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国新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外番”,另有书作“外蕃”。该词在古代典籍中常有出现,其主要兼具两种意涵,一是指本朝直接管辖之外的民族地区。如宋代范仲淹于宋夏和战中上攻守二策,“鄜延路歩兵一万二千,兵三千。泾原路歩兵九千,兵一千。环庆自选马歩一万八千军。外番兵更可得七八千人。”[1]这里所谓的外番就是指杂处于宋夏两国政权之间的西北吐蕃部族。二是专指域外政权。如元代柯九思《丹邱生集》言:“凡诸侯王及外番来朝,必鍚宴以见之,国语谓之质孙宴。质孙,汉言一色,言其衣服皆一色也。”[2]此处的外番则是指与元廷相毗邻的海外诸国。由于地处岭南沿海,明清时期的广州是国家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因此,明清时期所修的广州府志对于海外诸番的活动多有记载,且如(成化)《广州志》及(乾隆)《广州府志》还专门设有“外番”“诸番”等门,集中记载海外番国事。可以说,这种体例设置方式,是在同时期其他地区所修府志中少有的。目前,学术界对于明清外番中西番的研究已有很多,如喜富裕《论明宪宗成化年间对西番朝贡政策的规范调整》《〈西域番国志〉与〈明史·番国传〉》《明代西番馆职司与史事述考》,等等。但是涉及海外诸番的专题研究则为数寥寥,现有成果仅见陈学霖《记外番之入贡中国之华籍使事》、邱炫煜《明帝国与南海诸番国关系的演变》等,而对于明清广州府志中所涉及外番史料,至今尚未能充分利用[3-6]。基于此,本文即专对明清广州府志中的外番史料加以梳理,并对其中一些议题展开研究,以期对此问题的持续研究有所助益。
现存广州府志主要有以下几部:明代成化年间吴中修、高橙续修、王文凤纂(成化)《广州志》;明代嘉靖年间由著名方志学家黄佐所编修的(嘉靖)《广州志》;清代康熙时期广州知府汪永瑞主持,杨锡震纂《新修广州府志》;乾隆中后期由张嗣衍修,沈廷芳纂(乾隆)《广州府志》以及清末同(治)光(绪)之际广州知府戴肇辰主持纂修的(光绪)《广州府志》。如前文所言,以上府志中,(成化)《广州志》及(乾隆)《广州府志》均专门设置有“外番”“诸番”等门目。至于其他几部府志,除(光绪)《广州府志》,因保存完整,可确知其所创设门目中的确不见有外番门类外。现存(嘉靖)《广州志》《新修广州府志》两志因均有散佚、缺损,且传世史料中也少有对二志的描述,故是否有专门设置则已不得其详。然而虽存上述遗憾,但是从以上各志其他门目文本来看,各志内容中实际也多有外番活动的记载,因此对这些材料的汇总仍有益于本研究。
据笔者统计,明修二志中所载外番名主要有以下一些:交趾、占城、林邑、扶南、暹罗、爪哇、真腊、满刺加、墨德汗国、锡兰山国、狼牙修国、婆利国、阿罗陁、火山国、顿逊、毗骞、于陀利、黄支、哥罗国、边斗、柱薄国、无论国、多蔑、多摩长国、南毗国、曾檀、闍婆国、阿罗单、丹丹国、婆登、乌笃、赤土、投和、苏门答腊国、苏禄国、西洋古里国、瑙里国、榜葛刺国、天方国、古里班卒国。
纵观以上外番,大部分见载于(成化)《广州志》中,但如苏门答腊、占城、交趾、爪哇等在(嘉靖)《广州志》之事迹门、公署门、流寓门、名宦门中也都有所记载。另外,从地理方位来看,明代所修二志所载外番除天方国为西亚国家,地处今沙特阿拉伯一带外,其余外番均处今东南亚地区。正如《广东新语》所叙:“(明代)诸番之直广东者,曰婆利,曰古麻刺,曰狼牙修,曰占城,曰真腊,曰爪哇,曰暹罗,曰满刺加,曰大泥,曰蒲甘,曰投和,曰加罗希,曰层檀,曰赤土,其直安南者,曰林邑,曰槃槃,曰三佛齐,曰急兰丹,曰顿逊,曰州湄,曰浡泥,曰闍婆,曰扶南,曰彭亨,曰毗骞,曰天方,曰锡兰山,曰西洋古里,曰榜葛剌,曰苏门答腊,曰古里班卒,是皆南海中大小岛夷。”[7]
