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需求理念下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探讨

2014-02-06 01:05祝士明
职教论坛 2014年12期
关键词:职业培训农民工职业

祝士明 张 静

二元需求是指行业企业的需求和农民工个体的职业需求。农民工是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诞生的特殊群体,由于缺少工业生产、社会服务的基本职业技能,他们往往不能适应社会、行业企业的需求,难以找到适应的工作,更难以满足自身生活成长的需求。因此,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职业教育是一种融职业性的社会需求与教育性的个体职业诉求于一体的教育[1],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农民工职业培训需要融合行业企业的需求和农民工个体的职业需求,这种二元需求应是农民工职业培训开展的逻辑起点和目标指向,也是缓解行业企业“用工荒”与农民工“就业难”的有效手段。

一、从二元需求分析农民工职业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目标定位关注生存需求,忽视发展需求

培训目标是培训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培训活动的最终归宿。农民工职业培训应该充分体现行业企业与农民工个体的需求,以此为目标才能指导职业培训健康开展。

当前,人们将农民工职业培训定位为促进劳动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城市发展的工具,因此在职业培训目标制定上倾向于基础技术技能的掌握,解决农民工最基本的生存性问题。这种目标定位忽视了农民工作为接受培训的主体的多样性和动态性需求,未顾及到农民工的长期发展及所学知识技能的可迁移性。同时也忽视了行业企业作为岗位的直接提供者的发展需要。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调查,2013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9亿人,比2012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66亿人,比上年增加274万人,增长1.7%[2]。这中间很大一部分是新生代农民工,相比较于最初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的职业需求有了很大的变化。娄玉花、徐公义在《开展新生代农民工教育与培训模式的研究》中对山东省及周边地区的农民工教育培训进行了调研,在回收的1320份有效问卷(共2000份)中,有832人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占总数的63%;有885人愿意参加创业知识培训,占总数的67%;有226人愿意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占总数的29%;有240人愿意参加职业安全知识培训,占总数的18%;有29人选择了其他,占总数的2%[3]。这份数据显示,63%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能。67%的新生代农民工不再满足打工,而是希望通过创业实现自身价值。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希望通过培训融入城市。因此,农民工职业培训不应仅仅作为解决农民工吃饭、穿衣问题的手段,也应该成为帮助农民工实现个体价值的途径。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是提升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越来越强烈,技能型人才成为企业新的争夺对象。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员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职业培训的目标在关注低层次的基础技能或上岗培训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持续发展,培训目标也应适度兼顾高层次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设置忽视市场需求及人文关怀

首先,职业培训内容设置存在着与农民工、企业、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黎奕林在《农民工职业培训课程开发个案研究》中通过对江西省赣州市参加职业培训的150名农民工进行问卷及访谈调查发现,“当前,有53%的农民工对目前的培训课程设置不够满意,认为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课程与企业、农民工、社会的需求不对口”[4]。邵艾群在《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研究》中通过对已经毕业的学员进行调查,发现“有42%的学员认为培训的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脱节现象”[5]。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培训课程的设置只是从培训机构自身的资源、培训收益考虑,缺少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发展与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的考虑,导致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接受培训后的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并没有达到用人单位的理想标准,在就业中无明显的优势,造成部分农民工失去了参加职业培训的动力。2.一些开展职业培训的院校和机构在培训课程开发中缺乏前瞻意识,没有依据现代社会和职业发展的趋势,把该行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加以提炼,变成培训课程的新内容。

其次,职业培训过程中施之文化熏陶、心理辅导也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农民工的新需求。从企业角度来说,上述的培训有利于从业的农民工接受企业文化、适应新环境、提升职业道德,从而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从农民工角度来说,有利于其保持心理健康,实现“有业者乐业”的局面。但是,目前职业培训内容在这一方面还存在盲区,单一的技术能力的培训,忽视对农民工开展心理辅导和文化熏陶,培训院校和机构沦落为一种技术作坊,成为“人视作工具制造和工具使用的动物”[6]。接受培训后的农民工即使能够完成企业生产任务,但是在心理方面缺少对自身价值的正确认识和肯定。在文化方面,缺乏职业认同,缺乏对职业道德、企业文化的正确认知。

