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鑫东 姚建平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江西 南昌 330012)
2013 年 10 月 9日至 12月 6 日,我参加了由德国GIZ培训机构与中国教育部共同举办的“建立与中国环境和社会相适应的经济发展能力”项目的培训,我所在的化学工艺专业由德国萨克森州德累斯顿SBG培训中心承办。衷心感谢各级领导和老师为我们创造、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在SBG为期8周的培训时间里,能得到德国双元制培训专家温格霍夫教授、化学工艺培训专家库尔教授等多位教授、专家的精辟讲解,学习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教学方法,观摩了同行精彩的课堂教学,参观了职业学校、行业协会、BASF、德累斯顿污水处理厂、爱尔福特BBZ等多家培训机构和企业,对于我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不仅拓宽了我在化学工艺专业教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强化了我在化学工艺专业教学方面的实践能力。现将这8周来的学习情况做如下总结。
如图1德国青年的教育过程所示。德国小学之前的教育与我国类似,小学四年毕业后,学校与学生家长会根据学生成绩及个人爱好,安排在不同中学学习,按成绩优劣依次是文理中学、普通中学、实科中学;其中普通中学是主要的,进入文理中学的学生只占总人数的30%左右;实科中学的学员不能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另需说明的是,在中学的前两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不同中学间进行试读或转学。
中学毕业后,学生就开始寻找自己心仪的企业就业,或参加企业的招工考试,考试内容为中学学习内容。进入企业后,首先要到行业协会(IHK)备案,企业再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学员进行“双元制”培训,培训时间为3~3.5年。在企业按排下,学员进入相关职业中学学习理论知识,在企业内完成技能培训,时间比例通常为职业中学1~2天,企业3~4天。若企业不能完成相关职业技能教学内容,则还要安排学员进入超企业培训机构(因翻译不同,也有称跨企业培训机构),完成企业不能完成的技能培训内容。学习期间,学员为企业学徒工,由企业对学员进行管理,支付学习薪水,通常为600~1000欧元,约为正常工人薪水的1/3~1/2 。
培训结束后,学员将参加行业协会(IHK)组织的该职业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考试才能成为企业的一名正式员工。学员也可通过补习文理中学的课程后,参加阿比图考试,通过考试则可进入大学学习,注意阿比图考试是终生制的,即通过考试后,可过几年再进入大学学习。
德国“双元制”教育体系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下面从相关机构、法律文件、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讲述。
1.与“双元制”相关的机构
与“双元制”相关的机构有多个,例如: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各州文化部长联席会议、商务部等。下面介绍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关系最为密切的两个机构。
(1)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
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 是德国政府为了研究、咨询、协调全国职业教育,于1970年在柏林成立,受政府教育与科学部部长指导和监督,对政府负责一个机构。其任务是: ①研究人才教育、职业发展以及企业的培训情况;研究资格培训措施和企业内的资格使用情况。②教与学过程方面的研究。重点是在工作岗位上培训,企业培训的组织形式和评级及考试题。③草拟联邦政府模范实验大纲。④培训人员的进修。⑤受联邦政府的委托制订培训规章。⑥研究成人教育,研究职业进修结构。⑦为企业内的培训和进修制订传授介绍方案和培训材料。⑧关于职业教育费用的研究。⑨在职业教育方面为联邦政府和职业教育部门咨询。研究所与雇员、雇主各派出1/3的人,参与培训条例的修订,每2~3年将修订结果上交给联邦教育部,4~5年出台新的培训条例,增减一些职业,德国目前有350中职业,每一次的修改幅度很小。
(2)商业协会或行业协会
德国工商大会(DIHK),是依据1956年颁布的《德国工商会法》成立的,其下有80家地区工商会(IHK)和48家驻外商会(AHK)。德国地区工商会IHK(简称商会或行业协会)代表位于工商会所辖地区内,并且属于工商会的工商经营业者的所有利益,是经济与企业界的一个机构,有公益性的机构,类似于政府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属于自发性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IHK的主要任务有培训、考试,以及企业的海外咨询等。IHK在“双元制”教育中的作用:①监督企业与学徒工合同的签订;②负责组织学徒工的考试、本地区的出题;③负责企业培训师的培训和考试;④全程监督企业和职业中学的培训质量。
2.与“双元制”相关的法律和文件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进行教法升级符合新课改倡导的基本精神。小学身心成长有自身规律,教师要巧妙借助教材中的插图,点燃学生学习热情;善于运用生活中的故事,拓展学生思维认知;组织趣味游戏,内化学生道德情感;探析典型案例,升级学生法制意识。通过这些方式,课堂教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生良好品德自然生成。
