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志鹏 王 欣 严鸿瑞
型号装备“六性”评审内容探讨
■ 魏志鹏 王 欣 严鸿瑞
“六性”评审是指由产品设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军事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产品的设计及其有关工作,从“六性”角度进行的审查,以便发现设计缺陷,及时纠正,加速产品设计成熟,降低研制风险。
型号“六性”评审的主要任务是熟知“六性”评审的时机以及评审的内容和项目,并编制相应的评审报告和评审检查表,以便逐项审查、评价,得出“六性”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本文就“六性”评审有关内容予以讨论。
1.1 论证阶段评审
目的是评价所论证装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定性与定量要求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满足装备的使用要求。评审结论为申报装备战术技术指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1.1.1 应提供的文件
在进行装备战术技术指标评审时,提交评审的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装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参数和指标要求及其选择和确定的依据;
② 国内外相似产品或装备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水平分析;
③ 装备寿命剖面、任务剖面及其他约束条件(如初步的维修保障要求等);
④ 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指标考核方案;
⑤ 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经费需求分析。
1.1.2 评审的主要内容
主要评审提出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要求的依据与约束条件以及指标考核方案设想。
详细评审内容可参考GJB/Z72《可靠性维修性评审指南》中检查项目单和GJB9000《系统安全性大纲实施指南》(工作项目103)以及GJB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
1.2 方案阶段评审
目的是评审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研制方案与技术途径的正确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研制风险。评审结论为申报装备的《研制任务书》和是否转入工程研制阶段的重要依据之一。
1.2.1 应提供的文件
在方案阶段评审中,必须将装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方案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评审。提交评审的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可达到的定性、定量要求和技术方案及其分析(含故障诊断及检测隔离要求等);
②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工作计划及其重要保证措施;
③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指标考核验证方法及故障判别准则;
④采用的标准、规范;
⑤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设计准则;
⑥评审初步危险表以及对I、II类危险的消除控制措施;
⑦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经费预算及依据。
1.2.2 评审的主要内容
主要评审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工作计划的完整性与可行性,相应的保证措施以及初步维修保障方案的合理性。
1.3 工程研制阶段评审
工程研制阶段评审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一般可进行两次评审,即初步设计评审和详细设计评审。
1.3.1 初步设计评审
目的是检查初步设计满足研制任务书对该阶段规定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要求的情况;检查其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建议。评审结果为是否转入详细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
(1) 应提供的文件。在进行初步设计评审时,应当包括对装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设计及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审。提供评审的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初步设计情况报告(含分配、预计、相应的模型框图及分析报告,各维修级别的故障检测、隔离方法等);
②关键项目清单及控制计划;
③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FMEA)或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FMECA)和故障树分析(FTA)资料;
④元器件大纲;
⑤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研制和增长试验及鉴定试验方案,本阶段试验结果报告。
(2) 评审的主要内容。主要评审在工程研制的第一阶段各项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工作是否满足要求。
1.3.2 详细设计评审
目的是检查详细设计是否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本阶段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要求;检查其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改进或彻底解决。评审结论为是否转入设计定型阶段提供重要依据之一。
(1) 评审应提供的文件。在进行详细设计评审时,应当包括对装备达到的水平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审。提交评审的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详细设计(含分配、预计和分析,对每一维修级别故障检测、隔离,设计途径和测试性的评估等);
