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子瑢
摘 要: 英国作家哈代的《苔丝》闻名于世,其译本更是很多。作者详读了吴笛教授译本和郑大民教授译本后,因对这两个译本颇感兴趣而做了对比分析。对比分析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英译汉译文四字格的使用、英文修辞格头韵的汉译、英译汉转性译法的使用和英译汉增词译法的使用。
关键词: 四字格 英文修辞格头韵 转性译法 增词译法
英国作家哈代的《苔丝》闻名于世,我在拜读了原文后,又详读了两个译本,译文一为吴笛教授翻译(以下简称“译文一”),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译文二为郑大民教授翻译(以下简称“译文二”),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我对这两个译本颇感兴趣,因此进行了一些对比分析。
从总体上看,我认为译文一与译文二皆为用心翻译之作,力求内容忠于原文的同时使译文文字流畅,兼透雅致气息。所谓优秀译文的标准,清代翻译家严复提出的“信”、“达”、“雅”是每位译者希望所及之水平,以此标准来看,译文一与译文二,两者皆可谓优秀译作。在内容上,符合原文,同时在形式上,语境还原、气氛渲染等方面也尽可能地与原文保持一致,因此整体上两译文皆为出色工作。
当我做了详细对比分析后,发现译文一与译文二还是有所区别的。虽然两个译文皆用了丰富的翻译方法,如语义翻译范畴的表达中灵活的选词、词法翻译范畴的增词译法、转性译法、句法翻译范畴的断句译法、辞格翻译法等,其目的都是使译文内容符合原文的同时使文字表达更自然,能传递出译文语言之美,但在运用的合理得当性上两译文显示出了差异,经细细推敲,我认为译文一的吴笛版本比译文二的郑大民版本更胜一筹。
具体而言,我从以下四方面:英译汉译文四字格的使用、英文修辞格头韵的汉译、英译汉转性译法的使用、英译汉增词译法的使用入手,对译文一和译文二进行对比分析。
一、英译汉译文四字格的使用
汉语四字格在汉语作品中颇为流行,这股潮流深入到了英译汉作品中。如今许多汉语译作多使用四字格。其流行性和颇受欢迎的程度说明四字格确有其出彩之处。四字格有两大类:成语四字格和普通词语四字格。无论哪一类四字格都有其明显的优点:形式上四字格匀称工整,内容上言简意赅,口语表达上抑扬顿挫。文章运用四字格会使文章亮色不少,文章顿时会雅韵与美感兼至,读者欣赏起来颇感舒心和雅致,同时令读者印象深刻,若不时再念上两句,则又朗朗上口,颇有韵律。
译文一多用四字格,译文二却鲜有用四字格之处。
此举几例以示对比:
(1)well-informed and versatile:译文一:见识广博、多才多艺;译文二:学到了许多许多知识,有很多方面的本领。
(2)mourn silently:译文一:暗自歔欷;译文二:默默地、悲伤叹息。
(3)mutual interest between these two:译文一:彼此爱慕;译文二:互相有点儿意思。
在以上例子中,译文一很显然言简意赅,意思清晰表达之余,不会给人文字冗长、表达啰嗦之感,同时也传递出雅致的韵味,若将此译文在口中念上几句,则优雅和谐之感顿生。译文二在意思表达上是忠于原文的,语言也清晰流畅,但不免行文过于普通,欠缺文采与语言效果,文字缺乏生动性,当与译文一对比,更不禁感觉、读来无味。
由此可见,四字格相较于普通的二字词语、三字词语或五字词组、六字词组,其语言优势非常明显。难怪如今四字格的运用会如此之多,并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在译文中,当原文行文特点与感情色彩适合用四字格表达时,尽量用四字格表述,可避免文章因缺乏生动与美感,不够优雅与和谐,而显得逊色。
二、英文修辞格头韵的汉译
英汉文章都有大量使用修辞格的情况,如明喻、拟人、移就、反语、双关、头韵等。翻译时就会大量遇到修辞格翻译的情况。需要承认的是,修辞格的翻译是非常有难度的。在翻译修辞格时,译文既要忠于原文,又要将修辞格的修辞效果传递给读者,这对于译者是个难题。“信、达、雅”是用于衡量翻译水平的标准,修辞格的翻译要做到这三点,对译者是个挑战。
“苔丝”中有不少英文修辞格的用法,此举一例以说明:
“positive pleasure and positive pain.”:译文一:一股是纯粹的快乐,一股是纯粹的痛苦;译文二:确凿的快乐和十足的痛苦。
此原句是头韵辞格,英语中头韵辞格非常常见,如“safe and sound”,“time and tide”,“forgive and forget”等。翻译时要将这种辞格的内容的正确表达出来不难,但在正确表达内容的同时,兼把这种辞格的意味传递出来,实属不易。译文一通过反复的手法进行翻译,在完全忠于原文将意思正确翻译出来的同时,将头韵辞格在文中起强调的作用体现了出来,使读者在读此译文时能切身体会到小说人物内心这两股互相冲突而又兼存的极端矛盾、极度碰撞的心绪。译文一堪称妙。