与明代二志情况相似,清代三志所载外番主要集中于(乾隆)《广州府志》之诸番门,而《新修广州府志》及(光绪)《广州府志》中也有散碎的记述。遍阅三部以上志书,主要出现的外番有:暹罗国、西洋国、小西洋、荷兰国、安南国、占城国、真腊国、苏禄国、爪哇国、三佛齐国、满剌加国、苏门答腊国、锡兰山国、佛朗几国、日本国、琉球国、吕宋、渤泥国、祖法儿国、淡巴国、苏喇国、哑唎晩国、忽鲁谟斯、古里、意大里亚。通过与明志作对比可以发现,明清二志所载外番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明志所载外番主要以东南亚国家为主,对其他洲域内番国基本没有记载,而清志则不同,所载二十五个番国中,有七个是荷兰、意大里亚等欧洲国家,基本占到了收录总番国数的28%。之所以出现上述变化,笔者以为主要受到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自明嘉靖直至清乾隆时期,明清政府通商政策虽一再调整,并多次严厉推行海禁,挤压对外贸易空间,但正如刘志伟先生所言,在此期间“广州却因为特许一口通商,而少受影响”[8]。因此,从明及清,广州对外贸易规模基本处于一种持续上升的状态,不但贸易额日渐增多,就是贸易主体也处在不断增长的区间范围之内。清人阮元所修(道光)《广东通志》言:前代“至广州贸易者惟暹罗、小西洋、小吕宋而已”,然自本朝以来“粤中番舶骈集,韩愈所谓东南际天地以万数者,莫不瞻星戴斗会极朝宗,裒而录之,足见圣朝声教之远”[9]。故从明中期以来,广州贸易逐渐开始多元化快速发展,大量西洋商贾纷至沓来,在广州从事商业贸易。对于这一问题,学者陈伟民《明清闽粤海商的贸易税收》一文曾有过专门研究,在此不再赘述[10]。此处需要指出的是,正是这种贸易主体的多元化,西向化趋势,使得作为地方史的清修诸广州府志在记载外番活动时出现了不同于明志的新变化。二是就几部府志编纂工作本身而言,明清五志虽然均可算作官修系列,但是相比于清志,明志的官方色彩明显淡化很多。正因为如此,明代二志的编纂队伍也较为简单。(成化)《广州志》仅以知府吴中、高橙领衔,粤中名士王文凤以学宫弟子之力组织完成。据现有史料记载(嘉靖)《广州志》则是黄佐于谪居广州期间,受地方官府之礼聘,组织“门人番禺教谕龙溪吴卓,训导临川张善,南海教谕桂林袁吉,从化教谕庐陵彭时济,东莞教谕莆田黄晏,相与递录之。”[11]总之,可以说明代二志编纂过程既无严密的志局设置,也无专门的编纂队伍,整个过程基本上属于因志集人,且明志纂修之前,前代所修诸志,除(大德)《南海志》等少数几部志书外,编纂者基本无从借鉴,因此无论是在史料搜集与整合方面,还是体例的设置与志书的刊刻方面,其都与后来完全由广州府主导,由专门志局负责编修的清代广州府志不可同日而语。这种先天的缺憾,在一定程度上则影响了明志所载外番数量的广度和内容的深度。
