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
(西北民族大学 中文系,甘肃 兰州730030)
民歌中蕴含着许多朴素的、原初的审美元素,具有独特的文学价值。其文学价值的独特性,表现在其人其文与自然世界的亲密关系。具体而言:民间歌手与自然和谐相处,悲喜与共,无师自通地契合了古典的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民间歌手疏于理性雕饰,多于自然表达,乐则大笑、悲则大哭,一切来自内心的需要;托物言志,比兴是民歌的惯用手法。1949年以后的民歌改造,正是从以上诸方面入手的。
1945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大表大会上,毛泽东用“愚公移山”的典故,鼓励会代表。“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全国人民大众一齐起来和我们一道挖掉这两座大山,有什么挖不平呢?”[1]经过毛泽东的创造性诠释,人本身成为上帝。人民是决定历史发展的主力军,在战争年代,他们推翻了“三座大山”,改变了时代发展。解放后,战争年代的斗争哲学依然延续,人民既是“愚公”,也是“上帝”,自然世界,成为最卑微的存在。
朵朵白云天空飘,/朵朵云上红旗摇,/是不是天兵开了战,/为啥云上红旗飘?
仔细看,仔细瞧,/嘿!社员垦荒在山腰。/头顶兰天手拿镐,/驾着云霞满山跑。
要和神仙比高低,/喊声冲上九重霄。/硬石头上种五谷,/白云上面载仙桃。
太阳出海大吃惊,/吓得虎狼到处逃。/明天要去闹天宫,/夺取天河浇仙桃[2]。
上面这首诗,垦荒的现实与上天的幻觉浑然一体,很好地诠释了农民的“艺术”动机:“驾着云霞满山跑”、“白云上面载仙桃”、“明天要去闹天宫,夺取天河浇仙桃”。在虚拟的场景中,他们成为话本、舞台、神话中的主人公。他们愿意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解放自己沉重的肉身,像齐天大圣一样实现自己的神仙梦。他们的任务是制造“锄声”,仅此一举,足以惊动天庭——人定胜天,成为行为艺术。大跃进时期,农民合法地利用了这个长期的“假期”——从事“艺术”活动,解放自己沉重的肉体,在人定胜天的时代精神中获得了虚幻的自尊。大跃进中崛起的“人”,在享受革命浪漫主义遗产的同时,也享受了民间图腾的篝火之光:戏谑与颠覆、幽默与狂欢、理想与游戏、粗暴与瑰丽、怪诞与庄严等并存,把现实的生产过程演绎成巫术、神话与游戏。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在1949年后,成为时代的“主人翁”。但是,这个“主人”只是一种命名,在物质生活不够充裕的时代,他们只能在精神上提前享受这种愉悦。他们有太多被压抑的欲望,需要像“神”一样去挥霍,他们希望像神一样威风八面。同时,长期的等级压制,让这种激情焕发时,挟裹着复杂的欲望:“铁镢头,二斤半,/一挖挖到水晶殿。/龙王见了直打颤,/就作揖,就许愿:/‘缴水,缴水,我照办”[3]。在现实中,他们是卑微的,在“艺术文本”中,他们超支享受了自己的“权力”:让世界颤栗,让别人驯服,接受别人进贡——像神一样有力,像魔一样恐怖,像官一样威风。他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大跃进给他们成为神的机会,给他们以天地万物为奴的王者体验。在大跃进中,他们的对立面只是自然。而到了文革的时候,文本体验变成现实体验,主人公从农民扩大到各个阶层受到压抑的人,他们彼此成为对立面,彼此为神、为魔、为官,施展着自己的权威,享受着对方的恐怖。
时代需要一个“人定胜天”的艺术文本,从意识形态层面看,国家在新民歌改造中,宣传了时代政策,重塑了时代精神。从审美层面来看,这种想象与虚构,以变相的方式,满足了民众游戏的愉悦、权力的狂欢,暴露了民众自欺欺人的精神逃避,长期压抑的权力欲望。
在现代,借着五四个性解放的大潮,系统瓦解《诗经》政治说教功能的人是顾颉刚。他的学术路径是以“歌”解“诗”,以自然人情破解圣王贤妃之德。“郑康成实在是汉代第一个老学究,他因为《周南》是文王之化,《关雎》尤为圣门最称道者,必须使得他庄严神圣。故说采荇菜为事宗庙;说好逑为和好众妾;说辗转反侧为求贤女同采荇菜;说雎鸠之德致于君臣敬、朝廷正、王化成。好好一首乐而不淫的情诗,却被他附会做了后妃进贤的妇德诗。实在可笑”[4]。
