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亟待加强
——对如何贯彻《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预算改革要求的思考

2014-03-09 07:23孔海涛
财政监督 2014年33期
关键词:公共财政财税科目

●孔海涛

预算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亟待加强
——对如何贯彻《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预算改革要求的思考

●孔海涛

近期,中央审议通过了《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原则、思路和任务。按照《方案》要求,当前要重点推进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三个方面的改革。其中预算改革的任务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公开透明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方案》中进一步得到了强化,但公开透明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公开透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有效监督,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许多前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同步开展和落实。

一、加强政府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政府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是“公开透明”的有效性基础。如果基础性的会计核算工作不准确,那最后形成的政府决算信息只能是在虚假数据信息上堆砌起来的“花架子”,缺乏了真实数据支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决算报告就违背了初衷,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准确现象。如在政府收入方面,将基金收入列入一般预算收入、虚计收入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政府决算报告中还屡有出现;在支出方面,错列支出科目、错列支出期间的情况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些单位为了避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敏感性支出超标,将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在差旅费等其他科目中列支。这种核算的不准确现象,除了主观因素外,还有一些是由于相关人员的财政财务素养不扎实造成的。因此,要确保最终公开的政府决算信息真实有效,就必须加强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保证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使政府每一笔支出的核算与实际业务一致,同时通过问责、监督检查等机制的建设及在线记账系统等技术手段,确保最终形成的决算信息真实可靠。

二、增加政府预决算信息的有效性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预决算信息的有效性上,还存在不足之处,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利用政府的预决算等信息。这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渠道及公开的及时性上还有待提高。

(一)内容方面

在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预决算支出中,按照功能分类可分为类、款、项三级科目,按照经济分类,则可分为类、款二级科目,对于公众来说,这种按科目归集的方式虽然可以掌握政府的整体支出情况,但是却无法了解更为详细的支出信息。因此,在技术条件较为成熟时,应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层次,使每一笔支出都有明细的内容可查,都能够对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可以从财务报告等政府会计信息中获取各自需要的关于政府收入、支出、负债等情况的详细信息。

(二)渠道方面

政府对预决算等信息的公开,除了通过报纸、政府文件等方式外,也应通过各类网络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公开,使各个行业、不同阶层的群众都能有机会及时了解政府的相关信息。

(三)及时性方面

一些部门的预决算在公开的及时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个别部门往往以涉密为由,不断地拖延公布日期,给公众解读部门预决算信息造成了不少麻烦。政府预决算信息可以反映出当前政府支出的重点方向,是事关群众生活的大事,如果及时性不能保证,群众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相关信息,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政府支出事项由于沟通不及时,而出现一些社会问题。这种拖延的做法,实际上是缺乏公共财政观和为民负责的态度。今后,应当进一步明确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同时通过督导考核等措施,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建立考核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提高社会公众的公共财政素养

当前,随着广大群众公共财政意识的增强,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关注度也在逐步提升,但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公众整体的公共财政素养还有待提高,必须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公共财政监督的自觉性,以便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力。

(一)提高公众关注信息的全面性

当前,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监督的重点还停留在“三公经费”等支出范围内,而对其他一些和民生支出关系更大的支出项目合理性的监督力度还不够。如一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是否合理,民生支出的规模是否达标等等,在这些领域往往由于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因而受关注度不够。为了提高公众的公共财政素养,今后应从全面读懂政府预决算报告开始,逐步引导公众对公共财政绩效的关注,不断提高公众公共财政监督的自觉性,实现政府预算在实质上的“公开透明”。

(二)提倡合理的诉求表达方式

部分地区的群众在对政府一些支出存在不同意见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通过正常的渠道无法表达诉求,往往采取一些较为激烈的手段,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在提高群众公共财政意识的同时,也使群众了解正常的诉求表达渠道,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合理的表达自己在公共财政方面的诉求,使政府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的收到反馈信息,以便更好地调整政策。■

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综合监管处)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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