其次,明清两朝府志对于外番记载的侧重点不同。明修二志,特别是(成化)《广州志》中虽专设外番门,但此中引述材料多以摘抄前代或当朝史料为主,对本朝外番活动虽有涉及往往一笔带过。如对于交趾国的记载,该志言:“交趾,本汉初南越之地。汉武帝平南越,分其地为儋耳、珠厓、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日南、九真,凡九郡,置交趾刺史以领之。后汉置交州,晋、宋、齐因之,又为交趾郡……国朝受命安南王来贡,后其婿黎苍篡其位。”[12]这段记载,除“国朝受命安南王来贡,后其婿黎苍篡其位”短短17字外,其余材料均抄录自元代马端临所编《文献通考》卷334“四裔考七”,几乎不差半字。又如记载占城国,“占城国,在广之西南,东至海,西至云南,南至真腊国,北至驩州界。凡海南去三佛齐五日程,陆行至宾陀罗国一月程,其国隶占城焉……本朝洪武初,其主阿答阿者酋,遣其臣虎都蛮来朝贡方物。诏遣中书省管勾甘恒等封为占城国王,自是朝贡不绝,每果王嗣位,必遣使请命于朝,遣使册封率以为常”[13]。笔者考之前史,这段记载全文共有1 432字,然明以前史事均原文录自《宋史》卷489《外国传》,只是将文首《宋史》所言“占城国,在中国之西南”改作“占城国,在广之西南”而已[14]。而对于明代占城事的记载,则与《大明一统志》卷90及《大明会典》卷105中所载文字相合,由于《大明一统志》、《大明会典》均最终成书于(成化)《广州志》之后,但二书创修则自明初即已开始,故断不能排除(成化)《广州志》抄录之嫌疑。(成化)《广州志》如此,(嘉靖)《广州志》也不例外。该志于卷四“事纪门”内记载有苏门答腊国事迹,其云:苏门答剌国“古名须文达那,自满剌加顺风九昼夜可至。其国傍海村落,田瘠少收,胡椒蔓生延蔓附树枝,叶如扁豆,花间黄白,结椒纍,垂如椶榈子,但粒小耳,番秤一播,可抵我官秤三百二十。”[15]实际上这段记载全部出自明初随郑和四下西洋的费信《星槎胜览》一书,只是其中此句偶有改动[16]。与明志不同,清代三志在外番记载方面的突出特点则是详今而略古,更有甚者如(乾隆)《广州府志》对番国前代事略而不记,只言外番方位、道里远近、当时之风俗及与本朝交聘事。对此,该志纂修者于外番篇首即云:“今考海外诸国,其人贡、道路,有由广东者概录焉,至于前世之因革故实,则阙而不载,以其《通志》所存耳。”[17]可以说,以上内容文本方面的差异恰反映了两代志书纂修思想的变化及编纂者更或是整个时代对外番的体认。
前文已经从文本层面对两代志书中关于外番的记载进行了初步比较,从中我们看出,两代志书对于外番的记载并不是简单的前后承继,而是各有侧重。同时,各志记载虽有详有略,但无疑融入了当时社会的价值评判。那么,明清广州府志对于诸外番到底有何认识?广州府志中的外番形象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一问题,以往学者从宏观层面已有所涉及,但研究大体多仅及于晚清时期的“西洋诸番”,如曾燕《近代中国西方形象的建构与演变——从妖魔化到理想化的言说》、罗爱华《观念史背景下的晚晴中国西方形象研究》以及周宁《海客谈瀛洲:帝制时代中国的西方形象》,等等[18-20]。而对于明清时期海外诸番的整体形象则鲜有成果进行探讨。实际上,从明清广州府志记载来看,明清人对外番的认识非常复杂,且从明至清又有所变化。
“番”字如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其意为动物,也就是采田动物之掌。应当说,番是与中国传统典籍中所谓的四方种属“夷、戎、蛮、狄”均属同类,即中华“中心”外的非我族类。因此自古以来,番(蕃)就与“夷”等连用来表示尚未被开化的野蛮人。这种表述实际暗含的意蕴则是“中国”与番族相比高人一等。如(成化)《广州志·诸番》开篇即引述明太祖诏书,“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宥之,以怀远人。