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传黎 孙振飞 谭启秀
即墨市中医医院,山东 即墨 266200
中西医结合治疗术后胃瘫综合征
宋传黎 孙振飞 谭启秀
即墨市中医医院,山东 即墨 266200
目的研究应用中西医结合治疗腹部手术后胃瘫综合征的临床疗效。方法对照组3%温盐水洗胃,2次/天,并静脉营养支持;治疗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应用中医药剂胃内保留。结果中西医治疗术后胃瘫综合征治愈率100%,与对照组比较各指标恢复更明显。结论中西医结合治疗术后胃瘫效果更优。
胃瘫综合征;中西医结合;术后
术后胃瘫综合征(postsurgical gastroparesis syndrome,PGS)是临床常见的腹部手术后并发症,发病早且以胃大部切除更为常见,也发生于一些腹部的非涉胃类别的外科手术。笔者对我院2010年9月~2013年2月腹部手术胃瘫综合征患者应用中西医治疗的疗效进行临床分析,汇报如下。
1.1 一般资料
腹部手术胃瘫综合征患者50例。其中腹部未涉胃手术21例,占42%;涉胃手术29例,占58%。21例未涉胃手术中,结肠癌根治术4例,其中1例同时做了肝楔形切除术;胆囊切除术4例,其中2例同时做了胆管切开取石;脾切除术3例,其中2例同时做了胃底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空肠间质瘤手术2例;直肠癌手术4例;子宫肌瘤行子宫切术后2例;卵巢肿瘤行盆腔清扫术2例。涉胃手术的29例中,远端胃根治术24例,其中毕I式5例、毕II式19例;近端胃根治术5例,其中球溃穿孔修补手术3例、部分胃及十二指肠切除术2例。
1.2 分组
采用随机法,分为对照组23例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组(治疗组)27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腹部手术情况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比较,P>0.05,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
1.3 诊断标准与排除标准
依据《术后胃瘫的诊断与治疗》:提示胃流出道无机械性梗阻;胃引流持续大于10 d,且引流量量>800 ml/d;未发生明显的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排除能够导致PGS的结缔组织疾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排除存在消化道梗阻的因素。
2.1 对照组
3% 温盐水洗胃,2次/d;莫沙必利5~10 mg,3次/d;严格禁食禁饮;为预防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进行术后静脉营养支持治疗。PGS持续1周不能恢复者,加置十二指肠空肠营养管,顶端需置于胃肠吻合段远端或空肠内固定,过渡至肠道内全营养补充。必要时心理干预缓解紧张焦虑。
2.2 治疗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中医治疗方剂。每天温水洗胃后,浓煎方剂200 ml注入胃内,保留2~4小时,2次/d,7天一个疗程。主方:莪术20 g、生大黄15 g、枳实20 g、生甘草15 g、枳壳20 g、猪苓20 g、三棱20 g、黄连15 g。中药每天1剂,每剂浓煎200 ml×2袋。
2.3 观察指标
拔除胃管时间:24小时引流量少于100 ml,患者胃排空恢复,可以将胃管拔除,逐渐进食软食。PGS痊愈判断依据:胃管拔除5天内进食后,未出现腹胀呕吐等现象。
2.4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0.0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统计学分析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50例术后发生PGS,11~40天恢复胃动力,治愈率100%。详见表1。
有研究发现,PGS与腹部手术时间长于4小时、毕II式远端根治术、术前幽门梗阻及一些基础类疾病等因素相关。在神经抑制因素方面,主要因为手术通过抑制性交感神经反射系统而导致胃动力收到抑制;亦可以通过交感神经末梢释放儿茶酚胺与受体结合来抑制平滑肌细胞收缩。胃肠肽类激素可调节胃肠运动,如胃泌素主要来自胃窦和十二指肠黏膜的G细胞,有强力的促胃肠运动作用和刺激胃酸分泌,胃窦切除后这种作用的平衡被打破,胃肠肽类激素水平的术后紊乱在PGS发病中可能有一定作用。手术损伤、缺氧、麻醉降低了自然的胃电频率,使得异位胃电起搏点的存在和控制成为可能。中医认为,本病属中医学的“痞满”、“呕吐”范畴。术后脾胃受损,胃腑瘀滞,气滞血瘀,中焦受阻,胃失和降。治疗以疏通气机为主,兼用扶正祛邪。枳实、厚朴降逆止呕,调畅气机;大黄、生甘草、黄连通腑行气;莪术、猪苓健脾益气,促进吻合口炎症吸收和水肿消退。
表1 两组主要观察指标时间比较表(d,±s)
表1 两组主要观察指标时间比较表(d,±s)
注:与对照组比,*P<0.05
组别 n 胃引流量少于1 0 0 m l 拔除胃管时间 确认P G S恢复时间对照组 2 3 1 7 . 3 ± 2 . 1 1 9 . 6 ± 4 . 3 2 8 . 3 ± 8 . 1治疗组 2 7 9 . 1 ± 3 . 6 * 9 . 6 ± 2 . 7 * 1 4 . 9 ± 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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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生贵,黄琼芳,张福鑫,等. 中药预防腹部手术后胃瘫[J].中国中西医结合外科杂志,2010,16(1): 53-54.
R735.2
B
1674-9308(2014)04-0084-02
10.3969/J.ISSN.1674-9308.2014.0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