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水资源管理
【水行政立法】 2013年,省水利厅开展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立法工作,起草了《办法(修订草案)》,通过河南水利网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多次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已经列入省人大常务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同时,配合省人大法制室、省政府法制办,对《关于征求〈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列(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等13件地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2013年,省水利厅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规定,对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确保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按照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省水利厅对行政审批窗口进行了规范,对行政审批项目重新梳理,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梳理水利行政审批17项,取消3项;梳理具有行政性审批性质事项76项,取消2项、下放2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服务型水行政执法建设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水利厅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做好2013年度水利厅依法行政考核的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全厅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水事纠纷调处】 2013年,省水利厅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方针,做好水事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保持边界地区平安稳定。配合海委做好河南安阳林州与山西在漳河上游发生的水事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配合长江委加强对信阳罗山与湖北大悟九里(界牌)水库水事纠纷协议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下达水事纠纷补助经费400万元,对全省14处急需解决的水事纠纷采取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缓解了省际、市际边界地区的水事纠纷矛盾,保持了边界地区正常的水事秩序。2013年,全省共发生水事纠纷120件,其中省际3件、省内117件;已处理103件,其中省际3件、省内100件。
【推进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2013年,河南省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控制体系正式确立。其中,2015年、2020年、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别是260亿立方米、282.15亿立方米、302.78亿立方米;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是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以上(现状46.1立方米,达到29.9立方米),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现状0.57);2015年、2020年、203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指标分别提高到56%、75%、95%(现状37.6%)。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完成了《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等初稿编制任务。加强水资源论证管理,对4家甲级、40家乙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抽查,并对编制人员进行培训,组织评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7份。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开展全省取水许可台账建设工作,加强取水许可电子台账登记工作,对已经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将其取水许可证信息录入全国取水许可证登记系统,共计登录用水户8792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于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各地在新改扩项目和原取水户换证工作中,按照最新的用水定额和最先进的行业用水工艺,从严核定或重新核定许可水量,推进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落实。2013年度,全省共审批和发放取水许可证3003套,许可取水量271050.3万立方米;注销和吊销取水许可证711个,取消许可水量22593.1万立方米;年终有效取水许可证保有量9029个,许可取水总量405174.4万立方米。
【推进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2013年,省水利厅开展了对2009年颁布实施的《用水定额》地方标准(DB41/T385—2009)修订工作,通过对全省高耗水行业进行调查,并对浙江、福建等地调研,在大量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整理分析,提出了河南省用水定额的初步方案,2013年底初步完成修订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规范全省水平衡测试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了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安阳市、洛阳市的自评估、专家评估和验收工作,两市分别于10月、12月通过了水利部组织行政验收。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的创建工作,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等29个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予以表彰,通过实例引导,示范带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
【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2013年,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了《河南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基本完成了水功能区水质现状评价、水功能区达标率分解、入河排污口及污染物量、纳污能力复核及限制排污总量分解等工作,并上报水利部及各流域机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推进河南省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开展了河南省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自评估工作,同时配合水利部及流域保护机构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自评估工作,对河南省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12个重要水源地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填报2012年度河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自评估表,制作河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开展水功能区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对全省482个水功能区(除省辖淮河流域16个省界缓冲区和8个黄河干流水功能区外)布设的水质断面全部实施监测(其中监测频次为每年12次的172个,其他为每年4次)。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郑州、洛阳、许昌3市成为国家级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名,同时在安阳、南阳、焦作、鹤壁4市开展了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水资源费征收】 2013年,省水利厅严格执行《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规定,加大征收力度,提高征收率,对省级水资源费的使用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项目申报规范、资金使用规范、监督管理规范。省水利厅与省纪委、省监察厅、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在全省水利项目和资金专项整治活动,各地以此为契机,加大了对欠征、缓征、拖欠水资源费行为的整治。2013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额达到6.14亿元,其中省本级7239万元。
【水资源基础工作】 2013年,省政府正式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其主要内容就是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河南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从此进入了以量定需、严格管控的新时期。
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河南省技术方案(2012—2014年)》编制,并通过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审查。项目总预算52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3732万元。
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签订了网络信息传输协议,带宽为2兆的河南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信息传输专用通信光纤已经建成开通;完成了省、18个市中心平台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安全设备、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PRS数据接收及处理应用平台的采购及系统集成,并实现了系统初步运行调试;完成部分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分中心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完成全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业务管理软件的开发、部署并进行了软件应用培训;完成了822处国控、省控取用水户监测点建设。编发了年度《河南省水资源公报》《河南省地下水通报》《河南省水资源管理年报》《河南省水务管理年报》《河南省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以及《河南省淮河水系污染联防水质简报》。
(耿守彦 李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