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红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0)
探析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及其意义
陈冬红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0)
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思想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中最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主要内容包括:农村改革基础论、“两个飞跃”论、“首创精神”论、农村改革性质论等四个方面。其精神实质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为人民服务。它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发展的理论,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借鉴意义。
农村改革思想;精神实质;意义
农民、农业、农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性的问题,一直以来,邓小平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把农村问题放在改革的突出位置。我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来进行的农村改革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和邓小平远见卓识的农村改革思想密不可分。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改革问题等又一次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在这种情况下,深入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必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深刻地认识和思考农村改革问题,也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向前发展。
(一)农村改革基础论指出了农村改革的重要性
由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特殊年代,我国农村生产陷入了停顿,农民生活普遍困难。1977年7月,邓小平第三次复出,把农村的改革放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革和发展战略的首位。[1]这是总结苏联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的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农村改革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农业发展是基础,不但可以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而且还能为工业等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农民富裕是根本,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民的富裕生活是毛泽东和邓小平的共同愿望,也是他们所倡导的农村经济改革的根本目的。1987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南斯拉夫客人时说:“我们的改革和开放是从经济方面开始的,首先又是从农村开始的。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2]237从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来说,只有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才能为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持久稳定提供条件。
(二)两个“飞跃”论指明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
邓小平从中国国情和我国农村的发展情况出发,从农村发展改革的方向角度思考,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思想。1990年3月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2]355这个思想科学地揭示了我国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阐明了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前进方向。
邓小平的“两个飞跃”的思想突破了“一大二公”的局限性,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我国农民的温饱问题。但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分散的特点,难以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在经济和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要求农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向集体经济发展过渡,实现“第二次飞跃”。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两个飞跃”的目的,离开这个目的就会失去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中国农村改革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实践表明,邓小平的这个战略构想指明了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前进方向。
(三)“首创精神”论充分调动了农民的自主性
邓小平支持农村中出现的新事物,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农民的首创精神主要体现在两大创举上: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乡镇企业的发展。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2]382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实行受到质疑时,邓小平以极大的勇气和魄力公开支持农民实行包产到户。他在一次公开讲话中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3]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1983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对联产承包责任制做出了高度评价,标志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的一项战略决策的正式确立。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起了显著作用。
乡镇企业是农民的又一大创举,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首先是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加速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其次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也有利于农业科技的运用,为农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兴建、扩建创造物质条件。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正确方向,是实现农村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邓小平晚年作了总结性的评价:“乡镇企业是谁发明的,谁都没有提出过,突然一下子冒出来了,发展很快,见效也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来的。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4]1350充分肯定了农民的集体智慧和创新精神。
(四)农村改革性质论明确了改革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
农村改革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一个体现。从根本上说,农村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它的实质是调整农村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使之与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并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曾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个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5]323同时,邓小平认为农村改革的革命性质也体现在开放性,搞活农村经济需要把封闭落后的农村变得开放,让农村基层单位,农民群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尽所能地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农村进行改革要明确是对生产关系的改革,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而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
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的精神实质可以归纳为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为民谋利。要理解农村改革实践的成功就必须先把握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的精神实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农村是在这种正确的精神指导下进行了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一)立足国情,立足现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中国农村受到传统农业的影响,特别是“左”倾思想的干扰,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1978年以前的农村社会就是邓小平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邓小平从我国农业发展的角度认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发挥区位优势。“农业应该实行多种经营,因地制宜,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不仅粮食大幅度增长,经济作物也会大幅度增长。”[6]316
邓小平一直非常重视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特别在指出历史上所犯的脱离实际的错误时,他强调:“不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不相结合,不可能有现在的一套方针,政策,不可能把人民的积极性统统调动起来,也就不可能搞好现代化建设。”[6]191邓小平认为我们取得的成就与毛泽东提倡的实事求是原则密不可分。在探索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时邓小平指出“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6]362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领导下,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为乡镇企业的出现符合中国农村发展现状,是解放中国农村大量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符合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都是基于中国当时的国情基础上出现的。
