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涛,李聪聪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上海 200237)
经过30 多年的发展,长三角地区在人力、土地等方面的优势逐渐减弱。同时,它又面临日益严重的资源、能源和环境约束。在双重压力下,长三角制造业沿着OEM、ODM、OBM 路径升级的空间在缩小[1]。产业升级应该更多地依靠创新能力的提升来实现。而成功的创新越来越依赖于将外部的思想、创意整合在企业创新流程中[2]。长三角制造业企业需要与外部创新源展开积极合作以提高创新绩效。
外部创新源的类型有多种,如供应商、用户、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等。现有文献表明,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外部创新源的利用存在差异:张保胜认为供应商主导型产业的创新资源主要是供应商,生产密集型产业的创新资源主要是顾客和领先用户,科学基础型产业的创新资源主要是大学和其他非商业化的研究机构[3]。李青发现五种不同行业类型的中小企业在与七类外部创新源合作时存在显著差异[4]。Yam 等人的研究表明,在珠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制造业中,外部专家组织,即咨询机构、大学、研究机构在中小企业中所起的创新桥梁作用更重要[5]。
关于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的差异的研究文献,大多只是从某一个企业特征入手来研究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的差异。现有研究无法在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存在差异这一问题上,为政府提供更全面、更清晰的决策依据。因此,本文将基于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和技术密集度等三个企业特征,运用独立样本t 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对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在利用六类外部创新源(供应商、用户、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行实证研究。
外部创新源是指来自企业外部的创新主体,即企业外部的用户、供应商、竞争对手等可以提供创新资源的实体[6]。根据我国学者陈劲和陈钰芬对外部创新源的分类,并结合目前长三角地区制造业的实际情况,本文将外部创新源分为六类:供应商、用户、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
(1)外部创新源。为了确保测量工具的信度和效度,我们尽量采用国内外文献已使用过的成熟量表,并根据本研究目的加以适当修改。在问卷最终定稿和正式发放之前,先在长三角地区部分制造企业中对问卷进行小规模预测试,以评估问卷设计的适用性。然后,根据预试者的意见对问卷进行修改并确定问卷终稿。
本文在参考李青[4]、Zeng 等[7]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制造业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的实际情况,设置六类外部创新源的测量指标,共由21 个测量题项构成。其中,供应商、用户、政府部门分别包括3 个题项,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分别包括4 个题项。这些题项用以测量外部创新源在制造业企业创新中的作用。问卷采用李克特5 点量表法进行设计。分值1~5 表示,由“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
(2)企业特征。现有研究表明,企业特征从多个方面对企业创新产生影响,包括企业合资研发决策、R&D 投入、创新绩效、自主创新程度、技术溢出效应等[8-12]。因此,本文选择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和技术密集度等企业特征作为控制变量,研究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在利用外部创新源方面的差异性。在企业规模变量上,按照国家统计局《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中的规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产权性质变量上,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五类。在企业技术密集程度变量上,分为高技术企业和中低技术企业。
本研究选取的调研对象为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企业。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获得样本:一是以纸质形式发放问卷,发放对象为本校MBA、工程硕士学员;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放问卷,发放对象为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共向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的制造业企业发放392 份问卷,回收295 份,回收率为75.26%,其中有效问卷249份,有效率为84.41%。
(1)方差分析。在企业规模和产权性质两个企业特征上,采用方差分析(ANOVA)来对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的差异性进行研究。
方差分析用于多组样本的均值差异比较。方差分析的前提要求是控制变量不同水平下,观测变量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因此,在进行方差分析前,首先要进行方差齐性检验。本文使用SPSS20.0 中的单因素方差分析来对控制变量不同水平下六类外部创新源均值差异的显著性进行检验。在进行方差分析前,首先对各研究变量进行方差齐性检验。若显著性概率p >0.05,表示不同总体具有方差齐性,则用最小显著性差异方法(LSD)进行参数检验;若p<00.05,表示不同总体不具有方差齐性,则用Tamhane's T2 方法进行非参数检验。
(2)独立样本t 检验。在技术密集程度变量上,采用独立样本t 检验来对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的差异性进行研究。
精细化学品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的设置对化工专业学生专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进步,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高校的人才培养应该致力于满足社会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精细化学品课程教学应该立足于专业的客观实际,依据当前的发展现状合理地安排、调整教学内容,及时了解精细化学品领域最新的发展动态、前沿领域,与时俱进,选择合适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更新、完善课程教学.精细化学品课程教学改革任重而道远,作为高校教师,应该了解当下的实际情况,立足于创新、创业、应用型化工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精细化学品课程教学的新理念、新方法.
