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连波
(遵义师范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贵州遵义563002)
鲁迅作品频繁出现群体充当看客,鉴赏个体牺牲的场面以及群体目光逼视下的个体落入被杀被驱逐或逃遁的“可笑”命运。“看”与“被看”的喜剧性使得个体与群体呈现表面对立——势不两立的仇敌关系,后者以前者的死亡或落魄为快意。但在任何个体眼中,群体都是其引为同地位者:启蒙知识分子提出“我们都是吃人的人也是被吃的人”(《狂人日记》)与“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药》)的命题,将自身的民族劣根性无情揭露的同时,也试图将这种自省性推及他人,但民众却认为他们是“疯子”;更多的知识分子意欲独善其身,却受流言冷眼的逼迫与摧残;被迫从群体离析出来的下层民众,却因为经历的坎坷或地位的低下而被视为异类。鲁迅在谈到《孔乙己》的创作时候说,这篇小说要表现的是“社会对一个苦人的凉薄”。
鲁迅作品中,个体所见的群体形象不外乎三种类型:启蒙者(牺牲)目光中的被启蒙者(受益者)、普通知识分子视线下的普通民众、个体民众眼中“特异”的民众群体。
第一,启蒙者与被启蒙者身份观照下的形象扭曲。启蒙者自觉地背叛权威,追求自身思想与肉体解放,实践着为群体的战斗,他们承继了“达则兼济天下”的知识分子传统。在启蒙语境下,“达”指思想上的富有与觉醒,因此,“兼济天下”的行为便易流于误解从而陷入虚无。启蒙者个体在观照作为对象的民众时,确立的是一厢情愿式的医生与病人、牺牲与想象中的受益者的关系,他们常常过高地估计民众的理解力和思想的救赎效果,最终沦为无益的牺牲。这一类人物具有自我牺牲的高尚动机,无论是狂人(《狂人日记》)、夏瑜(《药》)、傻子(《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疯子(《长明灯》)、窃火者(《窃火者》)还是耶稣(《复仇(二)》),在鲁迅的笔下都是或曾是激烈的叛逆者,他们超越流俗蔑视权威的目的在于救民众脱离可以预见的危途。启蒙者自觉地担当起思想革命者的历史使命,他们在思想意识上超出民众,在情感上悲悯民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因为“有心人的嘲讽,不是笑骂,乃是痛哭;不是轻薄,乃是恨极无可奈何,不得已而为之。”[1]
“五四”时期,鲁迅受到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呼唤中国“超人”——“精神界之战士”的出现,但是在对待民众的态度上,他却与尼采截然不同:尼采认为“超人”(精英)应该凌驾于庸众之上统治庸众,鲁迅则处于对民众既“哀”又“怒”的复杂情感,欲在保持个体自由意志的同时唤醒民众并邀其同行,以实现中华民族独立精神的觉醒与张扬,从而达到由“立人”而“立国”的目标。鲁迅曾颇为精当地概括指出启蒙者与民众在历史变革中的正常关系,“由历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最初,总是觉悟的知识者的任务,但这些知识者,必须有研究,能思考,而且有毅力。他也用权,却不是骗人,他利导,却并不迎合。他不看轻自己,以为是大家的戏子,也不看轻别人,当作自己的喽啰……他只是大众中的一个,我想这才可以做大众的事业。”[2]p102
启蒙者与民众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差距只在思想上,启蒙者必须对民众迷信苟安的思想进行去弊,才能帮助民众看清自身的沦落并反抗黑暗的现实,启蒙者并不蔑视民众或凌驾其上。《复仇(二)》中被自己同族(以色列人)所钉杀的耶稣,试图用自己的鲜血赎买把他钉在十字架上的以色列人的罪,以使得他们获得重返伊甸园的权利。他具有双重的身份:神之子与人之子,这双重的身份正是启蒙知识分子的二维身份的写照,即精神上的超人与肉体上的凡人,而耶稣的被出卖被侮辱被钉杀的命运正是激烈的改革者境遇的真实写照。鲁迅的启蒙主义小说“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3]《狂人日记》中,“吃人”是小说的中心意象,狂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既是被“吃”者也是“吃人者”,“吃”与“被吃”行为在他身上的统一性确认,使得狂人没有成为居高临下的教训者,而是以“吃人”民众中的觉醒者自居。《药》里的夏瑜宣扬的是“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这里的“我们”表明了对革命者与民众(包括牢头与红眼睛阿义在内)身份地位同一性的自觉认同。
