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琼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维吾尔族民众信任的权威格局分析
——以四个地区个案为基础的实证研究
殷琼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权威格局是各种权威要素因地位差异构成的功能互补的社会秩序协调机制,对权威格局的研究是从合法性角度对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具备的民众基础的考量。调查结果显示:新疆社会政治稳定具备牢固的维吾尔族民众基础。维吾尔族民众信任的权威格局中,以领导干部为代表的法理型权威在个人和社会事务两个领域普遍受到信任,占据权威格局的主导地位,辅之以在社会事务方面越来越受到信任的知识能力型人才代表的新型权威。经济愈发达的地区,情况愈是如此。宗教人士所代表的传统权威能够发挥的作用主要局限在社会事务领域中的道德规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作用相对更大。
维吾尔族;权威格局;地位差异;功能协调
权威,同价值观念、社会规范、法律等要素相协调,共同建构社会秩序。正如韦伯所说,任何一个社会都要依靠一定的秩序来维护它的存在,这种秩序不是自发的,而是以一种命令—服从的关系来建立的,即通过权威角色的扮演和对权威的信任来实现的。因而对权威体系的研究即是从合法性角度对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具备的民众基础进行的考量。新疆是多民族地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受到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人对新疆社会政治稳定的民众基础的信心。维吾尔族是在新疆人口占比中最大的民族,通过对维吾尔族民众信任的权威格局分析,能揭示新疆社会政治稳定的维吾尔族民众基础,有助于统一认识,充分发挥各种权威的影响力,推动和谐、高效的权威格局的不断完善。
(一)权威格局的形成及实质
1.权威格局的形成。权威要素的分类有多种标准,韦伯根据权威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的不同而将权威分为传统权威、卡里斯马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卡里斯马型权威是社会不稳定时期的代表,在稳定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通常是经济、文化领域的传统权威,或者政治权威代表的法理型权威。[1]
需要指出的是,权威格局不等于权威要素,也不是不同要素的简单构成,而是各类要素因地位和功能差异而形成的有机构成。不同社会发展阶段,都会同时存在多种权威类型,但总有一种占据主导地位,两种(或以上)处于次要地位,由此构成不同类型的权威格局。在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传统社会中,传统权威占据权威体系的主导地位。18世纪60年代以来,人类先后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摧毁了传统权威的社会基础,理性而不是习俗成为主宰社会秩序的力量,法理型权威开始占据权威体系中绝对主导的地位。第三次工业革命最终把人类带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这个发展阶段,权威体系有了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民众对知识分子的信任度越来越高。
2.权威格局的实质。地位差异决定了各种权威要素之间既竞争也相互关联。所谓竞争,是指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总有一种权威要素占据权威体系的主导地位。相互关联是指不同权威要素之间存在某些价值关联,为功能互补的权威体系的建构奠定了基础。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趋势下,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思想中,孔德提出“要解决结构分化带来的整合问题,政府行为必须不仅仅是‘物质的’,而且也必须是‘精神的和道德的’。”[2]腾尼斯在《社区和社会》中指出,从中世纪向现代的整个文化发展就是从“社区”向“社会”的进化,是从表现情感、风俗、宗教的力量的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建立起的人群组合,向通过权力、法律、制度的观念组织起来的机械合成体的过渡。涂尔干认为尽管社会分化将会带来社会整合取决于受“契约”规范的功能型联系的社会单元的发展,以及社会单元内部行为以具体规范为根据的合法化,但总有一种“道德成分”或契约的“非契约性”基础的存在。规范不仅仅是功利性的和工具性的,它们与普遍价值和信仰有关,从而为行动者提供一种共同的前提和假设。[3]法理型权威与普遍价值和信仰有关,因而为其他类型的权威提供了一种共同的前提和假设,成为多元文化社会中各群体协调行为的价值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威体系不是要素的简单组合而是一种有机构成。
(二)权威格局的演进分析
1.传统权威——法理权威。从权威格局的产生和发展来看,任何现代社会中法理型权威都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从中国的历史来看,“宗族秩序和社会秩序,宗族权威和公共权威在历史发展上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当社会秩序与公共权威以强势长驱直入的时候,宗族秩序及权威就弱化,甚至被消解,反之,就有所恢复和抬头。”[4]新中国成立之前,礼治的主体——传统的宗族道德权威占据社会秩序协调机制的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之后,政治权威凭借人们公认的威望和影响,形成一种强大的整合力。这一时期,人民公社普遍建立,“增加了国家和共产党的直接影响,扫除了基于财产和地方积累起来的权力和权威,把对血亲的忠诚转向对新发展起来的法人团体即集体的忠诚”。