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颖睿
(内蒙古财经大学 人 文学院,内蒙 古呼和浩特 010050)
汉语特殊句式主要包括“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存现句、双宾语句等,本文将讨论的重点放在“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这四种特殊句式。
蒙古族大学生汉语特殊句式,主要是从语法层面的句型角度进行讲授。如,构成“把”字句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句法条件:1.进入“把”字句的动词应该是动作性较强的行为动词,表示心理、存在、趋向的动词一般不能进入“把”字句;2.是及物动词,具有处置性;3.这些动作性极强的及物动词在进入“把”字句时,前后一般有其他成分,状语、补语、宾语、重叠、动态助词。动词不能是光杆动词。
这样的讲授方法有积极的作用,可以帮助学生从形式上对“把”字句以及其他特殊句式有清楚的认识。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非常明显。比如下面的“把”字句就不符合上述“把”字句构成的句法条件。
(1)怎么把个嫌疑犯跑了?
(2)她刚死了丈夫,偏偏又把个孩子病了。
(3)这件事把人愁成啥了。
(4)她把没过门的儿媳妇喜欢得没法儿。
(5)他第一眼就把我爱上了。
(6)把标准降低,及格的就会多一些。
这些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并不符合“把”字句构成的句法条件。例(1)、(2)中的动词是不及物动词。例(3)、(4)、(5)中的动词是心理动词,例(6)中的动词是光杆动词。
而这样的问题是句法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要想解释清楚这样的问题,必须让学生认清这类句式所要表达的语义。因此,汉语特殊句式应加强语义层面的教学,语义可以解释不符合语法形式等多种语言现象。
以“把”字句为例,从语义层面来解释上述不符合句法规则的“把”字句。
(1)怎么把个嫌疑犯跑了?
(2)她刚死了丈夫,偏偏又把个孩子病了。
这两个“把”字句中的动词表示的意义都是不受意识控制或控制较弱的。从情感上是说话人不希望发生的、出乎意料的事情。例如“病”这一动作是不受意识控制的,如果可以控制就不会生病,通常情况下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事情。这两个句子表达的都不是句子主语期盼的结果,产生的变化也不是主体有意识的积极行动造成的,这一类“把”字句中的动词具备[+不可控义]。
(3)这件事把人愁成啥了。
(4)她把没过门的儿媳妇喜欢得没法儿。
以上两个例句中的动词是“愁、喜欢”,是心理动词,在一般“把”字句中,它们是不能作谓语的。但是从总体上来说,这些动词表示的状态和变化都是由一定的主动的原因致使,表示某一事件致使产生了某种情况或变化,句中的动词必须要有主动积极的缘由、动因才能发生。例如,“愁”必须是有可愁的事情,才能使“愁”的状态产生;“喜欢”必须是有喜欢的东西才能显露出来。因此,这类“把”字句中的动词必须具备[+使让义]特征。
(5)他第一眼就把我爱上了。
这一例句中的谓语动词是“爱”,是表示心理活动的心理动词。“爱”这类心理动词本身也可以表示人所具备的一种心理状态,“爱”一定是在爱的心理行为发生后成为人的一种持续的心理状态,而不是短暂的一个爱的动作就结束了。因此,这类动词具备 [+状态义],是在某种动作作用后呈现一种常态。同时,句子中的“上”强调某一事件的开始并持续,这就加强了谓语动词的[+状态义],为“爱”提供了进入“把”字句的语义条件。
(6)把标准降低,及格的就会多一些。
这一例句中的动词以“光杆动词”的形式进入“把”字句,但它们符合汉语的语感。对这些动词的构词方式进行分析会发现,这些动词的内部结构本身就已经包含动作及动作的结果。“降低”,“降”的结果是“低”。因此,这种动词本身就已经表达了对受事的影响,这种影响性是自足的,不需要其他词来补充其语义。所以这一类动词进入“把”字句是凭借[+自足义]的语义特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谓语动词不符合句法规则,但在日常交际中仍然使用,并且符合汉语语感的特殊句式有很多,这类句式应该从动词的语义特征入手进行解释。因此,在教学中,除了进行语法层面的句型教学,还要引入语义特征层面的分析。
以“被”字句为例,“被”字句的句法形式可以用N1(受事)+被+N2(施事)+VP概括,其中N2根据语境可以省略,N1是动作的承受者,不能省略。同时动作的受事也是感情色彩的承受者。
(7)历史证明,不利于人民的人最终将被人民唾弃。
(8)他被表彰为航天英雄。
以上两句中动作的受事是N1。“唾弃”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N1“不利于人民的人”,“表彰”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他”。同时,N1也是感情色彩的承受者。
但有些“被”字句的受事不一定是感情色彩的承受者。这样就出现了句法的受事与语义的受事不一致的情况。如:
(9)汽车被他蹭掉了漆。
(10)饭被煮糊了。
(11)你被地主害死娘,我被土豪害死爹。
(12)错误终于被纠正了。
(13)敌人被我们消灭了。
(14)他的建议完全被大家接受。
例(9)句“蹭”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N1“汽车”,但感情色彩的承受者不是N1,“汽车”是无生命体,因此不会有感情体验,而这种消极感情色彩的体验者是N1的所有者。相同的情况还有例(14)句,“接受”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N1“建议”,但积极感情色彩的承受者是N1的提出者。