第二,普通知识分子与普通民众互视下的形象变异。做到“兼济天下”的知识分子毕竟是少数,作为非凌厉张扬类型的普通知识分子,只能在物质贫困与思想穷途的交迫下,坚持“独善其身”的自修行为。他们都是秉持真性情而不愿与社会或权威激烈对抗的普通人,他们与民众的区别只在谋生的表面方式的不同:知识分子依靠脑力,普通民众出卖劳力,因此,在他们眼中,民众都是正常人。普通知识分子只想在个人良心下过平静的生活,他们不蔑视民众,也不盲目崇拜民众,只是与民众自觉地保持适当的距离,从而得以沉浸在个人的世界里,带着对过去的回忆,品尝“身边小小的悲欢”,偶尔发发牢骚。鲁迅作品中,这种类型的知识分子有,N君(《头发的故事》)、吕韦甫(《在酒楼上》)、魏连殳(《孤独者》)、涓生与子君(《伤逝》),以及作品中诸多存在的“我”。N君不是激烈的革命者,他剪掉发辫,是因为留辫子太不方便,然而这革命党或假洋鬼子的标记,却使他受到了同胞的蔑视、辱骂乃至恐吓;吕纬甫关于迁坟、买绒花等行为的平板叙事,流露出凡常人对生活的希望、热情和失落,他虽然由抗争而入妥协,却仍然过着入不敷出的拮据生活;魏连殳本着爱孩子的心、敬老人的心为人处事,却被看作是傻子,当他报复社会时,别人却觉得他终于正常了;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落到了婚恋上,辛苦谋生却不可得;子君的反抗也是指向自身的束缚的,“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宣言只是其独善其身的渴望,而非女子革命的口号,子君期望中的生活是与其他家庭主妇一样,饲油鸡喂小狗,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然而这种追求只能得到他人的“冷眼”与“威严”,最终走向死地。“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游子,虽然受过新思想的熏陶,但却无意宣讲新思想以斥责乡人的愚昧或迂腐,甚至没有一言半语责备故乡的凋敝与故人的平庸,但却不得不在难忍的孤独与压抑中退回异地。
对于由激进而入沉沦的知识分子的关注,是鲁迅对“五四”落潮后知识分子退化或者说平庸化现象思考的结果:一方面,知识分子作为个体自由精神的载体,要保持个人的尊严与独立;一方面,知识分子作为常人,必须在维持生命的基础上奋斗,知识分子的心灵退化与思想退步是他们在生存困境下的无奈与悲哀,这是他们常常无力左右的人生境遇。
第三,普通的个体民众与他们眼中的“特异”民众群体。鲁迅笔下的孤独者除了知识分子之外,还有作为普通民众的阿Q、祥林嫂、七斤与单四嫂子等人,他们或做工或撑航船或种田糊口,渴望拥有与其他民众相同的生活形态。阿Q看迎神赛会、赌钱、调戏小尼姑、要与吴妈“困觉”的求爱举动以及肚子饿的感受,也是他打工所在的未庄人的饮食男女的正常需求。他的眼中的未庄便是他的故乡,因此,他“阔绰”了之后,仍回到未庄;祥林嫂更是将鲁镇视为自己安身立命之处,当她失夫失子之后,又回到了鲁镇,向她自以为的“故乡人”诉说苦楚以寻求安慰。当柳妈将她的不洁因由以及补救之法告诉她时,她便为自己能重回“干净”的常人身份而欣喜若狂,支了工钱去“捐门槛”。这些被群体驱逐出去的“特异”的个体存在者,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上都希望求得群体的认同,但却不可得,他们“被”异类化了,成为孤独的存在物。“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失望,就去寻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的境地。”[4]“精神胜利法”不可避免地成为弱小者的心态,他们借此逃避悲苦的现实,以求得最低限度的生存——“活着”。鲁迅以“精神胜利法”的最终失败(阿Q稀里糊涂地被枪毙),指出了启蒙对象应走的路:对现状不满,只有反抗或改革才是出路,如果只是一味地妥协,并从中寻出美好与满足来摩挲,必定会成为“万劫不复的奴才”,在虚无的“伪”胜利中堕入更加绝望悲惨的深渊。
鲁迅作品中反复出现“看”与“被看”的主题模式[5],“看”的主体以群体方式入场,“看”的客体以个体行为出场,从而确立了“看客”——“牺牲”的关系类型。在“看戏”与“演戏”的“游戏国”中,个体与群体的身份实质被消解,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体身份的消弭。群体视界中的个体都被看作是戏剧的制造者,在群体的窥视之下,无论是启蒙者、普通知识分子还是普通民众,只要以个体方式存在,便都是被赋以“牺牲”共名的“看”的对象,即戏剧的表演者。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中对这种关系有痛切陈说:“牺牲,——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予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几步,他们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2]p163