② 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验证;
③ 预期的维修和测试设备清单及费用分析;
④ FMEA(或FMECA)、FTA资料,以及系统危险分析、职业健康危险分析和详细设计危险分析资料;
⑤ 可靠性、维修性增长。
(2) 评审的主要内容。主要评审其工作计划实施情况、遗留问题解决情况及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已达到的水平。
1.4 设计定型评审
目的是评审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验证结果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验证中暴露的问题和故障分析处理的正确性与彻底性;维修保障的适应性。评审结论为能否通过设计定型提供重要依据之一。
1.4.1 评审应提供的文件。
在进行装备设计定型评审时,应当对装备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是否满足《研制任务书》、合同要求进行评审。提交评审的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系统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设计总结报告;
②FMEA(FMECA)报告以及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分析报告;
③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工作计划实施报告;
④装备的维修、测试设备、工具、零备件以及资料配套清单;
⑤故障诊断与测试性设计的有效性分析;
⑥转承制方和供应方配套研制的产品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鉴定报告;
⑦对维修保障的影响和协调性分析。
1.4.2 评审的主要内容
主要评审装备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是否满足《研制任务书》和合同要求。
1.5 生产定型评审
目的是确认装备批生产所有必需的资源和各种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规定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要求。评审结论为装备能否转入批生产的重要依据之一。
1.5.1 评审应提供的文件。
在生产定型评审时,应当鉴定或评审在批生产条件下装备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保证措施的有效性。提交评审的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订购方试用和生产定型试验的结果符合批准设计定型时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的评估报告;
②试验和试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情况报告。
1.5.2 评审的主要内容。
主要评审试生产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要求以及在批量生产条件下装备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保证措施的有效性。
综合保障评审可参考GJB/Z147《装备综合保障评审指南》进行。各阶段评审项目和内容如下:
2.1 论证阶段评审
2.2.1 评审目的
审查初始保障方案、保障性要求、综合保障计划编制工作过程和结果的正确性、合理性、协调性、可行性。
2.2.2 评审要点。
(1) 初始保障方案;
(2) 保障性定性、定量要求;
(3) 综合保障计划;
2.2.3 评审时机。
一般在论证阶段后期进行评审。
2.2 方案阶段评审
2.2.1 评审目的
(1) 审查综合保障工作计划与综合保障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协调性和可行性;
(2) 所确定的保障性要求的正确性、合理性、可行性;
(3) 所提出备选方案能否满足装备功能要求以及与装备使用方案等方面的协调性。
2.2.2 评审要点
(1) 综合保障计划;
(2) 综合保障工作计划;
(3) 保障方案;
(4) 保障性定性、定量要求。
2.2.3 评审时机
(1)综合保障计划、工作计划宜在方案阶段早期进行评审;
(2)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保障方案和保障性定性、定量要求一般在方案阶段后期进行评审。
2.3 工程研制阶段评审
2.3.1 评审目的
(1) 审查装备保障性设计与分析工作实现的程度及其过程与结果的正确性、合理性;
(2) 规划使用保障、规划维修工作及其结果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协调性。
2.3.2 评审要点
(1) 保障性设计与分析;
(2) 保障资源规划与研制;
(3) 综合保障计划、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 保障计划;
(5) 保障性试验准备。
2.3.3 评审时机
承制方宜在工程研制阶段适时多次安排内部评审和专题评审。合同评审在工程研制阶段后期进行。
2.4 定型阶段评审
2.4.1 评审目的
(1) 审查保障性设计特性及有关要求满足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
(2) 保障资源的有效性、适用性及其满足装备使用与维修的程度,保障资源与装备的匹配性,保障资源之间的协调性;
(3) 部署保障计划的可行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2.4.2 评审要点
(1) 保障性试验与评价;
(2) 部署保障计划;
(3) 系统战备完好性。
2.4.3 评审时机
(1) 计划的保障资源和有关初始部署前的准备工作宜在装备系统部署之前进行评审。
(2) 在部队试用或试验期间宜对装备系统和系统战备完好性进行初步评估。
(3) 系统战备完好性评估宜作为初始作战能力评估的一部分进行,一般宜在部署一个基本作战单位、人员经过了培训、保障资源按要求配备到位后进行评估。
(4) 在装备使用过程,可对装备保障系统和系统战备完好性进行后续评估。
综合保障评审的详细要求和内容可参见GJB/Z147《装备综合评审指南》附录A《综合保障评审项目检查单》,进行有关项目评审检查。
上文给出了装备“六性”评审项目的原则内容,为了落实评审内容,防止遗漏,提高评审工作效率,GJB/ Z72《可靠性维修性评审指南》、GJB/Z147《综合保障评审指南》、GJB900《系统安全性大纲实施指南》、GJB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等不同程度给出了评审项目检查单,对产品论证、方案、工程研制、定型阶段都有具体规定,评审时可参照其中规定摘录编制检查项目单,以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作者单位:空军驻西安某军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