译文二的翻译意思忠于原文,通过两个强烈的形容词的运用,确实也表达出小说人物内心冲突的情绪互相撞击的极度矛盾之情。将其与译文相较,其矛盾冲突之情就减弱了,对读者视觉与内心心绪的冲击度就远远不如译文一来得那么强烈与鲜明。译文二与译文一相较,立刻显现出译文二语言传导力之弱,而译文一语言情感传递性之强。
英语文章中修辞格大量出现,其中头韵修辞格广泛用于英语各种文体,如绕口令、诗歌、散文、小说等,其历史源远流长。若运用得当,则能使文字生动,为文章增彩不少。这对译者就提出了难题,因为译者不仅要译出正确的意思,更要通过译文传递出这种修辞格的“神形”。在此所引用的译文一使用的反复处理手法非常值得借鉴,另还有汉语联边格的处理手法,此处不作详述。
三、英译汉转性译法的使用
转性译法是指翻译中将词性转换的译法。转性译法是翻译常用的方法。在翻译中,因要考虑译文的语言习惯,所以往往在翻译时会对词性做转换处理,如将原文的名词转换成副词,将原文的介词转换成动词,将原文的形容词转换成动词等。转性译法是由英汉语言习惯的不同而产生的。英语语言喜用名词,而汉语较多用动词,因此英译汉时,常常要将英语名词表达处理成动词。这样译文符合汉语语言习惯,读者读来会觉得自然流畅。endprint
“苔丝”中有多处宜用转性译法,此举一例以说明:
(1)fragments:译文一:断断续续;译文二:点点滴滴的。
译文一将名词“fragments”转换成副词,译文二将其转换成形容词。从内容上,更符合原意,与原文意思相贴切吻合的译法是译文一。译文二转换成形容词,在意思上与原文想表达的意思略有些差异。另外,从语言习惯上,译文一更符合汉语语言规律,读来更通顺自然。译文二无论是内容还是汉语语言习惯,较译文一都稍欠。
翻译中将词性根据译文语言习惯进行转换是整体提升译文文采,显示译文是否地道的关键。同一篇原文的两个翻译版本,一个译本运用了适宜的转换译法,另一个没有,毋庸置疑前者必定更出彩。因为运用了转换译法的译文能使译文读者感到更顺畅,自然出彩,而未用转换译法的译文自然就逊色了。
四、英译汉增词译法的使用
“增词”,顾名思义,即在翻译中增添必要的内容,使译文的意思对读者来说更清晰。这一方法亦是翻译常用法之一。英文与汉语语言习惯有别,故有些英文词组信息量大但结构简单,无法或者难于同样用简单的中文词组将其意思清晰完整地呈现给读者,为了使译文与原文在内容、形式上都对应起来,就需要用增词译法。
“苔丝”中有多处宜用增词译法,此举两例以说明:
(1)It was only forty miles off:译文一:那地方离这儿只不过四十英里远啊;译文二:只不过四十英里远。
(2)she did not put herself in his way:译文一:她并没有让自己进入他的轨道呀;译文二:她并没有往他跟前凑。
例一的译文一添加了地点状语,对地理位置起始点进行了补充说明,使译文内容饱满。译文二采取的是直译,未用增词补充说明,这容易让读者阅读到此处头脑中会对文中提及的地理位置产生疑问。当然读者可通过回看而找到答案,但译者此番增词可让读者在阅读理解上轻松不少,可谓是译者的用心良苦。
例二的译文一添加了汉语叹词“呀”,可谓译者将此句的精神表达了出来。原文表达的精神情感是苔丝认为她并没有任何刻意要博取克莱尔喜欢的举动的这一点是如此明显,她同屋伙伴们应顺理成章得清楚看到,若连这么显然的事她们都没有看到的话,那是不可思议的。译者一增添的简单一个“呀”字,表现出译者一对原文情感敏锐的且细腻的敏锐力。译文二对该句做直译,未有增词处理法,虽然意思表达正确,但从原文精神、情感的传递方面较译文一逊色不少。
在译文中适当地增词,能使译文更易从内容及情感的传递上与原文一致或接近,有助于读者对译文的理解。因此,增词译法是非常重要的译法之一。
从清代翻译家严复提出的“信”、“达”、“雅”,至傅雷先生提出的译文“传神”论,及至钱钟书先生提出的翻译“化境”说,对译文的要求都在不断提高。综上分析,合理运用翻译法是提高译文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译者要做到保持原文内容一致,同时传递出原文思想、情感、意境、韵味,需合理运用翻译方法。
参考文献:
[1]Thomas Hardy.Tess of the Durbervilles.London:Wordsworth Editions Ltd,1993.
[2]张培基,喻云根,李宗杰,彭谟禹.英汉翻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0.
[3]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4]托马斯·哈代,著.苔丝.吴笛,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
[5]托马斯·哈代,著.苔丝.郑大民,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