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并言“圣朝奄有四海,尽日月出入之地,无不奉命拱手。故海人山兽之奇,莫不充储于内府畜玩于上林,其来者,视昔有加焉,归附者亦成倍于前,志之所书者,今录其可名之国附于船货之后。”[21]此段文字显示出,编纂者对于明王朝国家实力及影响的自信,将外番来华均视为是对大明朝廷的臣服。(嘉靖)《广州志》言明初广州籍名宦杜谦事迹,“时天下承平,化外番夷及内地土人朝贡者杂还不绝,公点视彼输献方物,酌量我回赐绮帛,必称其直,远人安之。”[22]正是因为有这种心理的自信,故“厚往薄来”的观念深入人心,长此以往对外番就具有了一种盲目同情与蔑视相杂糅的心态。如(成化)《广州志》言真腊国,“地苦炎热,日非数次澡洗不可过,初无浴室盂桶,但家有一池否则两三家合一池,男女皆裸形入池,或三四日城中妇女至城外河中漾洗,河边脱去所缠布入水者,动以千数。虽府第妇女亦预焉,踵顶皆见。”[23]又,(嘉靖)《广州志》言爪哇国,“青面红身赤发,生子百余,常食啖人,其中人被啖几尽。忽一日雷震石裂,中坐一人,众异之,遂为国主。即领余众驱逐罔象,而除其害,复生齿,安业至今。”[24]以上记载,悉为相对于明王朝所居中土文明而言,即将外番描述为无“德”无“道”之地。这种表述,一方面满足了编纂者及阅读者的窥视欲和好奇心,同时也为时人展现了一片亟待儒家思想拯救的荒蛮之地的景象。因此,(成化)《广州志》才会强调中华人士踏临异土“是皆皇恩霶霈,德化禣敷,致远人之归服也”,同时(嘉靖)《广州志》也才有所谓“番民多贫乏,人多黑瘦短小”的印象。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对外番的整体认识之下,实则亦有所区别。如对于东南亚诸番,明修二志基本上尚持正面认识,如(成化)《广州志》言,“海外诸番中,濒粤东者尤为恭顺,其民朴鲁,华风渐寖。”[25]对于日本则印象颇为不好,(嘉靖)《广州志》言“海岛诸夷,惟倭狡猾为甚,出没无时,所在登劫,故沿海诸郡尽设守备、把总等,官军以御之。”又言,“东南夷不为中国患,故云不谓日本之狡黠也。”[26]对于西洋诸番,两部广州府志基本上无专门涉及,仅于部分门目中有言“红毛番”“红夷”等,正如前文所言,这或与编纂者史料占有程度有关。当然,与明中期以前与明廷西洋诸国之贸易往来并不频繁的现实也不无关系。然据所在语境推断及称呼本身来看,明修二志对于西洋诸番的认识,应与东南亚诸番是一致的。
入清以后,清人对于外番的整体态度仍继承了明时观念,清代所修三部广州府志所述外番整体上仍以“鄙邑小邦”待之。以(乾隆)《广州府志》为例,其言“本朝柔远之典,视前代有加焉,今考海外诸国,其入贡道路有由广东者,有昔由广东今由福建者,有由福建、广西而境接广东者。”[27]这段文字实际上与(成化)《广州府志》所言“圣朝奄有四海,尽日月出入之地,无不奉命拱手。故海人山兽之奇,莫不充储于内府畜玩于上林,其来者,视昔有加焉”等文辞,并无二致,均是当时“华夏中心观”的一种表达。然而清志对于外番的认识与明志还是有所不同,其中最为重要一点就是对于西洋诸番日渐重视,且逐渐由轻视向忧虑及至惧怕转变,西洋番也已不是一如东南亚诸番那样的愚鲁、鄙朴的形象。
