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启君
父亲的财富
□唐启君
母亲去世后的第8个年头,父亲走了。那年我13岁。
没记错的话,父亲让我背的第一首诗是《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母亲多病,我自幼随父亲在城里生活,吃饭就在父亲单位食堂解决。每次发现我饭碗里还有剩的饭粒,父亲就反复叮嘱,一定要吃干净。7岁那年的一个中午,因和同学约好去学校打乒乓球,我吃饭急了点,不小心把一团饭扒落在地上。父亲一筷子就抽了过来:“我是怎么教你的?一粒粮食一滴汗,你晓不晓得?把饭捡起来吃了,回去再把‘锄禾日当午’写十遍贴在墙上。”我看着手臂上的红印,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虽然满心不情愿,却也只能忍着痛把地上的饭一粒粒捡起来吃了。“饭粒风波”后,每年暑假父亲都把我送到农村亲戚家参加“双抢”,帮大人插秧、养牛,顺便还搓些草绳卖给耐火材料厂挣点学费。那些个暑假加深了我对《悯农》诗意的理解,也加深了我对农村和农民的感情。那时没有什么“光盘行动”,可父亲的“一筷子”让我这辈子都记得“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的道理。
小学三年级,我们开始学写钢笔字。因为家里穷,我用的是2毛多钱一支的钢笔,墨水是3分钱一袋5分钱两袋的墨水粉泡上自来水自配的。这种墨水写起字来出水极不均匀,笔画粗细不一,很难看。一天不用,钢笔里的墨水就凝固堵住笔尖,要放在墨水瓶里泡上好几分钟才能再用。我一直认为,自己的作业很少被老师判为“优”,就是因为墨水太差。总幻想着,自己哪天也能用纯蓝墨水写作业,也能被老师的红笔判个“优”。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经过父亲办公室时,发现窗台上放着一瓶纯蓝墨水。喜出望外的我赶忙把钢笔洗干净,狠狠吸了一管。当晚,我正写作业,不知什么时候父亲已悄悄地站在了身后:“你今天怎么用上了这种墨水?”我不敢隐瞒,忙把墨水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只见父亲双眉紧锁,一字一顿地说:“你马上把墨水挤回去。那是公家的东西,我们再穷也不能占公家的便宜!”我大气都不敢出,立马一路小跑回到父亲办公室,把那管只写了几十个字的墨水挤回了墨水瓶。那天的作业,我是用两种墨水完成的。
父亲那时在单位抓基建工作。有天,家里来了位客人吃午饭。见我家连张正儿八经的饭桌都没有,客人就说要给我们做一个。父亲当即谢绝了他的好意。可第二天下午,我还是在家门口的过道里看见了一张2尺见方的小木桌,光秃秃的没有上油漆,看着像是用边角废料拼成的。下班回家的父亲一进门就看见了那张桌子,吩咐我,把它送到“工程公司蒋经理”家。我虽然不太理解,但也不敢违抗父命,钻到桌子底下像乌龟一样驮着桌子慢慢地下楼去了。工程公司离我家大约有3里路,小方桌对于当时不到10岁的瘦弱的我,还是很有些分量。我走走停停,一路问过去,足花了一个多小时。
在我迫于生计、早早步入社会那年,我曾埋怨早逝的父亲,除了给了我一个还算健康的身体和不算愚笨的脑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渐渐明白,那水泥地上的一团饭、窗台上的一管纯蓝墨水、过道里的一张小方桌,是父亲教会我的最朴素的做人道理,是他留给我至为宝贵的财富。
(据《青年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