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支持的“家内”与“家际”视角
——基于七省区调查数据

2014-02-13 06:39伍海霞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100732
江淮论坛 2014年6期
关键词:亲代子代城乡

伍海霞(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养老支持的“家内”与“家际”视角

——基于七省区调查数据

伍海霞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文章从“家内”与“家际”视角分析了城乡家庭养老支持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城乡家庭养老支持存在显著差异。亲代的居住安排、对孙子女的照料、在子女婚姻花费的贡献,以及亲代与子代配偶关系等因素对亲代的养老支持产生了影响。城镇地区多数子女与父母在空间上形成了 “分而不远”的状态,在代际支持上表现出“分而不离”的特征;农村子女在与父母分开居住后,亲子代间代际交流减少,“家际”方式下的养老支持趋于弱化。

养老支持;居住安排;代际关系;家内;家际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城乡地区已形成老年人独居、与已婚子女共同生活两种居住方式,且老年人独居比例仍表现出较强的增长势头。对应于亲子代“同居”与“分居”的居住模式,形成了“家内”与“家际”两种不同的养老支持方式。同时,中国长期以来养老保障制度、户籍及就业安排等具有城乡二元特征,子女对父母的实际赡养存在明显的城乡分野。本文利用实地调查数据,在比较分析城乡“家内”与“家际”养老支持差异的基础上,采用分层线性回归方法,对城乡“同居”与“不同居”方式下已婚子女对老年父母的养老支持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考察当前城乡家庭养老支持的现状、差异及趋势,更清楚地认识城乡家庭代际关系特征。

一、数据与方法

1.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2010年“中国城乡家庭结构与代际关系”调查。该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河北、吉林、浙江、安徽、广东、陕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七个省区实施入户问卷调查,最终得到有效样本4425个,其中生育子女的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样本共974个,城乡老年人子女样本2802个。

2.变量设置

城乡养老支持影响因素分层线性回归分析中,因变量为过去12个月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实际支持和情感支持。其中,经济支持采用对数运算值ln(N+1)(N为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额),实际支持利用子女帮父母做家务的次数进行赋值(几乎每天做=4,每周做几次=3,每月做几次=2,一年做几次=1,基本不做=0),情感支持依据“当您和这个孩子讲自己的心事或困难时您觉得他/她愿意听吗”赋值(总是不愿意听=1,有时不愿意听=2,总愿意听=3,自己不愿意讲=0)。自变量包括亲代居住地的城乡分类和居住安排、亲代是否照料(过)孙子女、亲代在子女结婚花费中的贡献、亲代与子代配偶关系,以及性别、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等子代特征和子女数、性别与婚姻状况、年龄、健康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亲代特征变量。

二、分析结果

(一)城乡“家内”与“家际”的养老支持现状

1.经济支持。由表1的结果可知,同住子女给父母的经济支持显著高于不与父母同住的子女,这种差异在农村内部表现得更为明显,但城镇地区亲子居住方式对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并未产生影响。城乡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普遍较低,且均有部分已婚子女并未履行赡养父母的经济责任。本文认为,除部分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在经济上仍对父母高度依赖外,农村亲子同住大多由于子女为父母养老;多数城镇老年人有退休金、养老金,对子女的经济依赖相对较少,与子女同住或为子女帮助操持家务、照顾孩子,或为子女提供住房。

表1 子代给予亲代的经济支持

2.实际支持。调查发现,城乡之间,城乡内部与父母同住、不同住子女给予父母的实际支持具有显著差异。与父母同住子女中几乎天天帮父母做家务、每周帮父母做几次家务者所占比例明显高于不与父母同住的子女;但即使与父母同住较方便为父母操持家务,也仍有相当比例的子女从不或很少帮父母做家务。可见,与子女同住便于老年父母得到更多的实际支持,但同住也使部分子女享受着父母所提供的日常帮助。

