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菲
(中山大学 资讯管理学院,广州 510006)
历代著录明代传奇的目录包括“私家藏书目录体系”、“戏曲专科目录体系”和“公共藏书体系”。明清期间,戏曲仅在“私家藏书目录体系”和“戏曲专科目录体系”中进行著录和保存,直到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的建立,戏曲才得以进入公共藏书系统。
明嘉靖年间,高儒所编《百川书志》第一次收录明代传奇作品,并且著录在“史部”,首开著录明代传奇私家藏书目录的先河。而后绝大多数的藏书家都试图在“四部分类法”框架下寻找突破口,还有一小部分藏书家则独辟蹊径,跨越“四部法”的障碍,单独设类来著录明代传奇文献。
“经部”:徐乾学的《传是楼书目》是历代戏曲书目中首个将戏曲文献著录入经部的目录。它于“宇字四格 乐”类收19种音乐、戏曲文献,包括明传奇作品10种,开创了戏曲文献入“经部”的先河。从该目设类的方式考虑,徐乾学将戏曲文献归入“乐经”类,跟随在“易、诗、春秋、礼、乐”五个类目之后。这一分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戏曲在产生发展的过程中与音乐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性;另一方面,“乐部”主要收录皇室所用正统礼乐,“惟以辨律吕、明雅乐”,收录传奇作品于理不合,因此后世罕见著录在经部。
“史部”:高儒《百川书志》采用了一种同样少见的著录方式,将明代传奇作品著录在“史部”之“外史”类,该类著录59种共73卷戏曲文献,包括明传奇三种。其将戏曲文献收入史部的原因,大约有二。其一,戏曲情节多提炼自历史故事,或者直接由历史改编,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野史”。另外,戏曲本身又存在虚构性,并不是完全立足于事实,需要在史部另外设立子目来收录戏曲文献。其二,戏曲小说来源于历史,作用则是以历代故事“寓言警世”,从本质上来说,与“史”相类,仍可以列入“史部”内。另有清康熙间显亲王所著《阅清楼书目》,①少有学者提及。该目于“史集”下设“曲”类,收录戏曲文献166种,包括明传奇作品130余种,部分剧目不见他书记载。作为清朝宗室藏书目录,该目在收书范围和分类方式上都有自己的特点,且收录不少戏曲文献,在戏曲目录学上有较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史部”作为专门收录史类典籍的类目,具有严肃性、历史性和正统性的特点,收录以虚构和故事为特点的传奇作品显然是不合适的。
“子部”:徐灿勃《徐氏家藏书目》于“子部”之“传奇”类著录戏曲文献140种,包括明传奇59种。祁理孙的《奕庆藏书楼书目》于“子部”之“乐府家二·传奇”类收明代传奇534种。两目均在“子部”下设立一个新的子目来收录戏曲作品,说明徐灿勃和祁理孙认可戏曲在目录学上存在的意义,认为有必要在“子部”设立一个子目单收戏曲文献。但二者又有区别,《徐目》“传奇”类紧跟在“小说”类之后,即从“故事小说”的角度引申而来。《祁目》列在“乐府家”名下,则是从“乐”这个角度来解读戏曲。从著录内容来看,《祁目》对“传奇”的概念显然界定得更加清晰。
“集部”:戏曲在更普遍的情况下被著录在“集部”。部分书目并不单独设立子目,仅将传奇附列于集部最末,如徐秉义《培林堂书目》、徐乃昌《积学斋藏书记》、傅以礼《长恩阁书目》等。另一部分私家藏书目录则于集部下重新设立子目,其中之一专门著录戏曲文献。如丁立中所编《八千卷楼书目》、王韬所编《弢园藏书目》均于集部末“词曲”部分收词曲典籍。
之后,叶德辉所编《观古堂藏书目录》于集部单独设立“曲”类收录曲学文献,这是唯一一部在二级子目下将“词”、“曲”分开收录的私家藏书目录。该目“曲类”所设子目可就内容归纳为三类:“宫调”、“作品”、“韵目”,虽然分类略显简陋疏略,但比之前述各私家藏书目录,该目对于戏曲目录的设置显然做出了足够的重视。该目较少有研究者提到,但它在私家藏书目录中戏曲类目设置方面取得的进步非常值得我们重视。
