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怎么爱国

2014-02-18 18:03戴志勇
公务员文萃 2014年1期
关键词:立国情势李大钊

戴志勇

“说到爱国者,您会想起谁?”面对央视的应景街访,有人回答周恩来,有人回答导弹。答导弹的,大约是天性幽默,小伙爱跟央视开玩笑,央视能公开这玩笑,都算有进步。答周恩来是标准答案之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嘛。

有人回答说,和平年代,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是爱国。斯民于斯土,不被欺负地活着,就算好日子。不被欺负,意味着外争国权,内护民权,即免于主动暴力的自由。说到底,国家的权利,不过是所有个人权利的集合。政府之所设,宪法之所立,意义恰在于此。

99年前,陈独秀不仅在杂志上痛批刚颁布“袁记约法”的袁世凯政府,也痛感国人缺少对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基本常识。“爱国者何?爱其为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自觉者何?觉其国家之目的与情势也。是故不知国家之目的而爱之则罔,不知国家之情势而爱之则殆,罔与殆,其蔽一也。”在他看来,如果不懂国家的目的,不了解国家的现状,难免爱之而适足以害之,“爱国贼”一说,警醒的便是这点。

国不知有民、民不知有国的形势下,陈独秀激愤地说:“恶国家甚于无国家”。李大钊不同意他的看法,提倡爱国“即在改进立国之精神,求一可爱之国家而爱之,不宜因其国家之不足爱,遂致断念于国家而不爱”。

爱国,就要致力于建设一个可爱的国家。李大钊尤其强调了先觉者对国家的责任,他不会赞成“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但显然不会反对“令祖国得自由”,国家被侵略被奴役,本质上就是所有个人权利被侵略、所有个人被奴役,面临内忧外患,仁人志士起而行之,本意都不外是求得国族的自主、国民的自由,而这两者实质上是一回事儿。

《灯下漫笔》里,鲁迅对“一治一乱”的中国历史做过划分: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文学笔法,未必符合历史真实,鲁迅主要批判的无非是皇权帝制及其现代变种,希望国民争到“人的价格”。跟李大钊“改进立国之精神”一以贯之。鲁迅正以其激烈的批判,彰显其爱国情怀。

站起来,是170多年以来国人的最大心愿之一。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发表《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开幕词,号到了中国的病脉。“世界大同”尚只是一个美丽的梦想,在人类公义之下,追求国族的正当地位与国民的正当利益,正是爱国的必有之义。

170多年来,我们要完成的,是从帝制家天下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是在西方民族国家体系刺激下的一种文明体系的涅槃重生。这次漫长的转型,经历过君主立宪、“远东第一共和”、联省自治、国民党训政及计划经济体制,最终邓小平在1980年代开启了伟大的改革开放,中国大陆融入全球化的世界潮流。

有人主张抛弃“人民”这个似乎有敌我含义的政治概念,但事实上“人民”这个词不必然包含敌我,例如美国宪法第一句就是“我美利坚人民……”;亦可以是一个法律概念,含义是全体国民的集合。尤其如今两岸关系大大改善,港澳实行“一国两制”,“人民”这个集体概念,不仅要落实在大陆的一个个具体国民头上,且有了更深、更广的含义,“国家”的内涵,也应超越一地的人民、土地与具体制度安排,尽可能地囊括两岸四地的斯土、斯民、斯制。

因此,秉承陈独秀所说的对“国家的情势”的自觉,今天的国人,已有了刷新认识的必要。今天的爱国,有个绝大的课题,就是求得全体中国国民的底线共识。在这种新情势下,在国内过好自己的生活,在国际上维护国家的正当利益,自然是爱国。

更进一步的爱国,还得继续推动法治与公共治理改革,在维护每个国民个人权利的基础上,使国族成员,对自己生存其间的秩序,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并将这个认同淬炼成美好的“立国之精神”。

(摘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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