3.情感支持。研究表明,半数以上子女总是愿意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城乡之间子女给予父母的情感支持差异显著,亲子居住方式对子女给予亲代的情感支持并未产生影响。可见,随着通讯、交通方式越来越发达,亲子居住距离已不再是双方情感交流的主要障碍,同住并不意味着子女与父母间能更好地进行情感交流。

(二)城乡“家内”与“家际”养老支持的影响因素分析

表2 子代给予亲代的实际支持(%)

表4给出了城乡老年人养老支持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的结果。模型1的结果表明,农村老年人得到的经济支持相对高于城镇老年人,子女结婚花费中贡献多于子女的父母得到的经济支持约为贡献少于子女的父母的80.5%(e)。与子代配偶关系很好、较好的亲代得到的经济支持分别为与子女配偶关系一般者的4.20(e)倍和2.19(e)倍。子女越多,单个子女给予老人的经济支持越少。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的子女给

予亲代的经济支持显著高于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者。无稳定职业的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相对较少。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夫或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得到的经济支持相对越多。安徽和广东的被访老年人得到的经济支持相对高于河北被访老年人。在对城乡居住安排作变换后(模型2),可知农村与子女同住、农村与子女不同住、城镇与子女不同住的老年人得到的经济支持显著高于城镇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前者分别为后者的3.21(e)倍、2.95(e)倍和1.65(e)倍。其余变量对亲代经济支持影响效应的显著性未发生明显变化。

表3 子代给予亲代的情感支持(%)

表4 城乡老年人养老支持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续表

在模型3中,与子女不同住的亲代得到的实际支持显著低于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照料(过)孙子女的老年人得到的实际支持多于未照料者。与子代配偶关系很好、较好的老年人得到的实际支持显著高于与子代配偶关系一般的老年人。子女越多亲代得到的实际支持反而越少;儿子给予父母的实际支持显著少于女儿,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子女给予父母的实际支持越多,在非农领域就业、目前无稳定职业的子女给予父母的实际支持显著低于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的子女。单身的父亲得到的实际支持少于配偶健在的老人。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得到的子女的实际支持越多。安徽、浙江、广东和广西的老年人得到的实际支持显著少于河北的被访老年人。在对城乡居住安排作变换后(模型4),发现农村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得到的实际支持显著多于城镇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农村、城镇不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得到的实际支持显著低于城镇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前者分别为后者的24.4%(e)和23.7%(e)。其余变量对亲代经济支持影响效应的显著性未发生明显变化。

模型5的结果表明,农村老年人得到的情感支持显著多于城镇老年人。与媳婿关系很好、较好的老年人得到的实际支持显著高于与媳婿关系一般的老人。子女越多,老年人得到的情感支持越少,儿子给予亲代的情感支持显著少于女儿。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子女给予父母的情感支持越多,目前无稳定职业的子女给予父母的情感支持明显少于从事农业等工作的子女。80岁以上老年人得到的情感支持显著多于60—69岁的老年人。陕西、安徽、浙江、广东和广西被访老年人得到的情感支持显著低于河北被访老年人。在对城乡居住安排作变换后(模型6),再次验证了城乡亲代居住安排对老年人的情感支持的影响并不显著。

三、结论与讨论

本文研究了城乡亲子同居与不同居状态下亲代养老支持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发现。

第一,家庭养老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居住安排对城乡老年人养老支持具有显著影响,城乡分居的亲子间确实“分而不离”。农村与子女同住使老年人得到了相对较多的经济支持和实际支持,城镇“家际”供养方式下亲代得到了相对更多的经济支持与情感支持。在养老保障较为完备,且可获得的社会养老服务相对较丰富的城镇地区,与子女分居不失为老年人相对较优的养老选择。相反,限于农村养老保障状况,与子女共同生活更利于自身经济能力匮乏的老年人颐养天年。