例(10)句“煮糊”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N1“饭”,但感情色彩的承受者不是N1,“饭”是无生命体,因此不会有感情体验,而这种消极感情色彩的体验者是与N1有关的相关者(吃饭或做饭的人)。相同的情况还有例(12)句,“纠正”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N1“错误”,但积极感情色彩的承受者是与之相关的人。
例(11)句“害死”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爹”、“娘”,但是这种消极感情色彩的承受者不仅是N1,还包括与N1相关的“你”、“我”。
例(13)句“消灭”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N1“敌人”,但积极感情色彩的承受者却是N2“我们”。
句法的受事与语义的受事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只从句法形式上解释“被”字句是不够的,只有让学生认识清楚这种不一致的情况,才能全面认识“被”字句。
以连动句为例,对连动句各个连动项之间存在的语义关系的分析,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1]:
1.VP1与VP2之间有动作的先后关系,即VP1和VP2表示的动作或事件在时间上有先有后、互相衔接、接连发生。2 VP1说明VP2的动作方式,VP1后往往有“着”。3.VP1和VP2表示动作与其目的的关系,即VP1表示动作,VP2是该动作的目的。4.VP1和VP2表示动作或事件之间有因果关系,一般是VP表示原因,VP2表示结果。5.VP1和VP2表示互补关系,两者互相补充、互相说明。6.“有”字型连动句,“有+VP”往往表示条件、能力和动作的关系。
但通过观察大量的连动句,笔者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连动句的连动项之间的语义关系并不是单一的,其语义关系往往比较复杂,通常表现为一个连动句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义关系。如:
(15)打电话报警。
(16)他骑车去上学。
(17)我打电话安慰她。
(18)我淋了雨生病了。
(19)他最近有时间收拾屋子了。
(20)我买房子买贵了。
以上例句中,例(15)句是先后关系与目的关系并存;例(16)句是方式关系与目的关系并存;例(17)句是先后关系方式关系与目的关系并存;例(18)句是因果关系与先后关系并存;例(19)句是条件关系与因果关系并存;例(20)句是补充说明关系与先后关系并存。
由此可见,连动句的连动项之间的语义关系并不是单一的,只有对连动项之间的语义关系进行多方面考察才能全面准确理解连动句。
以兼语句为例,目前兼语句的分类主要是按照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VP1)的语义类型进行分类。
1.“致使”类兼语句。这种句子的VP1具有使令意义,能够引发后一个动词表示的动作,是典型的兼语句。这类兼语句常用的动词有:使、叫、让、派、请、求、托、逼、催、催促、命令带领、培养、选举、推荐、吩咐、促使、发动、组织等。致使类兼语句又可分为“致让义”、“使让义”、“允让义”、“帮让义”四个次范畴。“致让义”兼语句是指某种特殊的客观情况作为致体作用于使体而使其发出某种动作或产生效应的兼语句。“使让义”兼语句是指致体的主观愿望作用于使体而使其发出某种动作或产生某种效应的兼语句。“允让义”兼语句是指致体允许、放任或禁止、妨碍使体发出某种动作行为或产生某种效应的兼语句。“帮让义”兼语句是指致体有意识的行动作用于使体而使其共同行动的兼语句。
2.“喜怒”类兼语句。用于这类句子的动词通常是表示喜欢、感激、厌恶、怨恨等感情的心理动词,没有使令义。
3.“称呼”类兼语句。用于这类句子的动词有认、称、称呼、追认、封等。
4.“有无”类兼语句。这是兼语句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常用的动词:有、无、没有、剩、留等。
5.“V给”类兼语句。这类句子的VP1一般是具有“交给”意义的动词,这些动词一般可以带双宾语。
兼语句中存在两个谓语动词VP1与VP2,它们之间存在多种语义关系,只以VP1为标准进行分类显然是不全面的,而且五种类型的兼语句中VP1与VP2之间确实存在不同的语义关系。因此,除了从句法构成角度介绍兼语句,还应该向学生讲清兼语句中VP1和VP2之间的语义关系。
(21)大雪致使交通瘫痪。
(22)他陪同领导参观。
(23)单位借给我一间办公室住。
(24)学校允许他提前毕业。
(24)她有个女儿在美国留学。
以上句子中的VP1与VP2之间都存在一定的语义关系。例(21)句中VP1“致使”表示因果关系,一定的原因导致结果VP2“瘫痪”,是因果关系兼语句;例(22)句中VP1“陪同”是VP2“参观”的方式,“参观”是有人“陪同”参观的,是方式关系兼语句;例(23)句中VP2“住”是VP1“借给”的目的,“借给我一间办公室”的目的是让“我”“住”,是目的关系兼语句;例(24)句中VP1“允许”是VP2“毕业”的前提条件,“毕业”是学校“允许”才能毕业,是条件关系兼语句;例(25)句中VP1“有”和VP2“留学”是在共同陈述一种客观事实,“有个女儿”,这表示一种客观存在,“女儿留学”同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存在关系兼语句。这样,就顾及到兼语句中出现的所有动词,这样的分析更加全面。
综上所述,在蒙古族大学生汉语特殊句式教学中,不能仅仅局限于从句法层面教会学生特殊句式的结构形式,还应该从语义层面入手,这样可以解释不符合语法规则的语言现象,解释特殊句式的感情色彩指向问题,解释特殊句式多种语义关系并存问题,对某些特殊句式进行多角度分类。汉语特殊句式的语义层面的教学可以弥补句法层面教学的不足,引导学生深入认识这一语言现象。
[1]陈昌来.现代汉语句子[M].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
[2]赵世芳.致使类兼语句的分类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08.
[3]范颖睿.“把”字句谓语动词的语义特征[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