启蒙者与精神自由追求者在群体视角下与被启蒙者的身份同化,并一同作为“戏子”(人牲)上场,沦为示众的材料(替罪羊)。在鲁迅的作品中,经常呈现下述场面:一堆人“潮一般向前赶”,“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大手捏住了,向上提着”(《药》);车的“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像“蚂蚁似的”相跟着,从他们中间爆发出“豺狼嚎叫一般”的叫好声(《阿Q正传》)。“看客”观看杀人时趋之若鹜的情状在一切场合中没有丝毫差别,而被观看的对象却截然不同:革命者(启蒙者)夏瑜与“革命党”(被启蒙者)阿Q,前者是文本潜在意义上的真正的思想革命者,后者是群体假想与主人公误认上的“革命党”,他们在群体眼中都是疯子、强盗和有“热闹”可寻的“死囚”。因此,在“看”与“被看”的场域中,被看者的个体差别——尤其是启蒙者自以为的精神差别消失了,“看热闹”成了目的,“看”的对象的身份已经不再重要,无需思考亦无需质疑,这一方面消解了掌权者示众的初衷,另一方面泯灭了启蒙者的牺牲价值。于是,狂人发疯,赵贵翁甚至赵贵翁的狗都在偷“看”;孔乙己发窘时,酒客、掌柜的以及作为小伙计的“我”都可以“看”,并能从中寻出乐趣;祥林嫂哭诉失子之痛时,闲人们在“鉴赏”;涓生与子君出门时,“雪花膏”与“鲇鱼须”在窥视;魏连殳为祖母大殓时,村人欣然前往要“观看”他不守礼数的挣扎,即使没有了热闹,人们也照样聚集,期盼“热闹”的出现。
第二,群体逼迫下孤独者个体的失语。“失语”是西方结构主义者经常使用的概念,它指某一语言关系轴失去了运用的能力,“能指”与“所指”产生错位。“所指”是关于事物的概念,是事物对于我们的意义和价值;“能指”是代表这些概念的音响形象和书写符号。鲁迅小说中的孤独者的失语,是个体在群体情境中失去了自我言说的能力,因为他或她的语言能指与所指在群体理解中被割裂、被颠覆,在“看与被看”的“游戏场”中能指失去了所指并且变形为群体语言系统中的所指。孔乙己在酒客的步步进逼下的“不屑争辩”,暗含着无处言说与无法争辩的尴尬,他以“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维持穷困潦倒的知识分子最后的自尊与自傲。他关注的重点是“穿长衫”,但是看客们却由他“站着喝酒”却“穿长衫”对他的行为与身份进行解读,以为那是一种可笑的清高。看客将孔乙己的一切都化为笑料,无论是他的穿着、他的行为,还是他的关于“窃书”与群人谓之的“偷书”的对话都始终如此。孔乙己以众人听不懂的文言与看客的大众白话形成语言关系轴的对立,他努力维持着最后的尊严,但他的高深与严肃却成为看客眼中不合时宜的滑稽表演。
狂人对于“吃人”与“被吃”的言说则建立在对中国历史文化与传统习惯的怀疑与否定的基础上,在“吃”与“被吃”的能指符号下,蕴含着不应该“吃”与“被吃”的合法性所指;而相对于狂人的群体,先将“吃人”与“被吃”置于不存在的位置(“哪有的事”),在“我”的质问下又承认了其作为“从来如此”的惯例的合理性,从而剥夺了狂人的言说权利(“你说便是你错”)。狂人与群体处于各自的话语场中,互视为病人与疯子,在人人皆为“正常”的“疯子”的情境中,狂人便成为无法与群体中的他人交流的个体。
鲁迅作品中的“我”在大多数作品中都处于“无话可说”的失语状态:回故乡搬家的“我”在豆腐西施杨二嫂的逼问下,并非“阔人”的辩白却成为不肯放手的“阔人”的吝啬,“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地站着”(《故乡》);面对可怜的祥林嫂的质疑、询问与信任,“我”陷入窘境,不能明确回答她的疑问,只得搪塞支吾,“我也说不清”;面对鲁四老爷对“新党”的大骂,“我也无法反驳”,因为“我”既不是“新党”,也无从知晓鲁四老爷骂新党的用意,最后被“剩”在鲁四老爷的书房里(《祝福》)。
个体的失语源自于他们所固守的语言模式或思想方式与群体思维定势的不能相容,这是作为普通人与启蒙知识分子的最艰难之处。能指与所指的外在眩惑与个体和群体的辩难相连接,对此,鲁迅有最切身的体会。在《范爱农》中他关于“报馆案”的叙述是这种无言感悟的现实写照:“钱”是鲁迅和“一个名为会计”的人的争论中心,“钱”的能指在鲁迅那里以“贿赂”的所指出现,因此,不应收下;但对于报馆的人来说,“钱”的能指下是“股本”的所指,因此,应该收下。在“钱”被置换为“股本”所指时,鲁迅和报馆中人的争论就进入了诡辩的圈套,批评无处着手,鲁迅“就不再说下去了。”
