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2013年电信行业纠风工作任务未达标企业的通报》,在全行业点名通报批评21家未完成纠风任务目标的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分析原因,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2013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在电信行业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首次提出可量化纠风工作考核指标,即百万用户申诉率季度不高于20人次、年度不高于70人次。同时,明确了考核的责任主体,即全国纠风工作指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总体负责,各地纠风工作指标由当地通信管理局负责,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纠风工作指标由各集团公司负责,相关增值电信企业逐项对标自查。
经过年内督查和年底检查考核,电信行业四个季度百万用户申诉率分别为11.4人次、12.3人次、12.7人次和10.5人次,年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46.9人次;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年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60.2人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32.3人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67.0人次。总体上,全行业达到年度纠风任务目标要求。但仍有21家省级基础电信企业未完成纠风任务目标。
为严肃纠风工作考核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上述21家省级基础电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电信服务评比表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