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整合的问题观照与因应对策

2014-02-06 03:23□张
职教论坛 2014年16期
关键词:工学准则利益

□张 健

据中国教育报第一版刊文报道,从2010 年3 月18 日—4 月19 日一个月的时间,就连续刊载了深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职院、新疆农职院、湖南永州道县职业中专、河南机电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8所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 说明校企合作的实践探索确实取得了令人称道的实绩。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普遍性、稳定性、深入性以及合作的效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整合的总体状况也并不理想。 突出表现在“三个不够”上:一是停留在“点”上,尚未“面”上开花,普及性不够;二是漂浮在“面”上,尚未达及更深层面,深入性不够;三是自觉性差,随意性大,刚性制约不够。 ”[1]

一、校企合作整合的问题观照

(一)观念整合偏颇迷误

观念整合主要表现在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认识上。 一方面,一部分企业对于技能性人才重招用、轻培养,认为不通过校企合作也能获得企业需要的人力资源,何必多此一举。 因而普遍缺乏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愿在这一过程中耗散精力,影响经营,使得本应是平等互利的合作双方很难达到对等和均衡。另一方面,学校在合作过程中,也打自己的“小算盘”,总想着从企业那里获得什么。 眼睛总是瞄着企业的设备、资金、接纳学生实习、提高就业率等,想着解决学校办学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校企合作的双方都从自身利益出发思考问题,很少能站在对方的立场换位思考,这就使得他们很难在合作的理念、 认识上达成一致,观念的整合始终以自利为取向相互博弈, 彼此冲突,无法整合到一起。

(二)利益整合未能契合

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整合应该建立在一定的利益基础之上,利益是双方产生合作内驱力的根本源泉。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各有自身的利益和追求,这并没有错。 关键是如何将二者的利益整合为一体,化利益冲突、矛盾为利益互惠、双赢,这样才能使合作具有持久动力,获得持续发展。 而问题在于,双方在合作问题上,缺乏利益整合思维,各执己见。高职院校在合作过程中更多地考虑如何借助外部资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服务,强调政府以及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很少考虑如何用自身的优势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显然,这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单边诉求,很难为企业所接纳,融入到企业的价值链中去。 而企业呢,也认为合作无利可图,把合作视为“脑门上长瘤——额外负担”,不愿承担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 剩下的只能是学校 “剃头挑子一头热”,校企合作就像“受潮的橡皮膏”,学校怎么贴也贴不上去。

(三)制度整合尚不到位

制度整合是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一定要有与之相应的制度配套、给力,以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推进。 “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则或行为准则”。 “职业教育制度指人们自觉制定的并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职业活动的规范体系,……是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因素。”[2]但就目前来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制度整合还很不到位。 表现为一方面,已有的政策制度,如《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笼统浮泛,过于宏观概括,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导致校企合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难以落实。 另一方面,从没有的政策制度看,“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如国家层面的《校企合作教育法》,地方层面的《职业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暂行办法》等,都迟迟难以出台。而失去制度保障的校企合作,只能在随意、脆弱、放任的环境中,任意沉浮,自生自灭。

(四)政府整合严重缺位

政府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产出社会效益的最大获益方, 理应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体系中担当主角, 发挥倡导推动、组织协调、投入保障、顶层设计、信息服务、管理监督、评价验收的主导作用。 但有些政府部门领导却认为,职业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当尽量推向市场。在这种思想指导下, 一些地方领导以此为借口,认为政府应当淡出职业教育,甚至还提出要为职业教育“断奶”的说法。 即由职业教育通过办学收费、产教结合创收、社会资助等非政府性投入来维持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显然这种试图推卸政府责任,将职业教育完全推向市场的观点是行不通的,也是非常错误的。在中国现行体制下,没有强势政府的认同、支持与参与,职业教育就难以行之久远。 校企合作更是如此。作为两个社会职责、目标定位、利益追求以及运行方式都存在很大差异的异质主体,其合作是跨界属性整合,没有政府的撮合、促成,是很难取得多大成效的。但事实上,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过程中,政府的作为却十分有限,他们虽然嘴上也说合作的重要,要给予支持,但“雷声大、雨点小”,联动性不够,支持度不高,责任感不强,基本游离于校企合作之外,缺位严重。