将是非爱憎与同情怜悯之心泯灭,看客心安理得地鉴赏被看者的行为、样貌与命运。群体作为单向度的缺乏立体感的平面形象,没有任何的特点,鲁迅于是将哀与憎的情绪加在以“大家”和“他们”名称存在的看客身上,称其为“无意识无主名杀人团”。鲁迅作品中的个体常常具有清晰的面目与真实的语言,而作为团体存在的群像,却常呈现出无面目的模糊形态,“只有一些不分明的形态,杂沓的动作,忽而伸出一个头,忽而张开一张嘴,这里有人物语言、动作、表情、外貌特征的描写,但却是支离破碎的,拼凑不出一个完整的人物。”[6]启蒙的对象必须是人,他们应是受动的被蒙蔽者,而非主动的施虐者,然而,看客却因其人性的扭曲与丧失而成为单一零碎的“非人”,他们躲在群体之中,借群体之名无情地“杀人”“吃人”。因此,启蒙的实施需要恢复看客作为“人”的完整性,“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办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2]p164,因为“我们中国现在(现在!不是超时代的)的民众,其实还不很管什么党,只要看‘头’和‘女尸’。只要有,无论谁的都有人看。”[2]106面对处于意识和人性荒原的看客,[7]包括鲁迅在内的启蒙者的感情是复杂的:憎恶,因为他们冷漠地“杀人”;哀痛,因为他们“杀人的”无意识;绝望,因为他们是“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这使启蒙者如入“无物之阵”,就连“反抗绝望”本身都化为虚妄了。启蒙主义思想及其媒介——启蒙主义文学——面对被启蒙者的集体蒙昧,显示了虚弱的一面。鲁迅在写完《示众》后不久,就写了如下的话:“我想现在没奈何,也只好从智识阶级——其实中国并没有俄国之所谓智识阶级,此事说来话长,姑且从众这样说——一面先行设法,民众俟将来再说。而且他们也不是区区文字所能改革的。”[2]p404
同源同地位同处境与同利益的体认是个人的而非群体的,众数总是合力扼杀那些不合意的“特异”个人,这不合意乃是不合权威之意,因而这种“特异性”有可能对众数的生命与财产构成威胁。受权威与生存本能奴役的群体,有意无意地忽略权威本身的奴役,却将矛头指向奴役的反抗者与同受奴役者。这样,个体与群体的对立就建立在了假想与误认上,是一种幻象的扭曲。鲁迅作品因其无处不在的个体孤独的渲染而超越了对传统与制度的批判,将矛头指向苟活心态下制造个体牺牲的群体——“看客”。“看客”与孤独者,作为鲁迅作品中反复出现的群体与个体形象,曾被分别阐释过,但实际上,他们是不可分割的,正是“无意识无主名”的“看客团”造成了个体的孤独状态。对于个体而言,孤独也并非是完全处于有意识的体认中的,鲁迅笔下人物的“孤独”表现为两种方式:外显与内隐,前者如阿Q等普通民众,他们的孤独体验指数几乎为零,他们漂浮于个体与群体关系的表面,只有通过读者的细致解读,其“孤独”的存在特征才得以示人;后者如启蒙知识分子狂人、夏瑜等,而“看客”的心理更需层层剥脱才能见其真实。但是以往的研究只揭示了“看客”的宏观成因——儒、释、道的文化氛围与价值取向,并将孤独者的形象塑造归因于鲁迅的个人经历及其思想的历史超前性,从而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传统,传统因此不幸成为卑鄙“看客”的“替罪羊”。实际上,不是抽象的传统在“杀人”,而是寄生其上的“群体”在吃人,这样的“杀人者”的存在是进行“国民性改造”与实现“立人”的启蒙目标的极大障碍。
鲁迅小说常呈现出表面的喜剧性与深层的悲剧性,这一点在个体与群体关系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个体的悲剧命运经过群体的有色窥视,变形为滑稽的喜剧表演,两者形成认识悖谬与互视错位:个体忽略群体的敌对并将其归为同类,启蒙者甚至欲以生命救助群体脱离苦难,群体却以“狂欢的笑”解构一切正义与悲哀,将孤独残酷泛化。个体追逐着与群体的和解,群体却不断地把个体驱逐出境,这种现象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语境与现实背景:既有物质与精神紧张关系下的生存困境,更有其深隐的潜意识动因——对世俗权威的膜拜与对生存本能的妥协。
[1]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3.16.
[2]鲁迅.鲁迅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102.
[3]曹聚仁.鲁迅评传[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9.37.
[4]恩格斯.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4.
[5]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1.
[6]王富仁.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35.
[7]谭桂林.鲁迅小说启蒙主题新论[J].鲁迅研究月刊.1999,(1):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