了简化字网页,但不少商家仍提供简化字服务。

2012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在福建平潭、泉州、厦门开展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在与台胞座谈中,不少台胞表示,经过短时间适应,认读简化字没有太大困难。问卷调查数据显示,97.1%的台胞“经常”和“有时”阅读大陆出版物。从大陆1999年“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资料”中可以看到,大陆民众阅读繁体字书报22.71%基本没有困难,35.98%有些困难但凭猜测能读懂大概意思,41.30%困难很多,但教师等专业人员接近50%基本没有困难,困难很多的不足10%[3]。2013年4月18日,马英九出席台“国家图书馆”80周年馆庆致词说,台湾开放大陆人来台探亲、观光,至今已累积700万人,他向好几个导游打听过,还没听说有任何一人反映看不懂正体中文字[4]。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大陆人士认读繁体字困难并不是很大。

总的来说,两岸文字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差异并不严重,没有严重影响两岸的交流。

(二)凝聚共识,求同存异

近年来,两岸均发生了简繁之争,甚至非常激烈,部分原因是把简化字与繁体字严重对立,夸大了简繁的差异,也有“泛政治化”“泛文化化”的因素,复杂性很高,两岸在文字使用上的差异短期内难以消除,急于消除两岸文字差异不现实。但维持两岸文字使用现状的主张则略显保守,还是可以通过交流,凝聚共识,求同存异,有所作为。应当说,两岸在包容简繁差异方面有了更多的共识,出版《两岸常用词典》等更是求同存异、有所作为的结果。

二 推进两岸文字统合的路径

(一)当前两岸文字统合的主要主张及简要分析

1.“识繁写简”主张。1989年,袁晓园先生提出“识繁写简”,主张“把繁体正字作为印刷体,把简化字作为手写体”[5],引发一场激烈争论,并持续4年之久。1992年袁晓园先生承认其本人认识有个发展过程,对“识繁写简”重新做了解释,认为“识繁写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在海内外,在自愿的前提下,不识繁者识繁,不识简者识简。这是主要的内容。第二,印刷品以繁体字为正体的地方,允许印刷一些简体字读物;以简体字为正体的地方,允许印刷一些繁体字读物。用繁用简,主要应由印刷读物的性质决定,不必完全统一[6]。近年来,大陆有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有关人士提出恢复繁体字、在中小学进行繁体字教育等,也有专家认为恢复繁体字不可取,建议“识繁用简”,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类似概念、提法也越来越多,但不同人员对概念的理解、解释也不相同。

2.“识正书简”主张。2006年12月,马英九先生在出席台北第三届汉字文化节时提出“识正书简”概念,其本意是希望两岸在保持目前文字使用现状情况下,大陆民众能更多了解繁体字,台湾民众多认识简化字。但没引起太多关注。2009年6月9日,他在接见北美返台侨界代表时表示,希望两岸将来在文字方面能够达成协议,建议叫作“识正书简”,“识正”是认识“正体字”,但书写可以写简体字,印刷体尽量用正体字。没想到,这次讲话在两岸引起轩然大波,台湾民进党对此进行了猛烈批评。6月23日,马英九发表长文《大陆“识正书简”的文化意涵》对“识正书简”进行了全面阐释,明确表示,“识正书简”是对大陆说的,台湾不需提倡简化字。两岸文字差异是双方必须面对的问题,两岸交流,文字是很好的切入点。之后,马英九谈语言文字问题时,言必称“识正书简”,但很少再涉及其“内涵”,也感到要求大陆印刷用繁体字,手写采用简体字存在巨大难度,因此主张采用对照表的方式,即“并列分陈、互相尊重”的方式来推动大陆“识正书简”[2]。2013年4月18日,马英九出席台“国家图书馆”80周年馆庆致词时,首次使用繁体字一说,甚至不再坚持“正体字”一说。

3.再次“书同文”主张。2012年2月8日,两岸同时在北京和台北召开记者会,通报了两岸合编语文工具书的进展。刘兆玄在会上提出两岸汉字再一次书同文的愿景[7]。之后,刘兆玄在多种场合发表演讲提出“书同文”问题,他表示,两岸的汉字(正体字、简体字)如能够整合,将是继秦始皇之后史上第二次“书同文”成就。有别于第一次秦始皇用霸道的方式,第二次将会是透过文化交流,以王道及民主的方式逐渐成形。他在回答提问时表示再一次书同文的结果将是使用正体字,同时保留一些好的简体字,如“台、笔”等,而一些不好的简体字,如“面、发”等,中国大陆应该要丢掉不用[8]。

