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旭光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发展规划处,重庆 400052)
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构建及发展机制研究*
南旭光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发展规划处,重庆 400052)
办好开放大学,需要构建新型的办学支持联盟以推动办学模式及体系运营模式创新、铸就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该文提出了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实质就在于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的创新,研究了包括政府引导与文化协同机制、开放发展与多元合作机制、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机制、市场运行和契约管理机制等在内的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构建和发展机制组合,以期为我国开放大学构建坚实的办学支持联盟提供可资借鉴的操作指导。
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构建和发展机制
自我国政府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办好开放大学”这一议题以来,一轮推动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以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的行动就作为实践形态在中国远程教育领域逐渐展开了。在“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的过程中,一个备受困扰的焦点问题,就是如何创新办学体系及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已经形成了一个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巨型系统,但是该系统的开放性明显不足,办学实践依然是相对封闭的。如今,尽管“在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设开放大学”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新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却应该且必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笔者曾指出,“办好开放大学”,最重要的是有必要架构出一个开放的、运行健康的、有现代远程教育优势的、富含多种特色的、能满足继续教育要求的、适应学习者多样化学习要求的开放大学体系[1]。而且,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在逻辑上应该是由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层次和不同功能的教育机构以及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的非教育机构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要使命的集合。当然,这就不仅涉及到开放大学内部办学体制的构建问题,而且涉及到开放大学如何搭建其外部支撑体系的问题[2]。所以,构建“办学支持联盟”就成了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转型升级的重要一环。比如,国家开放大学,就在其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要依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建立大学、行业(部委)、企业、城市等“四大支持联盟”的战略构想,北京、上海、云南、江苏、广东等5家地方开放大学也莫不如是。对我国的开放大学建设而言,这是一种崭新的外部支持体系的设计,也是广播电视大学三十多年建设和发展传统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对我国高校发展联盟战略的借鉴和发展[3]。有鉴于此,构建坚实的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建立其高效的运行发展机制,有利于开放大学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支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构建,也可以为其余省级电大的转型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要研究办学支持联盟,首先就要谈到联盟。所谓联盟,其实就是组织间的合作关系,指的是两个及以上的组织为了实现某些共同的目标,并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通过缔结合约而形成的合作组织形式。随着联盟的概念从军事领域转向企业领域,进而被应用到了教育领域,大学联盟就被运用到了大学管理之中。如今,作为大学校际资源整合的新载体,大学联盟颇为引人注目。美国大学联合会(AAU)是世界第一个大学群体联盟组织,现有62个成员,包括60所美国大学和2所加拿大大学,参与者都是美国顶尖的研究型大学,在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具有较高水平[4]。现有15所成员大学的美国大学合作委员会(CIC)也是大学联盟的佼佼者[5]。在我国,据不完全统计,各种类型大学之间的联盟目前也超过20个,其中不乏生源竞争联盟、联合办学联盟、人才培养联盟、科研联盟、学术创新联盟、学术资源共享联盟等。2012年,随着MOOCs(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的教育改革风暴席卷全球,为了聚合各校资源力量,共同推进教育教学发展,由我国29所知名高校签约的“中国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在2013年4月底正式成立,旨在通过联盟化应对教育信息化新挑战。在这些大学联盟中,各大学都以平等独立的身份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大学合并,他们在共同的网络型战略联盟组织框架中遵循着共同的规则、制度和程序。换句话说,他们在运行机制上强调的是对话与合作。当然,这些联盟和本文要谈的办学支持联盟还不是一回事。