[5]尽管“族老在近代以来的地位和权威在很多村落宗族中都减弱了,但是仍为主导范式”。[6]目前,中国社会尽管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现代化阶段,但是传统的血缘纽带并没有完全破裂,血缘关系在地理闭塞、经济欠发达的部分地区甚至仍是首要的社会联系纽带,为传统权威功能的发挥提供了社会基础。比如李明照对福建省塘东村30个住户进行的社会互助抽查结果显示,在包括财政支持、关系支持、劳力支持和信息支持的农村互助中血缘关系仍起着主导作用,友缘和业缘尚处于次要地位。[7]在皖北Z村,“尽管诸如宗族等血缘纽带的传统权力的文化网络遭致很大的破坏,但维系Z村的伦理秩序、熟人关系的基础依然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也是与Z村处在多重制度的约束之下有很大的关系。Z村村民受到国家的正式制度——乡镇干部、村干部及国家正式法律规范等约束的同时,还受到非正式制度——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伦理、道德、习俗及惯例等传统情感因素的约束。”[8]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宗教人士是传统权威的一个典型代表。“政府权威在维护社区秩序和稳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宗教权威作为传统权威主要体现于生活方面,在秩序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功能,而加强基层政府权威和继续发挥宗教权威的传统功能是促进地区发展的途径。”[9]“现阶段川西、藏东地区民众的法律观念和国家的法治意愿之间尚存在某种程度的疏离,借鉴传统机制中充分协商及宗教伦理约束等手段,有助于完善现行机制。”[10]维吾尔族是新疆人口占比最大的民族,主要信仰伊斯兰教。马大正指出:“宗教与世俗权力分离是保持新疆稳定的基础。”[11]但在社会生活领域,以宗教人士为代表的伊斯兰教依然在社会协调机制中占据一定位置。[12]
2.传统权威——法理权威——新型权威。新型权威要素——“能人”在社会政治、经济和道德方面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协调力。[13]正如胡鸣铎和牟永福指出的,“中国农村社会事实上存在着两种秩序和力量:一种是官制秩序或国家力量;另一种是乡土秩序或民间力量。但是,由于缺乏行政隶属关系,实际上前者的这种垂直权力结构在乡村社会是根本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垂直与平行相交的权力结构,即包括街头官僚、乡村精英、权威人物、能人等几种权力主体的模式。在这种权力结构模式下,虽然他们处于中国权力体系的最末端,但是却在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搭起了一座通向信任的‘桥梁’。”[14]与此同时,在经济领域领先发展的能人所能发挥的帮助和带动作用也逐渐获得民众认可,并最终使他们在政治上获得更多的话语权。[15]
因而从构成要素上看,当前中国主要的权威要素主要有以领导干部和社会制度为代表的法理型权威、以族老或宗教人士为代表的传统权威和以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为代表的新型权威三种。从有机构成的角度看,法理型权威占据主导地位,其他权威类型占据辅助地位。
(一)研究方法与内容
本文以新疆维吾尔族民众信任的权威格局中,“法理型权威、传统权威和新型权威三种权威要素在个人和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差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差异是否会对权威要素地位差异产生影响”这两个问题展开研究。
1.样本选择。考虑到新疆经济发展水平北高南低的实际情况,在调查对象的选择上北疆和南疆各选择两个地区,北疆按经济发展水平从最高到最低选择乌鲁木齐市和伊宁市;南疆选择喀什市和莎车县。本文拟通过4个个案比较,进一步明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维吾尔族民众权威信任体系产生的影响。
2.研究方法。本文选取4个地区个案,通过发放问卷搜集第一手数据资料,对维吾尔族权威格局进行研究。问卷的发放主要采取多阶段分层抽样方式,即在4个地区个案中首先选取维吾尔族民众所占比例最高的街道,然后随机抽取其中某一个或两个社区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的时间为2010年6月至8月,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喀什市和莎车县等4个地区共发放问卷900份,回收有效问卷773份,分别为173份、236份、124份和240份。
3.研究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法理型权威在两个层次上的认同度的考量,以确定其在权威格局中的地位;二是对传统、法理和新型权威等三种权威要素在个人和社会事务两个领域的功能差异比较,以进一步分析权威格局的有机构成;三是对比三种权威要素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4个地区的地位和作用,以揭示经济发展水平对权威格局的影响。
对法理型权威在两个层次上的认同是指基层政治认同和高层政治认同,前者是在基层民主制度的实践中产生的对法理型权威的初级认同;后者是个体对各种途径获得的资料经整理后产生的,是对社会制度的综合理解和判断,属于高级认同。本文主要通过调查问卷中的几个问题来反映。一是“你在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成员时的态度”,这一问题可反映民众的基层政治参与热情,即民众对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认同。二是“对于目前社会的状况,你的态度是什么”,这一问题体现民众对社会制度的综合判断,反映高层政治认同度。三是“你认为暴力恐怖活动对新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维吾尔族民族形象、人才流失和个人收入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一问题则可从侧面反映民众对当前社会制度的认同,间接反映高层政治认同度。
