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天津 300070)
实践教学是指为配合理论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以实践形式来进行的教学环节。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是近年来各高校两课教师重点研究探讨的课题,研究内容包括实践教学的目的、方式、效果,综合各种教学研究方案,达成共识的是法律基础实践教学需要“走出去、请进来”,案例教学法,诊所教育,模拟法庭演练等方式。但是,仔细分析上述各种实践教学方式与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环节并无区别,而法学实践教学的基础是法学本科理论教学,与法律基础作为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体系的一部分的教学时间、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如果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想要达到上述实践教学方式或目的,应当是纸上谈兵难以实现。
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形势与政策课一起共同构成我国高等院校的思想品德课程。把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的确定为“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求无论何种专业的学生,必须了解法律价值、内涵及功能,自此确定法治教育在高校中的重要地位。
2013版新教材涉及的与法律基础有关的内容共三章。包括: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其中第五章又包含四节内容,应当说这四节内容直接与法律有关,涉及到中国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宪法、立法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仲裁、人民调解非诉程序,印度、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如此丰富的教学内容,几乎是复制了法学本科教学内容,如果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应当说我们的法律基础教育确实能够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并且会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1.首先是概念问题
上述所列法律基础教学内容混肴了法律基础、法学概论、法学、法学教育之间的概念关系。
法律基础:2005年,高校开始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合并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德育教育范畴,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和作为学校法制教育任务的“增强法制观念”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的教学目标之中
法学概论:是全国高等学校通识课,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理念为核心,从法的概念、结构、运行,法的作用与价值,法治、宪法等内容对法的基本原理和部门法知识进行介绍。
法学: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2.其次是教育对象问题
法律基础、法学概论教育对象都是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教育对象是法学专业学生。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的内容应当不同。我们看到的法律基础教材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与法学概论、法学的内容基本一致,应当就是法学概论和法学教材的浓缩本。那么法律基础的教与学无论是形式和内容都要与教育对象相适应,否则无法区分非法学或法学专业,且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实现大学生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理念也不现实。
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离不开法律基础理论教学。基于前面所赘述的法律基础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不是仅仅直接影响实践教学效果的问题,而是根本无法开展实践教学,因此实践教学及其研究只能是停留在表面上,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教材、课时、教师培训等实际问题,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只能是囫囵吞枣难以达到实质的改变。
1. 教学的形式与实践教学无法平行
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一样多采取上大课的形式,几个专业的学生在一起上课。这种教学安排,客观上造成学生认为学习法律是课程安排走过场。首先,部分学生产生懒惰、无所谓的心理,认为这种大课形式可以使他们逃课不容易被老师发现;其次,考试内容与思修在一张试卷上又是开卷考试,不会造成“挂科”。因此,上课时学生不听课、睡觉、玩手机、聊天现象严重,教师课堂管理难度较大。理论教学形式如此,实践教学可想而知。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法律基础实践教学需要一定的环境,如此教学氛围教师很难与学生共同完成或实现实践内容。
2.教学课时安排致实践教学无法完成
实践教学另一困境是,课时少任务重。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复杂,基本涉及法学专业学生四年必修的课程,但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安排仅有12课时,最多不超过20课时,教师不得不降低标准和要求,或蜻蜓点水或填鸭式地教,学生则疲于应付被动地听或学,结果是教师辛苦学生则收获甚微。法律基础课程课时的安排,从根本上将实践教学内容化为乌有。
3.教学的内容与实践教学无法一致
众所周知,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应当是在法律基础理论教学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实践教学是延伸课堂理论教学内容、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目前各高校实际教学方式是:其一,在理论教学中穿插几个学生知道或不知道的案例就是实践教学了;其二,请校外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到学校做个讲座或是学生到法院进行参观。将这种简单的的教学方式归结为实践教学实际是没有理清实践教学的内涵,至于诊所教育、模拟法庭、真正的案例教学形式只是探讨研究的方向,完全不具有实际操作性。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文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得指示精神,各高校多年来统一思想认识,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确定为就是要培养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信念,培育大学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道德品质。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确定为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特有的功能,对学生在理论学习中存有疑虑、难以理解、缺乏体验的问题,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化解学习生活中的疑虑。深化理解验证理论教学内容,最终转化为自觉行为的功能,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呼应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保证达到所学理论实现应用的重要途径。诚然,我们认可法律基础是在思想道德范畴中涵盖法律基础内容,但是法律基础实践教学与思想道德修养实践教学是有本质区别的。