盛连喜研究了建设开放大学联盟的问题,提出了应以开放大学为主导,以战略合作为纽带,通过契约模式、学分互换模式、共同开发项目模式、合作办学模式、联邦模式等建设开放大学联盟,而且他所讨论的联盟范畴涉及到:系统内联盟,与行业、企业联盟,与城市联盟,与国内外大学联盟等几种形式[6]。孙福万等介绍了国家开放大学支持联盟的内涵、目的、性质和意义,并指出联盟建设要以壮大我国开放大学系统为前提,要以提高开放大学的办学质量为核心[7]。李彦忠研究了国家开放大学行业(部委)支持联盟的建设模式,认为应当根据不同行业(部委)的产业特点、产品需求、在全国的布局、员工教育培训需要等因素,对于不同的行业(部委),应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以利于发挥支持联盟各成员的优势,实现各自的价值追求[8]。南京电大课题组结合以南京城市联盟为主要思考对象,研究了开放大学城市支持联盟建设的原则、需要处理的一些重要关系等问题,给出了城市支持联盟的几个基本原则,即为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坚持国家开放大学的核心价值观,走差异化、特色化办学之路,统一战略、共同平台、资源共享,着眼长远合作、互利共赢[9]。在我国高等教育实践中,比较务实的做法还是建立合作办学联盟,这里就有校企合作办学、校地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模式,丁振华,谢蓉蓉就以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为例,分析了开放教育视角下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10]。
国际著名的远程教育机构——英国开放大学在其2010年版的优先发展战略报告中,就非常明确地提出“重视合作伙伴关系”:要发展与其他高校的伙伴关系,以建立支持性的教育合作组织;要发展与国际教育行业以及其他行业机构的伙伴关系,以开辟新的办学市场并提供本地化教育服务;要发展与行业企业、专业团体及其他机构的伙伴关系,以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化教育服务[11]。在国内,除了现有的几家开放大学之外,其他省级电大也在积极构建形式各异的支持办学联盟,比如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就在2013年底成立了“政行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旨在进一步促进政行企校互动,谋求多边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共同发展,以建立有行业背景、产业支撑、市场导向的专业和专业群,打造办学特色、专业特色和育人特色,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这也是一种多元合一的办学支持联盟。
如今,任何行业都不再是单纯的竞争关系,转而演变为合作和竞争并存的竞合关系,尤其是开放大学,更要树立一种新的内涵发展观,要深度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中去,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与外部的各类单位建立最广泛的战略联盟,构筑最坚实的办学支持伙伴关系,共同生存,共同发展,从而提升整体竞争力,增强开放大学的教育品牌。所以,推动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构建和发展,是加快以开放大学为主体的教育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集成各方优势,打造现代远程教育创新链条,实质就在于促进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内在要求。
从国内外已经成立的大学联盟、办学合作联盟来看,如美国大学联合会、澳大利亚八校联盟、国家开放大学城市支持联盟等,它们都形成了或正在探索自己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机制,而且一些研究,如王奕和李华指出,联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就是完善的管理与运行机制[12]。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不具体研究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组织构架与运行模式,而重在分析办学支持联盟内成员单位间的合作创新与协同运作机制。
“办好开放大学”虽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的要求,在事实上也成为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但是至今都步履维艰,如若究其原因,最后都会被聚焦到国家政策支持的缺失上。从国家到各地方政府,从教育部到各地教育主管机构,无论是行政性支持还是立法性支持都仍停留在理论研究上,尚未落实到具体的执行层面,可以说,时至今日,宏观的和中观的实质性或者突破性的政策支持或举措几乎没有。一方面,社会各界包括地方政府,对开放大学的认知还不深,没有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战略角度看待这一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对教育属性的人为划分和各种教育机构间的割裂,重新整合资源建设开放大学就受到政策和立法支持缺失的瓶颈制约。事实上,以上海开放大学为例,由于得到了上海市政府“构建上海市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的战略性引导和大力支持,相关主体的合作在教育资源共享、学分银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关键性突破,从而顺利将上海电视大学在第一时间建成了综合性远程教育机构——上海开放大学。所以,在开放大学建设问题上,政府引导是首要的一环。虽然办学支持联盟的构建由开放大学主导,但是毕竟开放大学不能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也不能主导产业发展和对终身学习的需求,这就必须依托政府层面的引导和调控。政府引导下的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构建就是各级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开放大学及其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供给服务的实际需求,以开放大学为主体,组织和引导高等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支持机构等,并广泛吸纳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实践。在政府引导这种机制下,由于政府只是站在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区域人力资源开发与培养角度谋划远程开放教育发展蓝图,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政策支持和引导层面,不直接干预办学支持联盟的组建形式、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模式等,参与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各主体几乎不受到政府层面的制约,办学支持联盟的合作关系比较灵活。