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历史演进与当代创新

2014-02-06 01:39闫志利蔡云凤
职教论坛 2014年19期
关键词:技术推广培育农民

□闫志利 蔡云凤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历史演进与当代创新

□闫志利 蔡云凤

为清晰我国农民培训事业发展的历史脉络,准确把握当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取向与重点任务,文章梳理了已有研究文献与各地实践状况。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培训事业发展分为大众扫盲教育、建立农技推广体系、构建多元培训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四个阶段,并总结了2013年部分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县创新状况,从概念内涵、培训方法、培训内容、环境支撑等方面归纳了演进规律,提出建立和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组建和壮大培育团队、持续优化培育环境、积极探索培育模式等现实任务。

职业农民;培育;历史;创新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后,国家教育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2013年工作重点,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国家农业部2013年在全国安排了100个试点县,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指导意见。各试点县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要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选择、培训内容确定、培育模式构建以及培育标准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实现了实践创新。学界也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取得较多研究成果。但总体看,有关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机理尚不清晰,民众接受意愿依然不高,直接影响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果。本研究系统梳理了我国农民培训事业发展的历史脉络和演进规律,以期把握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过程,明确当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取向与重点任务。

一、我国农民培训事业的历史演进

以我国农民培训事业发展重大事件为节点,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培训事业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尽管各阶段有所交叉,但仍可清晰表达我国农民培训事业的历史演进过程。

(一)建国初期的农民扫盲教育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89.4%,农民文盲率达95%左右[1],严重制约了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国家教育部于1949年11月设立了社会教育司,统一负责社会培训工作。国务院于1949年成立了识字运动委员会,1952年改为扫盲工作委员会,为第一个国家级农民培训领导机构。为使农民培训工作更为集中,1954年中央扫盲委员会合并于教育部,并于1956年成立了全国扫盲协会,由此构建了上至国家部门、下至县乡政府的全国农民培训组织体系。

在全国扫盲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地组织农民利用冬季空余时间,大力开展了扫盲教育培训活动[2],掀起了历史上有名的“冬学”运动。“冬学”运动推动了农民识字、扫盲工作,1949年、1950年和1951年分别扫除了65.7万、137.2万和137.5万文盲[3],奠定了农民培训事业发展的基础。1953年,国家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扫盲标准、毕业考试等暂行办法的通知》。按此标准,1953年全国“冬学”共扫除农民文盲308万人[4]。为配合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开展,1954年国家扫盲工作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冬学”的基础上,依据自愿原则,开展民校、小组等常年学习形式,把识字教育作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生产空闲时间加强学习。1957年全国共扫除农民文盲600多万人[5]。1966年,农民培训积累了“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等成功经验。

(二)农技推广体系建立与完善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部分省、市建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但尚未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同时,由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发挥有限。

1951年国家农业部在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设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试点。1953年后,国家先后颁布了 《农业技术推广方案》、《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在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职责,确定了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性质和任务。在中央政府的直接推动下,到1957年全国共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1.37万个,从业农技人员9.5万人,每站配备农技人员5~7人,基本达到了一区一站,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初步形成[6]。

此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经历了两次较大冲击。一是1958年后受“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处于解体状态。1961年后经过整顿调整,每百万亩粮田平均农技人员人数由受损时的34人回升到42.66人;二是“文革”期间,除少数乡村保留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外,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再次受到冲击,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此时,各种形式的“五七干校”以及全国掀起的“上山下乡”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素质的作用[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入快速发展期。1979年,原国家农牧渔业部将各专业农业技术推广站整合,成立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形成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合力。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推行,列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到1996年,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投资达到20亿元,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75%左右[8]。1998年基本达到了每乡镇一站、每站4~5人的定编标准。此后,各地积极创新技术推广服务形式,探索适合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农业科技示范场应运而生,技物配套结合、农业技术承包等形式也逐步兴起,信息服务网站建设逐步加强,网络咨询服务被广泛应用。

