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伟
临沂供电公司,山东 临沂 276023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电网规模不断扩大,输电线路长度不断增加。输电线路点多、面广、线长、量大,且长期暴露在野外,管理和防范难度较大。新时期外力破坏呈现新特点,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建塑料大棚、管线交叉施工、线下放炮等问题比较突出,并成为影响电网安全的重要因素。电力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外破的发生,不仅给供电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当地政治经贸活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输电线路被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1 线下违章建房引起线路掉闸。随着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扩建、工业园区新建,地方规划建设淹没了输电线路,由于改造不及时,地方强行施工侵占了输电线路保护区,违章建筑包围了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野蛮施工现象增多,屡禁不止,吊车碰线、挖掘机挖断电缆,管线交叉施工等造成线路跳闸。
2.2 线下违章施工造成导线对地距离不足。公路部门、地方政府建桥修路,抬高地面、加宽路面,造成了导线对地距离不足,为线路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载货的超高车、超宽车极易撞杆碰线造成线路跳闸,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2.3 线下违章植数为线路安全埋下了隐患。政府争创全国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荣誉,特别是在植树季节,把树植在了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政府多植绿化树,百姓多植速生杨、银杏树等,为线路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2012年7月,本地遭受“达维”台风袭击,造成9条35-110kV线路掉闸、重合不成,50000多户居民,几百户企业停电,经落实,都是台风刮断树木倒浮在线路上砸断导线和杆塔造成的,树木严重影响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2.4 线下建塑料大棚为线路安全带来隐患。农村蔬菜种植业快速发展,蔬菜塑料大棚数量不断增加,由于管理不善,特别是废弃的塑料大棚无人管理,如遇恶劣大风天气,漂浮物、塑料布、铁丝等对线路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2.5 输电线路附件被盗时有发生。受利益驱动,个别社会闲散人员铤而走险盗窃输电线路附件当废品卖。沿线群众护线意识差,个别线路设施所用地的主人,以输电线路影响生产播种为由,泄私愤,有意破坏输电线路附件、拉线等。
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已严重威胁到电网的安全运行,因此,积极寻求探索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的有效方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3.1 沿线群众护线意识差。受利益驱动,在线下违章建设、建筑。个别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不但不护线,还盗窃、破坏线路附件,结果走上犯罪的道路。
3.2 行政执法部门不到位。政企分开后,电力行政职能移交经贸委,经贸委专职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偏少、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且电力法律法规的专业性强,行政执法经费得不到全面落实,给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难度,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一直未能够得到全面开展,甚至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空档”,致使大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对电力企业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一般为百姓违章建房、植树等,行政执法阻力大。
3.3 政府职能部门缺配合。规划、土地、建设、公路、林业等政府部门在审批项目时,缺乏对现场实地考察,盲目批准房地产开发或其它建筑、建设等,造成依法规划确定的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存在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等,这样一来,输电线路与建筑这两个相互妨碍的事物存在都是合法的,这不仅有悖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处理起来难度相当大,输电线路与建筑所有人双方各执一词,不仅造成一些矛盾纠纷,而且对电力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了严重威胁。个别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或改造中,对已建电力设施缺乏统筹考虑,甚至有意强占线路通道,迫使运行的电力线路迁杆、移塔、改线,当资金不能落实时,新建设施就危及电网安全,导致威胁人身安全。
3.4 清障赔偿漫天要价。《电力法》规定,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也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在实践中,输电线路保护区所在地的居民对清理输电线路通道建筑、树木等的赔偿要求越来越高,漫天要价,高出国家赔偿价格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个人不正当利益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拒绝砍伐、修剪、移栽树木、拆除建筑物,给电力企业清障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3.5 巡线人员责任心不强。个别巡线人员、护线人员没有把安全生产三个“百分之百”要求真正落实线路巡视检查工作中,巡视不细致、不到位,对于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如导线对地距离不足、村民在线下建塑料大棚、违章植树、违章建筑等安全隐患未巡到,或巡到未建档立册,建档立册未跟踪闭环管理,存在侥幸心理,直到线路被破坏才引起重视。
4.1 开展输电线路属地化管理。完善输电线路防护体系,对过境线路落实属地化防护责任,建立过境线路防护管理体系,以地域优势缩短巡视半径、增加巡视密度;设备管理单位在坚持周期巡视的同时,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县公司防护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行分级巡视,根据重要程度、外力破坏发生频度等,动态划分三类巡视等级,制定从每天一次到一周一次的不同巡视标准,突出防护重点,增强防范效果。落实三级护线责任,加强监督考核,与各县公司签订过境输电线路防护管理责任书,把护线成效纳入属地单位领导班子年度业绩考核和奖惩兑现,增强护线的责任感、压力感。
4.2 倡导政府主导做好护线。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强化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力度和范围。敦请地方政府出台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政策文件,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线路清障、打击防范等成为政府主导、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坚持政府主导、警企联动、企业配合的原则,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尊严。2013年,本地在政府主导下,砍伐、移栽通道内的树木89000余棵,制止线下违章作业56起,清理线下漂浮物、违章建筑166起,防范了外破发生。
4.3 安装防外破视频监控系统。采取技术手段,在人员密集区、施工区等特殊地段杆塔上安装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视频监控预警系统,能全天候视频监控,在线预警线路走廊附近施工状况,对大型施工机械违章超高作业行为实时抓拍照片,即时自动播报语音提示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将告警信息发送至线路维护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领导手机上,在监控中心借助实时语音喊话喇叭,及时制止危险作业,确保线下违章施工可控在控。
4.4 建立线路风险预警机制。近年来,电网建设改造项目多,特殊运行方式较多,在某一时期、某些区域仅有单线路供电,遭受外力破坏后对电网的冲击大、影响广。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尤其重要,在每月下达停电计划时,对特殊方式供电线路、重负荷线路和担负特殊保电要求的线路,下发线路风险预警通知单,明确应重点加强的巡视线路名录和巡视标准要求,对特别重要的线路,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或落实蹲守等措施。实行挂牌督办,检查并考核各单位的巡视到位率和巡视质量。
4.5 开展线下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通道内危险场所、在建工地、树木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隐患台帐,为整治提供依据。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导。及时清理拆除废弃的线路,消除企业外延风险;开展线下遗留树木,线路对地距离和交跨距离不足的专项整治。隐患台帐,实行动态跟踪。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治理每一个隐患,都有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和措施,限期整改。
4.6 拓展线路保护宣传方式。坚持广泛宣传、针对性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和认同感。利用电视、广播,采用图文、动漫等方式,开展输电线路保护“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田间、进工厂”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开展现身说法,大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以实际行动保护电力设施,享受电能带来的文明。
总之,我们对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不断探索与实践,在工作中也取得一定实效,但是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持之以恒才能抓出实效。
[1]杨海波.窃电防治侦查与电力设施保护实物手册.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
[2]卓高智.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的原因及措施分析.中国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