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索绪尔看来,拼音语言,是一个任意性表意系统,其两大原则是“任意性”和“线性”。“能指”(语音)与“所指”(语义)的两分是拼音语言符号表意的另一大特性,它们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拼音语言符号的表意变为一种“两点一线式”的意义生成过程,这一过程影响了西方的思维模式,造就了西方“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和线性逻辑思维特点。与拼音语言不同,“象意”的汉语是一种“言”、“象”、“意”三位一体的表意体系,意义生成是“言”、“象”或汉字组字部件之间“并置呼应”的结果。“会意”字和“形声”字是汉字组字部件“并置呼应”成意的范例。其实,即便汉字最简单的“象意”符号,也是由“并置呼应”原理所生,这就是人与自然或主观与客观的“并置呼应”。汉字的“象意”符号既有主观的影子(主管对客观物体的抽象),又有客观的影子(字象对客观物体的象意)。这种“并置呼应”、“三位一体”的意指过程,产生了中国“二元互补”的哲学立场,并在“群经之首”《易经》的“一阴一阳之为道也”的思想中得到印证。这种哲学传统是汉语言文字文化的自然产物,它是“并置呼应”象性表意原理以“时空和构”象性表意结构,通过“此非非此”象形表意形式实现的。
关键词:二元对立;二元互补;两点一线;三位一体;并置呼应
中图分类号:G642.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1-0154-02
20世纪初,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的出版,开创了西方结构主义语言学及对西方拼音语言符号功能的系统研究,揭示了拼音语言的任意性与线性原则。20世纪70年代,德里达在此基础上,创立了解构主义,强调了文字的表意功能,开拓了研究语言文字表意原理的新角度。但是由于他们的理论是以拼音语言为基础的,较少考虑汉语言文字“言”、“象”、“意”三位一体的表意模式,使人们对语言符号表意原理的认知未及全面。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汉语言文字表意特点研究逐渐深入人心,并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然而,通过关照英语“言—意”、“能指—所指”两点一线的符号表意模式,对汉语言文字的“象”性表意原理、结构、形态,进行文字学、语言学和哲学等多方面的综合研究还有待深入。本文想通过对汉字符号中“并置呼应”、“时空和构”、“此非非此”的象性表意原理、结构与形态与英语“言—意”、“能指—所指”的任意性原则、线性原则进行比较,揭示汉语言文字符号系统中所蕴含着的特殊表意性质及其反映出的与拼音语言不同的思维模式与哲学立场。
一、汉英语言文字符号层面上的表意模式之不同
如果说拼音语言根据索绪尔任意的性和线性原则用“言”、“义”二维模式表意的话,汉语则有“言”、“象”、“意”三个维度。因为多了“象”,汉语的表意特点就与英文大相径庭。“象”是有理据的符号,它是一个“象形”或“象意”过程。因为有了它,汉语言文字在发挥语音表意功能的同时,颠覆了纯粹拼音表意的“任意性”和“线性”原则。具体来说,汉语在口语形式中可以只是表音的、任意性的,但当这些语音的意义被文字固定下来后,就被具有理据性的“象”注释、说明,不再适合任意性原则。它靠“象”的空间性,使人能超越时间的维度,以不同方式、通过不同纬度(顺时、逆时、共时等)对其意义的生成进行回味、把玩。这是意义在纯语音层面上作用的过程,或者说是“言”、“意”直接相连的结果。然而汉语不是拼音语言,也就是说,汉语的语音和语义是被象形、象意文字所记录和保存下来的。汉语的语义不能只靠语音本身决定,而是要经过文字,也就是“象”的阐释才能让人真正明了于心。于是,在汉字“并置呼应”象形表意原理的作用下,“止戈为武”就不仅可以被解释为“动用武力”或“扛枪打仗”,也可以被阐释为“打仗就是为了不打仗”或“打仗的最高境界是不打仗”。一个字因此有了不止一个甚至意义相对的解释,这就是汉语言文字与拼音语言不同根本之所在。
二、不同表意模式所包含的不同哲学背景和思维模式
英语等拼音语言是以语音表意为基础的,因此语音和语义两点一线式的表意模式成为“二元对立”哲学模式的物质基础,语音和语义的线性对应同时成为其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前提。在拼音语言表意系统中,语言被分成“音素”和“义素”等最小单位,前者为“能指”,后者为“所指”,本来浑然一体的事物现在成了相互对立的两面。语音系统是人创造出来的“任意性”的表意体系,而语义系统则是那隐藏在客观现实中的被人们用语言体系开发出来的“真理”。人们通过语言用自己的主观能动与上帝沟通,发现真理。而上帝的教诲和宇宙的真理都存在于语音中,被语音所承载。这就是后来德里达所说的西方的“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及其“语音中心主义”和“逻各斯中心主义”。由此我们总结出,拼音语言的表意系统缺乏理据性,其意义生成建立在“二分辨异”原理上,有着“线性逻辑”结构和“非此即彼”的表意形态。而其相应的哲学立场是“二元对立”。与此相反,汉语表意系统因为“象”的参与,是有依据性的,意义的生成建立在“并置呼应”象形表意原理上,有着“时空和构”、“此非非此”的表意形态与结构。由此,汉语言文字符号系统孕育了一种“二元互补”的哲学立场。汉字是汉文化的表意基础,体现着汉文化的思维特质。其一(汉字)而二(言、象),二而三(言、象、意),三而一(言象意三位一体),有与“道”一般“此非非此”、“周而复始”的循环回归形态。汉字“并置呼应”的表意原理,以象性取意为基础,通过“时空和构”的表意结构生成“此非非此”的表意形式,是中国二元互补哲学立场的自然表露。汉字表意结构理论可从语言文字符号的层面分为三方面。