对三种权威要素在个人和社会事务两个领域的功能差异比较主要用问卷中的4个问题来反映,即“个人或家庭发展遇到困难时的求助对象”、“个体与周围人发生矛盾时的求助对象”、“有关本民族的发展问题”和“发现本地社会中的不良社会风气时的商讨对象”(以下均简称为求助对象)。
(二)调查结果分析
1.民众的基层政治认同度和高层政治认同度较高。主要表现为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比较高。在“你在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成员时的态度”这一问题上,维吾尔族民众选择“认真投票”以及“认真投票并拉选票”的人占64.9%,选择“认真投票”的人占32.7%,选择“随便投票”的人占28.7%,而持其他态度的人占6.4%。在“对于目前社会的状况,你的态度是什么”这一问题上,“保持现存社会”、“逐渐推进改革”、“快速变革”和“其他”这4个选项被选的比例分别为7.1%、59.6%、2.7%和30.6%。前两个选项合计占66.7%,这说明民众对总体的社会制度普遍认同。在对“暴力恐怖活动对新疆社会各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的问题上,民众亦有普遍的、明确的认识。其中,暴力恐怖活动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形象产生的负面影响,民众感触最为深刻,在这两个方面,选择产生“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的民众分别为55.6%和58.1%(详见表1)。
表1 暴力恐怖活动负面影响评价表 (单位:%)
2.三种权威在两个领域的地位差异明显。在个人事务领域遇到问题时,大多数人首选的求助对象依然是亲朋好友,其次为以领导干部为代表的政治权威。在社会事务领域,政治权威和知识能力型权威受到高度信任,且前者的地位高于后者,但地位差异较小,这意味着知识能力型权威可能在社会事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宗教人士的地位排在第三位,且与前两者差距较大。具体表现在遇到两个领域的四类问题时,政治权威被选的平均次数约为177次(约占23.8%);知识能力型权威被选的平均次数约为175次(约占23.5%);宗教人士被选择的平均次数约为35次(约占4.75%)。
具体统计结果如下:(1)在个人生活遇到困难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求助的次序依次为亲朋好友、领导干部、有知识和有能力的人以及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 44.8%、12.7%、5.5%和0.5%,其他对象占36.5%。(2)在个人与周围人发生矛盾的时候,求助次序同上,所占比例依次为53.7%、20.4%、17%和2.7%,其他对象占6.2%。(3)在涉及民族发展的问题时,求助次序依次为领导干部、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亲朋好友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依次为32.4%、36.6%、18%和2.6%,其他对象占10.4%。(4)在发现社会不良风气时,求助次序依次为领导干部、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宗教人士和亲朋好友,所占比例分别为29.7%、34.9%、13.2%和13%,其他对象占9.2%。综合地位排序如表2所示:
表2 三种权威要素综合地位对比表
3.经济发展水平对领导干部和知识能力型权威的地位产生显著影响。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与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的功能地位随着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发生变化,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的民众对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的信任度越高。具体数据如下:
(1)在个人遇到困难时,求助次序依次为其他对象、亲朋好友、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领导干部和宗教人士。莎车县受访者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对领导干部最为信任,比其他地区都高。乌鲁木齐市受访者求助次序依次为亲朋好友、其他对象、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和领导干部,所占比例分别为69.9%、26%、2.9%和1.2%,没有人求助宗教人士。伊宁市受访者的求助次序和乌鲁木齐市受访者相同,所占比例分别为49.6%、28.9%、14.5%和7%,同样没有人求助宗教人士。喀什市受访者的求助次序为其他对象、亲朋好友、领导干部、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49.1%、33.1%、8.9%、8.1%和0.8%。莎车县受访者的求助次序同喀什市相同,但所占比例不同,分别为45.4%、26.6%、22%、4.6%和1.4%,求助领导干部的比例比喀什市高出13.1个百分点。Pearson Chi-Square值为109.723,显著性小于0.05。总体来看,在这个问题上,领导干部的功能地位明显高于有知识有能力的人(见表3)。
表3 个人遇到困难求助次序地区对比表