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三大程序法、三大实体法以及社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了教学方式与实践方式。仅了解法律是什么,不了解法律有什么,怎样学与怎样用,又何谈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又怎能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在这一切没有具体答案的状况下,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的体系无法按照法律学科的具体要求科学的建立。因此,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方式的改革,无论从形式到内容的的改革,都需要严谨、务实、科学、求真的态度,以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理念为指导,
切实制定符合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方案改革的路径。
首先,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教学应当围绕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适用能力基础上展开实践教学。对于法的理论问题的研究可以在教材改革上下功夫,现有教材内容庞杂,考虑教学效果与实践教学的可行性,将教材单独成册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内容合并统一。这种合并同类项的效果既解决了现有教材法律基础内容与实践教学内容不能系统问题,也解决了教与学都有困难的问题,同时解决了法律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问题。
其次,加大法律基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安排。科学合理的计算分配课时是法律基础有效教学的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内容相比,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的内涵与外延更多、更广,因此课时不应少于思想道德修养课时。与法学本科教学必修课时相比,法律基础课时不应少于法学本科必修课时四分之一。这样计算课时的科学依据有待考证,但仅就法律基础理论教学中的法律意识培养过程来说,不是与生俱来或一蹴而就的,是需要与其它科学文化知识一样必须通过后天的教育和相关知识的实践循序渐进地积累养成的,仅靠德育教育是不能形成的。因此,在增加课时的同时还应改变现有法律基础课程与实践教学设在大学一年级的学习形式,将课时具体分配到四至即大学二年级、三年级依然有必要学习法律基础和开展法律实践。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知识结构的变化,使学生在社会主义社会法治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逐步地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只有在具备了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后,才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集体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基础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加强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实践教学的重要保证,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要求指导教师既具有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没有高素质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的任务和目标不可能完成。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应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方式。在制定具体实践教学计划后,给学生空间自主学习,比如让学生自己找案例讲案例,成立法律诊所,进行模拟法庭训练,组织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热线等各种与实践相关的形式。这就需要实践教学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师对于实践教学的理念,将“满堂灌”转化为“满堂转”,指导检验学生动脑、动手能力。同时法律实践教学环节需要有所变化,统一上大课的形式不适应实践教学。另外,应当将考试形式多样化,对于学生实践成绩应当体现在法律基础成绩中。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现代高等教育追求的目标。法律基础教育与实践教学方式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因此,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模式的养成是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各行各业合格人才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和谐的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方式才能够使大学生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使他们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化进程中的优秀人才。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律基础实践教学也不例外。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改革任重而道远,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基础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更应探索法律基础实践教育的长效机制。只有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更新观念、构建多维、互动的实践教学平台,才能为怀揣梦想的莘莘学子们在现实社会中坚定信念奠定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向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式实践教学探索[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04).
[2]罗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J].福建信息技术教育,2008,(01).
[3]陈光中等.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汪汉卿等.大学法律教程[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
[5]徐显明.形成法治体系是未来十年主要任务[N].光明日报,2013-02-21,15版.
[6]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03).
[7]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8]陈光中等.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9]汪汉卿等.大学法律教程[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
[10]王滨有,贾少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思考[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6,(02).
[11]刘昆笛.儒家“修齐治平“理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价值[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09).
[12]刘忠孝,陈桂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参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13]韦勤.医学院校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研究[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