私家目录因其“书记账簿”的特殊功能,在类目的划分上较为灵活,往往不采用设类繁复的四部分类法,而是简单的通过一级类目将其区分,从而便于使用。如晁瑮所撰的《宝文堂书目》直接划分32大类,其中“乐府”类收明代传奇作品30种。赵用贤《赵定宇书目》则更加偏向于“账簿式”,其中一级类目“词”类收录戏曲作品6种,包括明传奇作品1种。钱曾编纂的《也是园藏书目》设一级类目“戏曲小说”类,该类又有8个二级子目,其中的“传奇”类收录明代传奇1种。在一级类目设类著录戏曲文献,不仅反映了戏曲活动和创作的蓬勃发展,更体现了目录编纂者对戏曲的重视。但由于此种分类方式较为散漫,并无公认的范式,因而并没有获得大多数学者的认同。
随着杂剧专门目录《录鬼簿》出现,著录传奇的戏曲专科目录也随之兴起了,并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三种形式。其一是在“戏曲”大学科范围下著录,以包含历代戏曲各种形式的作品为著录对象,包括杂剧、传奇等多种,如王国维《曲录》等;其二是专门著录传奇作家作品,包括眀以前的南戏、明传奇、清传奇等,如《传奇汇考标目》等;其三则严格以“明代传奇”为范围,仅著录有明一代的传奇作家作品,如傅惜华《明代传奇全目》。前两类戏曲专科目录伴随着整个明代传奇的发展繁荣,互相借鉴互相促进,正是由于它们在明代传奇著录中的不懈努力,才使得专门著录“明代传奇”的作品得以出现。
“以戏曲种类为序”。以戏曲种类为序是时下通行的戏曲目录设类方法。它自黄文旸的《曲海总目》开始确立,于姚燮《今乐考证》、王国维的《曲录》发展成熟。这一类型的戏曲专科目录特点在于,分类方式多以戏曲门类为第一要素,以从整体上把握各类戏曲的发展脉络;再次以年代顺序,以梳理每种戏曲门类的变化特点和时代特征。发展到现代,戏曲目录编制的类目和体例逐渐完善,不仅分类及编排方面追求严密化合理化,著录的项目也以全面详尽为目标,庄一拂编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上编收录“传奇作品”,下编收录“杂剧作品”,分别著录各代作品,著录的内容不仅包括剧目情节、作品的各种版本,还增加剧目历来的著录情况、本事流变、作品存佚等内容。这些都是之前的戏曲目录中不曾出现的。
此外,还有以姚燮《今乐考证》为代表的“辑录体”目录。在每个作者及所列剧目之后,辑录有关资料:一是作家的资料,包括姓名字号里居生平等;一是作品的资料,包括作品的题材风格、主旨、风格特征、创作缘由等。某些条目下,姚燮还对前文所辑录的资料的错失进行勘误和纠正,用心十分良苦。《今乐考证》在“辑录体”目录上的尝试为后世戏曲目录学的发展迈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一大步,也为明代传奇的研究保存了相当多的文献材料。
“以朝代为序”。此类目录以支丰宜《曲目表》和董康等编纂《曲海总目提要》为代表,以朝代为次序先后的标准,将同一个朝代的戏曲作品单独归纳在同一个章节中,有助于了解一朝一代的传奇发展状况,可与前一种次序方式互为补充。
“以作者所见为序”。此类仅存沈自晋《南词新谱·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作者于目录名下有注:“凡所录不论新旧,以见谱先后为序。” 就功能而言,此目更贴近于文后的《索引》,只是作为特例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作参考。
此类目录仅以“传奇”作为收录对象,收录范围多半涵盖宋元南戏、明传奇、清传奇、相关曲谱等。