(三)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形成阶段

20世纪80年代,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职业教育中心,与乡镇成人学校、农业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一起,构成了县、乡、村三级农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职业教育机会。同时,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创了远程农民教育培训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科技项目、工程带动成为此期农民培训的主要特色。1985~1988年,国家科委、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实施了“星火计划”、“丰收计划”以及“燎原计划”等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在促进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培养了一大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的意见,提出以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人员为主要对象,培养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专业户、示范户等技术性较强的从业农民。到1999年,绿色证书培训工程覆盖了全国1200多个县、1029万人,其中有458万人获得了绿色证书[9]。1996年,我国开始实施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999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实施了“跨世纪青年科技培训工程”,对具有较高学历的青年农民进行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此后,农业部又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起步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加快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到2011年底,全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1.27%[10]。但是,由于农村劳动力持续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发展面临着从业人员数量减少、结构失衡、整体素质下降等困境[11]。部分工业发达地区甚至出现了农业“后继无人”、“农田撂荒”等现象。针对这种状况,2006年中央发布 “一号文件”,提出“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强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实现了从“培养”到“培育”的转变,更加注重通过“环境”和“扶持”去“育”[12]。 2012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体现了未来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变、从兼业向专业的转变、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2013年农业部在全国安排了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计划三年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13],2014年农业部又决定将试点县扩展到300个,标志着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面起步。

二、我国农民培训事业的当代创新①

2013年,全国100个试点县遵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14],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培育模式、扶持政策等探索工作。2014年教育部、农业部又联合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15],引领了中职学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依据农业部网站提供的典型案例,各地主要实施了以下创新。

(一)需求调查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首要环节

为确立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全国各试点县多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调查。甘肃省安定区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抽样调查法和实地访谈法,利用5天时间调查了本区域农民整体素质状况,了解了农民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等方面的需求。湖南省石门县对从事茶叶、柑橘生产的农民培育需求进行了问卷调查,确认了农民最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并据此规划了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陕西省耀州区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需求调查及建档工作,全面掌握了农民培训需求。多数试点县更加注重培训中、培训后的跟踪指导和服务。湖南省平江县按农事季节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分时段进村入户,实施“一对一”指导。湖南省石门县帮扶专家深入从事茶叶生产的农民家中开展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多主体参与成为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措施

甘肃省民勤、泾川、安定三个试点县构建了政府牵头,多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全方位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运行体制。将各部门惠农支农项目整合在一起,使其发挥更大功效,支持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湖南省平江县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阳光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贫培训工程等合为一体,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层次和途径的多元化。辽宁省大连市实施了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工程。湖南省石门县举办了农机驾驶、操作与维修培训班,培育了一批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湖南省石门县选定白云山国有林场和一茶叶公司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习基地”,为参训学员提供了观摩、培训、实习场所,动员广西“喷施宝”有限公司对茶农技术培训实施了捐助,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现了多主体参与。

(三)信息服务平台成为传播科技信息有效渠道

为满足广大农民多样化的培育需求,部分试点县中职学校、培训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为农民提供高效服务。湖南省石门县在培训基地设立了“职农培育”平台,上传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件、认定管理、惠农政策等内容,满足了农民需求。部分试点县还建立了手机短信平台,根据时令季节向农民发送技术指导信息,指导农民及时防御天气灾害等。湖南省平江县、陕西省安康市等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库,开展了跟踪服务和后续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通过建立专家服务平台,使农民能够在网上与专家交谈,随时接受在线培训、技术咨询等。重庆市所辖县区均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传递试点县经验,鼓励更多的农民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

(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与政策扶持融为一体

湖南省石门县在遴选培训对象时,提出具有农业从业意愿、占有农业资源以及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三项条件,更加侧重当地主导产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上海市嘉定区立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选择该领域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为主要培育对象。陕西省安康市已认证1103名新型职业农民,西安市长安区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认证率达到89.5%。同时,各试点县均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助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江苏省金坛市将现有土地流转、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支农政策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挂钩。辽宁省大连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推进了土地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催生了家庭农场主等新型职业农民。

(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发展互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数试点县将其主要成员列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陕西省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培训新型经营主体为目标,引导各试点县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从业技能为核心,整合支农惠农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的提质升级。2014年陕西省全面启动 “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力争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中坚力量。湖南省石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43家,推动了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上海嘉定区通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培育了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三、我国农民培训事业的演进规律

分析我国农民培训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当代创新成果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社会进步推动了农民培训事业的发展,并不断赋予了新的内容,呈现出以下演进规律。

