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筹资的探讨

2014-03-13 20:24仲春梅
会计之友 2014年5期
关键词:民办高校

仲春梅

【摘 要】 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是民办高校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发展现状,然后从内外两方面分析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规模小、数量少、筹资不足的原因,最后提出解决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筹资问题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民办高校; 教育基金会; 筹资问题; 筹资建议

民办高校的迅猛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民办高校提升教学质量、改善教学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民办”的身份难以获取财政资金的支持。民办高校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筹集社会资金满足民办高校教学、科研的资金需求,以此缓解教育经费紧张的压力。

一、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现状

社会的发展对人才需求更为迫切,教育大众化使高校规模的扩大与财政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缓解资金紧张的压力,高校成立教育基金会作为筹集教育经费的重要渠道。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仅指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服务本校教育、科研等公益事业为宗旨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其主要特点是立足于本校的教学、科研事业,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

据人民网报道,至2012年4月24日,全国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2 138所,其中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03所。截至2011年末国内已注册的高校教育基金会214家,而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数量不足7%。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成立时间普遍较短,初始资金一般在200—500万元之间,基金净资产规模不大。江苏省的三江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是成立较早的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然人的捐赠;山东省的青岛滨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其捐赠资金主要来源于机构和组织的捐赠,基金净资产40 670 889.69元。此外独立学院的教育基金会得益于公办高校良好的社会声誉,接受自然人的捐赠较多,如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1年接受自然人捐赠24 952 100.00元,构成基金会主要的收入来源。虽然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为民办高校的发展筹集一定数量资金,但无论是基金会规模还是筹资能力均与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存在巨大差距,如清华、北大、浙大等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净资产已过亿,而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净资产达千万元以上的寥寥无几,可见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规模小、数量少、筹资不足的现状已严重影响教育基金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筹资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分析

1.政府支持不足,社会对民办高校存有偏见

民办高校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且多属于地方院校,缺少财政支持,没有公办高校雄厚的教学、科研、校友资源,教师没有事业编制,师资队伍不稳定,社会公众普遍认为民办高校难以持续发展,至于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性更是缺乏足够的认可。政府支持的不足以及社会对民办高校存有的偏见导致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先天优势不足,吸收社会捐赠的能力有限。

2.公益性评估机制缺失,非营利性难以认定

教育基金会是一种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依靠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公办高校依靠财政出资,其办学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已得到社会认可。民办高校出资者呈现多元化,不同的出资者出资办学目的不同,有的出资者出于公益行为,出资办学不求任何回报,具有非营利性;有的出资者出于商业行为,实现资金增值,出资办学要分享学校资产的收益,具有营利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并存致使捐赠者无从判定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性,许多公众仅凭民办高校高额的收费标准就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产生怀疑。由于缺乏对民办高校公益性的评估机制和非营利性的认定,社会捐赠者倾向于对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缺乏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的意识与动力。

3.民办高校捐赠的制度不完善,社会捐赠吸引力小

为鼓励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捐赠,《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于给予什么样的税收优惠以及如何进行税收优惠,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虽然对社会捐赠有税收优惠的鼓励政策,但只有通过国家认定的机构进行捐赠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并且税前扣除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无形中增加捐赠者享受税收优惠的难度,税收优惠对社会捐赠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4.经济发展不均衡,社会捐资助学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我国虽然提倡“乐善好施”的传统儒家文化,但受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的影响,捐资助学的氛围没有在全社会范围形成。从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地域分布来看,经济发达的江苏省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数量多于其他地区,捐赠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然人捐赠,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贵州、西藏、甘肃、青海等地区高校教育基金会空白,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捐资助学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发展。

(二)内部原因分析

1.教育品牌缺乏,社会影响力小

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筹资规模与所属高校的综合实力及知名度密切相关,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社会捐助高校时更偏向于质量、品牌处于优势地位的公办高校,实现捐赠效用最大化,提高捐赠行为的美誉度。民办高校办学时间短,缺乏具有竞争力的教育品牌,卓有成效的校友资源少,社会影响力小,民办高校自身发展的不足导致社会公众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积极性不高。

2.主动筹款意识不强,筹资被动

民办高校教育处于不断探索中,学校更多关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至于基金会筹资往往依赖几年一次的校庆和地方校友会,受传统观念影响等待受赠现象普遍。民办高校主动扩大基金会对外影响的宣传策划意识不够,很少主动走出去与捐赠者或潜在捐赠者沟通、交流、劝募,没有制定系统的、详细的筹款计划,主动出击筹资意识不强。筹资被动导致基金增长缓慢,直接影响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规模的扩大。endprint

