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发奎[攀枝花学院, 攀枝花 617000]
僭越和毁灭
——文学伦理学视角下的《洛丽塔》
⊙王发奎[攀枝花学院, 攀枝花 617000]
本文从文学伦理学角度入手,对文本《洛丽塔》进行了重新解读。以伦理阐释为旨归,本文重在揭示作品主人公面对的一系列伦理困境和伦理禁忌,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于常态伦理身份的寻求,并探求男女主人公深层的性伦理意识,发现故事发展的内在动力。
伦理困境 伦理禁忌 伦理身份 性伦理
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部毁誉参半、争议不断的小说。诸多的文学批评者、社会评论家,“先锋派”或“夫子”们,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这其中有道德的说教,也有审美的评判。有关心理学、叙事学、结构批评、接受美学等等所有可能的批评方法都被引用到了《洛丽塔》的解读中,这也使得这一开放性的文本日渐丰满、庞大。值得注意的是,批评方法选择的不同,正如使用不同切割工具一样,使被解读的文本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形态。当然,仅仅从批评主体的角度看,对一个自足的文本的解析是无尽头的。笔者重在另辟蹊径,实践更多的可能性。本文拟从文学伦理学的批评角度来挖掘小说《洛丽塔》中蕴含的伦理禁忌、伦理困境、伦理身份、性伦理等一系列潜流,并旨归于一种文本发现。
华中师大聂珍钊教授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有关问题的研究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通过对文本的细读,从作品的字里行间寻找文学文本蕴含的伦理质素,从伦理的视角出发,得出道德评判。在此,笔者努力做到文本解读向内转,“使石头显出石头的质感”(什克洛夫斯基语),以期在《洛丽塔》这本小册子里发现伦理的宏旨。
笔者发现,“延宕”主题同样出现在小说主人公亨伯特的欲念和行动之间。这主要表现在本书第一部分,即乱伦行为达成之前。亨伯特像一个爱幻想的诗人,在这一部分中始终处于焦虑和分裂中。九章之前,是亨伯特的回忆录,亨伯特想象着与自己青梅竹马的阿娜贝尔是怎样勾起了自己的欲望,并使自己承担了“未完成”带来的痛苦。值得注意的是,书中的阿娜贝尔其实是一个残缺的形象,对于她的记忆更多的是情绪而不是外表。亨伯特的回忆里多的是他与阿娜贝尔在一起时的欲念和焦灼,而作为女孩子的阿娜贝尔不是一个确切的能指。只有在二十四年后当亨·亨遇到了洛丽塔,才给阿娜贝尔涂上了一层“宁芙”的光环,而反过来这种幻想中的性压抑使得亨伯特博士对于“性感少女”的欲念被调动起来。但对于洛丽塔的万般迷恋也只有在意念中行进,也仅限于“指尖的摸索”,“搔弄和抚抱”等“一连串隐秘的小动作”,“我……把遮掩的欲望谐调进她坦诚的四肢里”。即便在夏洛特·黑兹太太出车祸之后,亨拥有了更多与洛丽塔独处的机会,但亨伯特仍然在幻想中完成着未完成的。他想成为一个现实中的圣徒,尽管在幻想中他是一个恶魔。亨伯特在供词里称:
我疯狂地占有的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另一个,幻想中的洛丽塔,那幻想重叠又包含了她,在我和她之间浮游,没有欲望没有感觉,她的生命并不存在。
最后是“她诱惑了我”。
缘何亨伯特一再把自己的行为推延?毫无疑问,在亨伯幻想和行动,确切的是原始欲望与占有小仙女身体的行动之间是一道伦理的鸿沟。伦理的禁忌时常闪现在亨伯特的大脑中,阻碍其作为。亨伯特明白“一方面,我的身体明白它寻求什么,另一方面我的大脑却拒绝身体的每一项请求……禁忌勒束着我”。那么这种伦理禁忌是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呢?在与黑兹太太结婚之前,亨伯特的行为顶多算是不道德的,但还未触及伦理禁忌。他怀着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丑陋念头追逐洛丽,抚摩洛丽。这些肮脏的想法只能说是一个畸形恋者不合常理的不道德的变态心理,但没有形成对既有伦理的损害。只有当他与黑兹太太结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之后,亨与洛的结合才构成了伦理意义上的父女乱伦,但不是血缘上的。这种乱伦使亨伯特痛苦,“伦理的震颤”始终纠缠着他。黑兹太太死亡之后,亨伯特“非但未曾享受微笑之光芒,反而被各种各样纯伦理的疑惑和恐惧所缠绕”。但他的欲念却又始终未曾退却,“他期待着销魂”。