(一)农民概念趋于精准化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多被理解为“务农的人”。就其职业意义而言,“农民”指长期居住在农村,并占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劳动,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与传统农民相对应,“新型农民”是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商业活动的“农商”;“职业农民”是“充分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的群体[16]。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民”不仅是一种职业,也成为一种社会等级和身份。当今社会,许多早已不再种田而移居城镇的人也被认为具有“农民”身份,即使部分已经脱离农业的劳动者从事了非农产业,也被称为 “农民工”,这在世界各国“独一无二”。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将“新型农民”与“职业农民”有机结合,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将其视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作为专门职业的具备良好文化素质、技术能力、经营管理知识的农业从业者,是基于我国农民概念形成历史,从现实国情出发的伟大创举。

(二)培训概念趋向多样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民经历了从“培训”到“培养”、再由“培养”到“培育”的变化,不断丰富了农民培训概念的内涵。就原意而言,“培训”是有组织地向受训者传递知识、技能、信息和管理、训诫的行为,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方法,主要功能在于知识和技能传递。改革开放之前,基于我国计划经济格局以及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状况,主要开展了农民文化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未能注重农民整体素质的提升。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党中央提出“培养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将“培训”提升到“培养”层次,更加注重农民长期的教育和训练,关注教育对象的发展。2007年党中央提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实现了由“培养”到“培育”的转变。“培育”更加注重通过“环境”和“扶持”,使农民接受全方位教育,实现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三)培训方法逐步现代化

早在全民扫盲阶段,我国农民培训方法仅限于“教师教、学生学”的课堂模式,教室是农民培训的主要场所。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与完善阶段,演示法、体验法、现场参观法等得以运用,“田间地头”也成为农民培训的场所。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形成阶段,农民培训方法呈现多元化趋势。在运用传统的培训方法的同时,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广泛采用了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等方式。同时,网络学习、电子学习以及数字化学习等方法得以广泛推行。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设的专门网站,可及时为农民答疑解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相继建立,在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的同时,也发挥了引领与示范作用,达到了“育”的效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起步阶段,农民培训环境逐步得以强化,“农村书屋”、“互联网进村”等一系列举措提升了农民自我学习意识。特别是各试点县出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使“育”的效果更加明显。

(四)培训内容趋于综合化

由我国农民培训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可见,农民培训内容经历了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多元、从技术到经营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具有强烈的社会发展背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能够识字的农民寥寥无几,农民培训只能从扫盲教育入手。在扫盲教育过程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开始穿插其中,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随着农民基础文化素质的提升,农民培训内容开始全面转向农业技术。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经营意识逐步强烈,农民培训内容也随之进一步丰富。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形势下,农民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获取最大的经济报酬,有关农业经营管理知识、市场知识等内容不断增多,农民培训内容逐步向综合化发展。

(五)环境支撑趋于系统化

从农民“培训”到“培育”,充分体现了环境支撑在农民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就政策环境而言,中央从实施农业税负减免到实施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有效激发了农民从业积极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土地流转制度逐步实施,农业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创造了职业农民存在和生长的环境。就管理环境而言,农民培训由最初的部门负责到以后的中央部署,激发了农民接受职业培训的热情。就金融环境而言,国家将农业作为财政科技投入的优先领域,农村小额信贷政策等逐步完善,为职业农民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持。就科技环境而言,国家动员社会科技力量积极帮扶农业,实行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了高校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就社会环境而言,中央相继就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了农民生活环境,提升了生活质量。就学习环境而言,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满足了农民培训需求。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事业的现实任务

立足我国农民培训事业发展的历史演进规律,针对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当前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确认推进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亟待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体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关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等问题,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党中央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重大决策。但从目前总体运行状况看,有关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培训模式、扶持政策等多在试点之中,仍未达到“大力培育”的程度。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但至今有关各种培训资源的充分利用政策以及支持中高等学校毕业生等务农创业的专门计划仍未到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但“加大力度”的实施细则亦未见出台。各试点县自行制定的扶持政策不一,受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极大,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支持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习近平主席强调,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17]。

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尚处于各级政府试点推进阶段。由于我国农民众多,单独依靠政府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在政府强力推进的同时,应充分调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培育基地”等方式,搭建“政企合作、政校合作”等平台。根据培训溢出效应理论,基于社会资本的盈利性特征,国家应尽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入效益回报制度、法律保障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以此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培育规模实现快速扩张。