1.汉字具备“言”、“象”、“意”三位一体的特征。“言”与“象”“并置呼应”,生成“意”。以其“时空和构”之体,在多维共振中达到意义的互动平衡,促成了“此非非此”的表意形式。意义在“非此”的基础上通过“非非此”对“此”进行回归,成为一种既非“言”(如同音字章、张)、亦非“象”(如一字多音:长短、长大),却又并非不在“言”、“象”之中的特质。每个汉字都是“言”(时间纬度的声音)、“象”(空间纬度的形象)、“意”(并置呼应、互动平衡的内涵)三位一体的“时空和构”体。三者互动平衡、循环互补,共建一种变通而稳定的意义生成结构,超越了“能指”、“所指”二维线性逻辑所带来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endprint
2.汉字乃拼合体,以“并置呼应”原理和“时空和构”的结构绘声绘形,传达意义。如“会意”字“武”、“信”,均由单体文“止”、“戈”、“人”、“言”拼合组成。“武”、“信”的意义生于“止”、“戈”、“人”、“言”之间,又不在它们各自之中,而是通过“并置呼应”,在“言”、“象”、“意”的“时空和构”中得到意义的实现。会意字如此,形声字如“江”、“河”等亦然。只不过从组合方式上讲,“会意”形形相合,而“形声”声形和构。
3.汉字象性表意系统体现着“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汉字的创立源于“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造字方法,自上秉承八卦以“象”尽“意”的致思方式,折射出以简驭繁、师法自然的显著特点。“象”的产生,实是主客二元互动平衡的结果,它既有主观成分(人对实像的抽象),又有客观成分(汉字对客观的象意),是一种非主非客的主客互动互构。在《说文解字·序》中,许慎就这样解释了汉字的形成过程:“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黄帝史官仓颉,见鸟兽蹄顔之迹,知分理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宋代郑樵在《六书略·象形第一》中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书画的关系:“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画取多,书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其书矣。然书穷能变,故画虽取多而得算常少,书虽取少而得算常多。”可见,“象”的产生,是主、客二元互动平衡的结果,互动的层次越高,所“取”越少,所“得”越多。象形字,如“木”、“水”等单体文是组成合体字的基本元素。这样的基层组字符号与“会意”、“形声”等合体字一样,也是“并置呼应”的结果,只是这一层次的“并置呼应”是主观与客观或者说是人与自然的“并置呼应”。主观通过“格物”见象,又因“象”得“意”,在对图像反复概括提纯后,终于生成了这些基本的表意符号。它们既有主观成分(人对实像的抽象),又有客观成分(汉字对客观的象意),具有一种非主非客、非非主非非客的(“此非非此”)表意形态。即便像“一”字和卦象中的阴爻(——)、阳爻(—)这样一些最简单的象意符号,也是主客“并置呼应”的结果。这种“并置呼应”的取“象”模式,表述的是一种“一阴一阳之为道也”的哲学现象,是“天人感应”、“和光同尘”和“感应道交”等哲学立场的自然表露,也是汉字意义生成的基本原理。“一”作为象性取意“取少”的极致,被赋予了与“道”同等的地位。《说文解字》“一”字条:“惟初大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文心雕龙·章句》也说:“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因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句之精英,字不忘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
将汉语言文字符号系统相比我们发现,汉字的象性表意结构建立在“并置呼应”象性表意原理上,通过“言”(音符)、“象”(形符)、“意”(语义)三位一体的“时空和构”,打破了拼音语言“能指”、“所指”二维线性的意义生成模式,在语义多维共振的循环回归中逾越了线性逻辑的机械性,成就了“道”这种自然而然、运动不息的哲学观念及其“一阴一阳之为道也”的二元互补哲学立场。“并置呼应”象性表意原理通过汉字“时空和构”的结构,呈现为一种“此非非此”的表意形态(或言“非此,非非此”),在“非此”的基础上经由“非非此”,对“此”进行回归,超越了西方二元对立之争,完成了否定之否定的循环,保证了中华文化结构如“道”一般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在“道法自然”中周而复始,历久不衰。
参考文献:
[1](汉)许慎撰.说文解字[M].(清)段玉裁,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史部.別史.通志.卷三十一[DB/OL].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瑞]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法]德里达.论文字学[M].汪唐家,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5](梁)刘勰.詹瑛义证.文心雕龙义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6]唐兰.中国文字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7]刘德秦.字造字新解[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
[8]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4.
作者简介:白晓东(1958-),男,陕西西安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跨文化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