(三)培训方法重讲授、轻实践体验

农民工职业培训中所使用的培训方法主要为课堂讲授法,普遍存在教师“一言堂”、“填鸭式”现象,与满足二元需求的理念相违背。首先,企业需要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工人,而非纸上谈兵的理论家。特别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追求效率及利益最大化,他们希望接受职业培训之后的从业者首先要胜任工作岗位,迅速创造收益。其次,这种培训方式对农民工来说也是不适用的。第一,农民工希望通过职业培训学到的东西学以致用,以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讲授法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缺乏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的培训,农民工不希望采用这种培训方法;第二,农民工的学习基础较差,单纯的讲授法教学在农民工看来晦涩难懂、枯燥无趣,无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6],可见,单纯的讲授法因缺乏与实际工作的密切联系而影响学习和培训的效果。

(四)培训管理忽视过程与目标的双赢

农民工职业培训在管理上存在僵化死板和放任自流两种倾向。前者是以承担农民工职业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为代表。具体表现为管理方式比较严格,对于学员的入学、结业及日常学习管理均有严格规定。如:上课时间固定、出勤率低于一定比例无资格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等等。后者是部分培训机构为代表,具体表现为宽松放任。这些培训机构接收学员的培训费用之后,对于学员是否按时接受培训、是否获得技能提升、是否顺利拿到职业资格证虽有要求,但流于形式,呈现不负责任的倾向。这种管理方式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部分农民工失去了参加职业培训的热情,另一方面参加了职业培训的农民工由于时间或学习内容的不相适应影响了培训效果,从而也会影响行业企业的健康运行。

(五)培训效果评估关注“证书”,忽视农民工和用工企业的真实体验

行业企业与农民工均作为职业培训的直接受益者,因此二者对于职业培训效果最为关注。现实中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效果评估和评价的标准普遍是农民工是否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是否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这种评估仅仅停留于表面,并未真正关心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之后,是否有利于寻求工作,是否在工作岗位中得到应用,是否对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生涯发展有所帮助;也未真正关心参加职业培训后的农民工是否能为企业节省成本、为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帮助,为企业带来收益。由此可见,现实中的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估方式缺乏有效性和价值性。

二、基于二元需求的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对策

(一)培训目标:兼顾行业企业需求与农民工的生存发展需要

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培训目标起到了为整个培训活动的开展指明方向、提供指导的作用。职业培训一系列的工作均是围绕目标展开的,它制约着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的选择,影响着培训管理方式,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培训效果,因此培训目标的准确定位是十分关键和必要的。行业企业的需求和农民工个体职业需求是职业培训开展的逻辑起点和目标指向,因此培训目标的定位要准确全面地把握二元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等理念深入人心,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力量之一也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已占农民工总数七成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已经由进城挣钱回乡发展转变为进城就业融入城市发展,由要求合理支付工资转变为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由改善劳动条件转变为分享企业和城市发展成果。针对于这些转变,2014年1月20日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发布会上,杨志明副部长提出农民工“十有”发展目标,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参保有办法、报酬有保障、维权有渠道、住所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要使大多数农民工经过技能提升训练后成为技工,使有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实现市民化,成为新市民。因此,农民工职业培训发展目标定位也应从农民工切实需要出发,把握农民工的兴趣和特长。例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安全教育等都成为农民工群体新的关注点,农民工的需求结构己不仅仅局限于生存需要,而是向自我实现等发展需要转变。

就行业企业而言,作为解决农民工生存及发展问题的支柱力量,他们需要一大批具备实际生产、服务技能的劳动者,也希望农民工群体成为支撑行业企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因此,针对于部分具有职业潜力的农民工开展高层次的技术技能培训也成为新的需求趋势。

基于农民工的发展需求及行业企业的发展需求,农民工职业培训目标定位应该基于关注农民工主体的物质生活和生存需要的同时,积极关注农民工的发展需求和精神生活,提高其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为农民工的职业发展、自我实现以及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帮助。

(二)培训内容:以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兼顾人文关怀

设置农民工职业培训内容需要考虑到农民工和企业的现实需求。首先,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应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企业需求、职业资格标准确立培训内容、设置课程和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双主体把握培训内容,可以有效避免培训机构在“热门”培训内容上“一窝蜂”的扎堆现象,有利于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民工培训质量的提升。其次,培训机构加强市场调研,把握市场发展动态,争取实现“追市场”到“领市场”的转变,建立品牌效应。再次,也可以根据农民工集居地不同的区域特点和经济特点,开展不同的、与地方行业和市场紧密相联系的一些技能项目的培训,把培训和就业结合起来,增加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在突出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职业培训内容也要关注农民工精神关怀、文化熏陶,加强对农民工进行基本权益、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能、安全卫生、劳动法规、人文知识、企业文化、人际交往、心理教育、职业生涯指导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农民工树立新的观念,增强“适应”城市的能力,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生活,在职业技能、文化理念、生活理念等方面与城市经济发展步调一致,逐渐满足其爱、归属感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最终使农民工、企业及整个社会实现共赢。

