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下达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为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率,2014年以来,河南省选取兰考、长垣、新蔡、郸城、新野、泌阳6个县开展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目前,已下达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3 600万元。
据悉,河南省计划通过3年试点,争取试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0%,县域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不再发生农作物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据了解,每个试点县将获得补助600万元,试点县财政配套100万元至2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收储设备购置。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