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杰,阳卫明
(1.遵义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遵义563002;2.深圳光明高级中学,广东深圳518000)
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群众满意标准
闫 杰1,阳卫明2
(1.遵义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遵义563002;2.深圳光明高级中学,广东深圳518000)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文章论述了群众满意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几点建议。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满意;标准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开展这一活动要做到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理解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最终让群众满意。
1.把群众满意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恩格斯早就指出:“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和十八世纪的法国,甚至资产阶级的最光辉灿烂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争得的,而是平民大众,即工人和农民为它争得的。”[1]恩格斯在此处热情地歌颂工人和农民阶级,歌颂他们的创造精神,表明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巨大推动力量。所以作为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必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必然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一个有着广泛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党,作为一个以民族复兴与富强为己任的政党,必然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自己的政策和措施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落脚点,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党的性质与宗旨。
2.把群众满意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
自1840年始,中国的农民阶级、开明地主阶级以及资产阶级先后登上历史舞台,却都以失败告终。直到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才真正找到救国救民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由此逐渐发展壮大,并最终领导中国人民取得彻底的反帝反封建革命的胜利,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开展社会主义建设,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走资本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然而,党的这种领导和执政地位在新的世情、国情和党情下必然会不断接受考验,也会遇到风险。正如毛泽东所说:“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这一步也值得骄傲,那是比较渺小的,更值得骄傲的还在后头。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2]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也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一方面党的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制定政策和措施的出发点在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党的这种执政地位又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保证。这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成为了执政党始终坚持的原则。
3.把群众满意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是对我党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的继承。
建党93载,执政65年,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诸如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汶川精神等在内的革命精神,也涌现出了诸如王进喜、焦裕禄、牛玉儒等在内的英雄模范。我们学习雷锋就是学习雷锋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们学习焦裕禄就是学习焦裕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把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正是对这些历史上形成的革命传统的继承,也是对这些奋斗在各条战线与工作岗位上的英雄人物革命精神的继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这些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只有坚持继承与发扬之必要,断无任何抛弃之理由。
4.国际共运的曲折经历以及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得失成败经历告诫我们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
苏共“二十大”结束后不久,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就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在波兰波兹南事件中,“死亡55人,后来又有19名重伤,共计74人。事件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为波币350亿兹罗提。”[3]匈牙利事件损失更为严重,“发生了2502起死亡事故,事件造成直接损失达30亿福林,因停产造成损失达200亿福林,相当于当时匈牙利全年国民收入的1/4。”[3]列宁早就指出:“对于一个人数不多的共产党来说,对于一个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一个大国在暂时没有得到较先进的国家的直接援助的情况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3]在革命时期是如此,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更应如此。195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做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从而把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人民公社的特点就是“一大二公”,实际是搞“一平二调”。这种严重的平均主义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忽视了基本价值规律,从而给生产带来了巨大的破坏。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党在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的根源在于过分强调人的主观意志的作用,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实际上也违背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虽然毛泽东当时也发现了人民公社所存在的问题,但是在“七千人大会”上还是做出肯定“三面红旗”的决定,因此也就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试想如果我们当时能够重视人民群众对公社化运动的意见,找出问题的根源,那么我们的损失也许会小的多。恩格斯指出:“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4]我们必须善于吸取教训,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防止执政党脱离人民群众,首先便是不能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
把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让群众满意”不是一句口号,我们应该弄清楚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践行这一标准,也就是如何让群众满意成为现实。基层工作难做也不好做,群众也许会经常“抱怨”,然而正是因为工作难做,我们就更应该做好,做不好群众就不会满意,只有我们做得让群众满意,群众才会对我们满意。如何让群众满意这一标准在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工作中得到真正贯彻就成为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亦或是编印活动资料,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1.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必须要体现民意,反映群众的要求。