(五)内容整合过于狭隘

校企合作的内容整合关系到对象和范围,关系到整合的周延性问题。但现行的合作整合大多只涉及落实订单培养、共建基地、顶岗实习等显性的方面,这当然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这样的合作视野逼仄、范围狭隘,并不能涵括合作的全部外延。 例如,在课程开发与建设方面,就缺乏合作互动。表现为在课程改革和课程设置方面没有或很少征求企业的意见,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进课堂讲课也未能形成制度。再如校企文化的共建合作,也很少被提上议事日程,缺乏通盘的考虑和实践,企业文化进校园,校园书香入企业的文化整合,还基本上是一个空白的盲点。还有学校和企业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共享的合作开发,也是一个未开垦的处女地。 这一方面说明校企合作 “面” 还太窄,“根” 还太浅, 远未达及合作的理想预期和应然目标。另一方面,也说明校企合作的潜力巨大、空间广阔,还有许多尚未开发或深度开发的领域等待我们去开发、耕耘、创造和完成。

二、校企合作整合的因应对策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在整合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反映了“合作”与“结合”的实践并不尽如人意,还有许多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实践,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予以因应化解。

(一)观念统合:形成一致和共识

观念是人的心灵模式,直接主导着人的一切。 校企合作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认识的提高,观念的开悟,思想的趋同,这样才会有行为的跟进。这就要求合作双方要充分认识合作之于自身的发展价值。

对于企业来说,第一,要使企业充分认识人力资源开发和投资的重要。 在生产力的三要素中,人永远是最重要、最核心的因素,是企业发展的生命和根本。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说过:“你可以把我的资金、厂房、设备全拿走,只要人不动,十年后我还是世界第一。 ”可见人的因素之重要。 君不见,企业的“企”字,去掉上面的“人”,就成了“止”。因而有远见的企业家应该永远把人放在企业发展的第一位,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正是企业获取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首选方式。 第二,参与人才培养是企业的责任所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是国家发展和强盛的必由之路。 江泽民同志指出:“知识不断更新,科技不断突破,经济不断发展,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要、这样紧迫。”而发展支持参与职业教育正是企业参与人力资源开发的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也是致力于经济赶超的基础工程,是我们民族振兴和腾飞的共同使命。第三,企业消费了学校培养的人力资源,获得了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高素质员工,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就应当为职业教育“买单”,分摊职业教育的成本费用,在校企合作中出一份力、发一份光,而不应该做只享受行动所带来的收益、却不承担行动的相应成本的搭便车的事。

对于学校来说,其一,也不能只盯着鼻子尖底下的那点利益,老是想着从合作方得到什么,看不清学院长远发展与企业合作之间的必然的逻辑关系,总是以急功近利的心态看待合作,而要“风物长宜放眼量”,从学院发展的大局和长远利益考虑,来看待合作,促成合作。 其二,应该变换角度,换位思考。想一想,我在合作中到底能给对方什么?能为对方做些什么? 这样的思考基点和超脱境界,才是合作的正确的逻辑起点,才算找准了定位,摆正了位置。而一旦当你在合作实践中真正为对方付出,“投之以木桃”,给对方带来了实利,就一定会获得对方的积极响应和“报之以琼瑶”回报,才会取得“下自成蹊”的效应。正所谓:心底无私,才能天宽地阔;利他惠人,才能合作久远。

(二)利益弥合:达成双赢和互惠

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最大障碍,利益的协调与弥合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成功的根本和关键。校企合作,不是不讲利益原则,而是要反对那种只想得好处,不愿负责任;只想索取,不愿给予;口头上讲“双赢”,骨子里想“独赢”的有损校企合作的行为。 因而双赢互惠的合作整合,一定要注意把握利益枢纽,寻找利益交汇点和共同点,将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结合起来,强调共同的利益高于一切,最终使彼此都能获得利益。 达成利益的双赢共荣、平衡互惠。 这样才能使利益矛盾和冲突变成利益的统一与和谐。我国外贸专家许文溶说得好:“我有利,客无利,则客不存;我利大,客利小,则客不久;客我利相当,则客可久存,我可久利。 ”所以,在校企合作中,彼此双赢,客我共利,才是获得合作发展和“久利”的最大智慧。 第二,把握并实现好企业关注的利益焦点。 “一是将学校的教学真正贴近企业的需求, 为企业培养出符合所需的、优质的技能型人才;二是真正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三是实现学校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办学声誉、办学质量带动企业的人才和技术的提升,最终带动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在效益支持下的稳定运行。 ”[3]第三,合作过程中决策行事一定要注意保护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在合作中能获得预期的利益。比如为防范学生实习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和冲击,学校应根据企业用人需要适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或适应企业生产流程需要,实行弹性学制等。第四,建设“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真正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四合”运行格局和整合的理想境界。