反过来看,我国目前对开放大学的政策创新过程因缺乏透视研究变成了一个“黑箱”,办学支持联盟框架恰好为此提供打开“黑箱”的工具[13]。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任何组织都已经走出了靠单打独斗来取得成功的环境,转而需要多元合作才能赢得市场。开放大学要在今后越来越激烈的现代远程教育竞争中保持活力、树立竞争优势,就必须要建立一揽子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办学支持联盟的整体力量,从战略层面关注联盟内各主体之间的协作,关注内外部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形成办学支持联盟内各参与成员的协调合作机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组成单位并不是同一领域的若干机构,而是分布在教育产业链条和非教育产业链条上的多元化的系统集成体,所以不可能通过一般的战略协同机制来实现各参与主体“劲儿往一处使”,需要找到一个有效的战略结合点,这就是文化协同。本文所说的“文化协同”,是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中的各单位认同开放大学的办学文化,从而愿意主动参与到开放大学办学实践中,支持开放大学根植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携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致力于创建“远程开放教育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创新多元协同”的新模式,实现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这样才能促使办学支持联盟围绕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创新进行分工合作和相互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提高支持联盟的运作效率,形成联盟健康运行的保障机制。
对于开放大学而言,“开放”的理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要充分运用到办学中,以最多元化的办学开放,寻求最大成效的合作发展。所以,开放发展与多元合作机制是避免开放大学徘徊在广播电视大学相对封闭状态的制度保障,也是保持开放大学旺盛活力的重要源泉,应该贯穿于办学支持联盟的构建和发展的全程,并通过该机制不断拓展支持联盟的开放性,充分整合联盟成员单位的优势,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产学研结合方式,引领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模式和内容创新。首先,办学支持联盟的开放性,要体现在对外部支持单位的开放性。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虽然是在开放大学主导下,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为了支持开放大学办学而成立的一个联合体,但是这样一个组织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事实上应该是开放大学寻求外部力量对自身的办学支持,开放大学再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来回报这些单位和社会。一方面,开放大学应该站在现代远程教育长远发展和办学优势培育的角度,选择对自身办学支持力度最大、社会影响力较高、未来合作成效较大的单位积极开展合作;另一方面,也要放下身段,扬弃“大学”的“象牙塔”姿态,站在终身教育构建的立场上,与一切愿意支持开放大学发展的组织合作,着眼于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学习需求、终身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需求。这样才使得开放大学可以建立更加广泛的社会联系,具有更为宽广的教育视野,有更大的社会包容性,具备更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植性,才会让开放大学所提供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服务更具有平民化气质。所以,开放大学应该在区域范围内构建多种主体参与的办学支持共同体,为开放大学的办学提供援助体系,直接面向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把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贯穿整个办学支持合作过程中,开展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形成区域层面的多利益主体间的互动共赢,实现特色专业共同建设、课程资源共同开发、师资队伍共同打造等,提升开放大学的核心竞争实力。
我国远程开放教育发展至今,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其中知识产权便将成为一个显著的瓶颈。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在专利技术法的保护下,于市场准入方面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而一旦实现了知识产权或者技术垄断,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和支持服务都会受到影响,法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就会显得比较软弱无力。在传统的教室教学中,教师可以“表演”或“展示”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作品,这并不构成侵权行为,但是通过远程教育方式来传播这些受保护的知识或者使用这些技术,就难免构成违法行为。严格地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将是对我们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一个沉重打击。所幸的是,在我国远程教育领域的知识产权使用和保护机制尚不健全的背景下,通过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将可以局部实现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开放。因为在联盟框架下,开放大学可以通过合约机制,在一定范围内无偿使用这些知识产权,破除法律保护的壁垒,从而促进开放大学及其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构建办学支持联盟,与区域社会和公众之间建立合作沟通,形成多层次的开放格局,还会建立外部学习和交流机制,从而使开放大学的办学活动遍及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扩展到全球化的活动之中。最终的效果,或许是当初未曾预料到的,在实现办学支持联盟成员共同利益的同时,也会利用联盟所形成的壁垒优势打击竞争对手,从而确立自身的市场主导地位。