“叙录体模式”。自明初徐渭编制《南词叙录》始,至高奕的《新传奇品》、无名氏的《古人传奇总目》和《传奇汇考标目》,再至现代郭英德编纂的《明清传奇综录》,“传奇”小学科下的明代传奇著录均重视提要的编写,并且在分类上呈现一种细化深化和广化的趋势。如《南词叙录》全文不分类,仅在少数作品名下题有作者姓名,提要内容相当简略。后《新传奇品》采用“以人类书”的方式,于每个作家之后简单说明该作家的籍贯、情况和作品数目。《古人传奇总目则》采用“以书类人”的方式,先列书名,后注作者,再以四到五个字简要说明故事主人翁。无名氏《传奇汇考标目》采用“以人类书”的方式,作家名氏后注明字号、籍贯,作品名称后注明故事主人翁、别名、合撰者、作品寓意等。从介绍作家作品的基本情况扩展到进一步的介绍剧情,评述作品意义等方面。而后郭英德编纂的《明清传奇综录》以有“有存本流传的传奇”为收录对象,将传奇按照发展特征划分为七个时代,以整体研究的眼光对传奇的发展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和总结,这是对传奇研究的深入发展。同时,在著录内容上,考订作者生平、著述、资料来源,考订作品著录、版本、剧情、本事、历代曲家之评价、演出情况等等,体现了“叙录体”提要的特点。
“品评式模式”。所谓“品评式”是以品评的方式对戏曲作品或剧作家进行分析评论,其评价范围可以包括构思手法、行文方式、作品内容乃至人物性格特征等诸多方面,是古代戏曲目录中极有特点的一类。如第一部完整意义上的专门著录明代传奇的戏曲目录为吕天成的《曲品》,该书对嘉靖以前的作家作品以“神、妙、能、具”四品作为品评标准,对嘉靖至万历时期的传奇作家与剧目以“上上、上中至下下”等九品作为品评标准。上卷品藻人物,下卷点评剧目,开创了“品评类”戏曲专科目录的先河。之后祁彪佳《远山堂曲品》在每部作品之后简单勾勒其故事内容和行文特点,并略加评论,总计品评传奇戏曲作品466种。该目所评论的剧目来源广泛,“赏音律而兼收词华”,在戏曲的情节结构、语言文辞等的评价标准上也提出了自己的思考。[1]此类目录是中国古代戏曲学家在戏曲目录上做出的一个极有意义的尝试,不仅吸收了古典目录学“品题其得失”的精华,还自创了“以品分类”的分类方式,于古典目录学或可互有补益。
有明一代作为传奇兴起和繁荣的时代,在“传奇”的发展史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其进行单独地研究和系统地认识逐渐得到戏曲学家们的重视。1959年,傅惜华先生的《明代传奇全目》在时代的召唤下应运而生。该目将明代传奇分为四个时期:“南戏复兴时期”、“昆曲繁盛时期”(上中下),共收录明代传奇作品950种,较姚燮《今乐考证》、王国维《曲录》著录的明代传奇增出三倍有余。于每种作品之下,列举其名目、版本、存佚、现存地;于每个作家之下,列其小传,考之字号、籍贯、生卒年、生平事迹等,创立了明代传奇目录的著录体例。且由于其编排合理、内容宏富,几乎成为研究明代传奇学者必备的案头之书。但随着传奇文献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诸多新材料被发现,《傅目》有关作者年代和作品归属的相关内容有很多已经需要修正和完善,再加上国外戏曲资料以及从方志、尺牍、文集等方面挖掘出的明代曲家曲目的新材料,明代传奇作品名目也需要进一步的补充和发展,在《傅目》基础上编纂一部新的“明代传奇”专门目录是符合新时代明代传奇研究的发展要求的。
辛亥革命打破了清朝闭关锁国的现状,国内的改良者们注意到戏剧在西方文学中的优越地位,将戏曲当作思想启蒙以及传承时代精神的载体。新式图书馆建立并学习采用《杜威十进分类法》,戏曲开始成为一门独立而正式的学科。传奇著录的分类体系因而也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集部·词曲”类。随着图书馆的社会作用受到重视,从“典籍保存”趋向“图书使用”,[2]从“封闭式”转变为“开架式”,这促使图书收藏变得开放和全面。大量图书馆突破传统,收藏著录戏曲。而戏曲著录仍延续古代私家藏书目录的分类,将戏曲文献著录于集部词曲类。如《南通图书馆第一次目录》(1914)、《常熟县图书馆藏书目录》(1919)、《无锡私立大公图书馆藏书目录》(1921)、《太仓县立图书馆》(1923)、《无锡县立图书馆书目》(1926)等。