(三)组建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优势团队

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团队,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必要条件。不断壮大培育团队规模,是应对庞大农民队伍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络,但师资数量和质量仍然不够,尚未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优势团队。涉农职业院校应全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当地聘请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等负责技术传授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应聘请大中专院校教师,负责理论知识的普及工作。探索建立区域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讲师团”制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保障培训师资水平。继续巩固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制度,加强各地经验交流和协作,满足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多样需求。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经验,支持和鼓励农民自发成立技术协会、农产品营销协会等民间组织,实现职业农民的自我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农业生产竞赛、农产品营销竞赛活动,发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的效果。经济发达区域可率先开展农民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国际接轨,以增强我国农业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持续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外部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一直是一种身份象征,意味着较低的社会地位、较差的社会待遇和较低的社会福利。各级政府应通过持续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外部环境,使“农民”称谓回归职业分类范畴。

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部环境,需要从组织领导、体系构建、政策扶持以及培育模式、路径选择等方面坚持“以民为本”,科学适用,促进农村人力资本增值,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外部环境,需要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使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等农业政策支持力度,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提供优越的外部环境。构建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提高农民的社会待遇,使其劳动价值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认可。加大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介绍试点县的成功经验以及各类农民的致富典型等,激发农民创业、兴业热情,激励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进而提升自身素质,实现“翻番致富奔小康”的愿望。

(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总结和范式归纳,是某地区社会、经济、资源、文化等特点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的综合反映,是培训过程、培训制度以及培训方法的固化和规范。构建符合时代特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可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章可循,提升培育质量和工作效果。陕西省安康市经过实践,探索出以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载体的“明星模式”、“民康模式”、“阳晨模式”和“隆科模式”等。甘肃省民勤县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创新了“学校+基地”型培育模式、“1+10”导师制培育模式、“创业培训+经营指导”型培育模式等。蔡云凤等归纳出政府工程模式、院校培育模式、远程教育模式、合作组织模式和推广服务模式等[18]。但这些模式多为各地经验总结,具有“繁而杂”的特点,难以获得全社会的认同。面对当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形势,学界应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联合,共同开发方便快捷、适用面更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用以指导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

注释:

①全文各试点县经验、数据等均来自于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

[1]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中国人口年鉴(1985 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811.

[2]和芳芳.建国初期国家对农民教育的组织管理与农村社会变迁[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14(3):341-348.

[3]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4][5]国家教育委员会成人教育司.扫除文盲文献汇编(1949-1996)[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302.

[6][8]谢建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4.

[7]张亮,赵邦宏.中国农民教育培训研究评述与趋势[J].中国农学通报,2012(11):203-207.

[9]杨雄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回顾与展望[J].高等农业教育,2009(1):7-10.

[10]社科院: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EB/OL].[2014-06-06].http://news.xinhua08.com/a/20120814/1003999.shtml.

[11]车明朝.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4):52-54.

[12]刘天金.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探路开道[J].职教论坛,2012(4):6-9.

[13][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2014-06-06].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1306/t201 30605_3484776.htm.

[15]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EB/OL].[2014-06-06].http://www.gov.cn/xinwen/2014-04/03/content_2652543.htm.

[16]朱启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新型职业农民[J].高层论坛,2012(5):14.

[17]习近平:“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EB/OL].[2014-05-29].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5/27/c_1110885467.htm.

[18]蔡云凤,闫志利.中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比较研究[J].教育探索,2014(3):154-157.

G710

A

1001-7158(2014)19-0059-06

闫志利(1963-),男,河北唐山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经济与管理;蔡云凤(1987-),女,河北保定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

河北省高等院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及实施路径研究”(编号:SD132024),主持人,闫志利;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博士基金项目“基于KSAIBs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及实现路径研究”(编号:2013YB023),主持人,闫志利。

责任编辑 肖称萍

猜你喜欢
技术推广培育农民
关于绿色农业种植技术推广的思考与探究
智能制造技术推广服务与实践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运用
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
第十二道 共同的敌人
未来或可培育无味榴莲
念好"四部经"培育生力军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