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丹江
石化企业安管模式有待创新
文//陈丹江
6月是第13个安全生产月。然而,进入安全生产月不久,6月9日,中石化旗下的南京扬子石化公司就发生了一起爆燃事故;6月18日,宁波镇洋化工厂发生次氯酸钠泄漏事故。据安监总局数据,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10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其中多起事故与监管不力、违规操作有关。按道理,我国各行各业包括石油和化工行业在内,各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也最为健全,但仍难免事故频发,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笔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出于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我国石化企业无论大小,配置最全机构的一定是安全部门。各石化企业从总部到分厂、从车间到班组,层层设有专门负责安全的领导和专职人员。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安全机构如此完备的行业,却为何事故频发、隐患不断?
“我们中石油专门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大约在万人,安全管理机构层层都有,每个企业都很健全,制度也十分完善。”中石油系统一家企业的安全处长接受笔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安全管理机构最健全的央企石油巨无霸,近年来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仅中石油大连分公司从2010年以来就已经发生了8起安全事故。
中石化作为另一家石油巨无霸,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自然不逊中石油,安全管理体系也是同样模式,但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之多触目惊心。2013年发生的青岛黄岛管道爆燃事故造成62死136伤,更是损失巨大,震惊全国。笔者曾看到一份中石化内部整理的《中石化七十七件事故汇总》材料,其中详细记录和分析了中石化系统近年来发生的77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而这77件均为发生死伤的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如果算上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这个数字就要再大许多。
笔者了解到,2013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共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十数万起,其中恶性事故758起、死亡629人、受伤1887人、失踪140人。
这样的事实不由让人反思:我国石化行业现有的安全管理模式是否遇到了挑战?是不是该进行创新了?
笔者曾经和一家化工企业分管设备的负责人聊起安全问题,他说这事他不管,公司有专门分管安全的领导和人员。话语间显得十分轻松自在,令人惊讶。
“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在过去劳动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现在化工企业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协调五个方面,但包括企业的一些主要负责人在内,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所有安全上的事都是安全部门的事,这就大错特错了。”大唐能源化工公司安全环总监郝军接受笔者采访时认为,有的企业管设备的不管安全、管生产的不管安全、管技术的不管安全,这种安全和生产“两张皮”的现象在行业是客观存在的。
“我国化工安全客观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安全责任只落实在少数人身上,这种管理模式需要改变。”一位行业安全专家这样对笔者表示,我国安全管理之所以存在“机构最全、事故最多”的怪现象,就是因为长期存在的“两张皮”现象得不到解决。比如企业一方面强调“安全是天”,另一方面又是效益至上;一方面制度完备,另一方面不少制度又形同废纸;一方面机构健全,另一方面又形同虚设。
“我感觉虽然有组织机构、有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形式上都是健全的,但安全责任真正落实起来比较难。”湖北一家化工企业的安全处长张小洪接受笔者采访时说:“企业把安全管理的责任都寄托在我们安全处头上,可我们就这么几个人,责任无限大,但权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企业一旦出了安全事故,第一个追究责任的,肯定是我这个处长。我如果在这个岗位上继续干下去,不是受不受处分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受处分、受多大处分的问题。”
山东东营一家石化企业的安全部长告诉笔者,他们企业总厂有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有安全部,各分厂也设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但这些都是花架子。老总平时根本不管安全的事,顶多一年组织开几个会,真正抓安全的,最终落在他们这些安全专职人员身上,但他们管理权力有限、专业知识有限、个人精力有限,天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郝军告诉笔者,一般而言,化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生产工艺本身具有危险性;二是行业发展过快,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三是企业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四是设备状况差,失修严重;五是员工素质差,违章违纪现象严重;六是组织制度不落实。但这六种危及安全的因素,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管起来都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面对十分复杂的安全事故原因,单凭安全管理人员来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企业虽然天天强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但在现实中,除了那些分管安全的,似乎人人都没有责任”。张小洪这样认为。
行业专家告诉笔者,正是由于我国对安全生产设置了专门机构,看似好事,也是坏事,给了一些人推卸安全生产责任提供了理由;而一旦发生事故,安全部门和分管人员也成了一些人的“替罪羊”。其实,发达国家化工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机构,但是安全事故却很少发生。原因是大家都负责。而我们只是极少数人在负责。如此看来,对安全生产形式上的重视没用,关键要看是否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张小洪认为,化工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之间、岗位之间,必须有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化工企业的这一特点,决定了专设安全部门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增大事故概率。原因很简单,管安全的无指挥生产的权力,指挥生产的又不一定管安全,使安全生产流于形式,疏于管理,责任难以真正落实。这种管理体制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安全因素。
笔者通过采访一些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他们中不少人认为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模式需要改变,比如可以借鉴西方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行业专家认为,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管理多年来一成不变的管理模式需要创新。比如重新定位企业的安全责任,将安全管理的职责直接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以及车间和班组,将安全管理融入到生产、设备、技术、人资、现场操作管理等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彻底解决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的安全和生产“两张皮”的现象;让大家真正负起安全的责任,在安全生产上真正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