t 检验用于检验两个相互独立的来自正态总体样本的均值是否有显著差异。在进行t 检验之前,需用Levene 检验对两个总体是否具有方差齐性进行检验。然后,在总体方差齐或方差不齐的情况下,根据t 检验的结果,判断两个样本均值是否具有显著差异。若显著性概率p<00.05,说明两个样本的均值具有显著差异;若p >0.05,说明不具有显著差异。
在回收的249 份有效问卷中,大型企业116份,占46.6%;中型企业52 份,占20.9%;小型企业72 份,占28.9%;微型企业9 份,占3.6%。
从方差齐性检验的结果可知,供应商、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政府部门5 个变量的显著性概率p 均大于0.05,具有方差齐性,用LSD 法对它们进行参数检验。而用户这一变量的显著性概率p<00.05,不具有方差齐性,用Tamhane's T2 法进行非参数检验。
(1)不同规模的制造业企业与每类外部创新源合作的倾向性分析。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可知,对于每一类外部创新源而言,大中小微型等不同规模的四类制造业企业与其合作的显著性概率p 均大于0.05。说明在选择与每类外部创新源进行合作时,不同规模的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没有显著差异,即倾向性是一样的。
(2)主要外部创新源分析。四组样本的均值、标准差见表1。从表1 中六类外部创新源均值得分高低可以看出:大中小型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依次是用户和大学/科研机构;而微型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依次是用户和政府部门。这说明,对于大中小型制造业企业来说,它们对用户和产学研联盟的重视程度较高,主要与这两类外部创新源保持密切合作。而对于微型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规模小、研发实力弱,企业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技术创新合作机制,与其他外部创新源的合作非常少。除了与用户合作之外,主要依靠政府的资助和扶持进行创新。
从方差齐性检验的结果可知,六类外部创新源的显著性概率p 均大于0.05,具有方差齐性。因此,对于六个变量都用LSD 法进行参数检验。
表1 不同规模企业对六类外部创新源打分的均值和标准差
(1)不同产权性质的制造业企业与每类外部创新源合作的倾向性分析。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可知:国有、三资、私营三类企业与供应商、用户、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合作的显著性概率p 均大于0.05。说明这三种产权性质的企业在选择与以上五类外部创新源进行合作时,倾向性没有差异。而它们与政府部门合作的显著性概率p=0.000<00.05,表明这三种产权性质的企业在选择与政府部门合作时,倾向性有显著差异。接下来,通过多重比较结果 (见表2),分析这种倾向性的差异。
表2 不同产权性质企业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多重比较结果
从表2 中的两两均值差异的显著性概率P 值可以看出:国有企业与三资企业有显著差异,国有企业相比于三资企业,更倾向于从政府部门获取创新资源;私营企业与三资企业有显著差异,私营企业相比于三资企业,更倾向于从政府部门获取创新资源;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相比,在从政府部门获取创新资源上无显著差异。从它们的均值差可知,政府部门这一外部创新源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最大,私营企业次之,而三资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取的创新资源最少。国有企业被政府主导,与政府存在很强的利益关系,因此,政府部门在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中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国有企业以其独特的地位,能够享受政府部门给予的很多扶持资金、财税优惠以及政策支持。相对于三资企业来说,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创新支持很大,国有企业可以获得政府部门的很多创新资源来推动内部技术创新。
(2)主要外部创新源分析。三组样本的均值、标准差见表3。从表3 中六类外部创新源均值得分高低可以看出:国有企业主要利用的外部创新源依次是政府部门、用户和大学/研究机构;三资企业主要利用的外部创新源依次是用户、大学/研究机构和供应商;私营企业主要利用的外部创新源依次是用户、大学/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这说明:三种产权性质的制造业企业都与用户和大学/研究机构的合作较为密切。同时,企业普遍重视产学研联盟,积极与大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创新。此外,政府对国内企业的创新投入大于外资企业,以期发展并提高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三资企业具有较强的供应链整合能力,更重视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创新,使用户和供应商参与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成为企业创新的知识源。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高技术企业142 份,占总样本数的57.03%;中低技术企业107 份,占总样本数的42.97%。
