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力祥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湖南长沙 410082)
在中国哲学史上,孔子的学生有子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1]51的至理名言,此语断言礼的基本价值为“和”。仔细推究有子的这句至理名言,我们发现有子实际上是重了悟轻论证地独断了礼之和合价值问题。易言之,有子对礼之和合哲学价值系断言“礼”与“和”相契,即对因礼致和的问题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表现出独断论的价值倾向。因为有子提出了礼的基本价值为“和”,但没有谈及“礼”与“和”之间是如何相契合的,即礼何以致和欠缺论证。作为有子之师的孔子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明末清初的王船山,从哲学思辨角度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从四个层面阐释了“礼”与“和”之间是如何相契合的,解决了一直困扰学术界的关于礼之和合价值中重了悟、轻论证的问题,将礼之和合哲学价值进行了正学与开新。
王夫之(1619—1692),湖南衡阳人,字而农,号姜斋,别号卖姜翁、夕唐等。晚年隐居衡阳金兰乡石船山下,因其著书立说时自署名船山老农、船山遗老等,因之,学术界尊其为“船山先生”。王船山系明末清初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礼学思想是船山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学术界关于船山礼学思想的研究主要从其礼之形上层面、礼之政治哲学价值、礼之人学价值层面等进行阐释。“礼学即是对礼的发生、礼的内涵、礼的本质、礼的价值、礼的认知以及礼乐关系、礼法关系等作系统说明而形成的哲学体系。”[2]8研究船山礼学,可从礼之和合哲学价值层面着手,因为船山之礼与“和”高度相契,契合点在于以礼之调适并建构和谐社会成为可能。“礼”与“和”的契合表现为以礼调适人之心、性、情实现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凸显礼与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相契合;以礼调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凸显礼和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契合;将自然看成是与人类社会平等的生命主体,以礼待之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彰显礼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契合。
有关和谐社会的建构问题,学术界见仁见智。大多学者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来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术界也因之获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关于建构和谐社会观的丰硕成果。在中国古代,和谐社会的建构一直是有识之士孜孜以求的目标,其中礼宜乐和的和谐社会理想正是古代社会仁人志士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之一。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仁人志士所追求的小康与大同理想,即是关于传统的和谐的理想的社会秩序蓝图。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须注重从古代社会汲取营养,汲取传统文化资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传统文化之基因。因此,“礼”与“和”相契合的研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有助于实现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
明末清初王船山处于“海徙山移”(船山语)、“天崩地解”(黄宗羲言)的时代,“海徙山移”与“天崩地解”说明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与不安,不和谐系明清之际的显著特征。船山作为明末清初的思想巨擘,为挽救当时的民族危机、社会危机,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3]376的责任为担当,力图实现心中礼宜乐和的和谐社会理想。
在船山哲学思想体系中,“和”始终是其终极价值取向。船山之“和”,其形上学基础在于“太和”,“太和”也即船山所说的“气”,因为“人物同受太和之气以生,本一也”[4]221。“太和”是“和”的最高境界,由“太和”流行生发的宇宙万物也应该是和谐的。“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纟因缊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4]15太和,天地之理的总称,太和既有本体层面的含义,也蕴含着和谐之义的总称。因此,由“太和”化生的宇宙万物,包括和谐理念的产生最终均来自于“太和”之气。船山和谐理念的产生,即是“太和”之气形而下的分殊而已。由此,船山视域中的太和之气,既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本体论依据,同时也是和谐理念产生的发生论依据。就宇宙这个大生命场而言,“和”的一切根源在于“太和”之气。因此,太和之气分殊落实到具体的人,人则“继”太和之气成就人及其性情之德,“和”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性情之德[5]16-20。既然作为本体之气,也即太和所化生的宇宙万物是“和”的,那么在具体的现实世界缘何出现了不和谐境况,个中缘由是人欲失其和。