先来看康熙时期所修《新修广州府志》,该志中记载了法国传教士最早在广州申请传教之事,“西人之入中国也,藉传教游历各省,则出自法兰西者盖十之九。自壬寅议抚通商,越三年,而法人在粤请弛华民传教之禁,部议允行。”当时康熙帝认为,传教虽有“邪说惑众”之嫌,然“圣道岂能为洋教所欺”[28]。这种文化的自信可以说颇具代表性,如康熙时期的广州知府丁浩即云:“洋教自立一说,何能与吾教相同。”[29]该志在记载佛郎机国时,就引述明代汤显祖诗,“时时番鬼笑,色色海人眠”极尽蔑态[30]。
然而随着西洋诸国与清廷交往的次数逐渐增多,加之他们本身的一些残暴侵略行径,从康熙后期开始,广东社会对西洋番的认识已最先开始从好奇、蔑视逐渐转向忧虑,所谓西洋诸番也实际成为能与清廷相比肩的强势国家。这一时期产生的很多广东典籍都有对广州洋患有所思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乾隆)《广州府志》,该志外番篇曾专辟“澳夷形势”一节谈英吉利、佛郎机等国之患,其云“从来外夷之强者二,曰红毛,曰佛郎机,即法郎西……以今日外夷之势观之,岂非西洋其主,而红毛、法郎西诸番皆其客也哉。夫天下之患显者易去,而为患也轻,隐者难知而为患也甚。以三者相较之,番贪财而西洋则轻财,二番恃力而西洋则恃智,二番守其教而西洋则欲行其教,澳门之患始于暹罗,诸番一变而为佛郎机,再变而为大西洋,而红毛复以剽贼之资,游魂海上,则近日东南之势尽也。”[31]客观地说,以上论断还是颇有远见的,后来的历史发展,在某些层面正印证了编纂者以上判断。此外,该志海防、兵制等门中也有大量对西洋诸番情势的分析,透射出一种浓厚的忧患意识。
乾隆以后,西洋势力日趋进逼,特别是鸦片战争的发生完全打破了清廷天朝上国的迷梦,在此之后所修成的(光绪)《广州府志》中对西洋诸番的认识又有所不同,“番盗”、“夷匪”、“番贼”等成为了西洋诸番的形象标签。该志以贼、盗等称呼外番次数竟多达167次,远远高于其他几部志书的使用频率。同时,残暴则成了该志对西洋人形象最直观的感受。如该志就记载“英人在西村黄圣塘瑶台乡捉人,运器物上礮台,大肆淫掠,弥勒寺、环翠庵、双山寺、地藏禅林、流花桥诸处,开棺暴骸。”[32]短短数语,残暴之行已跃然纸上。
透过该志记载我们还可以看出,此时广东上下对西洋诸国特别是英国的畏惧。如该志言《广州和约》签订后,番禺百姓得闻无不失声痛哭,有郭金堂妻某氏,“杀英夷酋报仇”,但广州地方政府却担心因此而引起洋人不满,遂将其批捕“死于狱”[33]。合约签订后,“当英船退出时,其大船有滞浅沙者,各乡民复思截而火之,官谕止之。”当地百姓愤恨不已,大呼“各省官兵反不如区区义勇”[34]。值得注意的是,(光绪)《广州府志》还于几部府志中首次记载了为西洋诸番卖命的汉奸群体,并直斥此类人等皆“背信小人”,又称“寄夷投番,非复知有祖宗事”[35]。在编纂者看来,这些人眼中的外番则已成了他们的“寄命新主”“洋大人”[36]。
综合从以上变化来看,广州府志所蕴含的外番形象,重要的并不是表述异域文明之本身,而是为证明异域诸邦在本朝视野内特定的观念秩序。因此,它就注定不会是一个简单的知识命题,而是一种社会文化问题。总之,塑造一个荒蛮、模糊、怪异、低劣,甚至有点可恨的外番形象,既是维护本朝上下等级观念的需要,又是强化官员阶层自我身份认同的需要。当然,也又间接证明了华夏文明的中正文雅,可谓一举多得。然而随着西洋诸番的日渐强大,这种塑造最终证明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谎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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