(二)突破束缚,大胆创新,不断解放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提高。这是不断突破束缚,大胆创新,打破旧的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结果。
人民公社是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发展的主观产物,阻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邓小平指出:“人民公社制度的试验也不那么理想。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特点与我国农村目前很低的生产水平不相适应。我们农村过去是‘政社合一’,人民公社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治组织。”[4]909现在应该“政社分开,这件事情要做,不能太迟。”[4]767这些观点,打破了教条主义的框框,解放了农民群众的思想,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农村建设的薄弱,邓小平将农村改革作为整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更是多次强调农村改革的重要性。
解放生产关系,在经营体制上逐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管理体制上打破了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状态。解放生产力,主要是依靠科技和教育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鼓动全党全民投身到实践中去,邓小平进一步发出了“大胆试、大胆闯”的号召。他指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2]372实践说明,农村改革要从那些旧观念、旧做法和旧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三)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坚持一切为人民服务
邓小平作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经历了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的成立。他深知农民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因此,他强调我们党和政府要代表人民的利益,特别要尊重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尊重农民在农村改革中的主体性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邓小平特别关注我国农民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的问题,这是他进行农村改革一个重要立足点,他认为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农村没有摆脱贫困。作为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生存状况是判断社会主义是否具有优越性的标准。改革从经济开始,由农村起步,这是从实际出发,符合我国国情的战略决策。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的报告中指出:“十四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正确的,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的。”[7]邓小平把为民谋利这个最初目标始终渗透在他的全部理论中,贯穿在他的全部实践中。
为人民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出发点。邓小平总是时刻关注最广大农民的愿望,密切关注群众的所需,在一次党的全国会议中他说:“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2]146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她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除此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一)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发展的理论
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农村理论的新境界。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其实质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农村建设思想的中国化过程。
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的农村思想。马克思曾指出:“超出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8]这充分说明马克思把农业发展放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思考。列宁也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农业和农民问题就像一根红线贯穿于列宁全部思想史的始终。”[9]邓小平继承了马克思这一重要的思想,他曾说过:“我们要克服困难,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从恢复农业着手。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5]322马克思强调农村的发展要走工农结合的道路,邓小平也非常重视农村工业化的问题,他要求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强调工业要大力支持农业。
邓小平农村改革思想和毛泽东的农村思想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毛泽东认为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并举;要用科学武装农民,走科技兴农的发展道路。邓小平同样也强调要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他提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在农业现代化的途径上,毛泽东一直以生产力实现机械化为主要目标,并重视农业上的化学技术、传统精耕细作等手段。在农村发展的方向问题上,邓小平超越了毛泽东的农村公社化思想,他提倡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
(二)推动农村改革,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突飞猛进的发展。粮食产量逐年增收,不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且初步形成了粮食储备体系。据统计,从1979年到1984年,六年里,中国农村经济实现了奇迹般的高速增长,农业总产值增长67.51%,平均每年递增8.9%;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了166%,平均每年增速17.7%。[10]“1997年,谷物、棉花、油料、肉类、禽蛋等产量为世界第一。大豆、甘蔗占世界第三。城乡市场副食品供应充足。”[11]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农林牧副渔总产值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商品化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短短几年时间里,农村解决了新中国成立后一直面对的难题,即如何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为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不仅能为工业发展提供重要积累,而且为扩大内需提供广阔的农村市场。“1980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656.9亿元,而到1995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68915亿元。”[12]乡镇企业在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进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推动了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打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困境
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随着农村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城市改革的进程也逐渐提上日程。在此基础上,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将改革重心转移到城市,开始进行城市全方位的改革,包括对城市工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改革,进入全面改革的阶段。城市的改革比农村的改革要复杂的很多,既要改革一些领导干部的守旧思想,又要了解群众中的落后思想。
在深入总结农村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后,邓小平认为城市改革应下放权力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邓小平说:“城市改革首先要权力下放,没有权力下放就调动不了每个企业和单位的积极性。国家发号施令少了,下面活动的余地就大,发展就会快。”[4]1118邓小平的这些思想,为企业深化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经营机制指明了方向。农村改革中的党政分开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与生机。这为城市改革提供了借鉴与经验,即改革不合理的体制,调动城市发展的活力。在城市改革的进程中,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是党和国家根据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深刻剖析农村改革的现状,在灵活运用邓小平的农村改革思想的基础上作出的正确决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不仅有利于从整体上改变农村面貌,也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坚持邓小平的农村改革思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整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提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城乡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三农”问题可以说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个短板,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3]所以,我们应继续坚持农村改革基础论,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让广大农民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为建设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最终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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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习近平.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om.2013-03-17.
2014-08-24
陈冬红,女(汉族),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