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王寅
互联网与银行交锋
本刊记者 王寅
互联网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极度重视创新的“互联网思维”,并可能推进利率市场化,而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则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带来了一定借鉴。
“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这是马云在2008年第七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讲的一句话。当时间走到2013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果然在金融界掀起了一场狂风巨浪,他们挑战的对象正是当年马云口中的银行。
“互联网思维”是近期非常热门的一个词。但究竟什么是真正的互联网思维?在不同的人看来,其似乎包含不同的内涵。但不管互联网思维被赋予多少内涵,“创新”绝对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因素。在已经拿到民营银行牌照的苏宁云商的董事长张近东看来,苏宁的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有效果的用户体验、讲效益的经营创新以及讲效率的制度优化。在这三个核心当中,创新被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人人贷”是中国最早一批基于互联网的P2P信用借贷服务平台,其成立于2010年5月。根据其官方披露的数据,截至2013年10月13日,其历史交易额为14亿元人民币。类似人人贷这种网上P2P借贷平台,主要针对的是银行不愿意从事的“小额贷款”业务。但实际上,用“贷款业务”来形容此类借贷平台也是不合适的。人人贷创始合伙人李欣贺说:“我们不能从事银行的业务,P2P信贷只提供一个平台,资金由理财者提供,利率也由双方决定。”在人人贷的贷款客户里,70%是小微企业主,而出借方则可能是多人,最低出借资金仅为50元。
这种借贷方式,银行是不会采用的。但也正是如此,这些网上借贷平台才有了创新的空间。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余额宝也好、理财通也罢,都是货币基金,并不是什么创新理财产品。但相对于过去大部分基金公司1000元起售的货币基金和50000元起售的理财产品投资门槛而言,余额宝的1元起售既是噱头也是创新。这大大减少了持有大量零钱的普通百姓的理财障碍。与活期存款不足1%的利率相比,货币基金6%左右的年化收益率明显更具有吸引力。
今年1月银行存款大幅减少9402亿元,国信证券分析师钟正生认为,其原因之一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部分居民存款转为了同业负债。虽然目前没有办法预估今年1月银行存款大幅下降的众多原因中“余额宝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但这些互联网理财产品对银行造成的“冲击”是不可否认的,否则银行也不会在去年底就进行反击。
2013年底开始,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浙江分行等传统银行相继推出“银行版余额宝”,以“师夷长技”的方式迎击互联网企业的挑战。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们的银行业的确要高度重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肯定了互联网对金融业、银行业的影响的同时也表示,银行需要理性分析互联网所带来的冲击。“我个人觉得,至少从短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带来的真正冲击主要是集中在零售银行领域,特别是中低端客户领域,包括个人客户、小微企业。我分析,余额宝主要是以工薪层为主要目标客户。但是对于银行高端客户来说,一买就是上百万的产品,余额宝对他们的吸引力不是那么大。”郭田勇说。
在郭田勇看来,银行需要“迎击”,但也要把准自己的方向。互联网带来的创新意识银行需要学习,但银行行长也“没有必要被互联网金融吓得睡不着”。所谓“师夷长技以制夷”,银行要做的,就是“从自己的服务渠道,主动利用互联网来提高自己的水平。”郭田勇说。
在人人贷的首页可以发现,不同的借款人所提供的借款利率不相同。投资者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用途、年利率等多种指标,自主挑选合适的借款人。由于利率并不固定,人们很容易就能从这里看到“利率市场化”影子。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大量的非金融机构得以提供金融服务,降低了金融服务的准入门槛,银行、证券和保险这些不同领域的业务得以互相渗透,分业经营和监管的格局受到了冲击。投资者可以依据大数据提供的优势对借款人进行市场化、差别化的利率定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表示,互联网极大地扩展了金融市场,并对现有的金融模式和格局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冲击。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可能对利率市场化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
互联网给金融带来的创新远不止这些。在大数据热潮下,互联网金融也对大数据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但实际上,金融行业对数据的分析早就开始了,例如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材料审查、信用卡申请者的征信审查等都是数据分析工作。但大量使用用户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庞大数据信息,却是近年才开始受到关注的事情。
可是,用户的这些数据能否简单地被互联网企业或银行使用,则是互联网企业和银行双方都要仔细斟酌的事情,因为这涉及到用户的个人信息隐私问题。
在银行,客户的一切个人数据的所有权都归客户自身拥有,但银行会在客户开户时请客户授权国家征信部门采集其个人信息。可是互联网公司在搜集用户浏览、搜索、购物习惯时,往往没有征求过用户的意见。“例如我在淘宝上做交易买东西,留下的记录所有权是归谁的?是归我还是归淘宝?如果淘宝拿这个数据卖给其他的金融机构使用,肯定需要收费,金融机构无法无偿获得这些数据。但淘宝有没有权力把这个数据卖给金融机构?这涉及到数据所有权的问题。”郭田勇如此说道。
除个人隐私外,金融风险控制也是互联网企业需要向银行等传统金融企业学习的地方。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认为,互联网金融进入门槛比较低,监管相对较薄弱,因此有可能出现较大的风险。“比如出现流动性提现问题、过高承诺无法兑现问题等。”海闻表示,传统银行以前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后来通过监管使这类风险越来越小。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前还没有银行那么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曾表示,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传统线下金融业务转到线上开展,要遵守线下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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