“文学”类。随着图书分类受到西方分类法的影响加大,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开始被打破,西方图书分类思想开始影响戏曲著录。图书分类开始打破经史子集四部法,多借用《杜威十进分类法》的学科分类理念。一些图书馆则在四部之外根据图书内容增加文学、理学、法学、实业、杂志等类目。这种情况下,古典戏曲往往著录于文学类之下,子目的归属各有不同。如《东南大学孟芳图书馆图书目录》(1924)在“文学400·词曲430·曲目132”中著录古代戏曲、曲律和曲谱等,而设“戏剧450”著录国外戏剧;《清华学校图书馆中文图书馆目录》(1927)在“800文学·中国文学·戏曲”的元、明、清部分著录古代戏曲;《上海市商会商业图书馆目录》(1930)在“800文学·戏曲剧本”著录了古今剧目、戏曲论著,弹词、大鼓书词等也著录于此;《量才流通图书馆图书目录汇编》(1935)在“800文学·810戏曲·812·1中国剧”中著录古今剧目和论著;《(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中文古籍分类目录》则把戏曲著录于“八百中国文学·八二七中国小说”下。[3]
1971年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向全国发出编辑《中国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的通知,1975年正式出版了《中图法》第一版,以后陆续经历了三次版本更新,如今成为绝大多数图书馆文献分类的标准。在《中图法》的类目设置下,明代传奇著录按照功用不同,在立类设置上有了更多的变化。其一,如《明代传奇全目》《古典戏曲存目汇考》等戏曲书目,其功能是作为工具书帮助读者研究使用,因此多归入“Z类综合性图书”。其二,戏曲作为“艺术”中的一种,明代传奇的相关研究性著作则归入“J艺术”类。其三,古代的传奇作品,仍按照古典四部分类法,收入古籍目录中的“集部·词曲”类。
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明代传奇著录渐趋于成熟,无论是“专科书目”还是“私家书目”和“公共书目”,其著录体系都已较为完备,但仍有不足之处。
(1)随着新时代众多戏曲资料的发现,许多作家作品的相关情况被考订出来,但是专门著录明代传奇的戏曲目录仍只有50年代傅惜华编纂出版的《明代传奇全目》,该目距今已有60年,在作家年代排序、作家生平、作品版本、罕见剧目等方面已有许多可以改进和修正的地方,明代传奇的研究者们迫切需要一部反映新时代成果的更全面、完备、准确的明代传奇目录。
(2)仍然缺乏对明代传奇著录的整体性研究。大多数文章关注的是戏曲著录,对于“传奇”或“杂剧”专门著录的研究则比较少,而专门针对“明代传奇”著录的更是少之又少。不仅缺乏纵向深入的研究,也缺乏著录明代传奇的各目录之间的比较研究和关系研究。这使得学者们比较难从整体上把握明代传奇著录的发展脉络,从而更难以发现明代传奇发展史中的某些规律性问题。
(3)随着网络和计算机的发展,图书馆编目电子化已经开始了基本的应用,但是明代传奇著录的电子化仍然较为薄弱。不说戏曲专科目录、私家藏书目录很少有数字化版本可供研究,明代传奇的剧本也很难看到数字化的资料。国外很早以前就重视对戏曲古籍文本的数字化,如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将所藏双红堂文库全文(包括许多罕见杂剧传奇文献)做成影像资料,样式精美且完全保持原貌,读者可以在互联网上极其方便的使用。相较于日本而言,我国新时代的戏曲目录如何适应未来环境的发展值得我们关注。
[1]裴喆.祁彪佳与《远山堂曲品剧品》考论[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0:72-88.
[2]谢灼华.中国图书和图书馆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343-346.
[3]回达强.中国古典戏曲目录论略[J].咸宁学院学报,2008(1):16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