与“双元制”相关的法律和文件主要分成两条线,一是适用于职业中学的文件,如框架教学计划、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计划;一是适用于企业或超企业培训机构的法律和文件,如职业教育培训条例、企业或超企业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企业培训师的教学计划。
(1)职业教育培训条例
职业教育培训条例,由联邦经济与技术部根据《职业教育法》与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及联邦内务部共同磋商制定,属国家层面的企业培训方面的法律,具有强制性,必须遵守。目前德国有350多个国家认定的职业,每一个职业都有它的培训条例。
(2)框架教学计划
框架教学计划由个各州的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决定,是国家层面的职业学校所执行的文件。各州每年要开一次文化部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框架教学计划。框架教学计划不是法律,对职业学校起着指导作用,却是职业学校要达到的最低标准。各州框架计划有所不同,但尽可能相似或完全相同。
(3)企业或超企业教育机构的教学计划
企业或超企业教育机构的教学计划是比职业教育培训条例低一级的教学计划,由企业或超企业教育机构根据培训条例制定的自己的教学计划,其内容比培训条例更为具体。
职业学校根据框架教学计划制定出学校教学计划,比框架教学计划低一级的教学计划。
(5)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的计划
职业学校教师根据框架教学计划和学校教学计划制定自己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标准不能低于框架教学计划。德国没有教科书,老师有义务自己编写教材,一般老师都有两个文件夹,一个是给自己的,另一个是给学生的。企业培训师根据培训条例和企业或超企业教育机构的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案,标准不能低于培训条例。
3.与“双元制”相关的师资培训
德国“双元制”培训中有两种教师,一是职业中学的教师,另一是企业或超企业培训机构中的培训师。对于两种教师的师资要求有所不同。
(1)职业中学的教师
职业中学的教师要求参加3年“双元制”职业教育后,通过阿比图考试,进入大学学习;经过5年大学学习后,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可取得工程师资格,然后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即两年的师范类大学的学习,这两年的学习地点有两个:一个是在职业中学当实习教师,向老教师学习,另外一个是在教师培训学院或研究所,学习教学法、心理学等;然后再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内容有:上示范课,写书面性的教学方案等,取得教师资质。
德国教师要学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例如:建筑专业和化学专业,两专业学习要求在大学五年中完成。教师有终生学习的义务,每年假期要有一次去企业学习,可以参加企业生产,德国企业很欢迎教师去企业。德国教师还要经常和企业的培训师联系,共同商讨培训学徒工的事情,要有记录。
(2)企业或超企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师
学徒工通过行业协会的考试,成为企业一员正式员工后,工作满五年,且年满24岁后,可参加行业协会(IHK)组织的120学时教育学方面的培训后,通过考试后,可成为一名培训师。
真正的行动为导向,就是让学生处于主导的地位,学生学的东西要与学生的行动相关,即与其未来工作任务相关。以行动为导向来设计课程,实际上就是将各个教学内容变为一项项任务,教师引导学生去完成这些任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告诉学生怎么做,这不是行动导向,老师应该让学生去探究,引导学生采用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和评估等步骤完成任务。具体做法是,教师提出任务,并提供与任务相关的资料。学生个人或项目组成员查阅相关资料或向教师咨询(资讯);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此计划可以是多种,尤其是小组时,可能会有多种计划(计划);决定采用何种计划方案(决策);学生按计划执行(实施);完成计划后,对完成过程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检查);最后一步是对整个任务过程进行评价,其评价表可由教师提供。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了解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部分内容,其主要特点是:①学生学习的目的性强;②企业广泛参与职业教育中,并起主导地位;③培训与生产实现零距离;④培训学校与企业不对学生进行考核,而是由行业协会来进行,即培训与考核分离;⑤对教师的要求较高。德国职业教育方面,在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方面,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