作为明末清初的思想巨擘,船山意识到人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在于人类过度的欲望。为此,船山从人的本性的角度阐释了人缘何具有贪婪的欲望。他说:“唯天生人,天为功于人而人从天治也。人能存神尽性以保合太和,而使二气之得其理,人为功于天而气因志治也。不然,天生万殊,质偏而性隐,而因任糟粕之嗜恶功取以交相竞,则浊恶之气日充塞于两间,聚散像仍,灾眚凶顽之所由弥长也。”[4]44船山说明了几个问题:其一,在宇宙这个大生命场中,人能够保持和谐因子的理由。其二,船山在此虽没有表明宇宙万物所构成的质料因,但却说明了宇宙万物能得以和谐的动力因,也即天命使然。同时,船山还表明了人因为有气质之性,也即意味着人有气质之偏。在形形色色外物的引诱之下,气质之偏的人难免会因过度的欲望而走上“歧路”。种种欲望使人之内心世界引起波澜,进而影响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船山云:“二气之和,大顺而不可逆者也。恻然有动之心,发生于太和之气,故苟有诸己,人必欲之,合天下之公欲,不违二气之正,乖戾之所以化也。”[4]157在宇宙这个大生命场中,因“太和”之气化生宇宙万物,宇宙万物本身就具备和谐的因子。然而,由于人有气质之偏,对人世间“有诸己”的东西,“人必欲之”是人世间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如若人没有过分的欲望,也就不会破坏宇宙秩序的和谐。为此,船山特别强调人之超越物质欲望之外的欲望是人世间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值得说明的是,船山认为并非所有的人都是有欲望的,因为人之气质之偏因人而异。“人之生也,君子而极乎圣,小人而极乎禽兽,然而吉凶穷达之数,于此于彼,未有定焉。”[4]11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君子、小人各有不同,因而造成了他们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人格和德性差异,最终影响到人之欲望上的差异。基于此,船山感慨:“推天人之本合,而其后,人遂有不诚以异乎天者,其害在人欲。”[6]541船山更加明确了人欲对和谐社会的影响。直面人欲对和谐社会建构的直接影响,可知实现社会的和谐最为关键的是实现人的内心世界、人自身的身心和谐,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船山之礼与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人之身心的和谐、人际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契。
人欲是影响人类和谐的直接诱因,遏制人欲的基本方法在于以礼调适。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是最首要的、最基本的,因为它的和谐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与基础,所以,礼与人的内心世界之和如何相契是其前提。
“礼”是船山建构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那么以礼调适人之心性情、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何以可能?以礼之调适并建构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在于调适的对象人性为善,只有调适之对象系人性为善之人,礼之调适才有可能。在船山哲学思想体系中,“气”是宇宙万物之源,是宇宙万物的共通性质料,宇宙万物的各种面相均是“气”的分殊而已。人与其他宇宙万物所禀赋的虽然是同源之气,但气本身是有层级的,即氤氲之气、阴阳之气、良能之气。人所禀赋的气是“二气之良能”,因而决定了人在宇宙的特殊地位[7]5-8。人与其他宇宙万物在气的层级上的差异,此乃人性为善的先决性条件。即使是气质之偏的人,人性亦可为善。人性为善使以礼调适并建构和谐社会成为可能。以礼之调适并建构和谐社会,其价值旨归为人,使人如何成为完人、贤人和道德品质高尚之人[8]18-23。
人性为善,使礼之调适对象成为可调适对象,因而人性为善是调适对象趋善方向靠近的前提与基础,进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前提与基础。在礼之调适所建构的和谐社会中,船山所遵循的是从内到外的逻辑理路,即以礼养心、顺情、和性的内心世界的和谐,到人因礼而能和立的人之身心的和谐,人之身心和谐而后则人能以礼调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因之而实现外在的和谐。概言之,以礼之调适而实现的和谐,包含三个基本层次,即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人本身的身心和谐,人与外在世界的和谐。
礼以养心顺情和性。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是人外在和谐的前提与基础。内心世界的矛盾与冲突,是人不能成为外在和谐之人的内在因素。首先,礼之有节以养人心之和。有礼之人,其内心世界是和谐的,《礼记》云,“凡治人之心,莫急于礼”,即是说,礼是调适、治理人之内心世界和谐的最佳工具,礼可与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相契合。显然,作为遵礼之人,其行为合乎礼,则其内心世界的和谐是自然而然之事。船山说:“行礼者以求遂其心之所安”,即是说,行礼之人,践行礼之人,其终极目的是为了求得内心世界的安定与和谐。可见,礼的基本价值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以礼规范人之行为可取得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二是对人之内心世界的调养以取得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也即我们常说的礼以养人心之和。船山云:“先王之制礼,唯以求人心之和而允矣。用礼而和,则用礼可也;不必用礼,亦唯求和而已矣。”[9]268可见,礼之价值与人心之和相契合,易言之,礼的基本价值即在于和顺人心。在获得基本的人心之和而外,礼的基本价值还在于养人心之和,因为“盖礼之有节,所以养人心之和,而使无一往而尽之忧,则唯其节也,是以和也”[9]268。总之,礼与人心之和的契合点在于求得人心之和与养人心之和。