(2)在当个体和周围人发生矛盾时的求助对象这一问题上,经济发展水平对权威要素的地位产生明显影响。表现在4个地区民众在这个问题上的求助次序同上。具体看,乌鲁木齐市受访者求助的次序依次为亲朋好友、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其他对象、领导干部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69.9%、15.6%、8.1%、4.1%和2.3%。伊宁市受访者求助次序依次为亲朋好友、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领导干部、其他对象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49.8%、22.1%、21.3%、3.8%和3%;喀什市受访者求助次序依次为亲朋好友、其他对象、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领导干部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 65.3%、13.7%、12.9%、4.9%和3.2%;莎车县受访者求助次序依次为亲朋好友、领导干部、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其他对象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39.7%、39.3%、15.2%、3.3%和2.5%。Pearson Chi-Square值大约为123.945,显著性小于0.05。总体看,对于这个问题,受访者对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的功能地位的认可度略高于领导干部(见表4)。
表4 个体和周围人发生矛盾求助次序地区对比表
(3)在民族发展问题上,经济发展水平对权威要素的地位产生明显影响。表现为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喀什市这3个城市民众的求助次序中排在第一位,领导干部基本排在第二位,只有莎车县民众在这个问题上依然首选领导干部,宗教人士仍然排在求助次序的末尾。具体看,乌鲁木齐市民众的求助次序依次为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亲朋好友、领导干部、其他对象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48%、20.8%、15%、13.9%和2.3%;伊宁市民众求助次序依次为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领导干部、亲朋好友、其他对象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依次为40.4%、31.1%、18.7%、7.7%和2.1%;喀什市民众求助次序依次为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领导干部、其他对象、亲朋好友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依次为46.8%、25.8%、16.9%、6.5%和4.0%;莎车县民众求助次序依次为领导干部、亲朋好友、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其他对象和宗教人士,所占比例分别为49.9%、21.3%、19.2%、7.1%和2.5%。Pearson Chi-Square值为94.458,显著性水平小于0.05。总体看,在这个问题上,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的功能地位高于领导干部(见表5)。
表5 民族发展问题上求助次序地区对比表
(4)在发现有社会不良风气时的商讨对象这一问题上,经济发展水平对权威要素的地位产生一定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更高的北疆两个城市即乌鲁木齐市和伊宁市民众更相信有知识有能力的人,而南疆的喀什市和莎车县民众更相信领导干部,求助宗教人士的比例比在其他问题上有所提高。具体看,乌鲁木齐市民众求助次序依次为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亲朋好友、宗教人士、领导干部和其他对象,所占比例分别为 49.1%、16.2%、15%、9.8%和9.9%;伊宁市民众的求助次序依次为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领导干部、宗教人士、亲朋好友和其他对象,所占比例分别为40%、26.4%、14.9%、11.9%和6.8%;喀什市民众的求助次序依次为领导干部、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其他对象、宗教人士和亲朋好友,所占比例分别为32.3%、27.4%、17.7%、14.5%和8.1%;莎车县民众求助次序依次为领导干部、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亲朋好友、宗教人士和其他对象,所占比例分别为46.2%、23.5%、14.3%、9.7%和6.3%。Pearson Chi-Square值约为89.767,显著性小于0.05。总体看,在这个问题上,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的功能地位略高于领导干部(见表6)。
表6 发现不良风气求助次序地区对比表
(一)结论
通过前文的分析,就维吾尔族权威格局而言,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法理型权威在权威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统计结果说明维吾尔族民众对法理型权威有较高的认同,表现在对基层民主制度、总体社会制度的普遍认可,以及对暴力恐怖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有普遍的、明确的认识,反映了法理型权威在权威格局中的主导地位。
2.三种权威的主要作用领域和相对地位各不相同。其一,领导干部在个人和社会事务两个领域的求助次序当中综合排名位于第一位,总体地位高于其他两种权威要素。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位相对更高。其二,和其他权威要素相比,宗教人士在两个领域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主要局限在社会事务领域中的道德规范方面,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作用相对更突出些。其三,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发挥作用的领域没有领导干部广泛,但总体地位仅次于领导干部。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部分领域,其可能发挥的作用甚至超过领导干部。
