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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兽医局,湖南长沙 410006;2.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长沙 410006;3.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 410007;4.湖南省肉类协会,湖南长沙 410001)
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情况调研
郑文成1,谭运华1,邱伯根2,邓云波1,吕晓星1,刘思华3,龙松青4
(1.湖南省兽医局,湖南长沙 410006;2.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长沙 410006;3.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 410007;4.湖南省肉类协会,湖南长沙 410001)
为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湖南省农业部门对长沙市、郴州市、衡阳市等地的屠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供了参考。
:生猪定点屠宰;现状;问题;建议
2013年3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将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由商务部门划转至农业部门。我们对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衡阳市等地的屠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
湖南省自1995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以来,屠宰行业发展进步明显,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1.1 屠宰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1.1.1 资格审核推动企业整改升级。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湖南省原有的162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47家合格换证,25家申请进一步整改,33家申请异地新建,淘汰57家设施简陋、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淘汰率达35.19%。原524家屠宰点经审核清理合格换证394家,整改50家,10家异地新建,淘汰70家,淘汰率为11.45%。湖南省龙头企业已有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庆阳牧业、红星盛业、澧县华泰、常德惠生5家。一些屠宰加工企业开始实行品牌化经营,湖南省已有肉类注册商标21个。
1.1.2 屠宰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稳步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提级改造,湖南省原有(审核前)的162家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中,机械化屠宰厂(场)77家,占47%。其余为半机械化,少数为手工屠宰,部分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2 行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2.1 屠宰管理与执法体系初步形成。湖南省14个市州、81个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屠宰管理人员600余人,专(兼)职生猪屠宰执法队伍100多支,稽查执法人员1239人。长沙、常德、郴州等市单独设置屠宰管理办公室,湘潭、益阳、岳阳、张家界、湘西州等地在市级商务局一个科室中加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12个市州商务局及57个县市商务局成立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而屠宰执法工作作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一项职责。湖南省市、县两级屠宰管理和执法机构级别、性质、经费等存在差异。长沙市屠宰办编制10人,工作经费约60万元/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屠宰执法由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工作经费从屠宰办专项工作经费中支出。衡阳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衡阳市屠宰管理执法大队(管理与执法合二为一),编制8人,工作经费25万元,另设立了 “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为差额拨款单位,编制5人。郴州市北湖、苏仙两区均由区商务行业管理办公室(加挂“屠宰办”)负责屠宰管理工作,未设专门的屠宰办和执法队,屠宰管理和执法机构均设在市级。
1.2.2 屠宰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2008年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屠宰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对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2010年湖南省人大颁布施行了《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1.3 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
按照屠宰法规和规章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制度,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官方兽医实施驻场检疫。畜牧兽医和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开展了“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和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检验和案件查处工作,确保我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湖南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或公布专门的电话,使举报渠道畅通。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县城以上城市的城区猪肉供应已基本上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现象减少,肉品品质安全基本上得到了保障。长沙市开始积极探索以大型屠宰企业为依托,充分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以电子溯源芯片为信息载体,建立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形成从养殖、流通、屠宰、批发到零售全过程、全覆盖的可追溯信息网络。
2.1 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产业集中度较低
虽然经过了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但仍有部分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超过规划数,没有取得资格的企业仍然违法经营,私屠滥宰仍然存在。乡镇屠宰点设施简陋,规模小、管理差。例如,郴州市城区内每天对生猪的需求量仅600头左右,而城郊附近就有4家定点屠宰场;攸县绝大多数乡镇都设有定点屠宰点,而屠宰量极其有限,不利于生猪屠宰的管理。2013年湖南省县城以上屠宰厂(场)代宰量(含提供场地宰量)占53.4%,乡镇屠宰点以代宰为主。
2.2 私屠滥宰现象没有得到完全遏制
定点屠宰的动物以猪为主,少数地方开展了牛、羊的定点屠宰,家禽的定点屠宰基本没有开展。据统计,2012年湖南省生猪出栏数为5878.8万头,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总量仅1480 万头,约占生猪出栏数25.2%。据调查,湖南省多数城区定点屠宰率在40%~50%之间,少数可以达到70%~80%,但低的只有20%~30%,特别是2013年以来,因职能划转等原因,打击私屠滥宰的力度有所减弱,定点屠宰率明显下降。由于乡镇定点屠宰监管薄弱,个别定点屠宰场(点)甚至成为制售病害猪肉、注水猪肉的窝点,致使病害猪肉、注水猪肉时有销售,一些病害产品进入了流通、加工和集体消费单位。