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礼以养人心之和非常关键。在船山看来,人之情也是影响人之内心世界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人之情会影响到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进而深入影响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我们所说的“情”是指人的“七情六欲”。从人之情来说,一般认为人之情未发,则不会影响自身内心世界,亦不会影响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一旦人之情“已发”,则人之情可能转换为人之欲,情可能转换为人之攻取之性,则可能导致两种基本后果:首先,“发情”之人的内心世界处于波动与兴奋状态中,因而这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情已发,则由情转换为欲,有欲则可能导致人有攻取之性,有攻取之性则导致人对外物的渴求,对外物的渴求则可能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此情此景,人之情已发,人之内心世界、人与外在的世界处于矛盾与冲突的境地。此时,“礼皆缘人情而起也”[10]565礼的基本价值在于与人之情相契合。人之情已发,是不和谐的根源。为了求得人之内心世界、人与“我”内心世界的和谐,必然要以礼节情以去私欲,“节情去私为礼之本”[10]14,如此方能实现人之内心世界、人与外在世界的和谐。基于此,礼与人之情和相契合,礼以彰显人之情和,礼与情才能相得益彰,更明显地凸显礼之和合哲学价值。
礼能节情去私以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礼以节情,可归结为礼以矫情复性。可见,情虽已发,其终极价值目标是为了复性,也即恢复人本然之善性。在船山哲学体系中,人之性受于天,也即受之于“太和”之气而成,其性本身即是善的,这种善性本身蕴含着中和之德,易言之,人之性本身蕴含着和。由于人之情已发,使本之于天的善性脱离了善的轨道,中和之性得以瓦解,因而要使人恢复本然的中和之性,需要以礼矫情复性以贵中和。正所谓礼以“使性情得其正而无偏戾”[10]103是也。船山和谐理念的形成均是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没有“性”作为基础,和谐社会的和立、和处、和达等均不可能实现。正因为“性”中自有中和之德,为船山以礼之调适并实现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同时也提供了道德上的支持。在船山的和谐理念世界中,人终归是现实世界的人,有情有欲,故船山强调的是以礼矫情复性以贵中和,其价值取向在和。船山关于性中自有中和的理论,为其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理论支持。单个人的和立、人与人之间的和处、整个社会的和达,均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基础之上,因为性乃人受之于天以全中和之德。礼与人性之和相契合,因为礼“将必矫情而后能复性”[10]891是也。
在礼以是人之内心世界处于和谐的境地看来,心是主宰,故治人之心莫急于礼。心统性情,情已发,则需要以礼节情去私,以礼矫情复性以贵中和。可见,船山之礼是人之内心世界(心、性、情)和谐的“调节器”。
人之心、性、情是人之内心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礼养人心之和、以礼节情去私、以礼矫情复性是人得以和立的前提和基础。在宇宙这个大生命场,人之所以为人,除了内在的以礼调适人之心性情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即有礼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根据。易言之,以礼立身,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依据与基本方式。“以礼立身”使人动有矩度也,船山曰:“‘礼’者,动有矩度也”[10]1150,使人之行为“束躬而不失其度”[9]355,即是说,人之视、听、言、动等行为可在礼的规约之下合乎礼的基本要求,进而使人之所有的行为方式均合乎礼。因此,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人存在的最基本的生活方式。礼能使人得以和立,船山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人需要通过教、修、习等方式以和立。推究能使人和立的背后原因在于礼以敬为本则心安而身泰。礼中之敬是保持人身心和谐的必备因素,由敬达礼与礼行敬道,内敬则外必和。故此,有礼,则心怀敬意,外必和。可见,礼是人之身心和谐的必备因素。“夫言必以义,行必以礼,所与者必正,乃君子立身之道。”[9]270可见,礼与人之身心和谐相契,礼乃人之身心和谐的“调节器”。
礼与人之身心和谐相契,是通过礼对个人行为的和立以及礼对人际之间的调适凸显出来的。从个人角度来说,礼能养心、顺情,亦能和性;从个人立身的角度来说,敬乃礼之本,由敬则可达礼,礼以敬为本则心安身泰,内敬则外必和。礼与和相契合的路径在心、敬、礼、和四者中实现,实现路径是心(动力)→敬→礼→和。礼之和合哲学价值不但在个人身上体现出来,还表现在礼能调适人际之间的关系以利和,“礼行而兴让,则争怨无自起”[10]1550。就个体而言,人行礼,则有让,人之内心世界将不会处于矛盾与冲突当中;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以礼待人,则“让”之德亦风行天下,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即自然消停,和谐可至矣。可见,通过礼与人之身心和谐是相契的,继而可以推演出礼与人际和谐相契,礼与社会和谐相契。
在探讨礼与人际和谐、礼与社会和谐相契合之时,我们始终坚持由内而外的逻辑理路:由礼与内心世界的和谐相契,以礼立身实现礼与人之身心和谐的相契,推演到以礼调适人际之间实现礼与人际和谐相契;礼之和合哲学价值遵循的是由个人和立到群己、群际之间的和处;礼与身心之和、群际之和相契合,契合的路径通过礼之价值的凸显,礼与和相契合的内在途径表现为礼以和爱。
礼之调适能有效促使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内在的因素在于礼能有效调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立和。船山曰:“礼者,复吾心之动而求安,以与事物相顺者也。”[4]66船山此言,直陈礼与和谐相契合。当然,礼与人际和谐相契合的内在因素在于礼是以仁爱作为内在要素的,无仁爱之心的人,亦不能以礼待人,“安仁则私欲净尽,天理流行,中心惨怛,自行乎其所不容已,圣人仁覆天下之本也”[10]1329。故此,以礼调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内在因素在于礼之后的仁爱精神使然。船山曰:“仁则必根心之惨怛以立爱,而后可以任重而行远。”[9]1328直陈礼与人际和谐相契合。此外,仁与礼之间是相互关系表现为仁乃礼之本,礼则是仁之用。可见,以仁立爱,能有效促使人与人之间均能以礼待之,并因之而有效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本仁行礼则致和,礼与人际和谐相契合的内在依据在仁。
