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焕,徐 佳,邓卫平
(1.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310002,杭州;2.浙江省龙游县水利局,324400,龙游)
浙江省龙游县2003年以来抢抓省政府实施 “千库保安”“强塘工程”等有利时机,先后完成7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保障水库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该县水库工程还存在部分项目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维修养护不到位、经费短缺、管理水平低下等诸多问题,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水库综合绩效的发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关于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龙游县被确定为全省水库安全管理试点县,该县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水库安全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水库管理局,完善了水库管理责任、水库巡查员等机制,确保水库安全。
一是成立水库安全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制定《龙游县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研究确定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推进本地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改革工作。二是设立水库管理局。2011年初龙游县在全省率先成立水库管理局,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大中型水库的发展规划和工程管理措施,大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编制并执行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和防汛防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供水调度。
坚持 “三个不变”(水库所有权不变、水库安全责任主体不变、用水关系协调主体不变)原则,划分三类水库主管部门:一是国有权属的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由县水库管理局承担水库主管部门职责;二是龙游工业园区、农业局所属的小型水库,由龙游工业园区、农业局承担水库主管部门职责;三是乡镇(街道)所有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水库主管部门职责。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组织)三者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及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等为主;水库主管部门以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制度、经费、管理人员等为主;水库管理单位(组织)以负责水库日常安全运行管理、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为主。
目前,全县共有水库巡查员113名,其中大、中型水库巡查员3名,小型水库巡查员110名。为提升工作成效,采取三方面措施加强巡查员管理。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每年分批次举办水库山塘巡查员的防汛减灾知识业务培训,并给培训合格的巡查员统一颁发工作证,实行佩证上岗。二是落实巡查员待遇。2013年县财政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配套100万元资金,把巡查管理经费额度从原来的54.79万元提高至110万元。三是制定完善巡查员履职管理和考核制度。采取防汛检查、明查暗访及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巡查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并对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季度考核不称职的巡查员予以撤换。
一是强化考核。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年汛前,县政府、县防指都要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防汛抗旱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实行水库大坝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水库及重点山塘防汛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并按照分级公布防汛责任人的原则,分别在浙江日报、衢州日报及“今日龙游”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水库权属、规模、功能、供水关系等情况,推行县级集中管理、乡镇区域化集中管理、产权单位自主管理、经营主体包干管理四种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模式。同时加快推进水库工程管养分离,积极推广 “以大带小”“小小联合”,提升集约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水平。
县水库管理局承担国有权属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龙游工业园区、农业局、乡镇(街道)所有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可通过委托方式由县水库管理局承担管理单位职责,实行集中管理。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管理职责分工。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由县水库管理局委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实行专业化维修养护。
小型水库数量较多的乡镇 (街道),建立健全水库管理组织,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所有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化集中管理。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即可委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也可由水库管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龙游工业园区、农业局和小型水库数量较少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水库管理组织承担水库管理职责的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管理单位职责。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即可委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也可自行聘用专职人员组织实施。
水库及周边土地捆绑发包给经营主体的水库,由经营主体承担水库管理单位职责。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即可委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也可由经营主体自行组织实施。
委托县水库管理局实行县级集中管理的水库,应当是未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到期未重新发包或已实行洁水养殖、经营发包主体可以立即转换为县水库管理局的。委托县水库管理局实行县级集中管理和实行乡镇区域化集中管理的水库,以上一年度水库水面养殖发包收入为基数,每年由水库管理单位给予水库产权单位全额经济补偿。水库管理单位可通过洁水养殖、水产品品牌经营、库尾开发等增加多种经营收益,水库经营权和收益权归水库管理单位。集中管理后水库生态、洁水养殖发包等收入与原产权单位水面养殖发包收入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贴补给水库管理单位,时间暂定5年。实行县级集中管理和乡镇区域化集中管理的水库,水库管理单位每年提出维修养护计划方案,报县财政、水利部门审核。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经考评达标的,给予维修养护经费补助。产权单位自主管理及经营主体包干管理的水库,自筹维修养护资金并确保考核达标。
(1)制定了工程设施管理标准
①大坝。a.坝顶应保持平整、无积水;宽度≥4 m的应因地制宜采用沥青、步行砖或碎石等路面;防浪墙结构完整。b.坝坡坡面平整,无明显滑坡、塌坑、隆起、雨淋沟现象。c.护坡衬砌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滑移等现象。d.排水设施结构完整,无坍塌、鼓肚,排水畅通;坝脚排水沟结构完好,无明显破损,沟内无杂草、灌木及堆积物;坝肩与山体接合部位配套相应排水工程。e.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白蚁检测。
②输水建筑物。a.放水涵管(隧洞)结构完整,保持放水畅通。启闭机房结构安全,室内整洁。b.定期对闸门及启闭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运行正常。c.溢洪道通畅,无人为设障和冲刷坝脚现象。
③监测设施。水位尺安装规范,背水坡脚排水沟设置量水堰,根据需要设置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测压管,有条件的水库安装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
(2)修建、完善管理设施
a.每座水库都建有专门管理用房,配备必要工作设施。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要求小(2)型 50 m2以上、小(1)型100 m2以上。b.在醒目位置设置水库概况公示牌、责任人公示栏和警示牌。c.划定工程管理范围,设置界桩。d.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齐全。
(3)提出美化洁化标准
a.保持工程及管理范围整洁,无农作物、杂物、杂草等。b.大坝迎水面、背水坡泥土裸露部位实行草皮全覆盖,定期修剪,高度不超过8 cm。c.绿化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虫害、无枯枝、无缺棵、无破残。d.水面漂浮物及时打捞清理。e.饮用水水源库水质达到Ⅲ类水以上。其他水库实行生态、洁水养殖,水质明显改善。
(4)规范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水库水位、水雨情测报、安全监测等观测数据,安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巡视检查资料,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大坝安全鉴定等工程建设资料,以及水库防汛应急预案、控运计划等。所有水库档案资料整编完成后及时移交管理单位妥善保管并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
(5)落实其他安全措施
①安全检查与巡查。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水库工程安全大检查;每座水库至少落实1名巡查员,按水库大坝巡视检查有关规定进行巡查。
②应急预案及控运计划。编制水库应急抢险预案、年度水库控制运用计划。
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龙游县率先在浙江省开展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体制改革,从组织机构、责任落实、管理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符合龙游实际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体制,有力助推了全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