(三)政府撮合:形成纽带和后盾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整合中,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校企合作不能单靠市场“无形的手”发挥作用,还要靠政府“有形的手”从中撮合促成。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政府主导下,成立校企合作促进会。 校企合作促进会可由地方领导、相关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学校等组合而成。 通过这一组织机构,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人才培养的方向目标,协调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理顺合作过程中的各种复杂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促进校企合作和谐、有序、健康的发展。 其次,政府的纽带联结作用。 校企合作并非“单相思”,而是两情相悦的“联姻”。 企业与学校“择偶标准”不同。 校企联姻必须要有政府这个“媒人”的牵线搭桥,才能促成和提高校企合作的成功率。 例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率先实行校企合作的典范, 但1999 年最初启动时也是到处碰壁, 虽然苏志刚院长到处游说,试图与企业“攀亲结缘”,但“人家对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前景半信半疑,不肯与学校合作”。后来还是由北仑区政府领导出面牵线搭桥、 作媒担保,才使学校与台资企业宁波敏孚机械有限公司老总坐到了一起,达成了合作办学的协议。 可见政府促成的重要。现在学校的敏孚机械系已发展成为在校生达3000 多人的机电学院; 敏孚也从一个普通企业发展成年产值10 亿元的香港主板上市企业。[4]这一事例成为校企合作的成功典范。再如邢台市通过政府出面搭建“职教广场”,促成30 多所职校与80多家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搭建了一个校企长期合作的交流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校企交流沟通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职业学校开放办学,主动对接市场需求,变职教“一头热”为校企“两头甜”,力争变校企合作成为一种“企业发展模式”。[5]

(四)制度整合:提供合作的保障

制度是影响职业教育存在、发展和运行的一种规范体系和行动准则。 其作用在于,增进职业教育活动的秩序;减少职业教育活动的交易成本;激励和约束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我国目前虽然大力倡导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但由于体制、机制、利益格局调整等问题相对突出,造成了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薄弱, 表现为配套性差,操作性不强,刚性制约不够。 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来说,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法规,地方也鲜见具体的规定和办法,形成了大力发展要求与制度严重缺失的反差。制度整合就是要,一方面,要抓紧补课,弥补“欠账”,出台具有法规效力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暂行办法》,如美国的“合作教育”就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推动社区学院和当地企业的合作。 日本1978 年颁布的《职业训练法》(修正案)确认企业主为其雇员提供职业训练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公共当局的主要任务是对雇主所开展的职业训练活动进行鼓励和帮助。[6]应当强调的是,出台的制度办法一定要具有刚性力度和可操作性。刚性就是要有约束性、强制性和惩戒性,防止“有法不依”;操作性就是要简明易行,防止口号化、宣言化、“棚架化”。 另一方面,制度整合还要有柔性激励举措。 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退税制度。 该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每接受一位学生实践,就可以享受相应的退税待遇。 如果我们也能通过制度规范将接受学生实习、实践与企业利益挂钩,肯定会破解企业“门难进”的问题。可以预期的是,当我们有了配套整合的制度环境为校企合作提供保证,就一定会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五)文化融合:提升合作的品质