中国人的爱情,是在比喻中进行的。白居易以风雅比兴、讽喻时事为写作准则,但是在《长恨歌》中,讽喻时事仅仅是个帽子,帽子之下,是风流才子对爱情的幻想。一样的道理,“十七年”诗歌中,在对太阳、对大好河山、对建设场面的咏叹中,诗人变相地满足了爱情的渴望。诗歌《给一条河》,表面上是对国家水利建设工程的歌颂,而在比喻的掩护下,诗人偷偷地满足了爱情的表达欲望,只不过这种表达,没有躲过群众和文艺官员严肃的监督。与这首诗相似的另外一首诗歌,成为新民歌中的典范之作:“荒山穿起花衣裳,/变成一个美姑娘,/白云看见不想走,/整天缠绕在身旁”[5]。同样是用爱情的场景比喻生产斗争的胜利,同样是在政治抒情中变相满足爱情诉求。为什么《给一条河》受到批评,而《白云看见不想走》受到赞誉?答案很明显,在《白云看见不想走》中,作为“爱情”的当事人,“荒山”和“白云”,没有发生肢体的接触行为,没有叫人产生肉体的联想。
自然性情、肉体欲望成为表达禁忌,而净化的爱情、升华的爱情成为时代的奖品。“枣儿汗愿意满足你的愿望,/感谢你火样激情的歌唱;/可是,要我嫁给你吗?/你衣襟上少着一枚奖章。”[6]时代促成了闻捷“爱情+奖章”的诗歌模式,并把这种模式广泛推广开来。在“17”年仿民歌体的诗歌创作中,时代精神、国家政策成为主题,成为诗人直抒胸臆或者托物言志的主要内容,在创作上表现出概念化、公式化的弊端。而民歌固有的性情流露、生命之真受到遮蔽,这势必造成民歌改造的失败,也导致诗歌在借鉴民歌资源时,机械地化用了其外形,而违背了民歌艺术的精神本质。
作为表达技巧,比兴关乎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物象,二是作者情志,二者以比兴的方式联系在一起。通过比兴把自然物象的字面意义引渡到政治伦理,是历代经学家注经的产物。在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中,鸟兽草木皆有深意,寄托着诗人参与儒家意识形态建设的政治热情。在此情况下,比、兴皆比,都是为了把诗句的文字意义转换到政治意义上,区别仅在“比显而兴隐”。
在当代文学中,对比兴的理解,依然延续了传统诗教观念,比兴成为托物言志,抒发政治观念,彰显时代精神的手段。1965年7月21日,毛泽东给陈毅写信,谈到诗歌问题:“诗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所以比、兴两法是不能不用的……以上随便谈来,都是一些古典。要作今诗,则要用形象思维方法,反映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古典绝不能要”[7]。这种形象思维与政治观念相统一的当代意识,契合了中国古代儒家学者通过比兴之法阐释政治伦理的价值诉求。不同之处,仅仅在用当代意识形态观念代替传统儒家的意识形态观念。1978年1月,《诗刊》社发表这封信,但是这种看法,不是1978年甚至1965年之后才形成的。
《东方红》的形成,是诗教比兴观念深入人心的表现。民歌《谁卖良心谁先死》、《骑白马》是《东方红》的前身,是典型的兴起方式:“朝烟锅子旱烟袋,谁叫你出门就把良心坏……一碗碗凉水一炷香,谁卖良心谁先见阎王”。“煤油灯,明又亮。红豆角角双抽筋呼儿咳呀,谁也不能卖良心。”[8]在《谁卖良心谁先死》和《骑白马》中,“兴”,完全是“起”,只在音乐和形式上起作用,没有意义上的实质联系。在《东方红》中,“东方红,太阳升”,则不光是“兴起”,更是“比”,以太阳象征领袖,以“东方红”象征新时代的到来。以“兴”为“比”,把诗歌意义从自然事物转换到政治伦理,是孔子和汉儒的创造,是诗教比兴的主要内容。《东方红》的完成,便是对传统诗教比兴的继承,同时,以继承传统的方式,开启了新时代的抒情模式。这种民歌的比兴模式,在解放后得到延续。
《红旗歌谣》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国风”[9]。冠之以“新”,显示出意识形态对民歌改造的信心。在比兴模式的时代转换上,尤为“成功”。下面是甘肃武山的一首新民歌节选:
牡丹花开象绣球,
石榴花开结子稠;
向日葵朝着太阳走,
人民跟着共产党走[10]。