毛泽东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我们的政策制定的是否适当,最重要的评判标准就是看是否体现群众意愿,是否符合群众的利益。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检查反思我们在工作中对政策和策略的落实情况要反映群众的要求,首先便是做好调查研究,弄清楚实际情况。领导干部只有多下基层,访贫问苦,才会真正了解群众最想要什么、最需要什么,以此为前提所制定的政策才合乎实际,这样的政策才会让群众满意。另一方面,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是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之一。我们在理解什么是群众时,不应当把它当作一个抽象的概念,相反要把它当作具体的对象。在学校,群众就是指广大的师生群体;在企业,群众就是指全体员工;在社区,群众就是指社区居民;在农村,群众就是广大农民当然也包括农民工这类主体。在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老师创造良好的授业环境;在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努力把提高企业效益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增加员工的工资收入结合起来;在社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为社区居民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在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我们制定的政策措施只有充分体现群众要求,满足群众利益,群众才会满意。
2.在政策实施和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到重实效,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得到群众支持,关键在于能否解决群众的实际难题。如果能够及时回应群众的“抱怨”,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群众才可能满意。相反,如果大话说了一大堆,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就很难得到群众的支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我们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求真务实贯彻到治党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这里,求真务实就是要求我们讲真话、办事实,只有讲真话,摆出群众所遇到的问题,我们才能解决好问题。古语说得好:“言必信,行必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好与坏、群众满意与否不在于我们说了多少,而在于我们做了多少。要想让群众满意,就要善于发现群众的问题,妥善解决群众的问题。有些地方的基层群众抱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那么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应该重视群众的这些“抱怨”,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帮助群众解决好问题,争取做到让群众带着难题进来、带着满意而去。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只有始终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努力解决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诸如就医难、上学难、居住难问题,积极主动地了解群众、服务群众,在办实事、解民忧中践行群众路线。
3.在政策执行后要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判。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要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基层党员生活在群众中,他们工作的得与失、好与坏,群众心里最清楚;基层干部表现得怎么样,是不是在办实事,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想让群众充分参与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首要的就是要尊重群众的意见表达权。党员干部要做到放低姿态、沉下身子、倾听群众的心声,并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工作、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群众也是我们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终极“裁判”,对于做的不好或是不够的要及时改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现在网络为民众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意见表达和监督渠道,然而在实际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不够等。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就指出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查阅者在查阅信息的时候犹如身陷“信息迷宫”,有的目录链接内容无法打开。对于上述情况,群众的意见就不能很好地表达,群众的评估也就成为形式。此外,群众的评估不应该戛然而止,不应该随着活动结束而结束,而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制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应该毫不犹豫地动员群众评判,欢迎群众评判,接受群众评判。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所想的是群众所想的,我们所做的是群众想让我们做的,这样做了群众才会满意。
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坚持了把执政为民的理念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党的各项工作中。“让群众满意”这句简单的话,含义深刻,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坚持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根本标准,始终做到为群众谋利益、让群众满意。只有真正践行了“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时时替群众着想、事事为群众解难,我们的伟大事业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8.
[3]王振亚,钱万昌.当代社会主义运动50年(1945-1995)[M].西安:陕西师范学大出版社,1996.
[4]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娄 刚)
On the Criterion for Testing the Public Satisfaction about“Education and Practice of Mass Line by CPC”
YAN Jie1, YANG Wei-ming2
(1.SchoolofMarxismStudies,ZunyiNormalCollege,Zunyi563002,China;2.GuangminSeniorHighSchoolofShenzhen,Shenzhen518000,China)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definitely put forwards that,for the sake of progress and purity of CPC,the education and practice of mass line must be conducted among all members of CPC,which is the major policy of sticking to the principle of“CPC manages and administers itself strictly”,the great plan of constructing Marxism ruling Party and the important measure taken to push ahead with the socialism endeavor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discusses that public satisfaction is the fundamental criterion for education and practice of mass line by CPC”and propounded several suggestions for carrying out this activity.
mass line;education and practice;public satisfaction;criterion
D252
A
1009-3583(2014)-0005-04
2014-03-20
闫 杰,男(苗族),贵州遵义人,遵义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哲学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