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言 王娜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辽宁 朝阳 122000)
谈儿童初学钢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畅言 王娜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辽宁 朝阳 122000)
音乐是一扇通向人们创造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窗口,孩子从小受到良好的音乐教育,尤其是通过学习各种乐器,就会使他们较快地找到打开这扇窗户的钥匙。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对于素质教育也开始特别重视,特别是对于孩子的音乐教育更是成为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钢琴是乐器之王,自然的就受到了大家的重视。本文就学习钢琴的应注意的问题,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条件;角色;注意力;音乐感
著名心理学家劳伦斯强调:只有当大脑右半球即“音乐脑”充分得到利用时,这个人才最有创造力。因此,现在年轻的父母都经常让孩子听音乐、学音乐,或对孩子进行音乐训练。而在选择学习音乐过程中很多家长选择了学习钢琴这个乐器之王。而且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他们中有的想让孩子成为未来的钢琴家,有的要弥补自己没有学习钢琴的遗憾,又有跟风凑热闹学琴的,不管他们的出发点如何,都是一片好心。但是,想学好钢琴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是我们家长必须要了解的。
学习钢琴是非常难的事情,即使音乐天赋很高的孩子,也不一定成为音乐家。做为家长首先要考虑学习钢琴目的。人们都知道,音乐可以沟通人与人的感情,丰富孩子的业余生活,开阔孩子的音乐视野,使人愉快和健康。更重要的是,它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极大的乐趣。由于钢琴有及其丰富的表现力,几乎任何音乐都可以来演奏,它还有完整和系统的弹奏技巧与表演方式,因而学习它又是十分艰难的。这样,孩子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受到美育的教育,也可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锻炼孩子动脑筋、勤思考和克服困难的能力。但做为家长,应该从孩子的角度出发,首先应考虑的应该是学琴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在学琴过程中应该做些什么,而不能过多的考虑学琴的结果。只有这样,孩子学琴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不是为了家长和老师,学习的质量才会提高,才能真正起到美化孩子幼小心灵、锻炼孩子的目的。
要学习好钢琴,家长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学习钢琴的兴趣,学习前要征求孩子的同意。要事先讲明学习钢琴的艰苦和困难,还要每天坚持练琴等。同时,要了解孩子是否有正常的听觉,手的条件如何,最好请钢琴教师对孩子手的条件、对音乐的反应能力进行鉴定,是否能满足学琴的条件。如果可以的话,孩子在3—7岁之间开始学琴时最适合的,因为这是孩子智力发育的黄金时期。弄清了这些问题就可以买琴学习了。购买的钢琴应放在通风、安静、光线较好的地方。
在幼儿学习钢琴的过程中,家长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孩子还小,理解能力很差,家长需要积极配合老师,消化老师的教学意图。在课下还要注意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孩子进行耐心、正确的辅导。但是,有的家长虽然有心参与教学的意愿,却很难给予孩子应有的帮助,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责骂肯定是不行的,对小孩子来说,一定的压力是必要的,我觉得帮孩子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比其他都重要。作为家长,除了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外,还要从帮助孩子的角度出发,主动学习和掌握弹奏钢琴的基本知识,尽量当好孩子的辅导员和朋友,要给孩子做一个好的榜样。
儿童刚刚接触音乐,要让孩子有个适应过程,练琴的时间可以从短到长逐渐增加。练琴时要注意要有一个安静环境,不要让别人来打扰,这会分散孩子的注意力。还要更换孩子的练习内容和练习的节奏,不能单一的练习一个乐曲,保持孩子的练琴兴趣。要从慢到快、从简单到复杂进行练习。取得一点成绩就要鼓励孩子,这样加强他们的自信心,才能使孩子更有激情投入到练琴中去。
音乐感是一种复杂的、特定的心理活动,它是在欣赏音乐、表现音乐活动中展现出来的。家长在练琴时要注意要有表情的进行各种练习,对练习曲和乐曲的表情、力度做夸张性的演奏和处理,还要多看多听音乐作品,引导孩子去理解去表现。另外,要学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和锻炼他们的视唱能力,培养他们对文学、戏剧、美术、舞蹈姊妹艺术的了解,这些都需要家长长期坚持,做好诱导、引导和培养的作用。可以用“表扬加鼓励”的方式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使他们有成就感,有自信心。杨振宁博士说:“成功的秘诀是兴趣”。有了兴趣就会有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所以说,兴趣的培养,对儿童学习钢琴是尤为重要的。
启蒙阶段有“小汤”、“拜尔钢琴基本教程”;初级:车尔尼的《钢琴初步教程》599到车尔尼的《钢琴流畅练习曲》849、车尔尼《24首钢琴左手练习曲》718、巴赫《初步钢琴曲集》、《小前奏曲与赋格曲》;威尔《世界儿童钢琴名曲集》、《钢琴小奏鸣曲大全》等。再往后中级、高级的教材比如车尔尼299、740等。
结语:总之,在儿童学习钢琴的过程中,教师和家长一定要了解儿童的心理特点和生理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从而有效地培养起孩子的音乐感受力和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使孩子在学琴的道路上顺利成长。
[1]宋晓玲.浅谈少儿钢琴入门教学.新课程,2011,08.
J624
A
1005-5312(2014)08-01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