(三)培训方法:与实际工作过程对接,灵活开放

基于二元需求理念,农民工职业培训在方法上应该强调与实际工作对接,灵活开放,增强农民工对培训的“参与”和“自我发现”,让农民工想学、敢学、能学、愿学,能“学有所得、学以致用”[8]。一可以采用实践操作法,即农民工自己动手、现场操作、实际体验,充分发挥农民工的主体作用,培训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接达到培训学习的目的;二可以采用灵活开放的网络教学法。培训院校、机构可以联合企业共同开发培训资源库、精品课程资源来实现网络远程培训教学,并可以通过网络、手机、QQ答疑等方式巩固农民工培训学习效果。由于农民工学习时间相对零碎、学习场所不固定,并且学习目的多样化,这种方式十分农民工培训。同时,这种培训也可以扩大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教学覆盖范围,有利于教学效率的提高和农民工个体自我学习能力的提升。

(四)培训管理:以人为本,兼顾目标与过程

科学高效的管理要 “以人为本”,践行服务理念。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具有成人性、在职性、短期性、多次性、社会性、灵活性等特点,其需求是动态的、变化的,培训管理要从需要出发,兼顾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不能教条僵化。

首先,农民工职业培训管理中可以学习某些职业院校的管理方式,尝试建立学分制和培训积分制。农民工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在接受职业培训中会遇到培训种类多样性、时间间断性、地区跨越性等问题,建立农民工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科学设置专业课、公共课和实践课的比例及相关课程的修学时数,将农民工在本职岗位上的生产劳动作为专业实训,实习环节折合成学分存储在学分银行,根据完成学分评定成绩档次[9]。这种管理方式有利于实现跨校、跨专业、跨行业、跨类别的有效对接,不仅能提高农民工参加学习和培训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增强其学习的有效性。通过这种灵活有效的过程管理最终达到目标管理的理想状态。同时,承担农民工职业培育的主体,应该对于培训不同阶段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在管理上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不能“一视同仁”。

其次,使企业成为培训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作为员工的招聘和使用者,具有相对完善的培训机构和管理模式,他们最关心员工的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也尽最大力量加强了企业的培训。在管理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只要在职业资格准入机制方面对企业加强管理,基本可以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培训需要与企业的生产发展需求。

(五)培训效果:农民工和用工企业进行评价

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效果的评估不仅要考核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情况,更要从农民工的实际就业竞争力或者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即通过培训是否使农民工获得了职业技能?是否获得了生存与发展的技能?是否融入企业的生产与文化之中?对于企业而言,农民工是否掌握了生产的技能,是否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绩效?培训是否让企业和农民工实现双赢?因此,培训效果评估应该面向农民工和用工企业,使他们掌握评估的话语权。可以借鉴山东职业学院的回访制度,培训的主体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如实地调研、电话回访、QQ回访、信函回访、调查问卷等形式,适时回访跟踪农民工的工作状态,了解农民工对于培训的满意程度,了解企业对于农民工的满意状况,同时也能够了解行业企业的最新发展动态,为更好的开展职业培育提供条件。

三、结语

行业企业需求和农民工的个人职业需求是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两个立足点,也是新时代农民工培训的发展动力和目标指向。针对农民工职业培训,只有同时考虑到行业企业的切实需要和农民工个体的职业需要,才能有益于促进行业企业经济健康运行与和谐发展,满足农民工物质需求、社会认可度的提高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同时,国家应该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长效机制,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建设,加强“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输出”的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务输出制度,拓宽市场就业信息渠道,规范劳动力市场,努力建立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培训与就业环境。

[1]赵俊梅,任凤国.二元需求及对职业人才培养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33):29-32.

[2]农民工工作情况[EB/OL].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YxinWenfabUhui/201402/t20140225_124705.htm,2014-02-21.

[3]娄玉花,徐公义.开展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模式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0):77-80.

[4]黎奕林.农民工职业培训课程开发个案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01.

[5]邵艾群.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研究[J].教育学术月刊,2012(3):80-83.

[6]高亮华.人文主义视野中的技术[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41-46.

[7]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305/t20130527_12978.html,2013-05-27.

[8]张胜军,李翠珍.增强农民工培训的吸引力:问题与对策[J].职教论坛,2014(4):26-28.

[9]陈甫英.构建多元化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策略体系——从浙江嘉兴为例[J].职教论坛,2013(21):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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