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建树
争环境权比争发展权难
宗建树
作为人类基本权利之一的环境权,在雾霾频袭的当下中国,其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至于环境权的定义及其范畴,对大部分人而言,并不一定要准确界定。理解字面意思,推动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维权,足矣!
回顾近代中国人的权利轨迹,约略可以看出浓厚的时代特征。远的不说,单说记得起来的事。以前读书时,政治老师总讲生存权和发展权,有时还将这种权利延伸到外交领域,动不动就得进行艰苦卓绝的抗争。是啊,那时候,改革初启,百废待兴,吃饭穿衣是最大问题,所以,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能让大家吃饱饭、穿暖衣,就算功德无量。温饱问题初步解决后,就是住与行,乃至更高层次的享受。近几十年,可谓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勤劳勇敢的中国人,不仅改变了自己积贫积弱的落后面貌,还一跃成为世界工厂,满足外国人的诸多需求。总体而言,这一阶段,国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取得了极大的进步。要不是出现了环境问题,简直就堪称完美了。
遗憾的是,经济可以突飞猛进,但环境问题绝不会迟到。靠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生产低附加值产品发展经济的旧模式,其必然结果就是环境污染加剧。这一点,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专家学者,乃至平民百姓,都不会否认。有一利必有一弊,生存权和发展权极大扩展了,环境权难免受到损害。
“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斩钉截铁地说。
这一信号,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向贫困宣战,意味着下定决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向环境宣战,则意味着下定决心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当然,不能因为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就让大家回过头去饿肚子。但是,我们确实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就是不能再以解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为借口,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毕竟,解决了基本需求后,人们有权利要求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或许,我们该重新考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权重。既然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一点儿发展速度,将更多的经济资源、行政资源、科技资源和法律资源用于环境保护?既然低层次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无法调和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不是可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步伐,以经济转型推动环境改善?
客观地说,中国从来不缺理念创新。不过,从理念创新到实践跟进,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某种意义上讲,争取生存权、发展权,比争取环境权容易多了。道理很简单,谁积极寻求经济机会,谁就能从中赚到白花花的银子,而赚钱过程中溢出的负外部性,比如说环境污染,是要由所有人来共同承担的。反过来,改进环境绩效,受益的是每一个人,但付出成本的,是之前肆意排污的企业,是之前过度消费的个人。要让大家舍己为人,有点儿不太符合经济规律,也不太符合人性。因此,这仗打起来更难,得有点儿奋不顾身的精神,得有点儿舍生取义的格局。
这么看来,争环境权,比争生存权、发展权要难上一百倍。解决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只要取消各种限制因素,让大家放开手脚去赚钱就行。但解决环境问题,却要反其道而行之,必须剥夺一部分人损人利己的权利,让这些人戴着镣铐去跳创富之舞。
怎么办?通过自发自愿的方式去解决环境问题,貌似不太现实。靠风吹散雾霾,又不太靠谱。看起来,需要做些大刀阔斧的改革,让地方政府不再敢盲目引进高污染项目,让环保部门有足够的手段去监管企业行为,让企业不敢大肆排污,让公众有权监督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让它们各尽其责!
如此一来,环境权就有希望落到实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