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霞 陈长清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 福建厦门 361023)
在传统的教育评价中,学生大多只能接受被动、单一地评价。这种被动性很容易造成学生对评价的厌烦和畏惧,形成心理抵触,阻碍评价的进行,妨碍评价功能的发挥。新课程改革以来,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目标、内容与传统的体育课程相比有较大转变,因此,学习评价的内容、方法、主体性也应相应有所变化。从2009年起,我校就“表现性评价在高中体育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这一课题进行了实践研究,课题组成员在此过程中较多接触了有关表现性评价理论方面的知识,并在平时的教学和评价的过程中,应用表现性评价,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种种行为及结果进行科学评价,注重发挥评价在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以及健康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表现性评价是一种值得大家关注、有价值的新的评价方法。
本研究选取我校高一年健美操模块学生作为实验对象,其中1~4班的理科班为实验班(共计学生24人,其中男生7人),5~8班的文科班为对照班(共计学生26人,其中男生1人)。
通过文献资料的搜集、学习和分析,了解国内外关于学生表现性评价的最新进展和实际状况,掌握关于学生表现性评价的先进理论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表现性评价的应用与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导。
健美操课从2013年9月3日起至2013年11月19日进行为期12个星期18课时的实验(每周星期二、四共2节体育课)。尝试将新的体育学习评价方法——“表现性评价”运用于健美操教学和评估中去,以检验该评价方法对实验班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体育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及健康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收集相关实验数据。
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显著性检验采用配对t检验,显著水平P<0.05。分析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体育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及健康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分析其实验前后的变化。
从表1可看出,实验班有6人占总人数的25%,实验之前选修健美操3次以上,而对照班却有10人占总人数的38.5%,选修过健美操课程3次以上。说明实验班对照班学生因选修次数不同造成健美操运动技能水平不处于同一水平,对照班文科班运动技能水平明显高于实验班理科班学生,这现象也同于文理倾斜现象,因此在后续研究中需要采用进步幅度评价才行。
从表2可以看出,实验前,对照班健美操学习兴趣水平平均得分155.2分,实验班的得分134.6分,两个对象的学习兴趣经t检验得出P=0.008<0.01,具有高度显著性,说明实验前,对照班的学生比实验班的学生更喜欢上健美操课。但在实验后,对照班健美操学习兴趣水平平均得分162.3分,实验班的得分165.6分,两个对象的学习兴趣经t检验得出P=0.554>0.05,无显著差异。
实验班在实验前后学习兴趣水平具有显著性差异(P=0.004<0.01),而对照班在实验前后学习兴趣水平无显著性差异(P=0.244>0.05)。证明,经表现性评价实验后,学生的学习兴趣可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从表3可以看出,经1个模块教学后,实验班对照班学生的体育学习进步幅度进行比较,其结果显示,实验班对照班学生体育学习兴趣水平均有进步,且进步幅度具显著性差异(P=0.000002<0.01),但从进步的均值(实验班=30.96,对照班=7.15)来看,实验班的进步幅度远高于对照班。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表现性评价对实验班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水平的促进与提高较对照班更好。
从表4可以看出,实验前,实验班对照班在学习态度上具有高度显著性差异(P=0.006<0.01),在情意表现和合作精神上无显著性差异(P=0.171>0.05),在健康行为上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0.033<0.01),总体而言,实验前,对照班学生在以上三个量的比较中都优于实验班。
但在实验后,三个量的比较均不具有显著性差异(P学习态度=0.875>0.05;P情意合作=0.893>0.05;P健康行为=0.288>0.05)。说明了实验后,实验班的学生在健美操学习态度、情意表现和合作精神、健康行为上具有较大的进步,而对照班的进步却不太明显。
(1)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表现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及健康行为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提高作用。
(2)表现性评价的本质在于学生的创造,它不仅将综合思考和问题解决联系起来,而且还让学生在合作中间解决真实性或与现实生活相类似的问题,使教学具有现实意义。在高中模块教学中运用表现性评价之后,我校学生的综合思维方法(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适当的技能来解决问题;能够将遇到的各种问题化为清晰的可解决的任务)得到较好的锻炼。
(3)在完成表现性评价目标时,合作小组的成员学会了观察、记录、收集和整理他们的实际操作过程资料。事实也证明,只有让学生真正参与评价,并成为评价的主体,意识到评价是发现问题、自我提高的方式时,“表现性评价”最终才能促进学生在实际学练中学习知识和发展能力。
表1 实验前实验班对照班健美操修习层次水平比较表
表2 实验前后实验班对照班健美操学习兴趣水平比较表
表3 实验后实验班对照班健美操学习兴趣水平进步幅度比较表
表4 实验前、后实验班对照班健美操学习态度、情意合作、健康行为比较表
表现性评价是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和展示的作品来评价学生,是基于评分规则的一种质性评价。因此,表现性评价能否用于学生评价的关键在于如何提高表现性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保证表现性评价的客观和公正。表现性评价必须注意以下4个问题。
5.2.1 教师必须接受专门培训
表现性评价需要教师明确操作目标,构建评分规则,指导学生完成真实性学习任务。因此,教师不仅要转变思想认识,而且要具备相应的学生评价技术和能力。这些都要求教师接受专门培训,改变传统的评价观念、方法和策略。
5.2.2 提高教师对课改理念的理解与运用
只有真正尊重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教师才能自觉地对学生的表现给予及时有效的、能够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能够促使学生自觉、主动、积极、健康地发展。并且,在评价过程中,在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中,教师以及学校、社会也能够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5.2.3 操作目标中的内容与模块内容需相互整合
操作目标中的知识内容必须与教师所教的内容相一致,即需要教师将操作目标的内容与自己所教模块的内容进行整合,通过具体模块的教学来达到操作目标。实际上,将操作目标的内容与模块内容相整合就是教师将抽象的操作目标具体化的过程,是教师理解和运用表现性评价的过程。
5.2.4 评价量表和评价细则要有信度和效度
表现性评价的应用,制作评价量表和制定细则是关键。由于表现性学习行为的多元性、多样性和答案的“弹性”,决定了对学生的表现性学习水平的评价只能是质性评价。在实际操作中,可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4个等级,也可根据评价项目的不同,做出相应的等级划分。评价细则的描述根据等级要准确,可观察,易评价。同时为维护评价的信度和效度,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和学生相互评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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