第二,家庭成员关系对养老支持产生了影响。与子代配偶关系好的亲代得到的经济支持、实际支持和情感支持均显著多于与子女配偶关系一般的老年人。可见,子代夫妻关系在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增强,对老年亲代的居住安排与赡养行为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城镇地区,多数与父母分开生活的子代家庭尚能与亲代家庭 “分而不远”;但在农村,特别是一些已婚子女举家“异地生活”,日常代际往来减少,将不利于亲代与子代及其配偶建立较好的交往关系,“家际”方式下的养老支持将更趋于弱化。

第三,亲代给予子代的经济与事务性支持对其得到的养老支持产生了一定影响。教育和婚嫁花费是社会化后父母抚养子女阶段最为主要和必不可少的支出,帮助照顾孙子女在中国城乡一直较为普遍。本文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和情感支持相对越多,表明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投入越多得到的养老回报越高,藉由父母对子女的先期教育投入而形成了亲子代抚育与赡养过程中的交换关系。照料(过)孙子女仅对老年人得到的实际支持产生影响,子女结婚花费中贡献多于子女的老年父母得到的经济支持却相对较少。可见,父母先期给予子女的事务性与经济支持并未成为子女积极赡养父母的动因,促使子女给予父母更多的经济支持,从实质上提高父母的养老水平。可见,当前亲子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但这种交换关系具有亲代付出多、子代回馈少的特征,代际关系中的“互惠”特征并不明显。现实生活中,作为传统习俗的延续,多数父母认为为子女承担婚配费用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些父母,特别是农村父母,倾其一生为儿子娶妻,无暇顾及自己的养老,待年老时则陷入子女供养水平低、而自身又养老乏力的两难境地。

第四,家庭养老功能呈弱化趋势。虽然存在城乡差别,但多数城乡子女能自觉地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亲子之间抚育与赡养关系犹存。亲代的经济状况对老年人得到的养老支持并未产生影响则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另外,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得到的子女的经济支持、实际支持和情感支持相对越多,夫或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得到的经济支持显著高于夫或妻生活均能自理的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子女能“按需”为父母提供养老支持,在父母最需要养老支持时能够得到相应的满足。

诚然,亲代的居住安排是家庭基于亲子关系、子代“小家庭”,以及亲代自身状况基础上亲子“大家庭”决策的结果,“家内”与“家际”养老支持各有其利弊。“家内”方式更有利于老年人得到较为“满意”的物质与情感支持,但也可能使老年人成为家务、日常家庭支出的主要承担者;“家际”方式下父母能得到相对较多的经济支持,但日常实际支持的缺少也会增加老年人生活上的不便和困难。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子代较为强调个人的权利与欲望,偏重以自我为中心,导致孝道衰落、家庭责任意识淡薄,子代将赡养父母视为负担。家庭重心的下移又使得亲代更为注重子代的幸福与发展,忽视了自身的物质与精神上的需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已婚子代“重自己利益,轻父母需要”的意识,这些均直接影响着子女为父母提供的养老水平与质量。虽如此,在养老保障、社会化养老服务等尚不能较好地满足老年人经济与精神生活需要的情况下,特别是养老保障尚不完善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仍将是较长时期内亲代养老的主要依靠。老年人固然需要在有能力之时提高自身的养老实力,但也需要社会倡导“利他”的观念与行为,促使城乡家庭中的子代更多地考虑亲代的养老需求与感受,兼顾小家庭的发展,在父母居住安排、养老支持方式上作出合理抉择与安排,共同应对日趋严峻的养老问题。同时,面对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家庭养老的现实,也要求政府部门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促进城乡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养老保障,形成个人、家庭和社会三维支撑模式,摆脱单项养老依赖机制,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1]王跃生.中国城乡老年人居住的家庭类型研究——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4,(1).

[2]王跃生.城乡养老中的家庭代际关系研究——以2010年七省区调查数据为基础[J].开放时代,2012,(2).

[3]阎云翔.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北方农村分家模式的人类学分析[M].社会学研究,1998,(6).

[4]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J].中国学术,2001,(1).

(责任编辑 焦德武)

C913.7

A

1001-862X(2014)06-01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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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海霞(1972—),女,宁夏永宁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家庭人口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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