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治理不能“标准化”

2014-01-27 05:40张敬伟
大众标准化 2014年2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部违规产权

● 张敬伟

小产权房治理不能“标准化”

● 张敬伟

近日,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大了小产权房查处工作力度。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近日表示,各地要按照要求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国土资源部已组织人员先后赴5省(市)督办“产权房”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小产权房治理有大动作,很有必要!小产权房已异化为法不责众的蔓延,若不治理,购买合法“大产权房”的消费者将有严重的挫折感。须知,房价高企之下,很多购房者成了“房奴”。而且“小产权房”和商品房的双轨并存,使购房者购买价格偏低的违规小产权房,使价格失序的正常房市更缺法治内涵。可见,无论从市场秩序、法治准则还是社会公平看,“小产权房”都不能姑息。

小产权房,违规是必然的,但也有“存在与合理”辩证——小产权的存在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不可能“标准化”治理。一刀切只会引发更多矛盾。

都是房价高惹的祸——这或是小产权房合理存在的理由,而且是惟一让人同情的理由。两证齐全的商品房价太高,在城郊或城中村的小产权房,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无房的弱势群体,“小产权房”起到了一定的保障安居作用。即使房源违规,但合乎情理,这样的小产权房治理,就不能一拆了事,当然也不能将其身份合法转正,不妨将其等同为只有房证的经济适用房。

但是,购买者可以免责,销售者却要分类追责。不管出售者是个人、集体或是开放商,均应追缴非法销售的利润。这一点不能含糊,小产权房之所以大量存在并蔓延,卖方的利欲冲动是主要原因,始作俑者的违规行为,当然要付出代价。

有些小产权房的购买者是基于投资,他们拥有多套住房,又窥到了小产权房的利润所在,因而明知房源违规而购买获益。此类人士,既是商品房市场的泡沫制造者,又是小产权房市场的推升者,他们和建、售小产权房者构成了利益链,是必须严格整治的对象。

小产权房最大的受益者是城郊或城中村的基层单位,确切讲是以村、乡两级建制为主的基层官员。他们或自作主张,在集体土地上自建小产权房,赶房市的趟儿,以赚取利润;或和房地产公司合营开发,利益均沾,不管何种形式,都脱不了非法建设的根本。因为非法的大前提,小产权房的利益获取也不干净,自然就会产生一些基层官员因房贪腐现象。各地曝出的一些“房叔”有不少就是靠手中拥有的集体土地上的权力,靠小产权房来“发家致富”的,“小苍蝇”贪腐的金额并不亚于一些“大老虎”。

此类小产权房治理,该抓的抓,依法整治与惩处,决不能手软。小产权房治理不是简单的“违建”拆除,而是复杂的系统治理。小产权房的违法存在既要考虑到现行土地制度的原因,又要照顾到房市虚热和房价高企的现实,还要关切弱势群体弃商品房而选小产权房的无奈与不得已。小产权房须分类治理,既要严格执行法的刚性,又要兼顾情理,做到公道公平。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小产权房治理,警戒普罗大众不要跟风违规,摒弃法不责众的侥幸认知,以提升公众的法治素养。

小产权房治理最终还要靠制度纠偏。一是落实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二是通过有效的房市宏观调控,将房市稳下来,将房价降下来,通过人人都能安居的“大产权房”来破解小产权房市场存在的难题。

理顺利益关系,祛除不公乱象,确立房市规矩,制定房市健康稳定的标准,小产权房治理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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