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

2014-01-29 11:34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治淮 2014年3期
关键词:报告书建设项目用水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顾 洪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顾 洪

水资源论证是指导水资源合理开发与有效配置、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2002年3月,水利部联合国家计委以15号令颁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正式确立水资源论证制度。2010年11月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流域和省区选择典型开展试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2011 年7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通过水资源论证审批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经过多年实践,水资源论证制度体系和技术体系逐步完善。

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来,淮委按照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淮委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制定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规范审查行为,保证审查质量。从近年来论证工作情况看,淮委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涉及火(核)电、水利水电、自来水厂、煤化工、钢铁等多个行业,其中以火电(含热电联产)居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占80%以上。从总体上看,论证资质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相关法规、制度,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开展论证工作,报告书编制质量逐年提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也成为项目业主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和项目立项的重要技术依据。淮委与流域各省还积极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通过对报告书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估,查找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审查、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论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深化水利改革,拓宽水资源论证领域

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均应进行水资源论证。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对重点行业和新建项目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保证建设项目合理用水,促进淮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于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河流上下游用水权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拓宽水资源论证领域,推进淮河流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区域经济发展战

略规划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以协调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系为重点,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出发,分析水资源条件对相关规划实施的保障能力和约束作用,论证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应性,使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从而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为规划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二、紧扣“三条红线”,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目前,淮河流域各省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已分解到市县,这是在水资源论证工作中进行“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的重要技术依据。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而水资源论证是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重要措施。因此,水资源论证应紧扣“三条红线”开展工作。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合理确定取水规模。应在分析水资源状况及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范围内的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分析和论证范围内的供需平衡分析;结合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和水资源状况,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或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年取水量。

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深入分析用水合理性。参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行业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及行业用水定额,绘制建设项目用水流程和水量平衡图,计算评价各项用水指标,进而进行建设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分析节水潜力,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水措施。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退水影响分析论证。加强项目退水情况及其对水功能区和水环境的影响分析,分析项目退水河道的纳污容量,并根据项目退水量和污染物成分,分析其对纳污河道污染的贡献率,提出项目截污减排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

三、严格技术审查,把好报告书审批关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是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技术依据和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在报告书审查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确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机关要求评审专家对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规定,重点对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保证程度及退水影响分析等方面的审查,如实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并给出综合评价。审查机关在报告书审查时,既要听取专家意见,也要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综合专家意见和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书做出总体评价和综合评定,不符合要求的或报告书编制质量太差的坚决不予通过。依据审查意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审查机关应及时向项目业主下达批复意见。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原则上要求组织现场查勘,审查机关应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亲临项目现场,查勘项目布局、水资源条件,取水、用水和退水等有关情况,并充分听取项目所在地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意见。

四、重视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新举措,也是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取水、用水、退水情形如何,与论证是否一致,水资源论证实施效果需要实践来检验,需要对论证结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需要结合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取水工程竣工验收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用实践来检验论证工作质量和论证结论的正确性、可行性、合理性。通过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分析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与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水源、取用水量、退水量、退水水质等是否相符,评估建设项目业主对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及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影响。对后评估发现的问题,责令项目业主或资质单位限期整改。随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规模、范围的不断扩大,相关制度体系、技术规范和管理措施的逐步建立,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将成为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审查机关、资质单位和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审批机关越权审查或者审查结论存在重大错误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资质单位超范围或等级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除追究责任外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实行专家淘汰制度,对于少数专家在审查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弄虚作假的,应予以淘汰。

二是要加强水资源论证监督检查工作。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取水设施竣工验收、取水许可证核发以及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的复核、检验和质量检查,抓好取水许可审批环节各项要求的落实。同时要配合水利部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抽查工作,将其作为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逐步将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猜你喜欢
报告书建设项目用水
福建漳州核电厂3号、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公示
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灭?
基于环保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环评的分析
节约洗碗用水
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报告书的归档问题探讨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上海建立大用水户用水实时监管制度推进城市节水
做好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中国恩菲主持编制的“江苏敏安电动汽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