2.3 产能严重过剩
2012年湖南省162家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量3285万头,而实际屠宰量仅920余万头,利用率仅28.01%。从现场调查看,长沙红星盛业等省内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不足设计产能的30%,生产和管理成本较高,设备投资大,折旧高,亏损情况经常发生。
2.4 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企业代宰收费不规范,个别企业还存在搭车收费、变相收费的现象。二是不少县级定点屠宰企业是原国有食品公司,改制不彻底,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员包袱重。三是检疫检验手段滞后,把关不够严。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屠宰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自检和药物残留检测,质量安全隐患大。
2.5 肉品流通环境亟待改善
因涉及税费问题,有的地方人为设置肉品流通障碍,形成垄断消费市场和生猪收购价格的局面。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和养殖生产者利益。据调查,个别县市的一些乡镇甚至将定点屠宰权进行拍卖,增加生产成本,甚至造成城乡肉价倒挂。有的大中型屠宰企业为了抢占市场,竞相压价,形成了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2.6 执法队伍和执法机制尚不健全
一是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湖南省1239名屠宰稽查人员中,有40%为临聘人员,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大部分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以费养人现象比较突出,这既影响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又影响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是联合执法协调难度大。定点屠宰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肉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复杂,过去涉及商务、畜牧、工商、食药、质检、公安和城管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联动机制,存在相互推诿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放任和助长了私屠滥宰的泛滥。
3.1 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机构建设
屠宰行业管理职能调整到位后,畜牧兽医部门应迅速整合职能,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保障经费。市、县两级应设立专门的畜禽屠宰管理和执法机构,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全额事业单位管理,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要求加大屠宰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
3.2 优化定点屠宰厂(场)布局
根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严格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建议省会城市设置不超过4家,其他地级市不超过2家,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不超过1家。农村集镇布点,逐步推进和规范农村的畜禽定点屠宰。
3.3 推动建立现代屠宰企业制度
现有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快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升级改造,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实施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培育自主品牌。对新建定点屠宰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落实环保标准。
3.4 优化肉品产品结构,倡导科学消费
提倡食用冷鲜肉和小包装分割肉。支持发展冷链流通,配备冷链物流设施,扩大冷鲜肉和分割肉生产规模。逐渐提升分割肉、冷鲜肉、低温制品的市场份额,提高综合利用率。农贸市场的家禽屠宰,要采取划行归市,配置冷柜的模式,实行冷鲜禽交易制度。
3.5 加强行业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二是针对生猪屠宰、肉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不同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加强畜牧、公安、财政、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和城管等部门沟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部门的移送工作。
3.6 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屠宰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屠宰加工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踊跃参与“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部门间生猪产业链上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屠宰企业建设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管理,对不同等级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建设行业诚信体系、组织专业培训等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
Investigation on the Management of Designated Points for Pig Slaughtering in Hunan Province
Zhen Wencheng1,Tan Yunhua1,Qiu Bogen2,Deng Yunbo1,Lu Xiaoxing1,Liu Sihua3,Long Songqing4
(1.Hunan Veterinary Bureau,Changsha,Hunan 410006;2. Hunan Bureau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Aquaculture,Changsha,Hunan 410006;3. Hunan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e,Changsha,Hunan 410007;4. Hunan Meat Association,Changsha,Hunan 410001)
To understand the present status and problems in the management of designated points for pig slaughter in Hunan Province,investigations on the pig slaughtering management were carried out in Changsha,Chenzhou and Hengyang in Hunan Province.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s,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to provide references in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designated points for pig slaughtering.
live pig;designated point for pig slaughter;current situation;problem;suggestion
S851.33
:C
:1005-944X(2014)08-0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