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璐璐
摘要:中国舞蹈艺术植根于中国文化的土壤中,它的发生发展都包含着丰富的以“和谐”为宗旨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舞蹈;乐舞;艺术;审视; 和谐
[中图分类号]: J7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8--01
舞蹈被称为“一切艺术之母”,古人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段话生动地道出了当言语、感叹和歌唱都不足以表达人的情绪时,只有手舞足蹈才得以使人得到情感的尽情宣泄。中国舞蹈艺术植根于中国文化的土壤中,它的发生发展都包含着丰富的以“和谐”为宗旨的文化内涵。
一、乐舞结合中的“和”与“谐”
在中国舞蹈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乐”和“舞”曾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的。古代“乐”的演奏中往往含有“舞”的成分,而“舞”的表演中又有“乐”的节奏与旋律。“乐舞”的结合就蕴含了“合宜”、“适度”、“理性”等和谐的“因子”。
“和”就是多元融合、和解、和谐、协调。《国语•郑语》说:“以他平他谓之和。”是说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协调、平衡、统一。这种表达从一开始便和早熟的中国礼乐文化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既是生命自由的表达,同时也是人在天地间独立与觉醒的启示,“乐舞”是人与自然,人于宇宙,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表征,他内化于生命的一切行为中,形势与内容混沌不辩,和谐相处,不可分割。
“和谐”在这里表现为“和实生物”的普遍而又朴素的生态和谐观,是人类建立诗性世界的开端。舞蹈艺术把天地之“和”与人心之“谐”完美地用特殊的乐舞语言表达了出来,它既不是生命动态的简单模仿,也不是人体表情的简单化,而是一种生命节奏的震荡,生命感觉的张扬,它是一种力的视象,是“天地和合”的最有力的表征。
二、舞蹈艺术中象征文化内涵的“和谐”
舞蹈表达的是身体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它具备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和谐”是最重要的文化内涵、“和谐”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在儒家和谐思想体系中,乐舞也是“厚教化,美人伦”的重要手段,只有情感与理性配合得恰到好处,才能称得上君子。
“制礼作乐”,是儒家“和谐”观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它是用“作乐”的方式来实施“礼”,如两周时期的“六大舞”和“六小舞”,前者主要用于宫廷祭祀的乐舞,后者主要是教育子弟的必修课程,舞蹈的形式与内容开始发生了剥离,它在维持社会和合的大一统观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明朝著名音乐理论家朱载堉在《乐律全书•书律》云:“今接乐舞之妙,在乎进退屈伸离合变态,若非变态,则舞不神,不神而欲感动鬼神难矣。”
三、“尽善尽美”追求中的“和合”论
中国艺术体系是追求整体性的建构,诗、歌、乐、舞是浑然一体的和合艺术创造活动,是中国人特有的精神生活方式。这在中国传统舞蹈艺术中的诗歌乐舞三位一体中便可看出,如唐朝以公孙娘的“剑舞”最为出名,这个以剑为道具,从武术中发展出来的舞蹈,舞姿英武豪迈,被大诗人杜甫赞为“一舞剑器动四方”。据说,著名书法家张旭看了公孙娘的《剑器舞》,草书大为提高。
中国舞蹈艺术追求多种艺术的交叉融通,它是一种复合型的艺术载体,音乐、舞蹈、绘画三位一体,如汉代的“乐舞”便是一种集杂技、武术、演唱、舞蹈、滑稽表演和音乐演奏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被称为“百戏”,这种中国传统舞蹈艺术也是中国人表达情感的一种语言方式,所以它和其他艺术样式相融相通,共同营造着“尽善尽美”、“思无邪”的合和之“灵境”,它已超越了内在的与外在的阻隔,而是通过“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自由创造观。中国传统舞蹈艺术的“合和”追求,使其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单一走向丰富,有僵硬走向活泼,它为自己寻找到了一个生机盎然的生长环境,它也由此使自身焕发了永不衰竭的艺术才情与艺术激情。舞蹈也是流动的雕塑,在这一点上,现代舞更能展示这一丰富涵义。
四、“哀而不伤、乐而不淫”的“中和”之美
中华民族是一个性格内敛,情感细腻的民族,在舞蹈艺术的审美追求中,同样追求着一种“中和”之美,这种“中和”之美在舞蹈艺术中主要表现为它在个性的张扬中体现着顺势而为、随遇而安、圆融达变的审美情趣,如中国古典舞的特征从舞蹈形态上分析归纳,其动作规律是“逆向起动”原则;表现在“欲左先右、欲前先后、欲提先沉、欲敞先含”等身体动态象征上;在动作的运行路线规律上是“圆弧轨迹”,即在舞蹈动作运行过程的起、行、止上,突出强调的是“圆弧轨迹”;在身体动态的表现形式上 ,集中表现出“拧、倾、圆、曲”的动作特性,即在身体动态的内结构组成中,以及由这一内结构导引下的身体表征,都共同表现在“拧、倾、圆、曲”的动态特征上。在中国古典舞蹈形态上分析、归纳出来的动作规律、运行规律和身体表征规律,都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的艺术趣味和审美理想。
“中和”使中国传统艺术的美呈现出的美学形态是优美而不是壮美,中国人在用舞蹈语言表达情感中也遵守着这种“中和”的原则,在生命节奏与天地运行的节奏中保持着一种从容和洒脱。舞蹈是内敛性格中渴望淋漓表达的一种方式,它是身体的艺术,它也在“和谐”的追求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国审美文化心理、哲学心里、伦理心理,“和谐”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和核心,而舞蹈在动作语言的表达中,也在鲜活生动地显现着这种“和谐”,它启示我们只有在对舞蹈艺术的充分享受中才能作出判断,在判断的同时进行享受,这就是中国舞蹈艺术中“和谐”观最深刻的文化内涵。
参考文献:
[1] 吕艺生.《舞蹈教育》.中国戏剧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2] 姚文放.《审美文化论》.山东文艺出版社,2003年2月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