4.“识楷书行”主张。2011年10月17日,台湾师范大学何怀硕教授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繁简体字统合建议“识楷书行”》的文章,呼吁两岸在同一个中国文化中同宗的语文,不应再各行其是,应打破框框,互相倾听,取长补短,虚心合作,以求有统一的规范。期望未来统合成功的汉字,称为“新汉字”,包括“印刷体”(不是“古楷”,也不是“简楷”,可称为“标准今楷”)和“手写体”(可称为“标准行书”)两部分,把手写体纳入规范。并提出了繁简体字统合程序的3点建议[9]。

从袁晓园、马英九等先生“识繁写简”“识正书简”以及其他一些人“识繁用简”“学简识繁”等主张来看,很多概念内涵不清楚,甚至同一个人,前后期看法也不一致,用概念不明确的词语作为两岸文字统合的主张容易产生歧义,显然不合适。刘兆玄先生的主张最终还是要求大陆放弃使用简化字改用繁体字,这种主张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何怀硕先生提出了两岸文字统合为“新汉字”并且包括“印刷体”和“手写体”的美好愿景,但工程巨大、难度巨大,短期内甚至很长一段时期都难以达成共识。不过,有关统合程序的建议值得两岸有关部门重视。总之,上述两岸文字统合的主张都很难行得通,尤其是试图完全改变两岸文字使用现状的主张更是难以被广大民众接受,经济社会成本也太高。

(二)两岸文字统合的思路

两岸通过不断深化语言文字的交流与合作,共识不断增加,并能够包容彼此政策的差异,特别是在两岸合编中华语文工具书过程中,经过反复协商,陆、台双方同意以“大陆规范字”和“台湾标准字”来分别命名。这样命名,既客观反映了两岸用字的现实,双方均守住了各自现行语文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底线”,又搁置了争议,充分尊重了两岸汉字整理的历史。显然,这是目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一种处置方式[10]。当然,双方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包容差异上,特别是大陆成立了两岸语言文字交流与合作协调小组,希望台湾也有类似的机构,通过加强交流,平等合作,包容差异,力争化异求同。尽管统合的难度很大,但还是需要积极推进,达到渐进统合的目的。概括起来,两岸文字统合的思路是“凝聚共识,包容差异,化异求同,渐进统合”。具体可以在整合规范(标准)上下工夫。

目前,大陆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推行规范汉字,制定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字形整理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并将继续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方向。新出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集成了相关成果,是对已有规范的继承和发展,也考虑了台港澳的实际情况,便于应用是制表考虑的重要原则。台湾从20世纪70年代起,也一直在对汉字进行整理,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大陆、台湾都在对汉字进行整理,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台湾可能不叫规范化,是否同意叫标准化也可商榷),今后双方制定、完善各自规范(标准)过程中,要多加强交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像陈立夫先生所说的“爱其所同,敬其所异”,可先从比较容易实施统一规范的方面做起,诸如标点符号、字典的查字法、电脑的编码法以及把简繁体字都包括在内的“大字符集”等等。积少成多,从小到大,伴随着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逐步实现文字的统合与规范[1]。操作方面,可在两岸合编《中华语文词典》的基础上,成立语言文字交流合作平台,定期交流,研讨语言文字规范,只要双方的汉字规范化(标准化)不是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是反其道而行之),就一定会有交集,就一定有统合的一天。

[1]李金恺.同台湾学者谈两岸文字的统合与规范[J].语文建设,1992(7):2-3.

[2]戴红亮.台湾语言文字政策[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38.

[3]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资料[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6:86,144.

[4]陈至中.国图80年庆总统宣扬正体字[J].台湾语文要情,2013(4):2-3.

[5]袁晓园.识繁写简书同文字,共识互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J].汉字文化,1989(1):13-14.

[6]袁晓园.论“识繁写简”与“文字改革”——答吕叔湘等先生[J].汉字文化,1992(2):11-24.

[7]黄国梁,刘兆玄.汉字再一次的书同文[N].联合晚报,2012-02-08.

[8]刘兆玄.推动“汉字的再一次书同文”[J].台湾语文要情,2013(3):1-2.

[9]何怀硕.繁简体字统合建议“识楷书行”[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10-17.

[10]王铁琨.两岸合编语文词典中的敏感条目及其处置[J].语言文字应用,2013(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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