3.经济发展水平对权威要素地位产生显著影响。实证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对求助的权威要素类型存在显著影响,在两个领域里的四个问题上计算出的Pearson Chi-Square值分别为109.723、123.945、94.458和89.767,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经济发展水平会对权威要素地位产生显著影响,经济发展可能成为推动权威要素地位变迁乃至权威格局变迁的重要力量。
(二)几点启示
新疆虽然具有民族多元和文化多元等突出特点,但社会首要的和基本的特征仍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普遍特征。以政府为代表的法理型权威占据新疆社会政治生活的主导地位。尽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而且大多数维吾尔族民众有着对伊斯兰教的虔诚信仰,但是现代化带来的理性化影响是普遍的和客观的,宗教人士在当前新疆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低于法理型权威,相应地,知识和能力获得的信任越来越多。这种权威格局说明当前新疆社会政治受到维吾尔族民众的认可和信任,具有稳定所必需的群众基础。
但权威格局既是不同权威要素的组合,更是兼有竞争与关联关系的一种机制,具有动态变化的特征。因此,必须适时、动态理解几种权威的地位,以便充分合理地发挥各种权威的作用,形成高效的社会治理机制。今后应加强法理型权威占据主导地位的权威格局的制度建设。
1.巩固政府权威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各种权威要素之间发挥作用的领域各有区别,相互之间既存在关联也存在竞争。现实中知识能力型权威的地位虽不断提高,但不能取代政府权威的主导地位,因为前者是多元文化和多元利益的代表,后者代表着法理型权威,其高度抽象性的特征为多元文化和多元利益的协调奠定了价值基础。如果没有统一的价值标准,多元文化和多元利益就无法相互包容,冲突也就无法调解。领导干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他们的综合素质是影响法理型权威合法性基础的最为直接、最为重要的因素。为此,必须从干部录用、考核和晋升等几个方面完善制度建设。在干部录用环节更强调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提高干部在专业领域中的业务能力;在干部考核环节,引入社会组织作为体制外的评价主体,对干部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干部晋升评价指标,以加强社会对干部的监督,提高干部任用的透明度。
2.将知识能力型人才的参政议政纳入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中。从知识经济的时代特征看,随着科学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著,民众受教育水平越来越高,科学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将越来越受到民众认可,知识能力型人才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高。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深化和拓展看,社会组织将成为国家与个体沟通的重要桥梁,知识能力型人才是社会的精英分子,应当也必将是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力量与核心力量。从功利的角度看,知识能力型人才参与社会治理能够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政府权威的公信力,巩固政府权威的主导地位。为此,应当在权威格局的制度建设中,将知识能人型人才参与制度决策的人数、类型以及次数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并纳入政务公开程度的考核指标体系。
3.吸纳品德高尚的爱国宗教人士进入社区治理结构中。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宗教人士发挥作用的领域在缩小,但宗教人士在维吾尔族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会缺失,表现在宗教禁忌被普遍遵从,宗教仪式贯穿大多数人一生大大小小的各种节庆日、纪念日和习俗中。日常生活是文化的来源,而文化是制度的生态环境,必将对制度的运行过程、运行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应将爱国宗教人士作为多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的辅助力量之一,纳入社区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其社会利益整合、矛盾调解和道德规范的功能。需要注意的是,应当进行两种区分:首先,将有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爱国的、品德高尚的宗教人士与其他宗教人士进行区分;其次,将权威发挥作用的领域区分为公共权力和社会权利两个部分。社区治理结构中吸纳的宗教人士是其中爱国的和品德高尚的群体,他们的地位相当于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是代表社会权利的社会事务领域。