在现在的设计中,开放大学的办学使命被瞄准了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这样一来,开放大学既是一个办学实体,也是一个各级各类成人教育与培训资源的整合平台,未来还可能突破继续教育的属性,进入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的行列。这对于开放大学的建设基础,即广播电视大学而言,着实是一个挑战,而应对这个挑战的办法就是用好“开放合作”的手段,构建一个卓有成效的办学支持联盟,充分整合办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并面向所有学习者开放,将开放大学建设成为体制机制高度灵活、层次形式极大丰富的现代远程教育办学体系。本文认为,谈开放大学的资源整合,不要盲目期望政府可以给予开放大学资源整合的权力,不要奢望可以通过开放大学将其他优质的有潜力的教育资源一揽子统筹到自己门下,这是不现实的,因为诸多利益诉求点的不一致必然造成整合障碍,或许最终会将资源整合化为泡影。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些资源纳入到办学支持联盟中来,通过一种弹性的机制来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在资源整合实践中,我们强调“不为所有,但求所用”,这是一个战略性策略,更是一种资源整合的战术。我们需要的是通过办学支持联盟来促使身处其中的行业企业、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地方政府、中介机构等能够将其优势资源拿出来共享,支持开放大学办学,并获得应有的回报,并不需要将其收入囊中。事实上,收入囊中这种“兼并收购式”的整合并不一定是好事,诸多实例表明,反而可能成为一种负担和制约。当然,办学支持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渠道共享、信息共享的过程肯定不是这些参与主体所拥有资源的简单罗列,而是在办学支持联盟的构建和发展过程中根据开放大学办学实践的阶段性需要而实现动态的、有机的有效利用。当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完备的制度框架之后,资源的整合就会成为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和使命,他们会主动地为开放大学办学实践高效配置资源,并提供增值服务,实现双赢和多赢。
合理的资源配置是开放大学办学项目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运作成功的关键。随着外部竞争的日益激烈,开放大学应该在分析自身发展的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推动办学支持联盟的各参与主体加强合作和协同,形成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和自我定向特征的自组织体系,根据外部需求和内部基础,改变或重组原有的教育资源状态,实现内外部教育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试想一下,办学支持联盟中的主体会把自己全部的资源贡献给开放大学使用吗?显然不会。一般都是在合作框架下,采取有限度提供的方式。所以能够把这些有限提供的资源整合为满足办学发展需求的基础性和保障性资源集合,就是开放大学首先要考虑的事情。另外,开放大学构建的办学支持联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办学需要动态地调整联盟的组织单位和运作模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优化资源配置。本文认为,为了顺利运作办学项目,开放大学可以针对具体的任务,与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若干参与主体结成暂时的伙伴关系,这种模式可以称为动态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比较灵活,双方都不把自己限制在长期联盟关系之下,在适宜的项目需要运作时,就将各种适当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特定的资源集合,顺利推进此类项目的运作。当然,在这种模式下,一个成熟的办学支持联盟必定会在实践中形成一套完善的合作伙伴间的交流机制和模式,必然会加速开放大学今后对优质资源优化配置的成效和进程。
虽然开放大学和办学支持联盟内的各参与主体在能力范围、组织制度、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甚至可能产生冲突,但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办学支持联盟便可以作为一种符合双方和多方共同利益的外部支持及合作模式。当然,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绝对不是参与主体的简单联合,而是基于自身办学需要和核心竞争力打造而构建的,那就必须要体现并形成自身的特色,必须充分体现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高效、灵活的运行机制,构建符合自身定位的办学体系,彰显办学使命。所以,开放大学在办学支持联盟运作中,就要充分依靠市场化的力量,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引入商业模式创新自身运作模式,多方协同地追踪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追踪产业、行业、企业的需求,瞄准社会成员的多元化需求,用强劲的市场化动力打破教育的沉闷,开发新的项目的和课程体系,提供特色教育教学资源,开辟特色的市场,增强远程开放教育的活力和特色。当然,在市场化运作办学支持联盟以提高效率、节省开支、增强活力、形成优势的同时,开放大学还是要坚持大学的底线,不能被完全商业化运作冲击、侵蚀了大学文化。