(1)不同技术密集度的制造业企业与每类外部创新源合作的倾向性分析。对高技术企业样本和中低技术企业样本进行t 检验。从检验结果可知,供应商、用户、政府部门三个变量的方差齐性的Levene 检验的显著性概率p >0.05,因此,两组样本在这三类外部创新源所代表的总体具有方差齐性。又由于这三类外部创新源t 检验的显著性概率p 均大于0.05,可以得出:在选择与供应商、用户、政府部门这三类外部创新源进行合作时,高技术企业和中低技术企业倾向性不存在差异。
表3 不同产权性质企业对六类外部创新源打分的均值和标准差
由于竞争对手、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机构这三个变量的方差齐性的Levene 检验的显著性概率p 均小于0.05,两组样本在这三类外部创新源所代表的总体不具有方差齐性。由于大学/研究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等两个变量的t 检验的显著性概率p 均大于0.05,而竞争对手这个变量的t 检验的显著性概率p=0.002<00.05,可以得出:高技术企业和中低技术企业在选择与大学/研究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两类外部创新源合作时的倾向性不存在差异,而在选择与竞争对手合作时的倾向性具有显著差异。另外,高技术企业和中低技术企业在竞争对手这一变量的均值差为0.369,说明高技术企业比中低技术企业更倾向于从竞争对手处获取创新资源。这是因为高技术企业具有更加开放的眼光和远瞻的创新观念,它们更愿意获得竞争性的信息,与竞争对手合作,共享技术信息,共同研发新产品,共同建立技术标准,在共同进行产品创新、市场开拓的竞合过程中达到双赢。
(2)主要外部创新源分析。两组样本的均值、标准差见表4。从表4 中六类外部创新源均值得分高低可以看出:高技术企业与中低技术企业主要利用的外部创新源依次是用户、大学/研究机构、供应商。这说明,高技术企业和中低技术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并没有差异。
表4 不同技术密集度企业对六类外部创新源打分的均值和标准差
(1)不同企业特征对于制造业企业选择外部创新源的倾向性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如下:①企业规模对制造业企业选择与六类外部创新源合作的倾向性都没有影响。②产权性质只对制造业企业选择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倾向性有影响。即,与外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更倾向于与政府部门合作。产权性质对制造业企业选择其他五类外部创新源合作的倾向性没有影响。③技术密集度对制造业企业选择与竞争对手合作的倾向性有影响。即,相比中低技术企业,高技术企业更倾向于同竞争对手合作。技术密集度对制造业企业选择与其他五类外部创新源合作的倾向性没有影响。
(2)不同企业特征的制造业企业所选择的主要外部创新源存在差异。具体如下:①从企业规模来看,大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是用户和大学/科研机构,而微型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是用户和政府部门。②从产权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是政府部门、用户和大学/研究机构,而三资企业主要外部创新源是用户、大学/研究机构和供应商。③从技术密集度来看,高技术企业与中低技术企业的主要外部创新源没有差异,都是用户、大学/研究机构、供应商。
(1)政府在制定鼓励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政策时,应考虑不同企业特征的制造业企业利用外部创新源的差异性。政府应加大对微型企业的关注,因为政府是它们的主要外部创新源,在其创新中发挥的作用更大。考虑到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有条件和能力同用户和大学/科研机构进行合作,政府应调整对大中型国有企业创新的扶持政策,将重点放在促进大中型国有企业同用户和大学/科研机构展开协同创新上。促进大中型国有企业提高创新的主动性,减少对政府直接扶持政策的依赖。
(2)制造业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企业特征,合理识别和有效利用外部创新源,重点加强与高贡献度的外部创新源合作。高技术产业的制造业企业可以尝试加强同竞争对手的合作。微型企业则需将用户和政府部门作为合作的重点。另外,还需建立外部创新源评估体系,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和市场环境的改变,对外部创新源利用情况做出及时地调整。
(3)完善外部创新源合作机制,加强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创新。本研究发现,不论是高技术产业还是中低技术产业的制造业企业,其主要外部创新源都是用户、大学/研究机构、供应商。这充分说明了制造业企业与其供应链成员应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完善外部创新源合作机制,加强供应链成员间的合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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