4.加强政治参与的法制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民主,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治参与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政治和制度保证,因而也是法理型权威的合法性来源。选举是政治参与最重要的途径,维吾尔族民众认真的选举态度既是对管理国家权利的认识,也是对法理型权威合法性的认可。应当完善选举制度,在程序上保证选举的公平和公正。应将选举制度这一民主制度的建设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杜绝贿选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还应当明确认识到包括知识能人型人才和品德高尚的爱国宗教人士在内的、处于辅助地位的权威要素在政治参与中的作用双重性。比如,河南路村的社区治理中吸纳了民间权威,但民间权威的作用却表现出两重性,这种两重性深刻体现在民间权威人物与村干部和普通群众之间所具有的交错关系上。一方面,在重要决策上,与行政权威相互依赖,形成紧密结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他们处于科层制权威之外,成为群众利益的代表,与普通群众一起反对村干部的某些举措。[16]因此,还必须加强各类辅助地位权威要素政治参与的法制化建设,在制度上确定各自的地位,有效划分各自的作用领域,明确区分相互的责任;构建沟通的长效机制,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沟通临时机制,确保在决策和执行政策之前共识的达成。
总之,各种权威要素地位和功能差异构成的权威格局适应并随生产方式的改变而改变。现代社会是现代化大生产、分工不断深化细化、网络快速覆盖、信息自由流动、民主和平等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的多元化时代,只有抽象程度最高的法理型权威占据权威体系的核心地位,才能为多元群体利益或矛盾协调提供价值基础;同时还应有其他权威类型的功能互补,这样才能形成稳定又高效的协调机制。换言之,稳定又高效的社会秩序协调机制是法理型权威代表社会秩序中的正式制度和其他权威类型代表非正式制度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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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小昆】
An Analysis of Authority Pattern Trusted by Uyghur Peop le——Based on An Empirical Study Carried out in Four Regions
YIN Qiong
(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Urumqi830012,China)
Authority pattern is a kind of socialorder coordinationmechanism that is functionally complemented,the research on which is tomeasure the necessary popular base for social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from a legitimacy perspective.One of the focuses of the study is to compare the status and role of the three authoritative elements in two areas of personal and social affairs.The second is to reveal the economic influence on authority pattern through examination on each position and role of the three authoritative elements in four regional cases at different level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third is to propose solutions.The survey results show that legal authority are generally trusted in both personal and social affairs and occupy the dominant position in the Uighur people trusted authority pattern.Knowledgeable and capable people as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new authority occupy a secondary position and aremore and more trusted in socialmatters.In contrast,the traditional authority can play a very limited role largely confined to shapingmoralbehavior in Social Affairs.Therefore,the dominance of the legalauthority should be consolidated;knowledge capacity talents should be inspired in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patriotic religious people with high moral character should be absorbed into community governance structure to improve the Uighur trusted authority pattern.
the Uyghur nationality;authoritative pattern;differences in status;functional coordination
10.16713/j.cnki.65-1269/c.2014.02.002
C912
A
1671-9840(2014)02-0068-08
2013-12-1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研究”(项目编号:09CSH016)
殷琼(1973—),女,法学博士,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