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回顾上一个十年,中国教育发展迅速,但其中有两个大问题:第一,教育严重行政化;第二,教育功利化。
在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中,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包括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考试升学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五大改革思路,充满亮点。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其中包括四大改革方向,这一次的改革目标包括——
第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校、重点班。而事实上,这一细则在200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中早已明确。
第二,在高考改革方面又一次提到“推进考试招生分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新模式”。尤其明确细致地强调高考减少统考科目,实行文理不分科,英语科目实行一年多次考,发挥学业水平测试的作用。
第三,推进“管、评、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这是对《纲要》改革的进一步重申。
第四,推进院士遴选与管理制度改革,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由于院士评审、管理严重利益化,改革遭遇利益阻碍。
这些目标未来能否落实,还有待观察。
教育改革难以推进,原因在于,改革就是要求政府部门放权。以高考改革为例,核心在于推进考试、招生分离,打破考试、招生、教学一体化,实行“中学自主教学、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社会评价”。而如果实行这样的改革,其前提是政府将考试组织权交给社会机构,招生自主权交给大学,选择权利交给学生,每个环节都是放权的过程。其中牵涉政府部门的两个最核心的权力,招生计划审批权是教育部最为核心的权力。如果实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相关部门将面临撤销。另一方面,建立起学生自由申请大学的制度,学生不需通过教育考试院投档,该机构的投档权也将不复存在。由于涉及权力,推进改革困难重重。在此情境下,高考改革可能不会进行录取制度改革,无法推进考试和招生相对分离,而只能进行科目改革和分值改革。
目前基本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是,统考只考语文和数学两门,英语一年多次考,计入总分。学生用语数英三门成绩进行投档,全国各地实行“平行志愿”,学生通过成绩排序进行投档。等级考核是高考科目之外的其他六门科目,学生选择其中的一门或两门,成绩达到学校的等级要求后才能录取,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负担……产生此类结果的原因,在于学生的权利太少了。
因此要真正推进改革,核心是建立新的改革机制。教育改革方案须由地方人大和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而不是政府部门的单方决策。
改革既需要自上而下的力量,也要自下而上的参与。公民应具备参与和推动改革的意识。只有一线的教师、学生和身处其中的家长明确了自己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并且坚持捍卫自己的权利,学校依法办学,才能进一步增加公民权利,推进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