3.筹资方式单一,筹资对象受限

目前国内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类型均是非公募形式,筹资范围有限,筹资对象主要面向民办高校本身或者与高校有业务联系的企业,更广泛的社会捐助仅占很少一部分,原因在于民办高校忽视校友资源的开发,民办高校与社会上其他的公益性组织联系也不紧密,几乎得不到公益性组织对其进行的教育捐赠。此外,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现有的筹资方式过于单一,多以现金和实物形式筹集资金,没有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采取更具灵活性的有价证券或养老年金等多样化的筹资方式,单一的筹资方式和有限的筹资对象进一步限制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筹资能力。

4.基金会人员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不高

国内民办高校对基金会工作重视不够,加之受基金会管理成本不超过公益支出10%的限制,对基金会专职人员的配备少,多数由学校行政人员兼职从事基金会工作。兼职人员精力有限,对基金会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没有经过系统的筹资、投资等专门训练,专业化程度普遍较低,已严重影响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筹资工作的有效开展。

5.信息披露不充分,公信力不够

从基金会中心网可以看到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信息披露不全面,对于捐赠者关注的捐赠信息、项目信息仅仅从总额上给出数据统计,没有具体的明细资料,捐赠者不清楚捐赠款是否按其意愿合法使用,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操作缺乏透明化,没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致使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没有得到社会重视,吸收社会捐赠能力不足。

三、解决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筹资问题的建议

(一)建立对民办高校公益性评估的第三方机构

民办高校公益性认定不应是高校自我申报也不应是地方政府评定,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规范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确定。公益性评估机构是独立于地方政府和民办高校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其客观性、公正性消除了捐赠者向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的顾虑,大大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公益性的信任,为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扩大筹资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的奖励制度

民办高校的迅猛发展大大减轻政府教育经费不足的压力,民办高校的生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按照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民办高校教育成本分担者包括政府、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政府可以针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减免用于公益支出的基金收益的所得税,减少税收优惠的审批程序,对个人捐赠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该配套资金列入个人捐赠者名下,以此提高捐赠者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的积极性,为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吸收更多的社会捐赠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提高社会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认可度

民办高校作为地方高校要充分利用办学自主权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实际需要,打造特色专业,树立教育品牌,依托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提高学校知名度。办学声誉的提高有利于扩大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通过加强对外联络和交流,利用基金会网站、电视、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宣传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在教学、科研、助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加政府、企业、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广泛与各方人士沟通、交流,实施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为拓宽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筹资渠道奠定基础。

(四)实行基金会从业资格考核制度

基金会从业人员需要具有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道德素质才能胜任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工作。基金会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需要由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理财、营销、公共关系、基金会法规、税收法规及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取基金会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会从业资格考核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选聘具有筹资策划、投资运营等能力的专业人才,为基金会组织机构的构建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确保筹资、投资、运营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使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发展、壮大有了稳定的根基。

(五)以捐赠者为导向设置多样化捐赠项目和捐赠方式

捐赠者倾向于目的性明确的捐赠,能清楚知道自己所捐赠资金的使用方向。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要得到捐赠者的青睐必须要根据捐赠者的偏好设置多样化的捐赠项目,如学生奖助学捐赠、教师奖励捐赠、科研捐赠、设施捐赠等,捐赠项目种类越多,项目内容越详细,捐赠者捐赠的积极性越高。此外,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的方式要有创新,除了常规的现金捐赠和实物捐赠还可采取股票、债券、无形资产、遗产等捐赠方式,捐赠者的捐赠选择权越大,捐赠渠道越便利,其捐赠的愿望越强烈。以捐赠者为导向的多样化捐赠使捐赠者的价值诉求与民办高校的利益有效结合。

(六)搭建筹资资源信息库平台

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要搭建专人负责的筹资资源信息库平台,收集、整理校友信息、捐赠者及潜在捐赠者信息以及慈善相关信息,以此实现沟通、交流、互动。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筹资资源信息库平台的建设为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筹资建立丰富的关系网络,实现筹资范围的最大化。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通过筹资资源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捐赠者的捐赠愿望及需求,根据筹资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劝募工作,提高劝募成功率。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是推动民办高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重要平台,其发展中面临的筹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的支持、基金会自身的不断完善以及成功经验的借鉴得以解决,通过不断地探索和积累经验,民办高校教育基金会将有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会为民办高校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 蔡玉波.民办高校融资中的两个法律阻碍分析[J].江苏高教,2011(4):80-81.

[2] 曾小军.民办高等教育社会捐赠不足的制度分析[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2):68-69.

[3] 刘玲娴,田高良.高校基金会发展问题研究:以陕西高校为例[J].会计之友,2012(1):108-10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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