“牡丹花开象绣球,/石榴花开结子稠”,这应该是纯粹“兴起”的修辞方式,因为它们和下面的诗句没有实质的意义联系,只是为下面的抒情起了一个头。但是在起头与收尾之间,楔入一个“比”的诗句:“向日葵朝着太阳走”,这样,意义自然推进到“人民跟着共产党走”的时代抒情中去了。这是比、兴并用完成时代抒情,不过,在当时,最常见的还是比、兴不分,“兴”就是“比”,发端即意义。如下面两首新民歌:
没有好马走不了千里路,
没有好鹰抓不着狐狸,
没有好草养不了肥羊,
没有人民公社,
草原哪能变得像天堂[11]。
在解放后,文人向民间学习,写作了一些富有民歌色彩的诗歌,用以抒发自己的时代热情。贺敬之的《回延安》中有这样的诗句“羊羔羔吃奶眼望着妈,小米饭养活我长大。”而在陕北民歌中,有这样的句子:“羊羔羔吃奶双膝跪,搂上亲人没瞌睡”。很显然,在民歌中,兴起之物引起的是性爱抒情,而在《回延安》中,同样的兴起之物,指向的却是国家伦理。诗人郭小川对比兴模式的运用,代表了一个时代在修辞、在意义上达到的最高水平。其代表作品是《青纱帐——甘蔗林》和《甘蔗林——青纱帐》。两首诗皆从自然景观入手,咏唱“青纱帐”与“甘蔗林”,而在后面展开的回忆与抒情中,“青纱帐”成为“革命战争”的象征,“甘蔗林”成为和平建设的象征。兴与比,严丝合缝,激起一代人的共鸣。
比兴手法成为民歌改造后诗歌的主要表达手段,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传统诗教观念深入人心。诗教温柔敦厚,主张“不质直言之,而比兴言之”[12],通过比兴,自然物象与政治伦理取得了顺理成章的链接方式。但是,传统诗歌,在托物言志、抒发自己政治情怀的同时,诗歌本身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平。其根本原因有两点:
第一,在托物言志的诗歌中,物象和景物本身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性,而不是单纯地作为引譬连类的工具。虽然比兴强调从景物到情志之间的意义过渡,但是景物本身,要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所谓“诗中有画”即为写景要自然天成,要有让人身临其境的意境。《诗经》中的“风”,代表了古民歌的诗性追求。“风”的意境之美,反映了古人亲近自然、和自然生命悲欢与共、天人合一的古典情怀。对于文人,天人合一是美学追求、是生命哲学。对于大众,天意、自然力量,是神性的象征,这让他们对自然力量充满敬畏,而他们的喜悦,也是在对自然的感恩中,与万物共享生命的喜悦。虽然民歌多用比兴,但是民歌之比兴,恰恰是自然性情的流露。
以自然景物兴起反观本心,以自然景物譬喻事理,都来自自然的感悟,生命的共鸣,从本质上讲,比兴之体风行,不仅是升华主题、引出政治伦理的需要,更是自然表达的需要,是自然景观与自然性情自然融合的必然结果。1949年以后的在新民歌与仿民歌体的诗歌创作中,自然景物成为托物言志的工具,自然性情受到压抑。在这种情况下,比兴之体徒有其形,丧失了比兴诗学蕴含的审美效应。
第二,民歌改造,其动机是为诗歌提供历史资源与民间活力。现在回头去看,这种大规模的艺术实验并不成功。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天人合一的古典哲学瓦解了,而人定胜天的时代精神,并没有转变为稳定的审美的生命态度;从抒情主体来看,人的性情表达受到规范,民歌从山野之民的自然抒情走向社会之人的国家抒情,民歌体新诗,在时代的高音区失去了性情表达的朴素与真实。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当代的比兴之体,景与情、物与人之间失去了基本的美学的平衡,比兴只在修辞上被机械套用,而在意蕴上,没有达到该有的审美效应。1949年以后的民歌改造,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沉重的历史教训。一切资源,在利用的时候,必须尊重对象本身的规律,违背具体规律而急于求成,其结果不仅不利于新事物的发展,对改造对象本身,也会造成巨大的损伤。不管是站在新诗建设的立场,还是为了促成传统民歌的现代化转型,都必须尊重民歌的本质精神,必须发扬民歌固有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