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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
本文介绍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
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诊断;治疗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ICD-10:N17)、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肾损伤,衰竭期)(ICD-10:N1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①突发肾功能减退(<48 h)。②急性肾损伤1期(危险期):血清肌酐升高≥0.3 mg/dL(26.4 μmol/L)或为基线值的1.5~2倍;或尿量<0.5 mL/(kg・h),持续>6 h。③急性肾损伤2期(损伤期):血清肌酐升高至基线值的2~3倍;或尿量<0.5 mL/(kg・h),持续>12 h。④急性肾损伤3期(衰竭期):血清肌酐升高至基线值的3倍或在血清肌酐>4 mg/dL(354 μmol/L)基础上急性增加0.5 mg/dL (44 μmol/L);或尿量<0.3 mL/(kg・h)持续>24 h或无尿持续>12 h。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和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①肾脏替代治疗:内科保守治疗无效或经评估预计无效的严重水、电解质、酸碱紊乱,氮质血症(具体替代治疗方案根据病情决定)。②对症治疗:给予适当营养,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③肾脏穿刺活组织检查:原因不明的急性肾损伤(包括肾小球肾炎、系统性血管炎、急进性肾炎及急性间质性肾炎等),其他经评估认为需要肾穿刺活组织检查的情况,并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
7~21 d。
(五)进入路径标准
①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7)疾病编码。②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2~7 d(指工作日)
必需的检查项目:①血常规(嗜酸细胞+网织红细胞计数)、尿常规、便常规;②肝肾功能、电解质[包括钙、磷、镁、HCO3-或二氧化碳结合力(CO2CP)]、血糖、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免疫指标[ANA谱、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抗肾小球基膜(GBM)抗体、免疫球蛋白、补体、类风湿因子(RF)、C-反应蛋白(CRP)、血沉(ESR)、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甲状旁腺激素(iPTH)];③24 h尿蛋白定量、尿电解质、尿肌酐、尿红细胞位相、尿白细胞分类、尿渗透压或自由水清除率;④腹部超声、胸部X线、心电图。
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查:①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肾损伤因子-1(KIM-1)、白介素-18(IL-18)、抗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抗体;②血和尿轻链定量、血培养、肿瘤标志物、凝血功能及纤溶指标、血和尿免疫固定电泳;③超声心动图、双肾动静脉彩超、同位素骨扫描、逆行性或下行性肾盂造影、肾血管造影、CT、磁共振(MRI);④骨髓穿刺、肾脏穿刺活检等。
(七)选择用药
①纠正原发病因和可逆因素,预防再次损伤。②根据病情,积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紊乱。③如果需要肾穿刺,则通常入院7 d之内完成评估。④肾穿刺术前停用抗凝药物,术后酌情使用止血药。⑤必要时肾脏替代治疗。⑥必要时抗感染治疗。⑦酌情使用抗凝药、溶栓药、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氧化剂、碱剂及其他药物。
(八)如果需要肾穿刺,则手术日为入院7 d内
①麻醉方式:局麻。②术前准备:术前停用一切抗凝药物(包括具有活血化淤作用的中药),复查凝血功能正常。③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④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⑤病理:冰冻切片行免疫荧光检查、石蜡切片光镜检查、电镜检查。
(九)术后用药
根据临床情况可使用无肾毒性的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十)出院标准
①肾功能逐渐恢复(不必等待恢复到正常)。②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③肾穿刺伤口愈合好。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①有严重肾外合并症或严重急性肾损伤并发症,需要在住院期间处理。②新出现其他系统合并症,需要住院治疗。③出现治疗相关的并发症,需要住院期间处理。
1672-7185(2014)17-0012-01
10.3969/j.issn.1672-7185.2014.17.004
2013-11-18)
R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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