于是,亨伯特陷于一种无法脱身的伦理困境,这带给他焦虑和痛苦的伦理困境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作为一个现代的成熟的人,亨伯特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欲望以及接下来被欲望驱动的行为将意味着伦理上的僭越和歧途。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基本的家庭伦理道德都是维系我们社会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的基本元素,如果违背和挑战它,注定要受到惩罚”。但是,内心的对于小仙女的爱恋又使得亨伯特不断陷落。在欲念和理智之间,是伦理的迷障。其实这也可以看作是个体人性满足与社会伦理秩序之间的冲突,一旦亨伯特抛却顾虑满足生理需求,那么他便确定不疑地破坏伦理秩序,反过来同样成立。另一方面,困境存在于亨伯特教授乱伦行为形成的过程中。亨伯特若想有步骤地与洛丽塔接近并结合,那么最好的可以蒙蔽现有社会道德秩序的途径就是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可是成为洛的继父就意味着在伦理关系上成为父女,父女关系应该有的伦理准则便不允许稍有破坏。一旦亨与洛丽塔发生性关系,那么原来便于两者接近的父女关系就成为乱伦的佐证和栅栏。
可以说一切物质的和现实的障碍都不是阻滞亨和洛丽性爱关系发生的羁绊,而是社会关系、伦理秩序、拉姆斯代尔的伦理环境阻截了亨的行为,压抑了他的欲念。“伦理的禁忌反而比夏洛特更加有力地阻碍着亨伯特的宁芙之梦。”伦理困境分裂出了幻想中的小仙女和社会关系中的亨伯特教授,伦理禁忌陷害了他。
纳博科夫真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他安排黑兹太太在亨伯特和洛丽塔结合之前意外死亡。她的死亡使亨避开道义上的谴责,不至于从诗人滑向恶魔,而只是在内心里负罪。但黑兹太太没有白死,她留给亨伯特一个模糊的伦理身份,使得亨与洛丽塔的乱伦兼具爱情和兽性的双重特质。如果夏洛特·黑兹没有死,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控制洛丽塔和亨伯特的交往。那么,法律上的父女关系和道德上的继父女关系都将成为审判亨伯特的有力引证。亨伯特一旦勾引洛丽塔,他就是一个恶魔,最兽性的变态。可是夏洛特·黑兹在意外中丧生了,这就使本就居心叵测与大黑兹结婚的亨试图重新校正自己与洛丽塔的性爱关系。他的内心中不再把洛丽塔单纯地视为性爱的对象,而当成了美的化身和天使的象征。并且,亨伯特试图在法律允许的婚姻条框里寻找确定“自己”的可能。在第一部第三十一章,亨引用了罗马法典的规定,“一个女孩子可以在十二岁结婚……现在在美国的某些州也不声不响地奉行着”。亨可能还想到,把与洛丽塔的性爱看成异性之间爱的吸引,他自己作为洛丽塔的情人,将性爱引向婚姻。他想“在那奇异、可怖、疯狂的世界里……分出地狱和天堂”。但“我觉得我彻底失败了”。洛丽塔的态度是游戏的,她性欲勃发,毫无收敛。在亨与洛丽塔之间找不到爱情的味道。正如别尔嘉科夫所言,“真正的爱情是反对性淫欲的最强有力的手段。这个性淫欲是人们奴役和堕落的根源。”
在这种性欲中,亨伯特找不到一个合情合理的伦理身份,以给自己的乱伦进行舆论正名。“亨伯特越来越感觉不舒服。那是种非常特殊的感情:一种被压抑的、丑恶的不自然态度,好像我是和刚被我杀死的小人的幽灵坐在一起。”所以我们看到在第二部分中,亨伯特和洛丽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其中确实也有在比尔兹利的短暂停留,但一旦停下来,一旦两个人重新进入社会生活,承担社会角色,亨伯特马上就感到了绝望般的不舒服。他不适应身为继父对洛丽塔偷偷摸摸的占有,而且安定下来的洛丽塔已经开始朝着亨不愿意的方向蜕变,由小仙女向性欲勃勃的女人转变。在无休止的奔波旅途中,亨伯特企图能通过逃避拉姆斯代尔的伦理环境,在自己与洛丽塔之间构建起理想的恋爱型两性关系;在和洛丽的两人世界里,发现不含父女关系的情爱关系。亨希望确定自己作为“情人”的这样一种没有悖逆道德的伦理身份,而不愿再承受乱伦禁忌的鞭挞。可惜,亨的兽性压制了诗性,他始终困于不愿承认的伦理身份,加上洛丽塔与他不对等的伦理观念,最后使亨产生了杀人念头。