但是,我们要明确的是,既然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是在市场化机制下,根据自愿的原则构建起来的。那么,很自然的就要强调“看不见的手”在其中的作用。如果参与主体不能从办学支持联盟中获得与其义务相匹配的收益和权利,这种联盟实质上不是会延续的,也没有存在的可能性。郝克明就指出“如何建立新的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充分发挥全系统的潜力,形成既能够通力合作,又包含互相竞争与促进的中国开放大学的新体系、新机制、新模式”是开放大学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14]。前面尽管强调了办学支持联盟要通过文化协同创造开放大学办学运作整体效益最大化,但是我们要尊重各参与主体的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需求。这就要靠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契约框架来体现,该框架应至少明确合作宗旨、合作方式、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对于合作办学的单位,还要明确办学方向、办学目的、服务对象、人才培养规格等。契约还要就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选择的依据及运作模式予以明确,参与主体所应该投入的优势资源的组织、资源的种类和方式、资源共享的机制、保障措施、风险共担的责任、利益分配的比例等约定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开放大学的办学属性决定了它具有公益性,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尽管再不能赤裸裸地谈办学收益分享,但同时风险却是难以避免的。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高等教育的不断裂变,现代远程教育领域竞争将日益激烈,开放大学又要顺应这种形式而开发先进的、灵活的远程学习平台,建立现代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和扩散机制,把优质的教育资源向社会学习者开放,输送到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虽然满足了学习者多样性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需要,丰富了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内涵,但是却很有可能使各项投入变成沉没性成本,不管有没有政府的公益性投资存在,都可能没有任何回报。所以,都要建立办学支持联盟中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既可以明确联盟内各成员的地位,形成该办学支持联盟良性运转的组织保障,也可以确保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的稳定。
开放大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强有力的外部办学支持联盟,这是推动开放大学办学市场化、特色化和具有根植性的组织保障。而办学支持联盟有效运转的关键在于良好的构建和发展机制,则是体制机制创新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办学支持联盟而言,政府引导与文化协同机制是策略举措,也是开放大学办学的重要支撑;开放发展与多元合作机制是活力之源,也是开放大学办学的战略路径;资源整合共享和优化集成配置机制是行动目的,也是开放大学办学的重要基础;市场化运行和契约式管理机制是行为原则,也是开放大学办学的行为规范。所以,要高度重视开放大学办学支持联盟各项机制建设,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创新发展的突破口, 使办学支持联盟真正成为提升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机制和产学研结合创新的支撑,成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利器和远程开放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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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旭光:教授,博士,处长,研究方向为管理科学与工程、远程教育管理(nanxg@163.com)。
2014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马小强
Study on the 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Mechanism of Supporting Alliances for China’s Open Universities
Nan Xuguang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Department, Chongqing R &TV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52)
To construct well open universities needs we build new alliance to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operation pattern and system construct model and create the founda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substance of supporting alliances for open universities is the innovation of talent training mechanism and university-industry cooperation, and analyzes the 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mechanism combination of supporting alliances for open universities included government guidance and cultural synergy, open development and multifaceted cooperation, resource integration and optimization, market operation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y reference and decisions pursuant for constructing the solid supporting alliances for open universities.
Open University; Supporting Alliance; 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Mechanism
G434
A
1006—9860(2014)10—0065—05
* 本文得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基层教学点发展研究(课题编号:Q3501A)”、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改革项目“重庆开放大学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创新研究(课题编号:GG2013-02)”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