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逊 胡丹 宋建锋 宋陆军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浙江杭州 310012)
随着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社会和公众更加关注辐射环境质量,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新的压力[1]。浙江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大省,面对当下新形势和新要求,必须依靠完善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警和及时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对重点核设施周围环境和流出物进行监测,同时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保障人民群众的辐射安全。在不断提高的辐射环境安全要求下,亟需进一步加强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全省已经基本建成了由省辐射环境监测站、11个设区市环境监测站、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组成的三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11个设区市环境监测机构均已设置了专门的辐射监测科室(部门),也承担起了辖区内辐射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其中杭州、宁波、金华、台州4市成立了独立的辐射监测科室。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也配备了专门的辐射监测技术人员,开展了基础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具备基本的辐射事故应急监测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包括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的环境监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截止2014年[2],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共计185个,包括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4个、陆地γ 辐射监测点77个、TLD累积剂量监测点12个、水体监测断面53个、海水监测点4个、土壤监测点12个、电磁辐射监测点33个和核安全预警点2个。开展了桐庐神仙洞、重要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的辐射环境监测。
全省已经建立了一支由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骨干,各市县环境监测站为基础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队伍业务素质逐步提高。11个设区市共有专职辐射监测人员21人,兼职辐射监测人员14人,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完成了3个设置于杭州、宁波、温州的全国首批辐射环境监测自动子站建设,各市县均配备了X、γ 辐射监测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杭州、宁波和温州等重点设区市还配备了便携式γ 谱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截至2014年底,设区市的杭州、宁波、温州、湖州、衢州5市共配置监测仪器6台(套),2辆辐射应急监测车,建成了2个基础型辐射连续自动监测子站,基本具备X、γ 辐射剂量率、表面污染、电磁场强等现场监督监测能力。
各设区市均已通过了辐射监测项目计量认证,其中杭州、宁波两市部分辐射监测项目还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海宁市和海盐县等重点县也通过了辐射监测项目计量认证。
全省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在近几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还存在不足。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现状无法完全满足“组织网络化、管理程序化、技术规范化、方法标准化、装备现代化、质量保证系统化”的要求。
每个设区的市设置的监测点位相对不足,除省站外,各成员单位普遍存在仪器设备陈旧、不齐和性能落后等问题,市站(除宁波、温州外)大多尚未配置大型实验室用放射性分析仪器,只配备了基本的现场监测仪器,无法完全适应现有的监测和突发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任务。部分环境介质的监测项目不全,方法标准不齐全,需要完善和修订[3]。航空、海洋等领域的监测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与全面、准确地评价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存在差距。
人员队伍建设跟不上日益增加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工作要求,监测技术人员的数量、能力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高级技术人才缺乏[4]。人才的引进政策、培养制度有待加强,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的队伍建设滞后于辐射环境监管,由于编制等原因,部分设区市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身兼数个岗位,无法有效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监测工作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制约了监测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加快我省国控点、省控点的布设进度,自动监测站应覆盖各设区市(含义乌市),在杭州建设大型全自动监测站。新增近岸海域海水和重要集中式饮用水地水质放射性水平监测点。考虑秦山核电基地外围环境受到基地流出物中3H排放的影响等因素[5],进一步完善秦山核电基地监测方案。制定三门核电厂外围监督性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加强宁德核电浙江境内、771矿、神仙洞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等的监督性监测。实现对省内辐照中心、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企业、大型电磁辐射设施等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性监测的全覆盖,及时、准确地反映我省境内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制订市县达标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人员编制、工作用房、业务经费、仪器设备。学习发达国家由政府牵头,保持网络机构及其成员相对稳定[6]。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鼓励区域经济发达的地市进一步增强配置标准和装备水平,努力推进标准化建站,提高建站合格率。
修订和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定期演练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监测相关规范和标准;制订适用于全省市县应急监测能力标准,明确相关人员及设备,推进市县辐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配置应急监测设备,提升应急硬件能力;为省内部分重点设区市配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具备基本应急监测能力。
建立和健全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数据管理系统,同时开发相应的应用系统,以实现全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快速和定期发布机制。最终实现各设区市共享全省辐射监测网络信息,建成具有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获取、传输、处理、分析、存储和发布于一体的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人员、设备电子化管理,数据传输、处理统计和报警的自动化,有利于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内部成员的数据共享、公开,便于随时查询、调知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1]张瑜,杨维耿.对后福岛时代我国辐射环境监测的建议[J].核安全,2013,12(S1):131-133.
[2]关于报送《2014年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函.浙辐函[2014]1号,2014-01.
[3]杨维耿,胡晨剑,潘华东.浅议环保系统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现状及发展策略[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2,24(6):1-5.
[4]陆巍巍,岳会国,李宏宇.我国现行辐射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的缺项分析[J].核安全,2013,12(4):24-28.
[5]刘鸿诗,胡晓燕,陈彬.秦山核电基地外围环境放射性水平20年监测结果[J].原子能科学技术,2013,47(10):1906-1915.
[6]任天山.中美环境辐射监测系统比较[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07,27(1):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