人间有敬,继而有礼,有礼则有爱。故此,人际之间的和谐通过礼以实现相互之间的和爱。在礼以和立之外,礼以和爱的外在表现为兼爱与合宜。所谓兼爱,则以“仁”为核心,即本仁行礼,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代际和谐与代内和谐;爱不但表现为人世间的和爱,还表现在人对自然之间的和爱:以礼对待我们的自然,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礼以兼爱,最终还要合宜,这即是我们所说的礼以和爱利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以礼待人,则仁在其中,礼与人际和谐相契合。同时,如若我们也能以仁爱之精神礼待自然,则亦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将天人合一规约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当代社会基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紧张而提出的旨在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的哲学话语。将天人合一简单地规约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学术界表现出怀疑论、独断论的倾向。王船山从哲学本体论的视角,提出了太和乃万物和谐之始,太和纟因缊以致万物之和,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宇宙万物之和的动力因在于天命之和。从本体论层面来说,人世间本应该是和谐的,但人由于智能之“巧”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因此,船山提出以仁爱精神礼待自然,方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船山消解了传统关于天人合一规约为人与自然和谐的独断论、怀疑论,从哲学层面解答了天人合一即是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问题。可见,船山提出以仁爱之精神礼待自然,并因此而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以仁待物,礼待自然,人与万物必然能和谐相处,使人与自然“和而不相悖害”[11]5-11。可见,船山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建立在人礼待自然,以仁爱之精神对待自然的前提与基础之上的,礼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相契合的。
当然,无论是礼与人之心、性、情之内心世界的和谐相契,还是礼与人之身心之间的和谐相契,还是礼与人际之间的和谐相契,抑或是礼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契,这种相互契合的基本要求,即在于我们所说的“合宜”,也即我们所说的“义”,因为“行焉而各适其宜之谓‘义’”[10]1164。礼以义气,义以礼伸,义立礼行以得和。也就是说,以礼之调适并实现礼与人之内心世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契,礼之调适要建立在合宜的基础之上,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船山视域中的政通人和之气象。
政通人和,是船山视域中以礼之调适并实现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船山所构建的和谐社会,总体遵循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顺序,即由内而外的和谐,由个人和谐到人际和谐,人际和谐到国家和谐,再到普世和谐的。具体说来,即由礼之调适人之心、性、情的和谐,到以礼立身的个人和谐,过渡到仁以行礼以致和与义立礼行的人际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最后到以礼治政的普世和谐。船山所构建的和谐社会,主要目的在于以礼和政,并以此实现普天之下的和谐,是“故礼行政立而无不宜也”[10]566。可见,船山强调礼政,如此则能实现政通人和。在礼之调适并化解人之内心世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与冲突之后,船山凸显出以礼和政,并由此成乎平治之气象。由此,船山和谐社会的构建于此可以说是其较高境界,即最终为实现礼宜乐和的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因此,以礼和政以成乎平治之气象,并因礼之调适而礼行政立无不宜和,“礼所以运天下而使之各得其宜”[10]535。礼与政通人和相契合。
综上所述,《论语》中有子提出的“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将礼之和合价值简单、独断地描述出来,但对礼何以致和缺乏必要的论证与说明。船山倾向于对礼之用何以致和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与说明,对礼何以致和的礼之和合哲学价值的阐释既明且备。主张礼与“和”契合,内在理路是由内而外,即由礼与人之内心世界的和谐相契,到礼与个人身心和谐的相契,到礼和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和谐的相契,再到礼和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和谐的相契,到礼与最高类型的政通人和相契,凸显了船山之礼的价值中的和谐性因子。在此基础之上,船山开启了和谐社会建构的崭新路径,即礼与和谐社会相契合的路径,实现了礼之和合哲学价值的开新,也实现了和谐社会建构路径的价值开新,开创了一条与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的和谐观实践路径不同的另一崭新路径。船山之和谐社会的实现,始于船山礼与和谐相契合的逻辑起点。船山之礼与和相契合的四个基本点,是船山对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的进一步深入与发展,凸显了船山关于礼之和合哲学价值的返本与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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