另外,笔者发现亨与洛丽塔的旅行中隐含着典型的“流浪母题”。旅行这一行为不仅是时间和空间的跨越,同时也是一种有目的的道德追寻,是对新的伦理秩序的寻求。可惜的是亨伯特没有奥德修斯的决绝和坚毅,他的流浪以自我毁灭告终。
其实审视亨与洛丽塔的流浪便可知道,洛丽塔对于亨给的爱的不忠诚及对于新刺激的寻求使得亨感到惶惑和恐惧。也正是个中原因造成了洛丽塔的逃匿和亨伯特的谋杀。E·弗洛姆在《爱的艺术》“性爱”一节里说:“就其性质,这种类型的爱(性爱)是专一的,是排他的,而不是可以任意地包容另一个人的存在的。因此这种爱正是所有的爱中最诱人但又是最不可靠的。”洛丽塔在变化着,她已不再是亨伯特幻想中完美的小仙女。洛丽塔像任何一个青春期少女一样,她放纵、邋遢不羁,随意搭讪,不断勾引别人,并和克莱尔·奎尔蒂串通起来欺骗亨伯特。这一切使亨伯特对自己的爱恋感到紧张和不安,对性爱充满忧虑。显然,亨伯特意识中的性伦理是对于安全感的寻求。他承认:
确实,幼稚少女对我具有魅力,很可能不是因为纯洁、超凡脱俗的小美人的无忧无虑;而是因一种安全感,那里面无限地填平了较少的赐予与极多的允诺之间的空白——那宝贵的灰玫瑰是永远也不能得到的。
乱伦使得洛丽塔人性里的原始性欲被点燃,并进而向着性放纵发展。洛丽的变化、欺骗,使她在亨心中不再完美,挑战了亨的性伦理意识。亨在这种变化中发现了分裂和抗拒。也许,亨伯特的性伦理太过狭隘,他把未与之形成婚姻关系的洛丽塔当作自己的私人藏品,不允许别人碰触。此时的洛丽塔却处在一个仅仅追求感官享受的伦理蒙昧状态。因此,自私的亨伯特式的性伦理就与含有某些成分但绝称不上博爱式的男女交往观念产生了嫌隙,造成了亨伯特性伦理的焦躁。于是乎,亨伯特想到:“命运已经出现了恐惧,又驱走了那个送给我的微笑,这时不堪的痛苦就开始了。”这种性伦理里的痛苦使得亨伯特最终把枪指向拐跑洛丽塔的奎尔蒂。虽然,没有奎尔蒂,洛丽塔依然会叛逃。还有一点可以从文本中读到,即稳定的婚姻关系和隐秘的不稳定的性爱之间的不可调和。在文本中,亨伯特较为稳定的婚恋关系(分别于瓦莱利亚、黑兹和丽塔)之中却潜藏着亨伯特对“小宁芙”的迷恋和欲求;而这种欲求是流动的,是违背社会群体观念中的婚恋原则的,一旦逃开这种婚恋,亨伯特就变成了一个被动者,洛丽塔的态度决定了他的性爱是完满还是残缺。如此,亨伯特的性伦理意识和伦理处境同样使他的乱伦暗藏毁灭的潜质。“爱情是向上,向永恒的上升。也是向下,向实践的下降。在这里,爱情将遭受腐朽和死亡。”
在《谈谈一本叫〈洛丽塔〉的书》这篇后记里,纳博科夫明确表示:
对于说教小说我既不想去读,也不想写。……我以为,小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带给我们(勉为其难的称之为)审美的福祉,一种不知何地,与存在的另一种状态联系起来的感觉。
这让我们的解读充满忧虑却又释然。忧虑在于纳博科夫在书里用足了明目张胆的欲望描写,用足了让人头疼的叙事手法,用上了最变化多端的语言。这怎么能拒绝道德,怎么能关涉存在?可是,我们却也释然,因为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视阈里,文本存在和伦理存在丝毫不曾分开过,在文字连串而成的文本里,我们发现了纳博科夫隐隐书写下的伦理宣言。这宣言接近了人的个性存在、群体存在和社会存在。毫无疑问,存在不仅是一种福祉,也是一种状态。
[1]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J].外国文学研究,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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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美凌.李春宁.追求自我与迷失自我——艾德娜悲剧的文学伦理学解读[J].太原:名作欣赏,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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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E·弗洛姆.爱的艺术[M].萨茹菲译.北京:西苑出版社,2003.
作 者:王发奎,文学硕士,攀枝花学院发展规划处实习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
编 辑:郭子君 E-mail:guozijun08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