高职教育的实践性、 开放性和职业性的特点,决定了在校企合作中必须与企业文化融合。余祖光先生认为, 校企合作的关键不在于利益而在于文化, 校企合作不仅要搭设校企间知识技能的桥梁,更要搭建校企间文化融合的桥梁。 有研究表明,自2000—2011 年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关系研究的论文175 篇。表述其关系的主题词主要有“融合”、“对接”、“融入”、“互融”、“耦合”等,其中将其关系定位为“融合”(46 篇)、“对接”(34 篇)、“融入”(14 篇)。[7]可见, 文化融合与整合乃是校企合作的重要方面。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就曾提出,要“把工业文化融入职业学校,做到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是两种不同的异质文化。 校园文化是一种教育文化,其最高目标是如何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企业文化是一种经营文化,其最高目标是为社会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追求利润和效益最大化。但在以人为本的管理要求上,以及两类文化所遵循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上, 却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协调性和互融性。 因而作为为企业培养人才的高职教育,一定要谋求与企业文化的整合对接,这种对接不仅能够激励学生的学习和创业精神,而且还可以使他们明确自己在今后工作中的定位,亲身感受职业精神是一个人从事职业的根基,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明确未来就业方向和压力,从而加强自己的学习动力,激发自己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成人成才。同时,两种文化环境的互融和拓展,还有利于凝练、建构、创新和丰富高职特色的教育文化环境, 提升校企合作品质,保证校企合作的成功实施。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所推重和践行的与企业文化合一的“融”文化,就是文化融合的典范。 他们以“融”文化为核心,倡导学校融入区域发展,专业融入产业发展,教师融入学校发展,学生融入专业发展,着力打造校企、校校、产学、工学、研学整合一体的融文化品牌。如学院的友嘉机电学院将高调标举为企业的“做事准则”文化。 这些准则是:“服务准则:忠诚胜于能力;责任准则:责任就是使命;思想准则:有志者事竟成;机遇准则:强者制造机会;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道德准则:荣誉至高无上;竞争准则:进退自如;智慧准则:智取胜于力敌;承挫准则:百折不挠才能成功;细节准则:细节决定大成败;行为准则:没有任何借口;执行准则:服从无条件;评价准则:赢在执行力;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胆识准则:超越昨天才有明天;进取准则:学生是终身的事业。 ”这些准则被做成巨大的标牌悬挂在机电学院楼门厅的墙上,每一位进出的学生天天都能看到它,这样耳濡目染,陶冶性灵,塑造精神,让准则内化为学生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自然习惯。 江苏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进工业文化进学校、企业文化进教室、专业文化进现场、高雅文化进宿舍、素质文化进社团,熔铸校园文化精髓,全方位、立体式地构建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富有地域特色和职教特质的校园文化,在社会上树立起一块独特的校园精神符号。”[8]这种“五进”文化,也体现了鲜明的整合特色。

(六)层次整合:搭建合作的阶梯

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整合是有层次的整合。 这种层次性反映了合作的深度和效度,也体现了整合的级别和质量。 有研究者将校企合作划分为紧密型、 半紧密型和松散型三种类型(层次)。 紧密型是合作的企业、学生人数和就业都比较确定的合作。半紧密型是不定岗位、不定人数、选择合适者就业但不包就业, 灵活性较强的合作;松散型是口头约定合作事项,存在事实合作关系的随机性、单一性的合作。[9]上海信息技术学校邬宪伟校长认为,校企合作的整合分为:交流层面的整合,混合层面的整合和融合层面的整合三个层次。交流性合作是指有联系关系、相互来往、彼此走动的松散性合作;混合性合作主要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资源利用层面的合作; 融合性合作主要是深度的、实质性的合作,它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合作,而且已进到了人事互融、文化共融的合作层面,是真正的双主体打造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整合教育。如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友嘉机电学院(二级学院)就是融合整合的典范。 “友嘉实业集团把学院作为企业的一个事业部, 双方共同组成友嘉机电学院管理层,共同制定考核办法。企业派出两位管理人员担任友嘉机电学院副院长,企业参与机电学院的行政和教学管理工作。 ”[10]友嘉机电学院已成为友嘉实业集团全球化人才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企合作的层次性整合是随着合作的深化、发展而不断提升的,体现了合作的渐进性和发展性,符合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辩证发展规律。 顺应这一规律推进校企合作须做到:一要合理规划安排合作的进程和时序。做到加强交流,联络感情,深化合作,有序推进。 二要根据目的需要选择恰当的合作类型。 如订单式的冠名班,可以说是一种紧密型的合作层次,并非一定要经过松散型、半紧密型的发展过渡,才可以签约。只要企业有需要、条件又具备, 即便是初始性合作也可以选择这种合作形式,实现跨越式推进。 三要适时推进和提升合作的层次与质量。即当低一层次和上一阶段的合作已见成效,已到“火候”,就要及时地推进到高一层次和下一阶段的合作,以便巩固成果,深化合作,取得更大的合作成效。

[1]张健.职业教育的追问与视界[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9):100.

[2]董仁忠.职业教育制度论纲[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3):116.

[3]郭苏华,隋明.职业教育产学结合实践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9):216.

[4]刘海,姚树伟.好学校是怎样诞生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实践报告[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0):48-49.

[5]杨占苍.变职教“一头热”为校企“两头甜”[N].中国教育报,2011-03-22(1).

[6]日本:职业教育紧贴产业需求[N].中国教育报,2011-07-21(4).

[7]姜汉荣.浅谈职业学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关系的现状研究——基于中国知网2000—2011 年学术文献的统计分析[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职教版),2012(4):52-53.

[8]马成荣.职业学校文化:蕴涵、构建与表达[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

[9]郭敏雄.不断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机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8).

[10]叶鉴铭.校企共同体的实践探索——以友嘉机电学院为例[J].中国高教研究,2009(12):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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